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1日星期三

日知录(108)《彼岸觀察》春節送禮 中國官場潛規則

有令無查,嚴禁收受紅包禮品等鐵律難以執行;有始無終,只見節前發文件,不見節後報效果;有圖無驥,鮮見紀檢部門節日期間及時根據腐敗線索,抓到「大魚」。因此北京當局雖然每年都發布節日禁令,卻對官場送禮的「潛規則」無濟於事。

農曆新年親朋友好之間互致問候,互祝平安,千百年來都是如此。但對於中國官場,春節卻是一年中最繁忙的送禮季節,有道是:「不跑不送,原地不動;只跑不送,平級調動;又跑又送,上級重用」。

春節前中國的互聯網上有兩份送禮清單瞬間爆紅,可讓人們窺見中國春節送禮文化的冰山一角。其中一份披露,南京的一家玩具廠去年春節向40位大小政府官員送禮14萬4800元(人民幣,下同。),包括現金紅包、高檔服裝、購物券等。當地一家報紙說,醜聞曝光是因為這家公司因欠了40多萬元債務而破產,供貨商上門討債衝進玩具廠廠長辦公室,結果意外在抽屜裡發現企業向政府官員送禮的清單。受禮官員則按權力大小、職位高低分配,最高的局級官員多至1萬元,普通科員也有200元超市購物券。

網上爆出的另一叫「山東聊城一燃氣公司行賄官員預算表」的帖子披露,聊城這家燃氣公司的公關維護費達106萬3000元,排在預算表第一位的是聊城市委書記宋遠方,打點宋遠方的維護方案十分周密,費用總預算為7萬8000元。緊隨其後的是聊城市市長、副市長及建設局、公用事業局、燃氣協會及媒體等要害部門官員,人數達212人。儘管相關當事人馬上都對意外曝光的清單紛紛撇清,但人們相信,這份預算表不是空穴來風。

■節日到幹部倒

北京市的一項調查說,近3年來北京市審理過的受賄案中,有8成是在春節期間發生的,這些官員級別最高為部級,最低者為科員。江蘇省通州市姜灶鎮黨委書記葛漢華受賄182萬元,37次受賄中有33次發生在春節前後,正應驗了民間總結的「節日到,幹部倒」的說法。

這些在「意外」情況下被曝光的官員,有的是被小偷「偷」出來的;有的是被紀檢部門「詐」出來的;有的是被騙子「騙」出來的;有的是自己「跪」出來的;還有的是嫖娼「嫖」出來的或者被大火「燒」出來的。否則,他們至今還會端坐在主席台上,對著下屬例行公事地宣讀上級發布的2009年春節期間「嚴防節日腐敗」的通知。

事實上,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在今年春節前的確發出過這麼一份通知,嚴禁中共黨員幹部在春節期間,用公款搞相互走訪、相互送禮、相互宴請、大吃大喝、遊山玩水、高消費娛樂,收受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和個人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以賭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財物,以及利用婚喪嫁娶等事宜收錢斂財。
然而就在中紀委眼皮底下的北京市西城三里河,春節前就重複上演著年關送禮大戲,半官方的香港中通社稱此為金融危機下的「過節奇觀」。報導說,三里河附近有兩個政府要害部委,分別為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那一帶從節前半個月起,道路就不好走。掛著各省市車牌的車輛堵塞在兩部委門前的道路上,車裡塞滿各種禮品。拎著大小盒子的各地「駐京辦事處」的代表,在傳達室門口等候。

周圍那些掛著「回收名酒、高檔香菸」的小店,生意也被帶旺。一位店主說,有時一天能收十幾瓶好酒,包括茅台、紅酒、五糧液,「節前回收的東西最好,貨真價賤,少有假冒偽劣產品。」

在一國家機關供職的公務員彭女士,節前收到了4張禮品卡,只用撥打卡上的電話,就有商貿公司負責把雜糧、水果和蔬菜等禮盒送上家門。彭女士還收到兩張200元的商場購物卡,她找「黃牛」把卡以八五折的價格折成現金。

當然,春節送蔬果禮品卡,還只屬政府機構裡中的低檔禮品,把禮品送到辦公室,顯然僅止於「批發式」的「廣泛撒網」,真正要「重點培養」的送禮,是不會如此超搖地送到辦公室,而是送到家裡,或是其他私下約定的場合。

■串門子看領導

曾任北京市副市長的陸昊,調任中共團中央第一書記後,在今年1月6日召開的共青團農村工作會議上說,各級團委春節前的工作「匯報」,大家都清楚背後的內容。其下屬解釋,這種「匯報」(拜年)是幌子,拉關係、送禮物、跑位子,才是真正目的。因此他明令各地團組織「春節前不許去團中央『匯報』工作」,「團地市委也不要去團省委『匯報』工作」。他的話贏得一片叫好聲,但網上也有人議論,不去辦公室匯報,可以到家裡匯報,陸昊這樣要求下屬,明擺著是不想在團中央大樓前出現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那樣車水馬龍的場面,即使不是沽名釣譽,也對杜絕春節送禮毫無助益。

而把禮送到家裡,就會有許多可以「揮灑」的空間,北京城鄉建設集團原總經理聶玉河說,他受的賄多數都是過年過節時行賄人以「表示謝意」、「聯絡感情」或以「拜年」的名義送到家裡的,過年期間收到的一尾「大魚」,魚的肚子裡竟藏著10萬元現金;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培訓部原副總經理魏湘濱則在收到的菸酒茶葉中,發現碼得像香菸一樣的現金1萬元。

不過這樣遮遮掩掩,羞羞答答地送禮,已是老皇曆。如今一些人過年「串門子」、「看領導」,已經不用那麼委婉、含蓄,直接出手送鈔票就是了。

只要想送,名目不難找。官員總該有孩子,可以送錢「壓歲」;官員總得有長輩,可以送錢「孝敬」;官員若有太太,買件名牌衣服、買雙鞋,不算大問題;實在不行,給官員本人發點「勞務費」、「審閱費」也是名正言順。實在找不出名目,可以啥也不說,留下錢,拍屁股走人,彼此心照不宣。
按照中國法律,行賄罪、受賄罪的定罪標準為5000元。年關送紅包、禮品一般到不了這個數。而送禮人也不會提出什麼具體要求,只是以「潤物細無聲」的方式,與當權者先套套近乎,當權者也很難拒絕。待關係深了以後,要求自然會提出來,送上的鈔票也越來越厚。

遼寧大貪官慕綏新說:「我在瀋陽市任市長的4年中,有180餘人每逢年節以各種名義給我送錢送物多達600餘萬元。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我一直把這種送禮看作是人情往來,坦然待之。」而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席成克杰逢年過節更是從最初在家收些菸酒,發展到堂而皇之地帶著「廣西第一金孫」走遍廣西全境,向各級官員索要壓歲紅包。

■送禮七大攻略

中國檢察部門總結中國官場送禮的七大攻略:

一是「過節送禮太正常,小小紅包獻吉祥」;二是「你家有事我捧場,溝通感情多來往」;三是「領導拍板單位支,公款送禮我無私」;四是「你怕出事不要緊,送你家人照樣行」;五是「先送小來再送大,一步一步引誘他」;六是「親情友情加交情,水到渠成事定成」;七是「你真不要先用著,以後有了再還我」。

面對送禮,官員反應各異,但都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苦衷。因為在官場裡,許多人都是「誰送禮不清楚,誰沒送清楚;誰幹得好不好不清楚,該提拔誰清楚」。自己接受了「孝敬」,才有本錢去孝敬「上級」,「上級」接受了「孝敬」,才有本錢孝敬「更上級」。送禮、收禮到了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有傑這一級,就變得更加肆無忌憚了。王有傑在擔任省人大副主任之前,曾任鄭州市委書記。

河南官場用「嗯、噢、哎、喲」4字總結王有傑對送禮的4種反應:送3萬元,他「嗯」一聲,意思是「你的要求會考慮」;送50萬元,他「噢」一聲,意思是「你一定會得到你要的職位」;送80萬元,他「哎」一聲,意思是「結果比你預想的還要好」;送100萬元,他則會驚嘆地「喲」一聲,還主動送來「關愛的眼神」,意思是「你可在我的職權內任意挑選想要的職位」。

■官僚導致貪污

北京當局雖然每年都發布節日禁令,為何卻對官場送禮的「潛規則」無濟於事?究其原因:一是有令無查,譬如嚴禁官員收受紅包禮品等所謂鐵律,在實際監督中卻難以執行;二是有始無終,只見節前發文件,不見節後報效果;三是有圖無驥,鮮見紀檢部門節日期間及時根據腐敗線索,抓到「大魚」。

美國智庫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研究員裴敏欣在最近的一份報告中指出,「中國的貪腐官員中,每100人約只有3人最後坐牢,這使得貪污成為高回報,低風險的犯罪」,鋌而走險者大有人在。

曾在美國留學的廣東學者顧志斌在他的著作中則指出,中國官員貪腐的根源在於「不受限制的權力,對權力的膜拜與畏懼。」他認為,只要官僚政治的權力繼續存在,貪污就難以杜絕。(本報記者/唐典偉)


来源:http://www.worldjournal.com/weekly93_disp.php?nt_seq_id=1842625&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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