《中国教育电视台就所谓“封口费”的声明》
10月29日,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向相关媒体通报了初步掌握的有关“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瞒报事故向记者发‘封口费’”的传闻查实情况,其中称中国教育电视台涉嫌收取了“封口费”1.9万。
得悉此消息后,中国教育电视台主要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在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责成台相关部门逐一排查,发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通报情况中所称的乃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办,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制,由中国教育电视台按照相关部委合作协议免费播出的周播公益性安全教育专题栏目《安全现场》,于是立即做出先停播《安全现场》栏目的决定,责成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就此事立即做出负责任的说明。同时,教育台有关部门与《安全现场》栏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的相关负责同志联系,请对方进行调查。
据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月29日回复称:“收取‘封口费’之说我们决不存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的有关人员也就此事回复教育电视台,认为《安全现场》栏目确实向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出售了“安全宝典”光盘。新闻出版总署告知我台,《安全现场》栏目制售光盘未经有关单位同意,该光盘属非法出版物。
基于上述情况,我台认为: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办,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制的《安全现场》栏目在一个不合适的时间和不合适的地点向有关机构推销并出售“安全宝典”光盘的确是不合时宜的。至于该栏目的从业人员是否有“封口”的嫌疑,则应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协同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予以认定。
综合上述两点,我台决定:
根据我台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管的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有关政策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正式约见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其当面宣布停播《安全现场》栏目,同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通报了我台停播该栏目的决定,建议其协助国家新闻出版部门对《安全现场》栏目进行进一步调查,以澄清事实真相,我台同时将按照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管的北京巨头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中“乙方在节目制作过程中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不得假借甲方名义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乙方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的相关约定,保留对《安全现场》栏目因其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我台造成的损害做出进一步追究的权力。
我台将一如既往地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真实公正的新闻报道原则和实事求是的基本准则;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珍视教育品格,维护教育新闻工作的崇高声誉和教育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加强行业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我台将继续加强与各部委和社会各界的教育公益宣传合作。
中国教育电视台
200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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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网10月30日报道,山西矿难收“封口费”的媒体有六家。其中,矿方向山西《科学导报》支付10000元宣传费,向《山西法制报》临汾发行站支付2000元订报费,向中国教育电视台“安全现场”栏目支付19200元资料费,向假冒中央媒体的假记者支付34500元宣传费,向《绿色中国》杂志支付10000元会员费。另外,向山西广播电视总台支付50000元。
矿方称:“山西广播电视总台确实为我矿试生产工作做了正面宣传报道,这次之前已来采访过两次。”
目前,假冒中央媒体的假记者已经被移交司法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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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0月27日出版的《中国青年报》(第7版特别报道)报道,9月下旬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生矿难,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后瞒报事故死亡人数,并为闻风而来的各地的所谓“记者”发放“封口费”,多则上万元,少则几千元。据称引致上百名真假记者前来领“封口费”。9月25日晚,西部时报驻山西记者戴骁军拍下了记者排队领“封口费”的耻辱场面。
10月29日,山西省通报了霍宝干河煤矿记者领取封口费事件调查情况,证实9月24日、25日两天,共有23家“媒体”的28人登记。经初步核查,其中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的有2人。
据通报,初步调查发现,以采访名义登记的人员中,只有少数是记者或新闻单位工作人员,多数是假冒新闻单位的人员。
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共有6家媒体或与媒体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与该矿发生财务往来,该矿共支付12.57万元。已确认其中一笔系1人假借媒体之名涉嫌诈骗,已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另5笔财务往来款项是否合法合规,正在加紧调查。
网友“十年砍柴”在博客上撰文认为,真假记者之所以一窝蜂去吃矿难,根本的原因是在今天的中国,信息传播是可控的,也就是说用钱“封口”能起作用,否则矿主何必花这份冤枉钱!
参考:1.山西矿难发生之后真假记者排队领封口费,
http://news.sina.com.cn/c/2008-10-27/074816531635.shtml
2.真假记者排队领矿难封口费事件曝光始末,
http://news.sina.com.cn/c/2008-10-28/143016541480.shtml
3.封口管用才有真假记者分肥,
http://blog.oeeee.com/gelun/archive/2008/10/28/587882.html
4.山西矿难封口费事件六家收钱媒体被曝光,
http://news.sina.com.cn/c/2008-10-30/163516557819.shtml
5.10月27日《中国青年报》第7版特别报道,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8-10/27/content_2404721.htm
6.封口费"事件曝光内幕,
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3414146&extra=page%3D1%26amp%3Bfilter%3D0%26amp%3Borderby%3Ddateline
7.长平专栏:封不住的口越来越多,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1/01/content_615592.htm
8. 山西矿难封口费事件:封不住的口越来越多,
http://www.nddaily.com/comments/focus/200811/t20081103_897345.shtml
9.中国教育电视台:卖光盘不合适停播《安全现场》,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1/02/content_616005.htm
10.媒体的尊严只在于不甘堕落,
http://www2.cetv.edu.cn/program/f0064/indem.php?id=10000031
11.中国教育电视台就所谓收取“封口费”的声明,
http://www2.cetv.edu.cn/azone/content.php?newsid=1000001298&classlabel=新闻
12.黑色新闻利益链的背后是什么,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8-10/28/content_10264611.htm
一方面是一些煤矿经营中存在各种问题,害怕舆论监督;一方面是真记者的舆论监督遭遇种种困境,一些有能量的矿主通过各种官方渠道打招呼,就能够让有关报道胎死腹中。久而久之,真记者的新闻理想就被看起来有些冷酷的现实所磨平了,而当理想不在的时候,所谓舆论监督也就味同嚼蜡了,利益就成为一些记者工作的第一要素。
13.“封口费”羞辱的岂止是新闻界,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8-10/29/content_10270634.htm
“封口费”丑闻无法根除的关键在于没有建立真正惩前毖后的追究机制,进而无法真正建立健康有序的职业伦理。
是独立媒体缺失与相关立法滞后的无可避免的体制性恶果。
14.无法报道真相,新闻必然无耻,
http://blog.ifeng.com/article/1813250.html
一个记者可以有很多缺点,唯一不能有的缺点是漠视真相。不能去报道真实,是记者的奇耻大辱,如果这种耻辱是命定的,其尊严感将大受打击,无耻行为也会大量产生。任何职业都有其道德基点,摧毁一个职业的道德基点,就是打开这个职业的无耻阀门。
15.记协发表声明 强烈谴责发放领取"封口费"行为,
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08-10/31/content_10287840.htm
16.Reporter disputes initial findings in the “gag fee” case,
http://cmp.hku.hk/2008/11/04/1339/
17.《瞭望》:不能允许新闻记者“被封口”,
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08-11/03/content_10298526.htm
18.国际先驱导报评论:中国记者应当打破“潜规则”,
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08-11/04/content_10302852.htm
惟有摆脱“经济效益至上”、忽略媒体社会效应的思维定式,才能杜绝“封口费”事件重演
18.Linfen "gag fees" spark media ethics debate in China,
http://cmp.hku.hk/2008/10/3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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