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 韩景玮 通讯员 王伟
贺卫方按:因为过年,这则新闻今天才看到。不过,这的确是近年来最令人兴奋的司法改革举措了。河南省高级法院推行的将判决书全文上网是在实质性的层面上推动司法公正的重大措施,张立勇院长所说,判决书上网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有助于强化法官的责任心,也有助于抑制司法腐败,这都是切中要害的观察。为此,我们应该向河南省高级法院和张立勇院长表达敬意。
我们注意到,报道中说判决书的上网有时间限制,“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的时间为半年,执行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的时间截止到执行完毕之日。”这里的含义不是很明白。既然已经全文上网了,何必限制时间?须知网上的这种资源可以成为人们长久地观察和研究司法制度的资讯渊源,也可以让后来的法官遇到案件时通过查询而增进司法决策的平衡性。所以,我们建议将上网的判决书变成永久性的数据库。还有,关于涉及国家机密的判决书,希望有关部门大力减少限制。像死刑判决,既然判了,就堂堂正正地让世人知道。遮遮掩掩地不敢公布数量显得仿佛在做坏事,令人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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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正式上网,这预示着今后市民只需轻点鼠标,就可以上网了解自己所关心的案件并能对案件说长道短。
全省各级法院所有判决书上网,极为罕见,因而引起了全国关注。这项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会起到什么效果?连日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瑕疵判决书震惊省高院院长
拿到判决书后,刘明娟(化名)感到吃惊。刘明娟遭到焦某的故意殴打受伤,警方将焦某抓获后,公诉部门最终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焦某提起公诉,刘明娟则附带民事赔偿将对方起诉到法庭。但拿到判决书后,她却傻眼了。明明自己是受害人,但判决书上居然写成她“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刘明娟立即找到承办此案的法官。但法官认为,这不是大事,且判决书写错也是常有的事儿,不影响判决。
“这还是小事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了解此事后深感震惊。张立勇认为:瑕疵判决书从形式上看,是个校对问题;从执法者的态度上看,是个敬业问题;但从社会角度上看,则关系到公众对司法的信任问题。作为具体执法者,法官被称作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其一言一行都直接代表着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而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载体的判决书,则是法院审判活动最终结果的体现,法院是否依法行使审判权,审判活动是否体现公正合理,最终都要通过法院的判决书来体现。他说:“当我们从事关社会公正和法律尊严的角度去看待判决书时,不论如何夸大‘问题判决书’所导致的危害都不过分。”
随后,张立勇立即指示对全省各级法院的判决书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一些法院将司法文书弄错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一基层法院下民事财产保全裁定书,将申请人请求保全的“位于华夏小区21栋21号楼东单元4楼东户住宅房一套”,裁定为保全“华夏小区21栋21号楼2单元3楼西户楼房”,导致被申请保全的房屋被被申请人卖掉;还有些判决书将日期写错,案子还没开庭,判决书就出来了;更典型的失误还有,本来判决一个人有期徒刑“三年”,但打字员错打成“两年”,结果判决书发下去后没办法,只好执行两年有期徒刑……
如何解决瑕疵判决书问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做出决定:将判决书上网。
河南法院判决书全上网
今年12月3日,张立勇院长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时向网民宣布:到2008年年底,河南法院判决书将全部上网。其日期安排是,截至2009年1月1日前,省高院的判决书最先上网,明年上半年,各中院判决书全部上网。从明年上半年到明年年底,全省法院的判决书全部上网。
12月29日,省高院新闻发言人王伟向记者透露:经筹备,省高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已经在当天开始上网。市民只要打开河南法院网(hnfy.chinacourt.org),点击首页上方的“司法文书”栏目,就可以进入裁判文书查询页面。页面上显示民事文书、刑事文书、行政文书、执行文书、涉外文书、其他司法文书等类别。为方便公众准确查询,民事文书又细分为普通民事文书、商事文书和知识产权文书等子栏目。
据了解,这次省高院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是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的、2008年10月1日后生效的并已送达当事人的刑事、民事、行政、立案、执行等裁判文书。上网的裁判文书,除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如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以外,所有案件都会在网上公开。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的时间为半年,执行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的时间截止到执行完毕之日。
“从某种意义上讲,判决书上网,也是被基层法院的一些瑕疵判决书逼出来的……”谈到判决书上网的初衷,张立勇说,事实上,除瑕疵判决书外,从法院工作性质来讲,法院的宗旨就是要公正执法,让广大群众满意。案件作为一个“产品”来讲,法院是流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这个“产品”的质量到底怎么样?光法院自己检验还不行,还要看“消费者”是不是满意。这个“消费者”就是群众。如果被群众认可,这个“产品”就是合格的。如果群众不接受、当事人不满意,那这个“产品”的质量就要打折扣。
张立勇认为,判决书上网也是法院系统反腐败的需要。近几年,由于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法院系统出现了不少问题,包括一些法官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情况……这个问题要彻底解决,最好的办法还是让它在阳光下暴晒,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果这里面还存在利用职权断案,或因接受了贿赂而进行枉法裁判,大家根据判决书就能看出一些端倪,就能发现一些问题。判决书上网,是遏制腐败的一个有效措施。
判决书上网让法官更细心
昨天上午,记者在省高院刑事法庭,刘法官正准备将一份判决书传送上网。在上网前,他再次对判决书内容审读了一遍。旁边的同事笑着说:“都看八遍了,应该没问题了吧?”但刘法官还是重新仔细审读了判决书中的每个细节。“不仔细行吗?任何一个疏忽都会闹笑话,判决书上写的有审判长、审判员的名字,网友和当事人马上就会举报。弄不好会砸饭碗……”
谈起判决书上网这件事,刘法官表示,除判决书上的错别字外,在每个审判细节上他都慎之又慎,他认为,法官在法庭上的一言一行都必须慎重,否则判决书上网后,当事人会在网上评论,就会给自己造成不利影响。
对判决书上网,刚开始,有些法官想不通: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判决书终究是人写的,当然有出错的可能。如果把有错误的判决书上网,会降低司法应有的权威。对此,张立勇表示:司法不仅需要法官在审判过程中,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做出公允的判断,还需要在最终的裁判文书中向社会宣示法律的神圣、公正与理性。一纸判决书,是法官向社会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最佳载体,是赢取民众信赖与尊重的重要“窗口”。而一份分析透彻、明理思辨、逻辑严密的裁判文书,不仅能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恩怨纠葛,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而且有助于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和司法理念。相反,一份错误连篇、逻辑混乱、晦涩难懂的判决书,则往往让当事人产生“不服”之感,甚至增强其对抗判决结果的心理。一纸判决,承载着正确解释法律、充分宣示正义、合理判定冲突的重要功能。对法官来说,将判决书上网公开,也能有效唤醒一些法官的司法责任心。
判决书上网是最有效的防腐剂
“河南省高院没有像其他地方一样,对‘瑕疵判决书’遮遮掩掩,蓄意袒护,而是上升到坦荡真诚的高度,向自我开炮,自揭疮疤,正视缺点和不足。这种不遮掩、不袒护,不但不会降低司法机关的形象,反而是及时纠错、有错就改和勇于担责的形象。”省高院提出判决书上网的信息后,引起全国多家媒体和网站的热议。很多读者认为,法院只要真正将缺点和不足放到敢于较真的高度,很多问题和不足是不难解决的。网友认为:让判决书在网上公开需要一种勇气,一是承诺公正判决的勇气,一是敢于接受群众监督的勇气……判决书上网,每一个网友都是“陪审员”,都是监督者……
为让“判决书上网”这项制度落实好,省法院规定:法官如违反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不按时提交公布、擅自改动后公布等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张立勇表示,今后,省法院还要通过公开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663200100cejx.html
2009年1月31日星期六
日知录(73)资中筠:能反省历史的民族才有光明的未来
作者:资中筠 中国社科院美国所前所长,前《美国研究》主编
有一则消息称英国电视台近日对3000名观众进行了一项关于历史名人的调查,有23%的受访者竟认为丘吉尔是虚构人物,却有58%的人认为福尔摩斯确有其人。还有其他一些历史人物如甘地等也有不少人以为是虚构的。读到这一消息当然令人惊讶。我已见到我国不止一家报刊以不同的方式刊载此事,语气调侃者有之,生发感慨者有之,上海《文汇报》刊登一篇短文提到“忘记历史就是背叛”,还举一反三联系到日本人不知道“东京审判”,我国《三国演义》掩盖了正史《三国志》等等。并提出要引起教育界的反思。
英国人不知道丘吉尔固然出人意外,只是这受调查的3000人是什么年龄段,什么文化背景,有无代表性,我们不得而知。在讥笑他人,或联系国人的古代历史知识之余,不妨反思一下我国当代人对当代史的了解或态度如何?在我脑海中立即浮现出一件近事:
就在几个月前,著名的北京师大附中(实验中学)大张旗鼓举行90周年校庆,竟然把“文革”中最初起来造反的红极一时的红卫兵头头宋彬彬作为“知名校友”奉为上宾,甚至还把当年毛泽东接见她的那张照片,与被她们残酷虐杀的卞仲耘校长的照片同时展出。为此,卞校长还健在的丈夫写了致在任校长的公开信,提出抗议。可以想见,这种抗议照例是没有下文的,而且也是无法公然见诸媒体的。此事可不同于一家电台普通的随机调查,而是北京名牌学校正式的、大张旗鼓的行动。所涉及之事的性质也不可同日语。这家中学的这场校庆组织者是无知还是有意?宋彬彬女士后来有什么杰出贡献,因何现在成为母校为之骄傲的“知名校友”,我不得而知。对国人而言,宋彬彬最“知名”的就是那张领袖接见的照片,以及钦赐名字“要武”。从此,“要文斗不要武斗”只是一句空话,全国掀起人格污辱、肉体折磨乃至武力虐杀“批斗”对象的狂潮。不但打死卞仲耘校长之事无形中得到默许,又不知多少校长、教师死于他们曾经精心教育、呵护的学生之手。当然“文革”的冤魂决不止于教育界。
尽管可以说,当时的“红卫兵”千千万,在“革命不是请客吃饭”的鼓励下,做出丧失理性之事何止一人,这是特殊历史背景的产物,不必苛求个人责任,特别是少不更事的青少年。但是当年北京师大附中的特殊性就在于卞仲耘校长是全国第一个被本校红卫兵群殴至死的校长,那第一拨兴起的红卫兵是以“血统论”为基础的。他们之所以成为“好汉”就因为老子是“英雄”。宋彬彬本人当时是否直接参与,我本人没有考证,也无意讨论她的个人责任,应该说她本人及其同伴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受害者。但是她是该校红卫兵的领袖,当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她在此以后得到了领袖的接见和鼓励。宋彬彬女士个人的心路历程我无从知晓。她后来放弃了“要武”之名,看来并不以此为荣。作为个人,在那以后的道路各自有所不同,但参与残害无辜的经历终归是一段耻辱,无法以后来的任何“光辉业绩”抹杀。稍有良知的人总会良心不安。至于这批人中有些后来又经过曲折的命运然后再飞黄腾达,那是高层政治斗争的结果,与千百万被剥夺健康成长的机会的同代知青属于两个世界。个人的良心道德千差万别,无法强求。这不是本文的主题,如果没有今之校庆事件,宋彬彬其人也不会进入公众视野。问题是师大附中(今之“实验中学”),几十年来总该培养出一些在各个方面有成就、对社会做出有益贡献的人才,为什么非要在此次隆重校庆中抬出这样一位“知名”校友?是趋炎附势,还是另有背景?如果此人确实在以后的年月中有正面的、特殊成就,为什么不突出那些成就而“哪壶不开提哪壶”,要高调突出其“文革”经历,展出那张象征性的照片?今天的校领导对自己校史中那鲜血淋淋的一页,对被污辱、被残害致死的卞仲耘老校长,大而至于对整个中华民族所遭受的那场浩劫是如何对待的呢?
德国作家君特·格拉斯尽管得了诺贝尔奖,终于还是以某种形式披露了早年不光彩的历史。对他最后的坦白,公众可以有不同的反应,或谴责其隐瞒太久,或欢迎其良心未泯,或原谅其年少无知,但没有人会认为那是值得宣扬的光荣事迹。德国曾出现过祸害人类的法西斯,但是德意志民族仍是有希望的优秀民族,正因为其从上到下有自省和忏悔精神,能从灾难的废墟中获得新生。
对于毛泽东的全面历史功过可以有不同评价,恐怕要争论一百年。但是对他发动的“文革”,党中央早已做出否定的结论,其祸国殃民,特别是对青少年灵魂的摧残,现在尚健在的五十岁以上的人都有切身体会。那张著名的照片,以及“赐名”之事,正是有象征意义的见证。联系到长期以来,在不论是宣传还是教育中对“文革”的历史多所回避,而或隐或现为“文革”翻案之风却此伏彼起,最近甚至有人点名要为“四人帮”翻案,鼓吹需要再来一次“文革”。这些立论的根据一部分是谎言,掩盖或歪曲历史事实;一部分是利用当前存在的社会弊病,完全否定改革开放,因而对无知青年和普通百姓有相当的欺骗性。众所周知,昔之北京师大附中今之实验中学在北京享有特殊地位,师资、设备、生源都是一流的,一方面集中了高素质的优秀生,一方面也是权贵、富商子弟云集之处,其毕业生以后变成“知名”校友的机会也较大。正是这样一间学校,如此蔑视历史,挑战良知,不论校领导的主观意图如何,这次校庆所发生的事件客观上起了与为“文革”翻案风相配合的作用,因此不能等闲视之。如果一代高智商的青少年对于在他们父母师长辈身上所发生的历史真相都全然无知,被传授的都是谎言和颠倒的荣辱是非观,我国教育将走向何方?
最近又见消息称:教育部规定在九年义务教育的音乐课程中增加京剧以弘扬国粹,先在少数学校试点,然后准备全国铺开。而选定的15个剧目中有近一半是“文革”“样板戏”选段。姑不论强制全国青少年学京剧之不足取,这八个“样板戏”恰好是当年新老文化传统一概被铲除,文化专制导致文化荒芜的象征。对我们说来全国人民被迫学唱样板戏与语录歌的记忆犹新,那是怎样的灾难岁月?记得一位老文化人说过,他们一听样板戏就联想起“文革”中挨斗受辱,备受摧残的经历,为之不寒而栗。以此来弘扬传统文化岂不是南辕北辙?如今选剧目者在如此丰富的京剧艺术中偏偏对“样板戏”情有独钟,更加令人忧虑,不知方今掌握文化教育权力的当政者自己对中国文化有多少知识,对当代历史如何认识,让青少年接受什么样的熏陶?
小至个人,大至整个民族,只有能正视历史,有反省的勇气,才有光明的前途。因此面对这事件和这股歪风,我心有所忧,心有所危,为下一代,也为民族前途。了解历史,更应了解当代史。
与其讪笑他人癣疥之疾,不如关注自己心腹之患。
鼠年初一于芳古园陋室 (原载于《炎黄春秋》) (本文来源:南方网 作者:资中筠)
来源:http://news.163.com/09/0131/09/50VP19B000012Q9L.html
有一则消息称英国电视台近日对3000名观众进行了一项关于历史名人的调查,有23%的受访者竟认为丘吉尔是虚构人物,却有58%的人认为福尔摩斯确有其人。还有其他一些历史人物如甘地等也有不少人以为是虚构的。读到这一消息当然令人惊讶。我已见到我国不止一家报刊以不同的方式刊载此事,语气调侃者有之,生发感慨者有之,上海《文汇报》刊登一篇短文提到“忘记历史就是背叛”,还举一反三联系到日本人不知道“东京审判”,我国《三国演义》掩盖了正史《三国志》等等。并提出要引起教育界的反思。
英国人不知道丘吉尔固然出人意外,只是这受调查的3000人是什么年龄段,什么文化背景,有无代表性,我们不得而知。在讥笑他人,或联系国人的古代历史知识之余,不妨反思一下我国当代人对当代史的了解或态度如何?在我脑海中立即浮现出一件近事:
就在几个月前,著名的北京师大附中(实验中学)大张旗鼓举行90周年校庆,竟然把“文革”中最初起来造反的红极一时的红卫兵头头宋彬彬作为“知名校友”奉为上宾,甚至还把当年毛泽东接见她的那张照片,与被她们残酷虐杀的卞仲耘校长的照片同时展出。为此,卞校长还健在的丈夫写了致在任校长的公开信,提出抗议。可以想见,这种抗议照例是没有下文的,而且也是无法公然见诸媒体的。此事可不同于一家电台普通的随机调查,而是北京名牌学校正式的、大张旗鼓的行动。所涉及之事的性质也不可同日语。这家中学的这场校庆组织者是无知还是有意?宋彬彬女士后来有什么杰出贡献,因何现在成为母校为之骄傲的“知名校友”,我不得而知。对国人而言,宋彬彬最“知名”的就是那张领袖接见的照片,以及钦赐名字“要武”。从此,“要文斗不要武斗”只是一句空话,全国掀起人格污辱、肉体折磨乃至武力虐杀“批斗”对象的狂潮。不但打死卞仲耘校长之事无形中得到默许,又不知多少校长、教师死于他们曾经精心教育、呵护的学生之手。当然“文革”的冤魂决不止于教育界。
尽管可以说,当时的“红卫兵”千千万,在“革命不是请客吃饭”的鼓励下,做出丧失理性之事何止一人,这是特殊历史背景的产物,不必苛求个人责任,特别是少不更事的青少年。但是当年北京师大附中的特殊性就在于卞仲耘校长是全国第一个被本校红卫兵群殴至死的校长,那第一拨兴起的红卫兵是以“血统论”为基础的。他们之所以成为“好汉”就因为老子是“英雄”。宋彬彬本人当时是否直接参与,我本人没有考证,也无意讨论她的个人责任,应该说她本人及其同伴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受害者。但是她是该校红卫兵的领袖,当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她在此以后得到了领袖的接见和鼓励。宋彬彬女士个人的心路历程我无从知晓。她后来放弃了“要武”之名,看来并不以此为荣。作为个人,在那以后的道路各自有所不同,但参与残害无辜的经历终归是一段耻辱,无法以后来的任何“光辉业绩”抹杀。稍有良知的人总会良心不安。至于这批人中有些后来又经过曲折的命运然后再飞黄腾达,那是高层政治斗争的结果,与千百万被剥夺健康成长的机会的同代知青属于两个世界。个人的良心道德千差万别,无法强求。这不是本文的主题,如果没有今之校庆事件,宋彬彬其人也不会进入公众视野。问题是师大附中(今之“实验中学”),几十年来总该培养出一些在各个方面有成就、对社会做出有益贡献的人才,为什么非要在此次隆重校庆中抬出这样一位“知名”校友?是趋炎附势,还是另有背景?如果此人确实在以后的年月中有正面的、特殊成就,为什么不突出那些成就而“哪壶不开提哪壶”,要高调突出其“文革”经历,展出那张象征性的照片?今天的校领导对自己校史中那鲜血淋淋的一页,对被污辱、被残害致死的卞仲耘老校长,大而至于对整个中华民族所遭受的那场浩劫是如何对待的呢?
德国作家君特·格拉斯尽管得了诺贝尔奖,终于还是以某种形式披露了早年不光彩的历史。对他最后的坦白,公众可以有不同的反应,或谴责其隐瞒太久,或欢迎其良心未泯,或原谅其年少无知,但没有人会认为那是值得宣扬的光荣事迹。德国曾出现过祸害人类的法西斯,但是德意志民族仍是有希望的优秀民族,正因为其从上到下有自省和忏悔精神,能从灾难的废墟中获得新生。
对于毛泽东的全面历史功过可以有不同评价,恐怕要争论一百年。但是对他发动的“文革”,党中央早已做出否定的结论,其祸国殃民,特别是对青少年灵魂的摧残,现在尚健在的五十岁以上的人都有切身体会。那张著名的照片,以及“赐名”之事,正是有象征意义的见证。联系到长期以来,在不论是宣传还是教育中对“文革”的历史多所回避,而或隐或现为“文革”翻案之风却此伏彼起,最近甚至有人点名要为“四人帮”翻案,鼓吹需要再来一次“文革”。这些立论的根据一部分是谎言,掩盖或歪曲历史事实;一部分是利用当前存在的社会弊病,完全否定改革开放,因而对无知青年和普通百姓有相当的欺骗性。众所周知,昔之北京师大附中今之实验中学在北京享有特殊地位,师资、设备、生源都是一流的,一方面集中了高素质的优秀生,一方面也是权贵、富商子弟云集之处,其毕业生以后变成“知名”校友的机会也较大。正是这样一间学校,如此蔑视历史,挑战良知,不论校领导的主观意图如何,这次校庆所发生的事件客观上起了与为“文革”翻案风相配合的作用,因此不能等闲视之。如果一代高智商的青少年对于在他们父母师长辈身上所发生的历史真相都全然无知,被传授的都是谎言和颠倒的荣辱是非观,我国教育将走向何方?
最近又见消息称:教育部规定在九年义务教育的音乐课程中增加京剧以弘扬国粹,先在少数学校试点,然后准备全国铺开。而选定的15个剧目中有近一半是“文革”“样板戏”选段。姑不论强制全国青少年学京剧之不足取,这八个“样板戏”恰好是当年新老文化传统一概被铲除,文化专制导致文化荒芜的象征。对我们说来全国人民被迫学唱样板戏与语录歌的记忆犹新,那是怎样的灾难岁月?记得一位老文化人说过,他们一听样板戏就联想起“文革”中挨斗受辱,备受摧残的经历,为之不寒而栗。以此来弘扬传统文化岂不是南辕北辙?如今选剧目者在如此丰富的京剧艺术中偏偏对“样板戏”情有独钟,更加令人忧虑,不知方今掌握文化教育权力的当政者自己对中国文化有多少知识,对当代历史如何认识,让青少年接受什么样的熏陶?
小至个人,大至整个民族,只有能正视历史,有反省的勇气,才有光明的前途。因此面对这事件和这股歪风,我心有所忧,心有所危,为下一代,也为民族前途。了解历史,更应了解当代史。
与其讪笑他人癣疥之疾,不如关注自己心腹之患。
鼠年初一于芳古园陋室 (原载于《炎黄春秋》) (本文来源:南方网 作者:资中筠)
来源:http://news.163.com/09/0131/09/50VP19B000012Q9L.html
日知录(72)2008年中国互联网的三大变化
就互联网对中国现实的影响来看,2008年有三个变化是极其值得注意的:
第一,信息证实的危机越来越明显。网络发布的信息难以找到当事人或公正的第三方来加以证实,即便出现证实,证实的效果也取决于所证实之事的意涵,证实过程对模糊性的策略建构,以及信息接受者诠释这种证实的特定意愿。互联网舆论场成为各方利益必争之地,在中国,不仅商业利益对新闻和舆论的操控和冒充行为,多到操纵方不加遮掩、接收者熟视无睹的地步,政治力量也学会了越来越娴熟地有意传达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近年来各地大力建设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就是具体表现之一。
可以说,中国互联网的“纯真年代”彻底成为一种遥远的记忆,牧歌式的“田园”已化作不乏弱肉强食的“丛林”,商业力量、政治力量、甚至草根网民自己的力量,都在这个丛林中博弈,“哈尔滨六警察打死人”命案后的网络暗战就是最好的注脚。我十分同意知名博客和菜头的看法:“我们已经进入到付费评论和付费真相共存的时代,在网络上甄别信息真假的难度空前提高。”现实世界的扭曲,一度被认为在网络中可以得到有力的纠正,人们借助通过互联网发现真相。实际上,互联网正在变成一种舆论工具,被怀有各种目的的群体操纵和摆弄。
第二,当不同的消息源散发彼此矛盾的信息时,整个社会的焦虑和恐惧会加深。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在2008年的许多事件中,都游荡着谣言的身影。谣言不是别的,是我们自身的回响,它反映的是一个社会的欲望、恐惧和痴迷。卡普费雷说:“到处弥漫的焦虑,或者失望,从来没有离开过社会,受到抑制、疏导和给予合法地位的仅仅是其表达之方式。它们首先体现在窃窃私语之中,如果条件合适的话,就会变成谣言。……谣言反复出现是城市、社会群体和国家持久混乱的标志。”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民意表达机制,以及各种利益的博弈机制,就不仅仅是一种向善治的推进,也是在推动整个社会的健康与福祉。如果一个社会不允许甚至从未想到设立“出口”,特别是灾难性地缺少过滤器和安全阀,那么,民众的焦虑与不稳心态对中国整个社会的安定都会构成重大威胁。以此观之,谣言在中国社会发展的这一极端反复出现也有其积极意义,它意味着国家由于这样那样的因素放松了惯常的管制、阻遏和疏导,使潜伏的东西不再受到抑制,得以表达出来。透过谣言的遭遇,我们能够直观地感受到一个健康社会跳动的脉搏。
第三,在一个高度媒介化和网络化的社会中,媒体呈现一种崭新的“融合文化”,在这种文化之中的信息成为了“信息炸弹”(information bomb)。在互联网上产生的信息能够影响以其他形式出现的媒介内容生产;新媒体技术及其背后的商业价值都强调速度第一,核实信息的时间大大缩减,进入信息传播网络的人数以倍数激增;新闻的娱乐化,政治的营销化,公众对八卦新闻的追求,都在帮助制造着各类“新媒体事件”。毋需进行多少受众研究就可以知道,这种“信息炸弹”的影响是惊人的。在中国,当门户网站用可观的篇幅报道某个信息,当知名论坛对某一信息的评论盖起了宏伟的“高楼”,当源于网络的谣言登上“旧媒体”的大雅之堂,当某个政界或商界要人被迫花费时间和精力修复被损害的形象和人格,当丑闻把一些人从高高的位置上掀翻下马,我们就可以懂得民众赋予这些信息炸弹以多大的重要性。
正是为此,有关互联网时代的信息研究十分有必要超越传统的人际传播和大众媒介传播对信息的旧认识,研究这种崭新的“信息炸弹”提出的许多新命题,并以此探讨有关新的政治和社会关系的新思维。这之所以成为必要,是因为我们面对的新转折与之前相比,要复杂得多,危险得多,也激动人心得多。
来源:http://huyong.blog.sohu.com/109364174.html
第一,信息证实的危机越来越明显。网络发布的信息难以找到当事人或公正的第三方来加以证实,即便出现证实,证实的效果也取决于所证实之事的意涵,证实过程对模糊性的策略建构,以及信息接受者诠释这种证实的特定意愿。互联网舆论场成为各方利益必争之地,在中国,不仅商业利益对新闻和舆论的操控和冒充行为,多到操纵方不加遮掩、接收者熟视无睹的地步,政治力量也学会了越来越娴熟地有意传达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近年来各地大力建设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就是具体表现之一。
可以说,中国互联网的“纯真年代”彻底成为一种遥远的记忆,牧歌式的“田园”已化作不乏弱肉强食的“丛林”,商业力量、政治力量、甚至草根网民自己的力量,都在这个丛林中博弈,“哈尔滨六警察打死人”命案后的网络暗战就是最好的注脚。我十分同意知名博客和菜头的看法:“我们已经进入到付费评论和付费真相共存的时代,在网络上甄别信息真假的难度空前提高。”现实世界的扭曲,一度被认为在网络中可以得到有力的纠正,人们借助通过互联网发现真相。实际上,互联网正在变成一种舆论工具,被怀有各种目的的群体操纵和摆弄。
第二,当不同的消息源散发彼此矛盾的信息时,整个社会的焦虑和恐惧会加深。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在2008年的许多事件中,都游荡着谣言的身影。谣言不是别的,是我们自身的回响,它反映的是一个社会的欲望、恐惧和痴迷。卡普费雷说:“到处弥漫的焦虑,或者失望,从来没有离开过社会,受到抑制、疏导和给予合法地位的仅仅是其表达之方式。它们首先体现在窃窃私语之中,如果条件合适的话,就会变成谣言。……谣言反复出现是城市、社会群体和国家持久混乱的标志。”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民意表达机制,以及各种利益的博弈机制,就不仅仅是一种向善治的推进,也是在推动整个社会的健康与福祉。如果一个社会不允许甚至从未想到设立“出口”,特别是灾难性地缺少过滤器和安全阀,那么,民众的焦虑与不稳心态对中国整个社会的安定都会构成重大威胁。以此观之,谣言在中国社会发展的这一极端反复出现也有其积极意义,它意味着国家由于这样那样的因素放松了惯常的管制、阻遏和疏导,使潜伏的东西不再受到抑制,得以表达出来。透过谣言的遭遇,我们能够直观地感受到一个健康社会跳动的脉搏。
第三,在一个高度媒介化和网络化的社会中,媒体呈现一种崭新的“融合文化”,在这种文化之中的信息成为了“信息炸弹”(information bomb)。在互联网上产生的信息能够影响以其他形式出现的媒介内容生产;新媒体技术及其背后的商业价值都强调速度第一,核实信息的时间大大缩减,进入信息传播网络的人数以倍数激增;新闻的娱乐化,政治的营销化,公众对八卦新闻的追求,都在帮助制造着各类“新媒体事件”。毋需进行多少受众研究就可以知道,这种“信息炸弹”的影响是惊人的。在中国,当门户网站用可观的篇幅报道某个信息,当知名论坛对某一信息的评论盖起了宏伟的“高楼”,当源于网络的谣言登上“旧媒体”的大雅之堂,当某个政界或商界要人被迫花费时间和精力修复被损害的形象和人格,当丑闻把一些人从高高的位置上掀翻下马,我们就可以懂得民众赋予这些信息炸弹以多大的重要性。
正是为此,有关互联网时代的信息研究十分有必要超越传统的人际传播和大众媒介传播对信息的旧认识,研究这种崭新的“信息炸弹”提出的许多新命题,并以此探讨有关新的政治和社会关系的新思维。这之所以成为必要,是因为我们面对的新转折与之前相比,要复杂得多,危险得多,也激动人心得多。
来源:http://huyong.blog.sohu.com/109364174.html
2009年1月29日星期四
日知录(71)新闻自由背后的中国与西方
在西方眼里,或者理论界,中国是没有新闻自由的国家。并以此来攻击中国的媒体只有宣传没有新闻。对于曾经充当过各种理论试验场的中国来说,已经成熟到不会只相信理论的程度了。哪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真实生活中西方和中国的新闻异同。由于本人长期生活于法国,便主要以法国为主其他西方国家为辅进行对比评论。
首先,对比一下媒体的拥有者。中国,毫无疑问绝大多数是属于各级政府,即使有些企业或行业拥有传媒工具,也要从属于政府宣传部门的管理。因此,媒体主要是体现政府的立场。而法国则略有不同。拥有媒体的分别为政府和财团。TF1,法国电视一台,老板是法国最大的电信公司布依格,法国二台和三台则是法国政府。这三大电视台基本垄断了法国的电视资讯。法国名列第一的日报《费加罗》,最大的股东是法国军工企业达梭集团。法新社名义上是独立的报业联营企业,实际上是法国官方通讯社。因此,法国的媒体自然是要体现政府、财团和军方的立场。2008年巴黎“4.7”火炬传递引发中国民众愤怒和掀起空前抵制法货的声浪时,法国第一首富、家乐福第一大股东、路易威登集团主席Bernard Arnault急忙在《费加罗》报发表声明,公开支持北京奥运会,并表示“中国受到的攻击同样令人震惊”,从而扭转了当时对中国一边倒的攻讦态势就是一例。政府和财团拥有媒体,在西方是常态。大名鼎鼎的英国BBC、美国之音、德国之声都是政府拥有。英国的路透社名义上是私人企业主所有,实际上受政府控制,是英国的官方喉舌。(如果中国向西方学习,一些媒体是否可由“三鹿奶粉”、“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控制?)
其次,我们看一下各自报道内容和方式的异同。
第一,法国媒体基本上可以批评上自中央政府下至地方政府的政策,也可以批评总统等高级别领导人。但也有例外。2008年,PPDA这们法国大牌的电视主持人,就因为他采访萨科奇时暗讽他的身高(“当您出席国际会议时,是否有到了巨人国的感觉?”),被电视台迅速辞退,离开了他从事了几十年的媒体工作,就此失业。相应的,中国地方各级政府被批评是常态,尽管也常常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和干预,但基本上是可以做到公开和及时的报道。这在2008年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发生的所有骚乱和负面事件都得到及时报道)。但批评中央政府和最高领导人是几乎不存在的。
第二,法国媒体不能挑战或否定法国的价值观,不能否定这个现行制度,这就是第一个底线。就是法国共产党及其掌握的媒体都不例外。而且各个媒体有着严格的自律。2008年4月19日在巴黎华人大集会一举引起瞩目的一位留学生曾多次投稿给法国第一大免费报纸《METRO》(地铁报),终于一篇文章被采用。不料,第二天,决定采用他稿件的一位编辑打电话通知他,由于文章与该报价值观不符,将不再采用,这位编辑本人也已受到上面的斥责。2008年8月达赖访问巴黎,遭到藏传佛教另一支多杰雄登派的围堵和抗议(抗议达赖不实行宗教信仰自由)。但这些场面都从法国媒体的镜头中消失的无影无踪—尽管宗教信仰自由也是西方的价值观,但比不上神化达赖的政治正确。如果出于自律而拒绝刊登某些文章还算没超越新闻真实底线的话,为了自己的价值观而捏造新闻就无法令人接受了。而这一幕就发生西藏“3.14”之后。由于被揭穿和遭到中国的强烈抗议,这些西方媒体也不得不道歉。但是“一万个真实也挽救不了一个谎言”,西方媒体的公信力遭到前所未有的重创。被全球所瞩目的《德国之声》中文部副主任张丹红事件也是一例。由于她发表了许多正面宣传中国的新闻和评论,遭到许多人权组织的抗议而被解职。然而,当德国官方把《德国之声》上万份中文报道翻译成德文,加以审查,结果并没有发现所谓的“红色渗透”的内容。不久,德国之声的监督机构——德国之声广播委员会驳回了对张丹红以及德国之声的指责,广播委员会全体一致认定,德国之声中文部既没有违反规定,也没有破坏记者原则。然而,即使如此,张丹红不但没有恢复工作,支持她的原中文部主任冯海音(Matthias von Hein)也被解职。这些都是挑战西方价值观所遭到的惩处。而中国却不同。虽然《炎黄春秋》和《南方周末》同属官方,但总是质疑和挑战现行制度,宣传与国家不同的价值观。其中《南方周末》虽多次被整肃,但仍然风格不改,继续发行。(当然今年由于《南方周末》对地震的另类报道引发公愤,甚至发生大学生校园火烧《南方周末》事件,但均系民间自发行动,与政府无关。)而走的更远的《炎黄春秋》,甚至连整肃都没有。这在法国,是绝无不可能!更不会有类似《炎黄春秋》或《南方周末》这样的媒体存在的空间。
第三,法国新闻自由的另一个底线是不能损害国家利益。今年受美国资助、总部设在巴黎的“记者无疆界”在中法对抗中发挥了相当重要和关键的作用。然而事过几个月,“记者无疆界”的创始人、秘书长梅纳尔就被迫辞职。显然,这位先生玩过了火,损害了法国的利益。2004年,中法建交四十周年。由于法国反对美国入侵伊拉克急需中国的支持,从而将中法关系推向少有的高潮。当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巴黎时,巴黎警察对所有抗议的人群均强行处置,甚至不惜动用暴力。然而,所有的媒体均对此保持沉默。由此被法国境外的媒体称为法国的耻辱。(不仅媒体,警察局也一样。巴黎警察局拒绝了支持达赖集团的一些组织要求在北京奥运会开幕之日到中国驻法国大使馆游行的申请,但仅仅两天之后,就批准了在俄罗斯驻巴黎大使馆门前支持格鲁吉亚的抗议集会申请)。这一点,在西方也颇具共性。特别是美国2003年发动的伊拉克战争表现的最为充分。好莱坞重量级影星西恩.潘自费5.6万美元在《华盛顿邮报》发表公开信,指责布什的好战政策。不久,好莱坞大制造商取消了他的电影合同,损失高达至少1000万美元。来自美国总统布什家乡得克萨斯州的乐队“南方小鸡”由于在美国《娱乐周刊》发表反战言论,声称为布什总统来自他们的家乡感到耻辱。不料拥护布什的“爱国电台”封杀他们的歌曲,歌迷则当街砸烂她们的唱片。乐队成员们的家门口被人堆满了垃圾,甚至有人向他们发出死亡威胁。她们的全美巡回演出也告吹。受雇于全国广播公司、曾因报道海湾战争而得过普利策奖的记者彼得。阿内特仅仅由于他在接受伊拉克采访时说了句“美国的第一个作战计划已经失败”而被炒了鱿鱼。在这些例子面前,不由得令人感到西方的新闻自由好象中国五十年代的反右运动,起着引蛇出洞和“阳谋”的作用。当然,在不能损害国家利益方面,中国和法国和西方非常相似,这可算是双方第一个共同点。
第四,法国媒体不能报道国家领导人的私生活。甚至专门披露政治丑闻的法国周刊《鸭鸣报》都有句名言:“新闻止于卧室门外。”法国前总统密特朗有两个家庭,他去世时,两个家庭携子女均出席了他的葬礼。但所有的媒体对此均噤声。上任总统希拉克也有不少坊间徘闻,但从来都进入不到法国媒体的视野中去。当然法国新当选的总统萨科奇是一个例外,因为他本人对自己的私生活就十分的张扬----这也是他民意支持度下降的原因之一。在这方面,中法媒体又形成了第二个共同点。
第五,法国媒体以负面报道为主,中国则以正面报道为主,无论国际和国内。应该说,这两种方式都不够客观和全面。以至第一次去西方的中国游客往往会失望,而第一次到中国的西方人则往往会惊异。(我陪同的第一个访问中国的法国代表团他们的第一个感受竟然是:中国人居然会经常微笑!)当然负面报道是西方媒体的共性。2005年,巴黎北郊发生严重骚乱,并一度漫延到全国。当时法美关系相当紧张,不少媒体大肆炒做,极尽夸张之能事,甚至使用“法国陷入内战”等极端词语。为此,十分不满的法国政府事后专门将这些媒体召集起来,提出严重警告,并强令道歉。而另一个不实报道的中国却漏了网。因为中国媒体的主流是“巴黎基本一切正常”!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FNAC—法国最大的书店在最醒目的位置摆满了几十种关于中国的书。其中只有一至两本是比较正面的表现中国。其他则全是批评和攻击。试想一下这一幕发生在中国:在新华书店最醒目的位置摆满了反法、反日、反美等国的图书,请问西方会怎样炒作呢?不过,相对于欧洲,追求并保持便于霸权的美国略有不同。首先看美国之音。根据1948年《史密斯—蒙特法》,只允许美国之音向外国(不是本国)的听众播放亲美国政府的新闻,也就是正面新闻。即他们自己不信的新闻可以向外国输送!(真不知道几十年都在听美国之音的中国百姓知道此内幕会做何感想?)其次,自布什时代,美国政府不仅限制新闻媒体在海外干预行动的报道,还干脆授意一些专栏作家撰写支持政府的文章,甚至自己制造新闻,并向其他电视机构转播。美国国务院下属的的广播事业管理办公室,专力制作鼓吹美国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成果。而且这些宣传还违反《史密斯—蒙特法》出口转内销。为此,美国官员的解释是这个法律不适合此办公室。此外美国政府利用媒体竞争的特点,只把采访机会和内幕消息透露给配合的记者和媒体,从而培养起一批御用文人。至于发生在2009年新年之际以色列对哈马斯的军事行动,尽管以色列的最高法院已经判定可以允许少量记者进入加沙,但以色列政府却仍然禁止任何国际记者进入现场采访。而且没有得到任何西方国家的抗议和批评,更是活生生的一例。
第六,如何看待法国不同政党和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批评和争斗呢?一是所有分属不同政党和利益集团的媒体都认可法国的价值观、制度模式和游戏规则。二是每一个政党背后都有财团的影子。无论政党还是财团,都是这种制度模式的最大得利者。三是由于对利益扩张的追求,政党之间往往不免会发生争执和矛盾。面对谁也不能吞掉谁的现实面前,大家都相互做了妥协,都认可对方的批判权利。所以从宏观上讲,说他们是一党之内的不同利益集团相互争夺也不妨。2002年法国大选只所以出现惊人意外----左派社会党候选人时任总理的若斯潘没能进入第二轮,被极右派政党候选人勒庞击败----就是因为选民认为左右两党没有什么区别,缺乏投票意愿所致。如果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的媒体,其实恐怕也相差不多吧。《南方周末》和《炎黄春秋》再出格,但都无法改变同属官方和中共的性质。实质不过是中共集团内部不同的利益代言人而已。这恐怕是他们无论如何都能长期继续生存下来的根本原因吧。
最后,再看一下中国与西方的媒体运作效果。西方对中国自然是一边倒的否定,也无需中国再自我辩护。但是西方媒体的效果又如何呢?在这里我完全采用西方或在海外异议人士的观点,以示公正。长期流亡巴黎的吴葆璋先生在香港著名异议刊物《开放》杂志2007年7月号(81—83页)的《萨尔科奇如何对待共产中国》一文中讲到:“在法国,媒体的独立,连法国人自己也不敢相信。老板们全从占领市场角度处理新闻,看待记者。他们毫不隐晦报道方针‘我们绝不在中国当局不喜欢的问题上多说什么。’哪些由于触及敏感题材报道真相而被驱除出境的记者,往往是灰溜溜地返回总部;老板们首先认为这名 记者给他惹了麻烦”(当时中法关系正处于高峰期)。2008年12月28日,美国总统布什的夫人劳拉在接受福克斯电视新闻网的《福克斯周日新闻》专访时,发表了如下评论:“如果你要问我媒体公不公正,我的回答是不公正,完全不公正。”显然,无论是西方体制内的高层还是流亡海外的异议人士对西方的新闻自由下的媒体效果都是持否定态度的。至少,打着新闻自由旗帜的西方并没有做到公开、透明和公正。
本文即将结束之际,不妨把目转向被美国总统布什称为“亚洲民主灯塔”、西方眼里的好学生台湾。台湾新闻自由度根据“记者无疆界”2008年的排名与美国并列36位,高居亚洲第二位(2007年则超过日本和美国,居亚洲第一)。但是调查显示,台湾媒体只得到百分之一的公众信任。美国《洛杉矶时报》则评论说:台湾媒体“从过去威权时代的哈巴狗,变成今日民主时代的疯狗,没有能力处理真相。”
注:只有真正的长期生活在西方,而且是真正的在这个体制内运转,才能了解一个真实的西方,这是作为短期游客所不能及的。所以,许多博友去过一次西方,就认为了解了西方并高度对之进行肯定或否定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希望本文能够给国内的朋友提供一个了解西方的窗口,从而把中国放到全球坐标下,得出一个相对客观的结论。
来源:http://blog.ifeng.com/article/2036866.html
首先,对比一下媒体的拥有者。中国,毫无疑问绝大多数是属于各级政府,即使有些企业或行业拥有传媒工具,也要从属于政府宣传部门的管理。因此,媒体主要是体现政府的立场。而法国则略有不同。拥有媒体的分别为政府和财团。TF1,法国电视一台,老板是法国最大的电信公司布依格,法国二台和三台则是法国政府。这三大电视台基本垄断了法国的电视资讯。法国名列第一的日报《费加罗》,最大的股东是法国军工企业达梭集团。法新社名义上是独立的报业联营企业,实际上是法国官方通讯社。因此,法国的媒体自然是要体现政府、财团和军方的立场。2008年巴黎“4.7”火炬传递引发中国民众愤怒和掀起空前抵制法货的声浪时,法国第一首富、家乐福第一大股东、路易威登集团主席Bernard Arnault急忙在《费加罗》报发表声明,公开支持北京奥运会,并表示“中国受到的攻击同样令人震惊”,从而扭转了当时对中国一边倒的攻讦态势就是一例。政府和财团拥有媒体,在西方是常态。大名鼎鼎的英国BBC、美国之音、德国之声都是政府拥有。英国的路透社名义上是私人企业主所有,实际上受政府控制,是英国的官方喉舌。(如果中国向西方学习,一些媒体是否可由“三鹿奶粉”、“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控制?)
其次,我们看一下各自报道内容和方式的异同。
第一,法国媒体基本上可以批评上自中央政府下至地方政府的政策,也可以批评总统等高级别领导人。但也有例外。2008年,PPDA这们法国大牌的电视主持人,就因为他采访萨科奇时暗讽他的身高(“当您出席国际会议时,是否有到了巨人国的感觉?”),被电视台迅速辞退,离开了他从事了几十年的媒体工作,就此失业。相应的,中国地方各级政府被批评是常态,尽管也常常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和干预,但基本上是可以做到公开和及时的报道。这在2008年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发生的所有骚乱和负面事件都得到及时报道)。但批评中央政府和最高领导人是几乎不存在的。
第二,法国媒体不能挑战或否定法国的价值观,不能否定这个现行制度,这就是第一个底线。就是法国共产党及其掌握的媒体都不例外。而且各个媒体有着严格的自律。2008年4月19日在巴黎华人大集会一举引起瞩目的一位留学生曾多次投稿给法国第一大免费报纸《METRO》(地铁报),终于一篇文章被采用。不料,第二天,决定采用他稿件的一位编辑打电话通知他,由于文章与该报价值观不符,将不再采用,这位编辑本人也已受到上面的斥责。2008年8月达赖访问巴黎,遭到藏传佛教另一支多杰雄登派的围堵和抗议(抗议达赖不实行宗教信仰自由)。但这些场面都从法国媒体的镜头中消失的无影无踪—尽管宗教信仰自由也是西方的价值观,但比不上神化达赖的政治正确。如果出于自律而拒绝刊登某些文章还算没超越新闻真实底线的话,为了自己的价值观而捏造新闻就无法令人接受了。而这一幕就发生西藏“3.14”之后。由于被揭穿和遭到中国的强烈抗议,这些西方媒体也不得不道歉。但是“一万个真实也挽救不了一个谎言”,西方媒体的公信力遭到前所未有的重创。被全球所瞩目的《德国之声》中文部副主任张丹红事件也是一例。由于她发表了许多正面宣传中国的新闻和评论,遭到许多人权组织的抗议而被解职。然而,当德国官方把《德国之声》上万份中文报道翻译成德文,加以审查,结果并没有发现所谓的“红色渗透”的内容。不久,德国之声的监督机构——德国之声广播委员会驳回了对张丹红以及德国之声的指责,广播委员会全体一致认定,德国之声中文部既没有违反规定,也没有破坏记者原则。然而,即使如此,张丹红不但没有恢复工作,支持她的原中文部主任冯海音(Matthias von Hein)也被解职。这些都是挑战西方价值观所遭到的惩处。而中国却不同。虽然《炎黄春秋》和《南方周末》同属官方,但总是质疑和挑战现行制度,宣传与国家不同的价值观。其中《南方周末》虽多次被整肃,但仍然风格不改,继续发行。(当然今年由于《南方周末》对地震的另类报道引发公愤,甚至发生大学生校园火烧《南方周末》事件,但均系民间自发行动,与政府无关。)而走的更远的《炎黄春秋》,甚至连整肃都没有。这在法国,是绝无不可能!更不会有类似《炎黄春秋》或《南方周末》这样的媒体存在的空间。
第三,法国新闻自由的另一个底线是不能损害国家利益。今年受美国资助、总部设在巴黎的“记者无疆界”在中法对抗中发挥了相当重要和关键的作用。然而事过几个月,“记者无疆界”的创始人、秘书长梅纳尔就被迫辞职。显然,这位先生玩过了火,损害了法国的利益。2004年,中法建交四十周年。由于法国反对美国入侵伊拉克急需中国的支持,从而将中法关系推向少有的高潮。当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巴黎时,巴黎警察对所有抗议的人群均强行处置,甚至不惜动用暴力。然而,所有的媒体均对此保持沉默。由此被法国境外的媒体称为法国的耻辱。(不仅媒体,警察局也一样。巴黎警察局拒绝了支持达赖集团的一些组织要求在北京奥运会开幕之日到中国驻法国大使馆游行的申请,但仅仅两天之后,就批准了在俄罗斯驻巴黎大使馆门前支持格鲁吉亚的抗议集会申请)。这一点,在西方也颇具共性。特别是美国2003年发动的伊拉克战争表现的最为充分。好莱坞重量级影星西恩.潘自费5.6万美元在《华盛顿邮报》发表公开信,指责布什的好战政策。不久,好莱坞大制造商取消了他的电影合同,损失高达至少1000万美元。来自美国总统布什家乡得克萨斯州的乐队“南方小鸡”由于在美国《娱乐周刊》发表反战言论,声称为布什总统来自他们的家乡感到耻辱。不料拥护布什的“爱国电台”封杀他们的歌曲,歌迷则当街砸烂她们的唱片。乐队成员们的家门口被人堆满了垃圾,甚至有人向他们发出死亡威胁。她们的全美巡回演出也告吹。受雇于全国广播公司、曾因报道海湾战争而得过普利策奖的记者彼得。阿内特仅仅由于他在接受伊拉克采访时说了句“美国的第一个作战计划已经失败”而被炒了鱿鱼。在这些例子面前,不由得令人感到西方的新闻自由好象中国五十年代的反右运动,起着引蛇出洞和“阳谋”的作用。当然,在不能损害国家利益方面,中国和法国和西方非常相似,这可算是双方第一个共同点。
第四,法国媒体不能报道国家领导人的私生活。甚至专门披露政治丑闻的法国周刊《鸭鸣报》都有句名言:“新闻止于卧室门外。”法国前总统密特朗有两个家庭,他去世时,两个家庭携子女均出席了他的葬礼。但所有的媒体对此均噤声。上任总统希拉克也有不少坊间徘闻,但从来都进入不到法国媒体的视野中去。当然法国新当选的总统萨科奇是一个例外,因为他本人对自己的私生活就十分的张扬----这也是他民意支持度下降的原因之一。在这方面,中法媒体又形成了第二个共同点。
第五,法国媒体以负面报道为主,中国则以正面报道为主,无论国际和国内。应该说,这两种方式都不够客观和全面。以至第一次去西方的中国游客往往会失望,而第一次到中国的西方人则往往会惊异。(我陪同的第一个访问中国的法国代表团他们的第一个感受竟然是:中国人居然会经常微笑!)当然负面报道是西方媒体的共性。2005年,巴黎北郊发生严重骚乱,并一度漫延到全国。当时法美关系相当紧张,不少媒体大肆炒做,极尽夸张之能事,甚至使用“法国陷入内战”等极端词语。为此,十分不满的法国政府事后专门将这些媒体召集起来,提出严重警告,并强令道歉。而另一个不实报道的中国却漏了网。因为中国媒体的主流是“巴黎基本一切正常”!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FNAC—法国最大的书店在最醒目的位置摆满了几十种关于中国的书。其中只有一至两本是比较正面的表现中国。其他则全是批评和攻击。试想一下这一幕发生在中国:在新华书店最醒目的位置摆满了反法、反日、反美等国的图书,请问西方会怎样炒作呢?不过,相对于欧洲,追求并保持便于霸权的美国略有不同。首先看美国之音。根据1948年《史密斯—蒙特法》,只允许美国之音向外国(不是本国)的听众播放亲美国政府的新闻,也就是正面新闻。即他们自己不信的新闻可以向外国输送!(真不知道几十年都在听美国之音的中国百姓知道此内幕会做何感想?)其次,自布什时代,美国政府不仅限制新闻媒体在海外干预行动的报道,还干脆授意一些专栏作家撰写支持政府的文章,甚至自己制造新闻,并向其他电视机构转播。美国国务院下属的的广播事业管理办公室,专力制作鼓吹美国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成果。而且这些宣传还违反《史密斯—蒙特法》出口转内销。为此,美国官员的解释是这个法律不适合此办公室。此外美国政府利用媒体竞争的特点,只把采访机会和内幕消息透露给配合的记者和媒体,从而培养起一批御用文人。至于发生在2009年新年之际以色列对哈马斯的军事行动,尽管以色列的最高法院已经判定可以允许少量记者进入加沙,但以色列政府却仍然禁止任何国际记者进入现场采访。而且没有得到任何西方国家的抗议和批评,更是活生生的一例。
第六,如何看待法国不同政党和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批评和争斗呢?一是所有分属不同政党和利益集团的媒体都认可法国的价值观、制度模式和游戏规则。二是每一个政党背后都有财团的影子。无论政党还是财团,都是这种制度模式的最大得利者。三是由于对利益扩张的追求,政党之间往往不免会发生争执和矛盾。面对谁也不能吞掉谁的现实面前,大家都相互做了妥协,都认可对方的批判权利。所以从宏观上讲,说他们是一党之内的不同利益集团相互争夺也不妨。2002年法国大选只所以出现惊人意外----左派社会党候选人时任总理的若斯潘没能进入第二轮,被极右派政党候选人勒庞击败----就是因为选民认为左右两党没有什么区别,缺乏投票意愿所致。如果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的媒体,其实恐怕也相差不多吧。《南方周末》和《炎黄春秋》再出格,但都无法改变同属官方和中共的性质。实质不过是中共集团内部不同的利益代言人而已。这恐怕是他们无论如何都能长期继续生存下来的根本原因吧。
最后,再看一下中国与西方的媒体运作效果。西方对中国自然是一边倒的否定,也无需中国再自我辩护。但是西方媒体的效果又如何呢?在这里我完全采用西方或在海外异议人士的观点,以示公正。长期流亡巴黎的吴葆璋先生在香港著名异议刊物《开放》杂志2007年7月号(81—83页)的《萨尔科奇如何对待共产中国》一文中讲到:“在法国,媒体的独立,连法国人自己也不敢相信。老板们全从占领市场角度处理新闻,看待记者。他们毫不隐晦报道方针‘我们绝不在中国当局不喜欢的问题上多说什么。’哪些由于触及敏感题材报道真相而被驱除出境的记者,往往是灰溜溜地返回总部;老板们首先认为这名 记者给他惹了麻烦”(当时中法关系正处于高峰期)。2008年12月28日,美国总统布什的夫人劳拉在接受福克斯电视新闻网的《福克斯周日新闻》专访时,发表了如下评论:“如果你要问我媒体公不公正,我的回答是不公正,完全不公正。”显然,无论是西方体制内的高层还是流亡海外的异议人士对西方的新闻自由下的媒体效果都是持否定态度的。至少,打着新闻自由旗帜的西方并没有做到公开、透明和公正。
本文即将结束之际,不妨把目转向被美国总统布什称为“亚洲民主灯塔”、西方眼里的好学生台湾。台湾新闻自由度根据“记者无疆界”2008年的排名与美国并列36位,高居亚洲第二位(2007年则超过日本和美国,居亚洲第一)。但是调查显示,台湾媒体只得到百分之一的公众信任。美国《洛杉矶时报》则评论说:台湾媒体“从过去威权时代的哈巴狗,变成今日民主时代的疯狗,没有能力处理真相。”
注:只有真正的长期生活在西方,而且是真正的在这个体制内运转,才能了解一个真实的西方,这是作为短期游客所不能及的。所以,许多博友去过一次西方,就认为了解了西方并高度对之进行肯定或否定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希望本文能够给国内的朋友提供一个了解西方的窗口,从而把中国放到全球坐标下,得出一个相对客观的结论。
来源:http://blog.ifeng.com/article/2036866.html
2009年1月28日星期三
历史之耻(媒体10)大陆媒体在危机下自我陶醉,很浮夸
编者按:《日本新华侨报》刊文认为,自金融海啸引爆以来,“世界看中国”、“中国救世界”的论调不断从媒体爆出,甚至有报道说美国效仿“中国特色”。 中国一些媒体对此更是绘声绘色,乐此不疲。“自作多情”的结论到头来往往是忽悠自己,影响经济决策,这种浮夸的顽疾也到“退市”的时候。 文章摘录如下:
自金融海啸引爆以来,“世界看中国”、“中国救世界”的论调不断从媒体爆出,甚至有报道说美国效仿“中国特色”,西方世界兴起“中国化社会主义”。而一些中国大陆媒体对此更是绘声绘色,乐此不疲。
最近,中国大陆统计局修正2007年GDP数据,确认中国已超过德国,成为世界第三经济体。大陆媒体再度兴奋,推断今后3年内中国GDP必超越日本,18年即可追上美国,称雄世界。大有当年“超英赶美”之喜悦。北京有的媒体甚至忽视大量流动人口的存在,把本地区GDP与常住人口相除,搞出一个“人均GDP突破9000美元”,豪称达到世界中上等发达国家水平了!
且不说这些论断和结论的准确性科学性尚待商讨,而单看这种“西方停滞不前、中国一枝独秀”的报道无疑透露着几分自我陶醉的味儿,似乎都在验证当今世界“西方不亮东方亮”。
全球性金融危机生,欧美经济由于关联度甚高,遭受重挫,“西方不亮”,目前确是事实。但这些并不能证明中国经济“独善其身”高枕无忧,恰恰相反,中国外向型企业、东部沿海地区已受重创。经济遭受冲击的程度高低,并不完全意味着制度的优劣。
人们注意到,从次贷危机到金融危机,中国有舆论一直在“妖魔化美国”,甚至讨论“美国会垮”、“中国替代美国”的问题。而目前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指出,金融危机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美国的经济根基。
美国目前仍拥有全球20%的生产总值,有大量的研究与开发经费,有众多世界顶级的研究型大学,有不可替代的创新机制。只要美国的创新体系没有被破坏,还是技术创新的最大策源地,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还没有被取代的迹象,那么下一轮产业革命的策源地和世界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很有可能还是美国。
奥巴马总统的就职演说也专门提到了这一点。而中国一些媒体盲目乐观,太过浅薄。“东方亮”这样的论调出笼,可以看出在全球化背景下一些惯性思维仍发生作用,一是报喜不报忧的套路;二是“二元对立”的思维惯性在起作用,非白即黑,认为“西方”不好时则“东方”就肯定会“亮”;三是不认真调查研究,而是表面化、浅薄化地反映,甚至是扭曲反映。
一般认为,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这样的非常时期,更能考验媒体水平。“自作多情”的结论到头来往往是忽悠自己,影响经济决策,这种浮夸的顽疾也到“退市”的时候了。(原题:危机下自我陶醉是一种浮夸病) (本文来源:中新网 )
来源:
http://news.163.com/09/0128/09/50O17FGG00012Q9L.html
2009-01-28 来源: 中新网(北京)
自金融海啸引爆以来,“世界看中国”、“中国救世界”的论调不断从媒体爆出,甚至有报道说美国效仿“中国特色”,西方世界兴起“中国化社会主义”。而一些中国大陆媒体对此更是绘声绘色,乐此不疲。
最近,中国大陆统计局修正2007年GDP数据,确认中国已超过德国,成为世界第三经济体。大陆媒体再度兴奋,推断今后3年内中国GDP必超越日本,18年即可追上美国,称雄世界。大有当年“超英赶美”之喜悦。北京有的媒体甚至忽视大量流动人口的存在,把本地区GDP与常住人口相除,搞出一个“人均GDP突破9000美元”,豪称达到世界中上等发达国家水平了!
且不说这些论断和结论的准确性科学性尚待商讨,而单看这种“西方停滞不前、中国一枝独秀”的报道无疑透露着几分自我陶醉的味儿,似乎都在验证当今世界“西方不亮东方亮”。
全球性金融危机生,欧美经济由于关联度甚高,遭受重挫,“西方不亮”,目前确是事实。但这些并不能证明中国经济“独善其身”高枕无忧,恰恰相反,中国外向型企业、东部沿海地区已受重创。经济遭受冲击的程度高低,并不完全意味着制度的优劣。
人们注意到,从次贷危机到金融危机,中国有舆论一直在“妖魔化美国”,甚至讨论“美国会垮”、“中国替代美国”的问题。而目前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指出,金融危机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美国的经济根基。
美国目前仍拥有全球20%的生产总值,有大量的研究与开发经费,有众多世界顶级的研究型大学,有不可替代的创新机制。只要美国的创新体系没有被破坏,还是技术创新的最大策源地,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还没有被取代的迹象,那么下一轮产业革命的策源地和世界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很有可能还是美国。
奥巴马总统的就职演说也专门提到了这一点。而中国一些媒体盲目乐观,太过浅薄。“东方亮”这样的论调出笼,可以看出在全球化背景下一些惯性思维仍发生作用,一是报喜不报忧的套路;二是“二元对立”的思维惯性在起作用,非白即黑,认为“西方”不好时则“东方”就肯定会“亮”;三是不认真调查研究,而是表面化、浅薄化地反映,甚至是扭曲反映。
一般认为,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这样的非常时期,更能考验媒体水平。“自作多情”的结论到头来往往是忽悠自己,影响经济决策,这种浮夸的顽疾也到“退市”的时候了。(原题:危机下自我陶醉是一种浮夸病) (本文来源:中新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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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8 来源: 中新网(北京)
2009年1月24日星期六
日知录(70)公民报道博客圈召集写手参与
广州互联网聚会:“周三网聚日”定期主题活动,讨论与互联网有关的技术、内容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有兴趣记录自己身边发生的“新闻”的网友,欢迎参加这个博客圈:http://q.163.com/mynews/。
北风在广州开的酒吧:凸凹酒吧,广州自由派的思想沙龙;媒体人和户外人聚集的地方。
“公民报道”博客圈
记录自己身边发生的“新闻”
大家可以以小区、单位等社会单元,也可以以区县市等行政区划为自己关注的区域,将你看到的,了解到的事情,有公众传播价值的东西,用你自己的语言发布上来。在写作方式,只要写清什么什么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了什么事情就成。期待大家的参与,我们看看是否可以使用这个公开的平台,构建一个类似于Ohmynews的东西。
2008-2-14
http://q.163.com/mynews/
记录自己身边发生的“新闻”
1 北风
身份:圈主
发帖:5有兴趣记录自己身边发生的“新闻”的网友,欢迎参加这个博客圈:http://q.163.com/mynews/,这个博客圈,将分类发布网友自己写的“报道”。
大家可以以小区、单位等社会单元,也可以以区县市等行政区划为自己关注的区域,将你看到的,了解到的事情,有公从传播价值的东西,用你自己的语言发布上来。
在写作方式,只要写清什么什么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了什么事情就成,如果能再写清楚前因后果就更理想了。如果愿意参照所谓报纸新闻的写法,也无所谓。
期待大家的参与,我们看看是否可以使用这个公开的平台,构建一个类似于Ohmynews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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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以小区、单位等社会单元,也可以以区县市等行政区划为自己关注的区域,将你看到的,了解到的事情,有公从传播价值的东西,用你自己的语言发布上来。
在写作方式,只要写清什么什么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了什么事情就成,如果能再写清楚前因后果就更理想了。如果愿意参照所谓报纸新闻的写法,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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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录(69)网事一周20090122:对号入座
奥巴马就职演说译文遭删减
美国当地时间1月21日,奥巴马宣誓就任第44届美国总统。中国各大门户网站均以头条报道了就职仪式的实况,并“全文”翻译了奥巴马的就职演说词。不过,有细心的网友发现,这些网站几乎都对翻译文本作了特别处理。奥巴马在演说中说:“回想当年,我们的先辈在面对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时候,靠得不只是长枪大炮、导弹坦克,还有坚定的联盟和不朽的信念。(Recall that earlier generations faced down fascism and communism not just with missiles and tanks, but with sturdy alliances and enduring convictions.)”,他也说到,“对于那些借由腐败、欺骗和压制不同政见者来获取权利的政府和国家,你们应该明白你们一直站在与历史相悖的一面,但是如果你们愿意松开紧握的拳头,我们也会向你们伸出援助之手的。(To those who cling to power through corruption and deceit and the silencing of dissent, know that you are on the wrong side of history, but that we will extend a hand if you are willing to unclench your fist.)”新浪网和搜狐网等网站删除了“共产主义”这一字眼,也剪掉了有关“不同政见者”的全部语句;网易网和腾讯网删除了前者,却保留了后者;凤凰网全保予以了保留。各网站的译文差异及央视中断直播的行为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及讨论,也使奥巴马的演说文本更进一步在中文网络广泛流传。
网友质疑北川政府采购
1月16日起,一篇名为《北川政府110万采购豪华越野车》的帖子在国内各大论坛上引发网友热议,帖子中引用了绵阳市政府信息网的资料“北川采用工作用车中标公告”显示,1月12日,北川县以110万元的高价购得兰德酷路泽越野车。后作家韩寒也在自己的博客中发文对此提出质疑。北川政府采购中心一位官员表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北川政府确实通过中标的形式,购得了一辆丰田豪华越野车,但中标的价格是74.7万,并非网友所说的110万。并且“购车的合同还没有签,上周五,县领导经过讨论决定放弃购买该车。”但北川县县长经大忠接受采访时给了另一套说辞:这辆兰德酷路泽是抢险应急指挥车,并不是领导座驾。韩寒22日再度写博继续质疑此事。
国土资源局消费账单被公开
1月17日晚上,一组“安徽蚌埠国土资源局消费账单”的图片出现在天涯论坛,随后便开始广为流转。由网友提供的这份“消费账单”显示,至少四张在蚌埠锦江大酒店公款消费的“结账单”,签单人都是一个名叫姚军的主任。有一张消费账单上书写了日期:“2008.1.10”。四次消费金额最低的一次是3900元,最高的一次则是11822元消费的烟酒包括600元一瓶的茅台酒及75元一盒的中华烟。对此,当事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网友上传的其实是2007年该单位招待活动的总账目单。有网友发动了对姚军的“人肉搜索”,稍后,姚军的详细资料即被网友公布。
网友公布审计局“欧式按摩”账单
1月20日,网上出现一篇题为《某市审计局用公款接待的消费账单扫描》的文章。文章内容简短:“请网友议一议这样的接待方式是否合适?(签单者是某市审计局局长)”,然后是一共两张图片。每张图上有两张单据,分别是电脑打印的结账小票和手写的《客户消费签单挂账凭单》。结账小票显示消费时间为2003年4月19日,小票上列明的服务包括贵宾包房费、钟费、加钟、“欧式按摩”小费、饮料等,共计三千余元。与之相关联的《客户消费签单挂账凭单》上,有与电脑小票实付金额相等的签单数。消费场所一栏分别是“娱乐”和“康乐”。21日,该网友接受媒体采访表示自己为签单人的旧同事,并再公布了新的账单。目前账单的真实性尚未得到证实,浙江当地官方也尚未回复。
徐州立法限制“人肉搜索”
1月18日,《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经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生效。该条例对计算机安全等级管理、保护措施、禁止性的行为、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详尽规定,特别是对近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人肉搜索 ”规定了惩罚性措施。根据这一条例,未经允许,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对发布者、传播者等违法行为人,最多可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半年内禁止计算机上网或停机;一些违法的单位,还可能面临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取消联网资格的处罚。此“条例”引发网络广泛争议,有论者认为,人肉搜索也是言论权利。且“刑法”“民法”等相关法律对此已经有足够的规定,徐州方面的立法是多此一举。
美国废除障碍言论自由法律
美国在1998年曾推出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免收网络色情之害的法律,但这项名叫《儿童在线保护法案》法律公布之后就争议不断。1月21日,美国最高法院否决了司法部门的辩护,宣布法律违宪,这部法律未来将不再有效。美国民权组织和其他机构认为,这部法律违背了美国宪法中言论自由的内容,而美国司法部则一直在捍卫这部法律。由于颇具争议,法律并未实际投入使用。美国公民权利联盟在费城法院提交诉状,指控这部法律违背美国宪法,因为相关禁令比较模糊,可能让传统的出版机构遭到罚款。在21日当天的一份声明中,美国公民权利联盟表示,民众能看什么东西,不应该由政府说了算,那些属于个人决定,应该由个人和他们的家庭来决定。根据这部法律,任何商业网站,如果发布“对未成年人有害的内容”,负责人将面临六个月的监禁,以及高达五万美元的罚款。
来源:http://wenyc1230.blog.163.com/blog/static/1506980200902255952645/
美国当地时间1月21日,奥巴马宣誓就任第44届美国总统。中国各大门户网站均以头条报道了就职仪式的实况,并“全文”翻译了奥巴马的就职演说词。不过,有细心的网友发现,这些网站几乎都对翻译文本作了特别处理。奥巴马在演说中说:“回想当年,我们的先辈在面对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时候,靠得不只是长枪大炮、导弹坦克,还有坚定的联盟和不朽的信念。(Recall that earlier generations faced down fascism and communism not just with missiles and tanks, but with sturdy alliances and enduring convictions.)”,他也说到,“对于那些借由腐败、欺骗和压制不同政见者来获取权利的政府和国家,你们应该明白你们一直站在与历史相悖的一面,但是如果你们愿意松开紧握的拳头,我们也会向你们伸出援助之手的。(To those who cling to power through corruption and deceit and the silencing of dissent, know that you are on the wrong side of history, but that we will extend a hand if you are willing to unclench your fist.)”新浪网和搜狐网等网站删除了“共产主义”这一字眼,也剪掉了有关“不同政见者”的全部语句;网易网和腾讯网删除了前者,却保留了后者;凤凰网全保予以了保留。各网站的译文差异及央视中断直播的行为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及讨论,也使奥巴马的演说文本更进一步在中文网络广泛流传。
网友质疑北川政府采购
1月16日起,一篇名为《北川政府110万采购豪华越野车》的帖子在国内各大论坛上引发网友热议,帖子中引用了绵阳市政府信息网的资料“北川采用工作用车中标公告”显示,1月12日,北川县以110万元的高价购得兰德酷路泽越野车。后作家韩寒也在自己的博客中发文对此提出质疑。北川政府采购中心一位官员表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北川政府确实通过中标的形式,购得了一辆丰田豪华越野车,但中标的价格是74.7万,并非网友所说的110万。并且“购车的合同还没有签,上周五,县领导经过讨论决定放弃购买该车。”但北川县县长经大忠接受采访时给了另一套说辞:这辆兰德酷路泽是抢险应急指挥车,并不是领导座驾。韩寒22日再度写博继续质疑此事。
国土资源局消费账单被公开
1月17日晚上,一组“安徽蚌埠国土资源局消费账单”的图片出现在天涯论坛,随后便开始广为流转。由网友提供的这份“消费账单”显示,至少四张在蚌埠锦江大酒店公款消费的“结账单”,签单人都是一个名叫姚军的主任。有一张消费账单上书写了日期:“2008.1.10”。四次消费金额最低的一次是3900元,最高的一次则是11822元消费的烟酒包括600元一瓶的茅台酒及75元一盒的中华烟。对此,当事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网友上传的其实是2007年该单位招待活动的总账目单。有网友发动了对姚军的“人肉搜索”,稍后,姚军的详细资料即被网友公布。
网友公布审计局“欧式按摩”账单
1月20日,网上出现一篇题为《某市审计局用公款接待的消费账单扫描》的文章。文章内容简短:“请网友议一议这样的接待方式是否合适?(签单者是某市审计局局长)”,然后是一共两张图片。每张图上有两张单据,分别是电脑打印的结账小票和手写的《客户消费签单挂账凭单》。结账小票显示消费时间为2003年4月19日,小票上列明的服务包括贵宾包房费、钟费、加钟、“欧式按摩”小费、饮料等,共计三千余元。与之相关联的《客户消费签单挂账凭单》上,有与电脑小票实付金额相等的签单数。消费场所一栏分别是“娱乐”和“康乐”。21日,该网友接受媒体采访表示自己为签单人的旧同事,并再公布了新的账单。目前账单的真实性尚未得到证实,浙江当地官方也尚未回复。
徐州立法限制“人肉搜索”
1月18日,《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经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生效。该条例对计算机安全等级管理、保护措施、禁止性的行为、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详尽规定,特别是对近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人肉搜索 ”规定了惩罚性措施。根据这一条例,未经允许,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对发布者、传播者等违法行为人,最多可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半年内禁止计算机上网或停机;一些违法的单位,还可能面临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取消联网资格的处罚。此“条例”引发网络广泛争议,有论者认为,人肉搜索也是言论权利。且“刑法”“民法”等相关法律对此已经有足够的规定,徐州方面的立法是多此一举。
美国废除障碍言论自由法律
美国在1998年曾推出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免收网络色情之害的法律,但这项名叫《儿童在线保护法案》法律公布之后就争议不断。1月21日,美国最高法院否决了司法部门的辩护,宣布法律违宪,这部法律未来将不再有效。美国民权组织和其他机构认为,这部法律违背了美国宪法中言论自由的内容,而美国司法部则一直在捍卫这部法律。由于颇具争议,法律并未实际投入使用。美国公民权利联盟在费城法院提交诉状,指控这部法律违背美国宪法,因为相关禁令比较模糊,可能让传统的出版机构遭到罚款。在21日当天的一份声明中,美国公民权利联盟表示,民众能看什么东西,不应该由政府说了算,那些属于个人决定,应该由个人和他们的家庭来决定。根据这部法律,任何商业网站,如果发布“对未成年人有害的内容”,负责人将面临六个月的监禁,以及高达五万美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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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录(68)北京惊爆言论自由之争:贾庆林亲上阵批多党制
亚洲周刊江迅/北京《北京日报》、《人民日报》、《炎黄春秋》近日分别发表极其敏感的主张宪政、言论自由及网络监督的文章,但中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求是》发表文章悤烈反对多党制、三权分立等。(chinesenewsnet.com)
当下的北京政坛和学界,有三篇文章热传。一篇是《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一篇是《官员如何才能「经得起网络监督」?》,一篇是《宪政:中国民族复兴的要求》。前两篇刊登在官方主流媒体《北京日报》及《人民日报》上,令不少人眼睛一亮,是否中共意识形态出现转变的曙光?更有西方学者提出,这是否显示中共内部在舆论控制上存在不同看法?不少人将之视为一种政治信号,不过,身在北京的政界和学界的人士大都认为,这类文章只是不同声音中的一种声音而已,当下,特别是迈进二零零九这多事之年,中南海对传媒的控制不会鬆懈。(chinesenewsnet.com)
引起人们热议的《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由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沉敏特所写。文章开篇就写道:「『言论自由』,是被写进我国宪法的。」这让不少人「眼睛一亮」的檄文,发表在一月十三日《北京日报》上。文章说:「某一言论(这里指的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言论,而非狂喊乱轰的攻击漫骂)在没有公之于世以前,无法判定其荒谬与否,无法判断其是进步还是反动。为了追求真理,唯一的办法是让它公之于世,在阳光下,让大家来思索、来辨别,才有可能认识它的本质。」(chinesenewsnet.com)
沉敏特是作家、评论家,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系教授。《北京日报》是中共北京市委机关报,呼吁中国实现获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在一个党报主要媒体上出现实属罕见。九个月前,《北京日报》曾与广东《南方都市报》引发一场有关言论自由的论战。《南方都市报》发表长平的《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的评论,文章提出,关于拉萨事件的真相,除了官方的定性外,是否能允许媒体自由讨论,以进一步揭示真相。八天后,《北京日报》发表文峰的《造谣自由的南都长平》,抨击了长平的言论自由观点。(chinesenewsnet.com)
这一次发表在《北京日报》上的沉敏特的文章说:张志新对于「文革」置疑的言论,若不是有关领导判定为「恶毒攻击文革的现行反革命言论」,若不是当时盛行的以言治罪的「条例」,造成割喉枪决张志新的旷世悲剧,而是每个中国人享有言论自由,同时上与下的关系不是「最高指示」和「紧跟照办」的关系,而是被监督和监督的关系,那麽,这样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十年浩劫造成的影响,如文化断裂、道德缺失及专制主义的种种惯性,至今在一些领域还处于艰难消除的过程之中。(chinesenewsnet.com)
文章认为,一种言论荒谬与否,是进步还是反动,不是靠权威来定性的,它需要历史实践的检验。「我们懂了马寅初的言论,懂了张志新的言论,懂了和他们的言论相反的言论是什麽言论;更懂了如何依靠言论自由,去实现中国人民对真理的追求」,「恰是反对马寅初、张志新言论的言论,曾经享有最大的言论自由;而按言论自由的原则,我们今天仍应给予这样的言论以言论自由。只有一种声音,真理是不能认识和发展的」,「应该认真贯彻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的重要规定」。(chinesenewsnet.com)
文章言简意赅,文笔犀利。发表当天就引发数千网民跟帖。浙江杭州网友说:天气不错啊,天上还有云。江苏苏州网友说:该文能够发表比该文本身的意义更重大。湖南湘潭网友说:沉教授保重啊,你不怕和张烈士一样的成为烈士?加拿大网友说:这一天是非常重要的一天,我记住了,不管什麽结果都值得纪念。江苏南京网友说:这个教授和《北京日报》编辑快关进牢了吧,要是不进去的话,那就是中国真的觉醒了。
就在沉敏特文章发表的同一天,《人民日报》发表「人民时评」《官员如何才能「经得起网络监督」》(汪晓东)。文章提出「党员干部要经得起网络监督」,「现在的一些人、一些事经不起网路监督,网上一曝光,就容易暴露问题」。《人民日报》以如此时评肯定网络监督,以往很少见。网络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的监督力量,成为无可替代的民意聚集地,激发了公民的参政热情。不过,不能以此断论,中南海会对传媒的控制有所放鬆。贾庆林和刘云山近期都有十分明确的讲话。(chinesenewsnet.com)
另一方面,《宪政:中国民族复兴的要求》,是香港大学法律系教授陈弘毅所写,发表在北京《炎黄春秋》零九年第一期的头条文章。他在香港被称为「书生论政,执著真理」。他从自己在香港学习、成长的三十年过程中,感受到「一国两制」的成功实施,就是一场成功的宪政试验,对中国的宪政建设有重大的积极意义。他认为「法治和宪政是普世价值」。这位全国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在文章中写道,「政治权力是可能被滥用的,绝对的权力可能导致绝对的腐化,所以需要限制和规范政治权力的行使,以防止权力的滥用,以保障人权不受侵犯,以保证政府向人民负责」。在当代中国,法治和宪政的水平相对于西方仍然比较落后,所以学习和借鑑西方在这方面的经验,将仍是国人在可见的将来的重要工作。近来,「宪政」的说法已在主流媒体几乎绝迹,陈弘毅的文章却重燃北京「宪政」话题热。(chinesenewsnet.com)
发表这一文章的是北京《炎黄春秋》杂志。人们关注的北京《炎黄春秋》事件(见亚洲週刊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号),又有新情况。可见,中宣部对新闻的控制没有放鬆迹象。《炎黄春秋》早前发表忆述中共中央前总书记赵紫阳亲民务实的长文,这是八九年以来,中国大陆传媒首次以赵紫阳为主要描述对象的专篇正面报道。长文刊登后,中宣部、文化部透过《炎黄春秋》主办主管机构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以杂志社领导班子年龄过大为由,要求作出整顿,劝免杜导正去职。《炎黄春秋》社委会据理力争,表示愿与杜共进退。「劝退一事」一时没有下文。(chinesenewsnet.com)
两个多月过去了,人们都以为事件淡化,将不了了之。不过,刚跨过新的一年没几天,中宣部下达文件,由中央办公厅批转,文件称:「党政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担任报刊、出版单位负责人」。文化部透过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要求杜导正退出领导层。这旋即引发一大批退休高官、老将军、老传媒人、老文化人的不满。他们认为,《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的社长、总编辑、台长,不都是党政工作人员吗?如要求《炎黄春秋》的杜导正退出领导层,那些由党政官员出任的中央级传媒的负责人就应该带头退出领导层。(chinesenewsnet.com)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贾庆林在一月十六日出版的《求是》第二期杂志上撰文指出,「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筑牢抵御西方两党制、多党制、两院制和三权鼎立等各种错误思想干扰的防线」。中宣部部长刘云山,于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中央宣传文化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上也明确指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好地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掌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新闻舆论处于意识形态领域前沿」。(chinesenewsnet.com)
正如北京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尹鸿所说,如果能将零八年那些非常时期的报道转变为常规时期的报道原则,不再回到歌功颂德、塑典型、说套话、无节制煽情的宣传老路上去,不再将丧事喜办、空言「伟大胜利」,那麽,中国媒介、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人民心中建立起来的信任和信心,将是一笔巨大的社会精神财富。
来源:http://www.dwnews.com/gb/MainNews/Forums/BackStage/2009_1_22_7_49_30_915.html
当下的北京政坛和学界,有三篇文章热传。一篇是《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一篇是《官员如何才能「经得起网络监督」?》,一篇是《宪政:中国民族复兴的要求》。前两篇刊登在官方主流媒体《北京日报》及《人民日报》上,令不少人眼睛一亮,是否中共意识形态出现转变的曙光?更有西方学者提出,这是否显示中共内部在舆论控制上存在不同看法?不少人将之视为一种政治信号,不过,身在北京的政界和学界的人士大都认为,这类文章只是不同声音中的一种声音而已,当下,特别是迈进二零零九这多事之年,中南海对传媒的控制不会鬆懈。(chinesenewsnet.com)
引起人们热议的《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由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沉敏特所写。文章开篇就写道:「『言论自由』,是被写进我国宪法的。」这让不少人「眼睛一亮」的檄文,发表在一月十三日《北京日报》上。文章说:「某一言论(这里指的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言论,而非狂喊乱轰的攻击漫骂)在没有公之于世以前,无法判定其荒谬与否,无法判断其是进步还是反动。为了追求真理,唯一的办法是让它公之于世,在阳光下,让大家来思索、来辨别,才有可能认识它的本质。」(chinesenewsnet.com)
沉敏特是作家、评论家,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系教授。《北京日报》是中共北京市委机关报,呼吁中国实现获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在一个党报主要媒体上出现实属罕见。九个月前,《北京日报》曾与广东《南方都市报》引发一场有关言论自由的论战。《南方都市报》发表长平的《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的评论,文章提出,关于拉萨事件的真相,除了官方的定性外,是否能允许媒体自由讨论,以进一步揭示真相。八天后,《北京日报》发表文峰的《造谣自由的南都长平》,抨击了长平的言论自由观点。(chinesenewsnet.com)
这一次发表在《北京日报》上的沉敏特的文章说:张志新对于「文革」置疑的言论,若不是有关领导判定为「恶毒攻击文革的现行反革命言论」,若不是当时盛行的以言治罪的「条例」,造成割喉枪决张志新的旷世悲剧,而是每个中国人享有言论自由,同时上与下的关系不是「最高指示」和「紧跟照办」的关系,而是被监督和监督的关系,那麽,这样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十年浩劫造成的影响,如文化断裂、道德缺失及专制主义的种种惯性,至今在一些领域还处于艰难消除的过程之中。(chinesenewsnet.com)
文章认为,一种言论荒谬与否,是进步还是反动,不是靠权威来定性的,它需要历史实践的检验。「我们懂了马寅初的言论,懂了张志新的言论,懂了和他们的言论相反的言论是什麽言论;更懂了如何依靠言论自由,去实现中国人民对真理的追求」,「恰是反对马寅初、张志新言论的言论,曾经享有最大的言论自由;而按言论自由的原则,我们今天仍应给予这样的言论以言论自由。只有一种声音,真理是不能认识和发展的」,「应该认真贯彻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的重要规定」。(chinesenewsnet.com)
文章言简意赅,文笔犀利。发表当天就引发数千网民跟帖。浙江杭州网友说:天气不错啊,天上还有云。江苏苏州网友说:该文能够发表比该文本身的意义更重大。湖南湘潭网友说:沉教授保重啊,你不怕和张烈士一样的成为烈士?加拿大网友说:这一天是非常重要的一天,我记住了,不管什麽结果都值得纪念。江苏南京网友说:这个教授和《北京日报》编辑快关进牢了吧,要是不进去的话,那就是中国真的觉醒了。
就在沉敏特文章发表的同一天,《人民日报》发表「人民时评」《官员如何才能「经得起网络监督」》(汪晓东)。文章提出「党员干部要经得起网络监督」,「现在的一些人、一些事经不起网路监督,网上一曝光,就容易暴露问题」。《人民日报》以如此时评肯定网络监督,以往很少见。网络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的监督力量,成为无可替代的民意聚集地,激发了公民的参政热情。不过,不能以此断论,中南海会对传媒的控制有所放鬆。贾庆林和刘云山近期都有十分明确的讲话。(chinesenewsnet.com)
另一方面,《宪政:中国民族复兴的要求》,是香港大学法律系教授陈弘毅所写,发表在北京《炎黄春秋》零九年第一期的头条文章。他在香港被称为「书生论政,执著真理」。他从自己在香港学习、成长的三十年过程中,感受到「一国两制」的成功实施,就是一场成功的宪政试验,对中国的宪政建设有重大的积极意义。他认为「法治和宪政是普世价值」。这位全国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在文章中写道,「政治权力是可能被滥用的,绝对的权力可能导致绝对的腐化,所以需要限制和规范政治权力的行使,以防止权力的滥用,以保障人权不受侵犯,以保证政府向人民负责」。在当代中国,法治和宪政的水平相对于西方仍然比较落后,所以学习和借鑑西方在这方面的经验,将仍是国人在可见的将来的重要工作。近来,「宪政」的说法已在主流媒体几乎绝迹,陈弘毅的文章却重燃北京「宪政」话题热。(chinesenewsnet.com)
发表这一文章的是北京《炎黄春秋》杂志。人们关注的北京《炎黄春秋》事件(见亚洲週刊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号),又有新情况。可见,中宣部对新闻的控制没有放鬆迹象。《炎黄春秋》早前发表忆述中共中央前总书记赵紫阳亲民务实的长文,这是八九年以来,中国大陆传媒首次以赵紫阳为主要描述对象的专篇正面报道。长文刊登后,中宣部、文化部透过《炎黄春秋》主办主管机构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以杂志社领导班子年龄过大为由,要求作出整顿,劝免杜导正去职。《炎黄春秋》社委会据理力争,表示愿与杜共进退。「劝退一事」一时没有下文。(chinesenewsnet.com)
两个多月过去了,人们都以为事件淡化,将不了了之。不过,刚跨过新的一年没几天,中宣部下达文件,由中央办公厅批转,文件称:「党政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担任报刊、出版单位负责人」。文化部透过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要求杜导正退出领导层。这旋即引发一大批退休高官、老将军、老传媒人、老文化人的不满。他们认为,《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的社长、总编辑、台长,不都是党政工作人员吗?如要求《炎黄春秋》的杜导正退出领导层,那些由党政官员出任的中央级传媒的负责人就应该带头退出领导层。(chinesenewsnet.com)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贾庆林在一月十六日出版的《求是》第二期杂志上撰文指出,「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筑牢抵御西方两党制、多党制、两院制和三权鼎立等各种错误思想干扰的防线」。中宣部部长刘云山,于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中央宣传文化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上也明确指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好地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掌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新闻舆论处于意识形态领域前沿」。(chinesenewsnet.com)
正如北京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尹鸿所说,如果能将零八年那些非常时期的报道转变为常规时期的报道原则,不再回到歌功颂德、塑典型、说套话、无节制煽情的宣传老路上去,不再将丧事喜办、空言「伟大胜利」,那麽,中国媒介、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人民心中建立起来的信任和信心,将是一笔巨大的社会精神财富。
来源:http://www.dwnews.com/gb/MainNews/Forums/BackStage/2009_1_22_7_49_30_915.html
2009年1月20日星期二
日知录(67)沪政协委员建议设示威区
沪政协委员建议设示威区
在上海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当地党报《解放日报》副总编辑毛用雄递交提案《关于上海设立示威区的建议》。
这份经过调研并且愿意公开的提案建议称,在上海某个不过分影响公共交通、又相对独立的区域,比如公园,设立法定的示威区,在法律框架内允许不同人群去表达意愿。同时发展各类非政府组织,代表不同人群利益,进行正常的利益博奕,政府逐渐摆脱“保姆”式的大包大揽,不再成为社会多种矛盾的漩涡中心,而是成为一个中立的调停角色,降低社会管理成本。
近几年来,随着上海城市建设的大力推进,拆迁等各种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显。毛用雄在提案中称,现在群访闹访越来越频繁,不仅全会、两会,连某些官员会露面的普通场合,只要有预告,都会有市民等着上访,有些酿变成群体事件。
1月16日,上海市市委书记俞正声也在上海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大会发言中坦言,与其过去任职地区相比,上海利益矛盾的调解非常困难,2008年他个人也曾两次接访,但都无法与上访户达成一致意见。
毛用雄引述的官方数据显示,2008年上海市信访办受理群众信访事项20余万件(批),近千人定期闹访,各单位为此不断花费人力财力。另据俞正声介绍,上海的上访问题80%集中在动拆迁方面,其中既有过去政府野蛮拆迁造成的问题,也有部分动迁户的不合理诉求,各种问题长期累积得不到解决。
毛用雄在提案中表示,这些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并不是政治诉求,而是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冲突。这其中,一方面是利益问题容易通过经济手段解决,不会危及政权稳定;另一方面,利益冲突将长期存在,如果基层干部细致入微地做好沟通工作,矛盾可能暂时缓和,但总体上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因此,应理性地看待社会冲突,建立一种正常的利益和民意表达机制,包括设立示威区域,引导冲突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解决。
示威区的设立在中国已有先例,但目前国内尚无常设的示威区。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丰台区的世界公园、海淀区的紫竹院公园和朝阳区的日坛公园曾被作为示威区,供游行示威人员在奥运会期间表达自己意愿。在更早的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时,北京也曾在郊区怀柔辟出一块操场大小的区域,作为游行示威区。
来源:《财经网》专稿/记者 陈中小路
http://blog.ifeng.com/article/2079996.html
在上海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当地党报《解放日报》副总编辑毛用雄递交提案《关于上海设立示威区的建议》。
这份经过调研并且愿意公开的提案建议称,在上海某个不过分影响公共交通、又相对独立的区域,比如公园,设立法定的示威区,在法律框架内允许不同人群去表达意愿。同时发展各类非政府组织,代表不同人群利益,进行正常的利益博奕,政府逐渐摆脱“保姆”式的大包大揽,不再成为社会多种矛盾的漩涡中心,而是成为一个中立的调停角色,降低社会管理成本。
近几年来,随着上海城市建设的大力推进,拆迁等各种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显。毛用雄在提案中称,现在群访闹访越来越频繁,不仅全会、两会,连某些官员会露面的普通场合,只要有预告,都会有市民等着上访,有些酿变成群体事件。
1月16日,上海市市委书记俞正声也在上海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大会发言中坦言,与其过去任职地区相比,上海利益矛盾的调解非常困难,2008年他个人也曾两次接访,但都无法与上访户达成一致意见。
毛用雄引述的官方数据显示,2008年上海市信访办受理群众信访事项20余万件(批),近千人定期闹访,各单位为此不断花费人力财力。另据俞正声介绍,上海的上访问题80%集中在动拆迁方面,其中既有过去政府野蛮拆迁造成的问题,也有部分动迁户的不合理诉求,各种问题长期累积得不到解决。
毛用雄在提案中表示,这些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并不是政治诉求,而是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冲突。这其中,一方面是利益问题容易通过经济手段解决,不会危及政权稳定;另一方面,利益冲突将长期存在,如果基层干部细致入微地做好沟通工作,矛盾可能暂时缓和,但总体上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因此,应理性地看待社会冲突,建立一种正常的利益和民意表达机制,包括设立示威区域,引导冲突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解决。
示威区的设立在中国已有先例,但目前国内尚无常设的示威区。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丰台区的世界公园、海淀区的紫竹院公园和朝阳区的日坛公园曾被作为示威区,供游行示威人员在奥运会期间表达自己意愿。在更早的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时,北京也曾在郊区怀柔辟出一块操场大小的区域,作为游行示威区。
来源:《财经网》专稿/记者 陈中小路
http://blog.ifeng.com/article/2079996.html
日知录(66)江苏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
江苏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
扬子晚报
不得公开他人信息资料,不得攻击他人系统,网吧实行实名登记……昨日,《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生效。该条例对计算机安全等级管理、保护措施、禁止性的行为、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详尽规定,特别是对近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人肉搜索”,该条例明确“说不”。
“人肉搜索”其实就是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或单位信息的行为,而这些信息往往涉及个人隐私,一旦触及这个层面,就违反了法律。
省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国家民法、行政法、刑法的规定,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这里,个人隐私就是关于个人的有关信息,包括个人尤其是女性的年龄,个人或家庭财产及构成,收入状况,住所,任职单位的待遇等等。特别是人际交往,在当下往往成为“人肉搜索”的目标。“散布这些就是违法的。”
根据这一条例,未经允许,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对发布者、传播者等违法行为人,最多可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半年内禁止计算机上网或停机;一些违法的单位,还可能面临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取消联网资格的处罚。
条例还规定,向公众提供上网服务的网吧、宾馆等场所,应当安装国家规定的安全系统,对上网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并记录有关的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保存期间不得删除或更改。一旦违反,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经营许可证。
于英杰
http://news.sina.com.cn/c/2009-01-19/032017070889.shtml
扬子晚报
不得公开他人信息资料,不得攻击他人系统,网吧实行实名登记……昨日,《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生效。该条例对计算机安全等级管理、保护措施、禁止性的行为、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详尽规定,特别是对近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人肉搜索”,该条例明确“说不”。
“人肉搜索”其实就是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或单位信息的行为,而这些信息往往涉及个人隐私,一旦触及这个层面,就违反了法律。
省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国家民法、行政法、刑法的规定,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这里,个人隐私就是关于个人的有关信息,包括个人尤其是女性的年龄,个人或家庭财产及构成,收入状况,住所,任职单位的待遇等等。特别是人际交往,在当下往往成为“人肉搜索”的目标。“散布这些就是违法的。”
根据这一条例,未经允许,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对发布者、传播者等违法行为人,最多可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半年内禁止计算机上网或停机;一些违法的单位,还可能面临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取消联网资格的处罚。
条例还规定,向公众提供上网服务的网吧、宾馆等场所,应当安装国家规定的安全系统,对上网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并记录有关的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保存期间不得删除或更改。一旦违反,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经营许可证。
于英杰
http://news.sina.com.cn/c/2009-01-19/032017070889.shtml
日知录(65)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上诉至最高法 索赔3600万元
中国经济网1月20日报道 1月16日,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代表213名受害者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共同诉讼,被告是生产、销售含“三聚氰胺”奶粉的22家企业。
据介绍,此次诉讼索赔金额总计36,004,600元,其中死亡病例索赔高达50万元。目前,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整体赔偿方案中的死亡患儿赔偿金额为20万元。
而之所以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援助团表示主要是基于三个原因:首先,作为全国范围内重大影响的案件,一审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其次,该案涉及全国27个省市的受害者和全国各地22家被告企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或者指定管辖是恰当的。第三,援助团曾经向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河北省高院提起过民事共同诉讼,都没有得到答复,不得已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法院最终不予受理此案件,这213名受害者还能再签署赔偿协议吗?该援助团法律研究中心个案助理林峥表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赔偿方案是卫生部制定的,而实际执行主体是三鹿集团,受害者能否再签署就要看赔偿方案截至哪天结束。”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张娟娟)
来源:http://news.163.com/09/0120/13/503U2OE70001124J.html
据介绍,此次诉讼索赔金额总计36,004,600元,其中死亡病例索赔高达50万元。目前,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整体赔偿方案中的死亡患儿赔偿金额为20万元。
而之所以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援助团表示主要是基于三个原因:首先,作为全国范围内重大影响的案件,一审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其次,该案涉及全国27个省市的受害者和全国各地22家被告企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或者指定管辖是恰当的。第三,援助团曾经向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河北省高院提起过民事共同诉讼,都没有得到答复,不得已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法院最终不予受理此案件,这213名受害者还能再签署赔偿协议吗?该援助团法律研究中心个案助理林峥表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赔偿方案是卫生部制定的,而实际执行主体是三鹿集团,受害者能否再签署就要看赔偿方案截至哪天结束。”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张娟娟)
来源:http://news.163.com/09/0120/13/503U2OE70001124J.html
2009年1月19日星期一
日知录(64)《炎黄春秋》新年致读者
《炎黄春秋》新年致读者
2009年第1期 炎黄春秋杂志
在新年将至的时候,许多作者和读者来电来信,询问杂志社的情况和今年的编辑方针,借此机会,我们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的情况和想法。
今年是《炎黄春秋》创刊18周年。17年来,我们始终坚守一条原则:实事求是。誉人不增其美,毁人不益其恶。我们有很多缺点和不足,但自信守住了这条底线。
我们走过了17年,虽然经历了许多风雨,但读者在增加,作者在增加,页码也在增加,社会影响越来越大。这要感谢读者对我们所坚守的原则的支持,也要感谢各方面的善意、理解和宽容。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的编辑方针将一如既往,实事求是地对待历史,努力推动民主和法制的进步。
现在,社会各界都在谈论改革开放30周年的经验。新的一年,我们还要探讨建国60周年的经验教训。对经验教训的探讨深度,不仅表现了探讨者的眼光、意图和利益,还会影响中国未来的选择和走向。
在我们看来,改革开放30年的成功经验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扩大公民权利。套用八十年代常说的四个字,就是“放权让利”。大包干来自放权让利,解决了中国的吃饭问题。民营企业崛起来自放权让利,在不平等竞争的条件下超越国营企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将近70%。
这条成功经验背后的规律是:有一分权利,有一分自由,就有一分发展。所谓自由,就是在自己应享权利的范围内自主选择并承担其后果,多付多得,少付少得。不受外人限制,也不被他人剥夺。如此,才能在不侵犯他人利益的条件下,充分调动每个人生产和创造的积极性。
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证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领导集体,汲取了从大跃进到文革的惨痛教训,改弦更张,尊重公民权利,放权让利。现在的领导集体强调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建立和谐社会,这个“人”应理解为中国公民,理解为公民所享有的各项权利;这种主张拥有60年经验教训的深厚依据,坚持下去,必将大有成就。
按照“有一分权利,有一分自由,就有一分发展”的规律,我们认为,中国今后的前进方向,仍然是扩展公民权利。以扩展公民权利为核心的发展,便是科学的发展。如此不仅可以解决经济问题,还可以解决政治问题甚至道德问题。
去年爆发的金融危机有可能演变为全面经济危机。目前提出的基本对策是扩大内需。扩大内需,就应该提高劳动者的收入,调整工人、农民、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在这个领域,工会、农会和商会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保护各自成员的权益,实现社会公正。在税收领域,是更多地藏富于民,还是更多地替民做主,也应该经过公众讨论,更加尊重民众的选择。在财政领域,公共工程、社会保障体系和其他投入项目孰轻孰重,通过广泛而公开的讨论,把选择权更多地交给民众,可以避免重大失误。
如果把市场看做经济领域的激励机制,那么,民主就是政治领域的激励机制——激励政府官员尽心尽力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自己和为上级服务。这两个领域的改革是无法相互替代的。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如果把成功的经验推广到政治体制改革领域,必将取得同样伟大的成就。
从长时段看来,中国历史上不乏经济繁荣和太平盛世,但治乱交替却成了我们民族的宿命,形成了所谓的周期率。我们现在超越自身了吗?1945年,毛泽东主席说:“我们已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毛泽东主席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深度堪为今人楷模。现在,不故步自封于经济建设的成就,勇敢地踏上新路,这是比战胜经济危机更加重大的历史使命。
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扩展公民权利、保障公民权利,即扩大民主、完善宪政。这方面的进步,也是我们重建价值观的基础。这方面的进展,将健康而持久地推动中华民族在道德及整体精神文明领域的进步。
总之,我们的编辑方针,我们的坚持和追求,就源自我们认识到的历史逻辑。
来源:http://blog.ifeng.com/article/2076278.html
2009年第1期 炎黄春秋杂志
在新年将至的时候,许多作者和读者来电来信,询问杂志社的情况和今年的编辑方针,借此机会,我们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的情况和想法。
今年是《炎黄春秋》创刊18周年。17年来,我们始终坚守一条原则:实事求是。誉人不增其美,毁人不益其恶。我们有很多缺点和不足,但自信守住了这条底线。
我们走过了17年,虽然经历了许多风雨,但读者在增加,作者在增加,页码也在增加,社会影响越来越大。这要感谢读者对我们所坚守的原则的支持,也要感谢各方面的善意、理解和宽容。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的编辑方针将一如既往,实事求是地对待历史,努力推动民主和法制的进步。
现在,社会各界都在谈论改革开放30周年的经验。新的一年,我们还要探讨建国60周年的经验教训。对经验教训的探讨深度,不仅表现了探讨者的眼光、意图和利益,还会影响中国未来的选择和走向。
在我们看来,改革开放30年的成功经验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扩大公民权利。套用八十年代常说的四个字,就是“放权让利”。大包干来自放权让利,解决了中国的吃饭问题。民营企业崛起来自放权让利,在不平等竞争的条件下超越国营企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将近70%。
这条成功经验背后的规律是:有一分权利,有一分自由,就有一分发展。所谓自由,就是在自己应享权利的范围内自主选择并承担其后果,多付多得,少付少得。不受外人限制,也不被他人剥夺。如此,才能在不侵犯他人利益的条件下,充分调动每个人生产和创造的积极性。
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证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领导集体,汲取了从大跃进到文革的惨痛教训,改弦更张,尊重公民权利,放权让利。现在的领导集体强调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建立和谐社会,这个“人”应理解为中国公民,理解为公民所享有的各项权利;这种主张拥有60年经验教训的深厚依据,坚持下去,必将大有成就。
按照“有一分权利,有一分自由,就有一分发展”的规律,我们认为,中国今后的前进方向,仍然是扩展公民权利。以扩展公民权利为核心的发展,便是科学的发展。如此不仅可以解决经济问题,还可以解决政治问题甚至道德问题。
去年爆发的金融危机有可能演变为全面经济危机。目前提出的基本对策是扩大内需。扩大内需,就应该提高劳动者的收入,调整工人、农民、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在这个领域,工会、农会和商会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保护各自成员的权益,实现社会公正。在税收领域,是更多地藏富于民,还是更多地替民做主,也应该经过公众讨论,更加尊重民众的选择。在财政领域,公共工程、社会保障体系和其他投入项目孰轻孰重,通过广泛而公开的讨论,把选择权更多地交给民众,可以避免重大失误。
如果把市场看做经济领域的激励机制,那么,民主就是政治领域的激励机制——激励政府官员尽心尽力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自己和为上级服务。这两个领域的改革是无法相互替代的。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如果把成功的经验推广到政治体制改革领域,必将取得同样伟大的成就。
从长时段看来,中国历史上不乏经济繁荣和太平盛世,但治乱交替却成了我们民族的宿命,形成了所谓的周期率。我们现在超越自身了吗?1945年,毛泽东主席说:“我们已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毛泽东主席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深度堪为今人楷模。现在,不故步自封于经济建设的成就,勇敢地踏上新路,这是比战胜经济危机更加重大的历史使命。
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扩展公民权利、保障公民权利,即扩大民主、完善宪政。这方面的进步,也是我们重建价值观的基础。这方面的进展,将健康而持久地推动中华民族在道德及整体精神文明领域的进步。
总之,我们的编辑方针,我们的坚持和追求,就源自我们认识到的历史逻辑。
来源:http://blog.ifeng.com/article/2076278.html
日知录(63)2008,年度记者黄玉浩
2008,年度记者黄玉浩
张耀杰
年末岁初,大陆中国的各行各业都在半真半假地总结自己的年度成绩和年度人物,对于如此这般的无聊事体,本人一向不予理睬。只是由于今天在自己的网络博客中张贴《吃信访饭的冷血官僚张严》一文,忽然联想到了黄玉浩发表在《新京报》2008年12月8日的深度报道《山东新泰多名欲进京上访者被强送精神病院》,连同于建嵘教授给出的评语:“2008年最重要的新闻报道不是三鹿奶粉中的三聚氰胺,而是山东新泰的送上访者进精神病院。因为前者揭露的只是食品产业链的败坏,后者揭露的却是整个社会生态链特别是政治生态链的败坏。(大意)”
于建嵘教授的评语,让我想出了本文的标题:2008,年度记者黄玉浩。
初识黄玉浩
我与黄玉浩只见过一次面,时间是2008年7月29日下午,是我主动约他和另一位记者朋友谭翊飞见面聊天的。印象中觉得他的赴约有些勉强。
这一点我很是理解。因为他确实很忙,也因为我当时对于他完全是个陌生人。尽管他在安徽阜阳整整22天的采访经历,以及他2008年6月23日发表的深度报道《新京报对话阜阳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对于我来说已经烂熟于心。
作为一名民间维权者,几年来经常有或陌生或熟悉的信访人约我见面,陌生的我要了解相关情况才会见面,熟悉的能拒绝我就一概拒绝。因为我为信访人服务从来没有收过一分钱,更多的时候还要情不自禁地倒贴钱。作为个人,我没有能力也没义务为同一个人两次或多次提供义务服务,除非对方的个案具有足够的典型价值。
我约黄玉浩和谭翊飞见面聊天,是为了印证自己第一次赴安徽阜阳调查的初步印象。印证的结果是我们三个人对于安徽阜阳的黑社会官场的认知基本一致。只是为了不给这两位相对年轻的优秀调查记者增添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在接下来写作的《大/陆官/场黑社/会——安徽/阜/阳黑/恶传奇》一书中,我这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人权钉子户”只是引用了他们两个人公开刊登的相关文字。这其中最为真实也最为感人的,是黄玉浩发表在《新京报》2008年7月5日的《采访“白宫”的22天》。
据黄玉浩笔下的“当地朋友”张俊源介绍,黄玉浩在采访“白宫”的22天里,所遭遇的不仅仅是恐怖跟踪,另外还有金钱贿赂:黄玉浩在直接给张治安发去要求当面采访的手机短信后,跟随张治安整整10年的贴身秘书,于2008年5月19日晚上约见黄玉浩。为了证明自己是一个“豪爽的北方人”,两个人在酒桌上各自喝了一瓶当地产的46度白酒“金种子”。随后,在中京大酒店五楼的8510房间,这名秘书带领一个有黑社会背景的北京企业家送来5万元现金,连同隐藏杀机的死亡威胁。黄玉浩坚决予以拒绝,并于第二天完成采访后匆匆退房。《南方都市报》的调查记者鲍小东,也曾经有过类似经历。
向黄玉浩致敬
《新京报》2008年12月8日的深度报道《山东新泰多名欲进京上访者被强送精神病院》,是黄玉浩最具新闻震撼力也最具政治风险的成名之作。这篇文章的大概内容是:57岁的新泰农民孙法武因镇上长期开采煤矿导致地面塌陷庄稼没法种,房屋也出现斑裂,经多次和镇政府交涉未果就进京上访,于10月19日早8时许在泰安长途汽车站被抓,送进新泰精神病院。根据因上访被宣布为精神病的84岁的时亨生统计,这样的情况在该院还有18个,他们都称自己没有精神病,也没得到任何医疗机构鉴定,但镇政府宣布他们就是有精神病,上访就是精神病,并强行喂药打针,或被殴打。孙法武的母亲病逝前想念儿子,请求放他出去见最后一面,却遭到拒绝。后因孙妻向干部下跪,加上老孙按照要求写下了“我有精神病,以后再不上访”的保证书,才得以走出精神病院,但是,孙母这时候已经去世,没有能够见儿子最后一面。
黄玉浩的这篇文章发表后,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连岳给出的评语是:“今天新京报的这篇上访者被强送精神病院,证明打压媒体基本上无效。我认为这新闻的重要性不亚于孙志刚事件,它展示了更为荒谬冷血的一面。……新京报的这新闻在于告诉读者,精神病院在中国,可能正在成为政府的暴力机器;而政府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正在把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
潘采夫给出的评语是:“12月8日见报这篇深度报道,令我对新京报的把关人肃然起敬。这不仅是中国媒体今年最杰出深度报道,而且必将留在中国新闻史中,其意义不下于孙志刚被殴打致死报道。尤其在万马齐喑的媒体环境中,能出现这篇报道,堪称石破天惊。此篇报道作者为记者黄玉浩,一位一心要写出大报道,成为名记者的新人记者,正走在成为大记者的大道上。”
十年砍柴给出的评语是:“向《新京报》及黄玉浩记者致敬,这篇报道的影响将不亚于《孙志刚之死》。那些被当成精神病患者强行关进疯人院的访民,如果说他们有病,那得的也是‘愚病’,他们真以为皇帝圣明地方官奸恶,真以为循进京告状的传统路数能寻求到正义。”
司徒北辰在他的天涯博客中写道:“依照中国的政治逻辑,这桩被曝光的丑闻肯定会引起中南海重视。与罗昌平湖南嘉禾拆迁案、刘炳路保定定州血案的报道一样,此报道也将写入光荣的新京报报史,尽管它照样不会被官方的中国新闻奖所承认——还是让官方的新闻大奖统统见鬼去吧,只要中国媒体的使命仍被某些势力扼杀在牢笼里一天。新京报每年能拿出一篇类似报道,就足以抵消我们对其平时的种种苛责和不满。真的不要再骂他们了,说再也不看某某报了——包括南方周末,即使再委曲求全,南方报业骨子里的气质也让其它很多风花雪月的媒体远远难以望其项背。……为此向承受了巨大压力的王跃春总编辑、戴自更社长等致敬,更要向写这篇报道的黄玉浩、摄影张涛,以及深度报道部主编刘炳路致以深深的敬意,是他们集体捍卫了中国媒体人的尊严,更用实际行动实践了‘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
在司徒北辰的天涯博客后面,另有一位《新京报》记者的的匿名跟贴:“昨天也看到这篇文章,猛然间觉得报纸又活过来了;等到晚上被毙了稿,开始觉得白天的想法是错觉;对自己供职的这个报纸,感觉其实也很复杂:有时候自豪,有时候沮丧;有时候积极,有时候倦怠;有时候爱,有时候哀。但是。她成长的日子里,也揉着我们的青春年华啊。”
在好评如潮的同时,自然有政府当局的疯狂反扑。新泰信访局的回应是,《新京报》纯属造谣:“今天,包括新华网、人民网在内的多家网站,转载了一篇来自《新京报》的文章,文章说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多名进京上访者,被当地政府强制送往精神病院收治。齐鲁电视台的记者今天专门就此事电话采访了此次事件的当事者—新泰市信访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从他们口中我们得到的答复是:‘我们已经注意到网上转载的这些报道,但绝对与事实不符。’(电话采访)新泰市信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存在,政府这种行为不可能存在,先有精神病,我们才把它们送到精神病院的,他们都是常年上访的,精神偏执,我们正在和有关媒体对接,越解释越不清楚,根本就不是他们所说的那样,是一些小媒体记者向我们施压,在了解很少的情况下,不符合实际就采访,报道的太偏了。’”
据知情人透露,山东方面把文章中提到的所有当事人秘密关押,国家信访局方面向最高当局控告这是一篇给海外反华势力提供人权伪证的假新闻。只是慑于网络民意过于强大,中X部才不得不承认黄玉浩的深度报道符合事实。
安徽泗县的穷孩子
通过网络搜索,看到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新闻网记者邢杰冉、燕少行采访黄玉浩的文章《“闯”出来的黄玉浩》,其中的相关介绍,与黄玉浩曾经当面向我提供的自我介绍基本一致,摘录如下:
黄玉浩,我校03级新闻传播学院学生,《记者观察》杂志社的正式记者,他是03级新闻专业第一个找到工作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别人玩的时候我在学习,别人学习时我在实践,别人实践时我已经有了实践的成果。”
黄玉浩来自安徽省泗县,他说:“我家里穷,没钱供我上大学。我只在大学入学时从家里带走了一万块钱,还是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从大一开始我就开始打工,基本上什幺都干过。我卖过电话卡,手机卡,还发过传单……还跟几个同学一块成立过一个广告公司,为商家设计传单。再加上学校的助学贷款,基本能解决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
面对“我看了许多你的文章,大多是揭黑的负面报道,不怕有危险吗?”的记者提问,黄玉浩回答说:“确实有很多危险,我选择的这条路也不一定适合所有人。但是我一直奉行一句话‘胆大心细不要脸’,只有这样才能做出好新闻。而且采访不是英雄行为,一定要有周密的准备,预想到突发事件与应急措施。”
黄玉浩的女朋友补充说:“他不是胆大心细不要脸,是胆大心细不要命。上次去采访山西黑煤窑,怎么都联系不到他,我都快急疯了,心想:这下完了!”
2008年的大陆中国,敢于说真话的好报刊不是越来越多,而是越来越少;敢于说真话的好报人,也同样是越来越少而不是越来越多。然而,就是在这样的险恶环境里,80后的黄玉浩,创造了属于他自己更属于所有中国良心记者的职业辉煌。
作为一名并不十分熟悉的读者和朋友,我是宁愿黄玉浩“胆大心细不要脸”而不要“胆大心细不要命”的。真诚祝福黄玉浩在调查记者的职业生涯中一路好走!!
2009年1月15日于北京家中。
来源:http://my1510.cn/article.php?7b01d101fb698b85
张耀杰
年末岁初,大陆中国的各行各业都在半真半假地总结自己的年度成绩和年度人物,对于如此这般的无聊事体,本人一向不予理睬。只是由于今天在自己的网络博客中张贴《吃信访饭的冷血官僚张严》一文,忽然联想到了黄玉浩发表在《新京报》2008年12月8日的深度报道《山东新泰多名欲进京上访者被强送精神病院》,连同于建嵘教授给出的评语:“2008年最重要的新闻报道不是三鹿奶粉中的三聚氰胺,而是山东新泰的送上访者进精神病院。因为前者揭露的只是食品产业链的败坏,后者揭露的却是整个社会生态链特别是政治生态链的败坏。(大意)”
于建嵘教授的评语,让我想出了本文的标题:2008,年度记者黄玉浩。
初识黄玉浩
我与黄玉浩只见过一次面,时间是2008年7月29日下午,是我主动约他和另一位记者朋友谭翊飞见面聊天的。印象中觉得他的赴约有些勉强。
这一点我很是理解。因为他确实很忙,也因为我当时对于他完全是个陌生人。尽管他在安徽阜阳整整22天的采访经历,以及他2008年6月23日发表的深度报道《新京报对话阜阳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对于我来说已经烂熟于心。
作为一名民间维权者,几年来经常有或陌生或熟悉的信访人约我见面,陌生的我要了解相关情况才会见面,熟悉的能拒绝我就一概拒绝。因为我为信访人服务从来没有收过一分钱,更多的时候还要情不自禁地倒贴钱。作为个人,我没有能力也没义务为同一个人两次或多次提供义务服务,除非对方的个案具有足够的典型价值。
我约黄玉浩和谭翊飞见面聊天,是为了印证自己第一次赴安徽阜阳调查的初步印象。印证的结果是我们三个人对于安徽阜阳的黑社会官场的认知基本一致。只是为了不给这两位相对年轻的优秀调查记者增添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在接下来写作的《大/陆官/场黑社/会——安徽/阜/阳黑/恶传奇》一书中,我这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人权钉子户”只是引用了他们两个人公开刊登的相关文字。这其中最为真实也最为感人的,是黄玉浩发表在《新京报》2008年7月5日的《采访“白宫”的22天》。
据黄玉浩笔下的“当地朋友”张俊源介绍,黄玉浩在采访“白宫”的22天里,所遭遇的不仅仅是恐怖跟踪,另外还有金钱贿赂:黄玉浩在直接给张治安发去要求当面采访的手机短信后,跟随张治安整整10年的贴身秘书,于2008年5月19日晚上约见黄玉浩。为了证明自己是一个“豪爽的北方人”,两个人在酒桌上各自喝了一瓶当地产的46度白酒“金种子”。随后,在中京大酒店五楼的8510房间,这名秘书带领一个有黑社会背景的北京企业家送来5万元现金,连同隐藏杀机的死亡威胁。黄玉浩坚决予以拒绝,并于第二天完成采访后匆匆退房。《南方都市报》的调查记者鲍小东,也曾经有过类似经历。
向黄玉浩致敬
《新京报》2008年12月8日的深度报道《山东新泰多名欲进京上访者被强送精神病院》,是黄玉浩最具新闻震撼力也最具政治风险的成名之作。这篇文章的大概内容是:57岁的新泰农民孙法武因镇上长期开采煤矿导致地面塌陷庄稼没法种,房屋也出现斑裂,经多次和镇政府交涉未果就进京上访,于10月19日早8时许在泰安长途汽车站被抓,送进新泰精神病院。根据因上访被宣布为精神病的84岁的时亨生统计,这样的情况在该院还有18个,他们都称自己没有精神病,也没得到任何医疗机构鉴定,但镇政府宣布他们就是有精神病,上访就是精神病,并强行喂药打针,或被殴打。孙法武的母亲病逝前想念儿子,请求放他出去见最后一面,却遭到拒绝。后因孙妻向干部下跪,加上老孙按照要求写下了“我有精神病,以后再不上访”的保证书,才得以走出精神病院,但是,孙母这时候已经去世,没有能够见儿子最后一面。
黄玉浩的这篇文章发表后,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连岳给出的评语是:“今天新京报的这篇上访者被强送精神病院,证明打压媒体基本上无效。我认为这新闻的重要性不亚于孙志刚事件,它展示了更为荒谬冷血的一面。……新京报的这新闻在于告诉读者,精神病院在中国,可能正在成为政府的暴力机器;而政府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正在把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
潘采夫给出的评语是:“12月8日见报这篇深度报道,令我对新京报的把关人肃然起敬。这不仅是中国媒体今年最杰出深度报道,而且必将留在中国新闻史中,其意义不下于孙志刚被殴打致死报道。尤其在万马齐喑的媒体环境中,能出现这篇报道,堪称石破天惊。此篇报道作者为记者黄玉浩,一位一心要写出大报道,成为名记者的新人记者,正走在成为大记者的大道上。”
十年砍柴给出的评语是:“向《新京报》及黄玉浩记者致敬,这篇报道的影响将不亚于《孙志刚之死》。那些被当成精神病患者强行关进疯人院的访民,如果说他们有病,那得的也是‘愚病’,他们真以为皇帝圣明地方官奸恶,真以为循进京告状的传统路数能寻求到正义。”
司徒北辰在他的天涯博客中写道:“依照中国的政治逻辑,这桩被曝光的丑闻肯定会引起中南海重视。与罗昌平湖南嘉禾拆迁案、刘炳路保定定州血案的报道一样,此报道也将写入光荣的新京报报史,尽管它照样不会被官方的中国新闻奖所承认——还是让官方的新闻大奖统统见鬼去吧,只要中国媒体的使命仍被某些势力扼杀在牢笼里一天。新京报每年能拿出一篇类似报道,就足以抵消我们对其平时的种种苛责和不满。真的不要再骂他们了,说再也不看某某报了——包括南方周末,即使再委曲求全,南方报业骨子里的气质也让其它很多风花雪月的媒体远远难以望其项背。……为此向承受了巨大压力的王跃春总编辑、戴自更社长等致敬,更要向写这篇报道的黄玉浩、摄影张涛,以及深度报道部主编刘炳路致以深深的敬意,是他们集体捍卫了中国媒体人的尊严,更用实际行动实践了‘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
在司徒北辰的天涯博客后面,另有一位《新京报》记者的的匿名跟贴:“昨天也看到这篇文章,猛然间觉得报纸又活过来了;等到晚上被毙了稿,开始觉得白天的想法是错觉;对自己供职的这个报纸,感觉其实也很复杂:有时候自豪,有时候沮丧;有时候积极,有时候倦怠;有时候爱,有时候哀。但是。她成长的日子里,也揉着我们的青春年华啊。”
在好评如潮的同时,自然有政府当局的疯狂反扑。新泰信访局的回应是,《新京报》纯属造谣:“今天,包括新华网、人民网在内的多家网站,转载了一篇来自《新京报》的文章,文章说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多名进京上访者,被当地政府强制送往精神病院收治。齐鲁电视台的记者今天专门就此事电话采访了此次事件的当事者—新泰市信访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从他们口中我们得到的答复是:‘我们已经注意到网上转载的这些报道,但绝对与事实不符。’(电话采访)新泰市信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存在,政府这种行为不可能存在,先有精神病,我们才把它们送到精神病院的,他们都是常年上访的,精神偏执,我们正在和有关媒体对接,越解释越不清楚,根本就不是他们所说的那样,是一些小媒体记者向我们施压,在了解很少的情况下,不符合实际就采访,报道的太偏了。’”
据知情人透露,山东方面把文章中提到的所有当事人秘密关押,国家信访局方面向最高当局控告这是一篇给海外反华势力提供人权伪证的假新闻。只是慑于网络民意过于强大,中X部才不得不承认黄玉浩的深度报道符合事实。
安徽泗县的穷孩子
通过网络搜索,看到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新闻网记者邢杰冉、燕少行采访黄玉浩的文章《“闯”出来的黄玉浩》,其中的相关介绍,与黄玉浩曾经当面向我提供的自我介绍基本一致,摘录如下:
黄玉浩,我校03级新闻传播学院学生,《记者观察》杂志社的正式记者,他是03级新闻专业第一个找到工作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别人玩的时候我在学习,别人学习时我在实践,别人实践时我已经有了实践的成果。”
黄玉浩来自安徽省泗县,他说:“我家里穷,没钱供我上大学。我只在大学入学时从家里带走了一万块钱,还是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从大一开始我就开始打工,基本上什幺都干过。我卖过电话卡,手机卡,还发过传单……还跟几个同学一块成立过一个广告公司,为商家设计传单。再加上学校的助学贷款,基本能解决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
面对“我看了许多你的文章,大多是揭黑的负面报道,不怕有危险吗?”的记者提问,黄玉浩回答说:“确实有很多危险,我选择的这条路也不一定适合所有人。但是我一直奉行一句话‘胆大心细不要脸’,只有这样才能做出好新闻。而且采访不是英雄行为,一定要有周密的准备,预想到突发事件与应急措施。”
黄玉浩的女朋友补充说:“他不是胆大心细不要脸,是胆大心细不要命。上次去采访山西黑煤窑,怎么都联系不到他,我都快急疯了,心想:这下完了!”
2008年的大陆中国,敢于说真话的好报刊不是越来越多,而是越来越少;敢于说真话的好报人,也同样是越来越少而不是越来越多。然而,就是在这样的险恶环境里,80后的黄玉浩,创造了属于他自己更属于所有中国良心记者的职业辉煌。
作为一名并不十分熟悉的读者和朋友,我是宁愿黄玉浩“胆大心细不要脸”而不要“胆大心细不要命”的。真诚祝福黄玉浩在调查记者的职业生涯中一路好走!!
2009年1月15日于北京家中。
来源:http://my1510.cn/article.php?7b01d101fb698b85
2009年1月18日星期日
日知录(62)贾庆林撰文要求筑牢抵御西方多党制的防线
中新网1月17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最新一期《求是》杂志上撰文指出,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筑牢抵御西方两党制、多党制、两院制和三权鼎立等各种错误思想干扰的防线。
文章写道,全国政协已经发展成为涵盖8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主要人民团体、56个民族、5大宗教、34个界别以及2000多名政协委员的政治组织。全国、省、市、县四级政协组织3161个,各级政协委员60余万。人民政协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
文章说,当前,国家的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政协事业面临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要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把人民政协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文章指出,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首要政治前提。
文章说,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是坚持党对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政协在实现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的宏伟事业中真正有所作为的根本保证。要把这一原则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各个方面,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关于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围绕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使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成为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
文章还说,要精心组织各种会议和活动,广泛吸收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方面人士参与国事,进一步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
文章强调,要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人民政协各项建设的首位,加强委员学习培训工作,大力推进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进一步夯实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正确道路上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筑牢抵御西方两党制、多党制、两院制和三权鼎立等各种错误思想干扰的防线,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本文来源:中新网 )
来源:http://news.163.com/09/0118/01/4VTCUN2V0001124J.html
文章写道,全国政协已经发展成为涵盖8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主要人民团体、56个民族、5大宗教、34个界别以及2000多名政协委员的政治组织。全国、省、市、县四级政协组织3161个,各级政协委员60余万。人民政协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
文章说,当前,国家的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政协事业面临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要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把人民政协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文章指出,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首要政治前提。
文章说,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是坚持党对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政协在实现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的宏伟事业中真正有所作为的根本保证。要把这一原则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各个方面,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关于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围绕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使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成为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
文章还说,要精心组织各种会议和活动,广泛吸收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方面人士参与国事,进一步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
文章强调,要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人民政协各项建设的首位,加强委员学习培训工作,大力推进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进一步夯实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正确道路上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筑牢抵御西方两党制、多党制、两院制和三权鼎立等各种错误思想干扰的防线,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本文来源:中新网 )
来源:http://news.163.com/09/0118/01/4VTCUN2V0001124J.html
2009年1月16日星期五
日知录(61)沈敏特: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提要】本组稿件包括:
1.沈敏特: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2.BBC中文网:中国官媒惊现呼吁言论自由文章
3.自由亚洲电台:《北京日报》刊文呼吁言论自由
4.谈“不折腾”下的中国言论自由
5.德国之声:李大同谈“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6.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瞎说
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作者:沈敏特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言论自由”,是被写进我国宪法的。但很多同志对此理解并不深入。比如,“荒谬言论”能否享有言论自由呢?这个问题,是人们常问的一个问题。如果您不假思索地回答:“荒谬言论哪能给言论自由呢!”恕我直言,您立刻掉入了“陷阱”——这“陷阱”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请问,您如何判定一个还没有说出来的话,是‘荒谬’言论,使您能事先就剥夺他的言论自由?”我想,除非您能大言不惭地宣布自己是“洞察一切”的神仙,尚未说出就能判定言论荒谬。否则,您只能掉入无法自圆其说的“陷阱”。
我在此仅仅是为了提醒人们一个常识:某一言论(这里指的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言论,而非狂喊乱轰的攻击漫骂)在没有公之于世以前,无法判定其荒谬与否,无法判断其是进步还是反动。为了追求真理,唯一的办法是让它公之于世,在阳光下,让大家来思索、来辨别,才有可能认识它的本质。我想,这就是大家所说的言论自由,也就是毛泽东提倡的至理名言:百家争鸣。
循此要引出的一个相关的常识:某一言论出来了,大家也着意思索了、努力辨别了,却常常仍然看不清本质;尤其是那些当时看来有点另类,或为当时的多数人所不能认可的言论,常常需要一个或长或短的历史过程,才能成为大家心悦诚服的真理,或成为大家痛心疾首的谬说。在这个过程中,大忌是有“权威”出来当“真理裁判”,用一锤定音的方式作出所谓是与非的结论,然后大家响应号召,一哄而起地“热烈颂扬”或“口诛笔伐”。之所以称之为“大忌”,是因为对此常要付出巨大的,包括鲜血和生命的代价。
永该铭记的突出例证之一是马寅初先生的人口论。若不是迅速判定其为“反动的马尔萨斯人口论”,若不是一拥而上的大批判,人口增值至少可以减去三亿;而由此带来的人口压力也许要延后承受一个世纪以上。如今每日每时要面对的就业安排、教育普及、医疗保障等等,无不和人口压力相关。
永该铭记的又一个突出例证是张志新对于“文革”置疑的言论。若不是有关领导判定为“恶毒攻击文革的现行反革命言论”,若不是当时盛行的以言治罪的“条例”,造成割喉枪决张志新的旷世悲剧,而是每个中国人享有言论自由,同时上与下的关系不是“最高指示”和“紧跟照办”的关系,而是被监督和监督的关系,那么,这样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十年浩劫造成的影响,如文化断裂,道德缺失,以及专制主义的种种惯性,至今在一些领域还处于艰难消除的过程之中。
可见,一种言论荒谬与否,是进步还是反动,不是靠权威来定性的,它需要历史实践的检验。应该说,这三十年来,中国人的最伟大的精神成果是恢复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这个精神成果,一切其他成果都无从谈起。其中的关键词是两个:一是实践,排除任何权威;二是唯一,排除其他标准。于是,我们懂了马寅初的言论,懂了张志新的言论,懂了和他们的言论相反的言论是什么言论;更懂了如何依靠言论自由,去实现中国人民对真理的追求,去保护中华民族安全、健康的进步与发展;绕过我们曾经走过的路——点滴的进步也要付出巨大沉重的代价。
最后还要点明一事:恰是反对马寅初、张志新言论的言论,曾经享有了最大的言论自由;而按言论自由的原则,我们今天仍应给予这样的言论以言论自由。只有一种声音,真理是不能认识和发展的。一切言论在言论的层面上(而不是付诸行动和实施),都享有自由表述和发表的权利。我们应该认真贯彻我国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的重要规定。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
来源:http://news.163.com/09/0113/11/4VHMLQTT00012Q9L.html
资料:沈敏特:教授,著名作家、评论家。安徽省文联专业作家,曾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编辑,先后在合肥师范学院、安徽劳动大学、安徽大学任教。著有评论集《春闹集》,评论《爱情题材的历史性突破——论〈伤逝〉中爱情悲剧的根源》、《民族心理结构大调整的报告——论近期中国文学的一种趋势》,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等。最近即将出版家书型的散文集《给儿子:提前十五年的信》。
http://www.cucn.edu.cn/lc/portal_teacher_info.jsf?key=59
参阅:
1.中国官媒惊现呼吁言论自由文章
《北京日报》这篇文章能否代表官方声音?
中国官方媒体之一《北京日报》周二(13日)登载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的文章"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文章的第一句话就说,"言论自由,是被写进我国宪法的"。
文章指出,一个言论在发表之前是无法为其定性的。只有在公之于众之后,"在阳光下,让大家来思索、来辨别,才有可能认识它的本质。"
文章还列举马寅初和张志新因言获罪的历史教训说,一种言论荒谬与否,是进步还是反动,不是靠权威来定性的,它需要历史实践的检验。
讨论:中国的言论自由究竟如何?
著名学者马寅初先生的新人口理论在1957年遭中共最高当局批评,被定性为"反动的马尔萨斯人口论"。结果导致中国在上个世纪多生育至少三亿人。由此带来"计划生育"又因矫枉过正而在加剧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张志新对"文革"质疑的言论也被有关领导判定为"恶毒攻击文革的现行反革命言论",招致她被割喉枪决。
文章指出,按言论自由的原则,类似马寅初和张志新这样的挑战权威的言论也应获得自由。
文章最后呼吁,一切言论"在言论的层面上",都享有自由表达和发表的权利。
《北京日报》转向?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人呼吁中国真正实现获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了,但在一个官方主要媒体上出现这样的呼吁仍属罕见。
《北京日报》是北京市委的机关报。去年4月《北京日报》与《南方都市报》曾引发一场广受关注的有关言论自由的论战。
4月3日,就职于《南方都市报》的长平发表了题为《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的评论。文章对比了中西媒体对拉萨事件的报道以及中国民众对西方报道的强烈反应。
文章问道,除了官方的定性之外,能不能允许媒体自由讨论以进一步揭示真相? 4月11日,《北京日报》属下的《北京晚报》刊登了一篇署名为"文峰"的文章《造谣自由的南都长平》,批评了长平所谓"言论自由"等观点。
文章说,在一些所谓要求普世价值的南都长平们看来,只要是西方的东西,就是普世的,就是要坚持的,包括造谣的权力,也是需要维护的。
在那之后,一些激进的中国网民甚至将南都长平称为"大汉奸"。
前不久,海内外的一些中国知识分子联名签署《零八宪章》,呼吁落实中国宪法赋予的公民言论自由。
《零八宪章》主要发起人刘晓波随即被当局实施软禁。其他联署人也遭国安部门问话,整个签名活动被当局定性为"国内民运分子勾结海外敌对势力颠覆政府的阴谋"。
现在,还很难判断《北京日报》刊登沈敏特的文章是否显示中共内部在舆论控制问题上存在不同看法。
抑或文章所说的"言论自由"是有"中国特色的言论自由",而不是具有普世价值的"言论自由"。
http://news.bbc.co.uk/chinese/simp/hi/newsid_7820000/newsid_7826000/7826049.stm
2.《北京日报》刊文呼吁言论自由
2009-01-13
中共北京市委机关报《北京日报》星期二发表学者沈敏特的文章,呼吁落实中国宪法中保障“言论自由”的条款。有评论认为,这说明中国政治局势正发生微妙变化。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采访报道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在《北京日报》上发表的文章标题为“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作者以上世纪五十年代马寅初控制人口言论遭到批判,和六七十年代张志新发表质疑文化大革命的言论而被处死的例子说,如果言论自由获得保障,他们二人的观点就可以获得充分的讨论,就有可能减少中国目前面临的巨大人口压力和避免文化大革命的悲剧。文章作者总结说,社会上只有一种声音,真理就不能被认识和发展,一切言论都应享有自由表述和发表的权利。海外中文的博讯网的相关报道说,同样是《北京日报》,2008年4月曾经发表文章,批评《南方都市报》评论版主编长平关于保障言论自由的观点。作为主要官方媒体的《北京日报》日前发表呼吁言论自由的文章非常罕见。对此,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学者王军涛博士分析说,这篇文章反映出明确中国的一些微妙的政治现状。
“首先,我觉得这篇文章跟中共的一贯做法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讲,即使内部讨论它可以有很多的空间,但在它的报刊媒体上不会反映出来,特别是在党报上,所以这就比较反常。这件事情给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中国的高层出现了分裂,有的地方上的一些党组织介入到了高层中。因为现在中国的局势比较微妙,《零八宪章》出来之后加上现在各地群体性事件出来之后,也不排除有的人良心有复苏,但是更多的可能性就是属于在几派较力的时候出现一个间隙,这个间隙就是有的派别想去挑战一下。”
王军涛表示,当前中国民间维权运动的高涨,尤其是《08宪章》发表以后,中国社会处于某种变化的前夕,因此《北京日报》的这篇文章也可以看成是中国社会政治大环境的一种反射。
旅美社会学者刘晓竹赞同这样的分析,他认为,目前中国面临的社会压力巨大,促使整个社会思考应该如何转变,《北京日报》的文章只是这种思考的一个反映。
“既有朝,也有野。朝廷虽然是强势,但是越来越守不住。‘野’越做越大,‘朝’越来越小,此消彼长是2009年的一个大形势。这种情况下,许许多多推动自由化、推动言论自由、推动民主思潮的这些声音、思想会从四面八方、各个角落、各个空隙中钻出来。我觉得这是大势所趋。”
沈敏特教授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的“精神成果”,没有这个成果,其他成果都无从谈起,因此,言论是否正确不是由权威来确认,而是要通过实践,因此必须经过公开的表述和广泛的讨论。刘晓竹表示,沈教授所说的言论自由原则,早已是现代社会的共识,但言论自由在中国一直受到压制,原因是中国政府不愿面对批评的压力,而目前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变化。
“进入2009年,中国的形势面临着一种突破。《零八宪章》实际上已经把这个窗户纸捅破了。就是中国要向什么方向走? 如何凝聚中国的共识?如何面对中国的未来? 胡锦涛治国六年的基本思路就是一切控制、一切打压、维持稳定。这个路子实际上走不下去了。《北京日报》讲言论自由,实际上是说同样一个问题,也就是说能不能允许老百姓讲话?这个体制能不能容纳不同的声音?这是根本点。”
《北京日报》发表的文章以阐述中国宪法的规定开始,最后呼吁要“认真贯彻中国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的重要规定”。海外的一些评论认为,目前还很难判断这篇文章是否显示中共内部在舆论控制上是不是存在不同的看法,以及这是不是预示中国官方会放松对言论的控制。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yanlun-01132009164046.html
3.谈“不折腾”下的中国言论自由
【八阕】郑重声明:本则消息未经严格核实,也不代表《八阕》观点。【八阕】一个劳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好地方:http://www.popyard.org
八阕 http://www.popyard.org 1月12日,北京市委机关报《北京日报》的理论周刊登载了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的文章"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文章言简意赅,文笔犀利。强调言论自由受中国宪法保护,呼吁一切言论只要在"言论的层面上",都享有自由表达和发表的权利。
此文一出立即引起国内外的普遍关注。海内外中文网站纷纷转载,学者专家点评分析,解读刊载这篇文章的背后原由。大家都想从中探出一些中国官方舆论口径有所放松甚至转向的蛛丝马迹。
但仔细查阅一下当天发表的《北京日报》理论周刊,除了登载沈敏特的这篇文章外,在该版面的首要位置还刊载了中央党校教授沈宝祥的文章:"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宝贵的经验,重要的宣示。
沈宝祥的文章对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改革开放周年大会上提出的"三不政策"大加赞赏,极力推崇。
胡锦涛的讲话最引人关注的、谈论最多的就是他所谓的"不折腾"。
"不折腾"
沈宝祥认为,"不折腾"是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文化大革命、主观蛮干的大跃进的彻底否定。"不折腾"就是不再人为制造矛盾,不再乱批乱斗。
从这一点看,沈敏特的有关言论自由的文章似乎有异曲同工的效应。
沈敏特文章中引马寅初和张志新这两个例子多少印证了不讲科学,只讲阶级斗争的恶果。
回顾中国历史,因言获罪的例子实在太多。远的不说,毛泽东当年也提倡过大鸣大放,百家争鸣。但许多敢于说话的人后来都被定性为右派分子,成为无产阶级专政对象。
时至今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构建的和谐社会中,仍然存在因言获罪的现象,大批访民申诉无门,维权人士频遭打压。
也许在当政者眼中,这些人都是麻烦制造者,是破坏社会稳定的大敌。《零八宪章》的发起人刘晓波遭软禁就是最新的例证。
说与动
《零八宪章》呼吁在自由、平等、人权的普世价值下,在中国建立民主、共和、宪政的现代政治构架。
如果按照沈敏特所说的一切言论都有表达和发表的自由,不靠权威定性,要靠历史实践检验的话,《零八宪章》也不应该被当局否定和封杀。
但也许是因为《零八宪章》已经不是停留在"言论层面上的"言论了,有三百多人在上面签字。这已不再是单纯的言论了,它已经演变为一个行动。
如果《零八宪章》是以理论探讨的形式出现在一份党报或机关刊物上,撰写人不是体制外而是体制内的学者,而且没有什么联署签名的话,也许就是另一种结局?
由此看来,沈敏特呼吁的"言论自由"似乎是被当局认可的"言论自由",它只局限于言论层面,不能演变为行动。
一旦以群体性的行动方式出现就会被当局视为是影响稳定的乱说乱动,就是"折腾"。
换言之,它是"不折腾"下的言论自由。
http://www.popyard.com/cgi-mod/newspage.cgi?num=270587&r=0&v=0
4.李大同谈“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1月13日,中共北京市委的机关报《北京日报》刊登了中国传媒大学沈敏特教授的文章,题目为“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文章中首先提到“言论自由”是中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权利,此后又进一步指出不能随便判定一种言论“荒谬与否”,也不应该由某种权威担当“真理裁判”,应经过历史实践的检验。这篇文章一问世,立即引起了海外媒体的极大关注。有人认为这标志中国领导层对于言论自由出现分歧,也有人认为立场保守的北京日报刊登此文意义重大。本台记者石涛采访了前冰点周刊主编、资深媒体人李大同,请他就这篇文章进行分析。
德国之声:最近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在北京日报的这篇文章“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引起很大反响。首先因为北京日报是北京市委的机关报,就您在媒体长期供职的经验来看,这样的一片文章登在“党报”上是一般的学者投书,还是具有某种特殊意义呢?
李大同:我想这大概是登在他们的某一个版上,这个版的主编可能是有这种宪法意识。此前,俞可平先生的“民主是个好东西”也是登在北京日报上,好像是他们的某个理论版。我看不到北京日报的印刷版,但我估计这次文章还是登在这个版上。
德国之声:那就是说,这些文章只是反映了这个版的风气,而并不能认为北京日报有了怎样大的转变?
李大同:我想是这样的。
德国之声:北京日报曾经刊登文章,严厉批评力倡“普世价值”的前南方周末副主编长平,这给大家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您认为这样的两种声音在北京日报上刊登,会不会构成一种平衡?
李大同:我觉得可能是有某种平衡的意思在里头。因为这样一家报纸在言论上不可能随随便便。它在一个阶段非常左,不仅批评长平,还批评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等,网友们很生气。它在一段时间里有一定的平衡,是有可能的。
德国之声:有人将这篇文章解读为中国高层在言论自由问题上产生一些分歧,意见不一,所以体现在媒体上的不同声音。您认为这是不是过度解读?
李大同:是的。高层的态度不会在一个地方报纸上得到体现,它一定是在自己的报纸上得到体现。
德国之声:谈过了北京日报之后,我们把话题回到这篇文章的本身。就这篇文章内容,也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这是振聋发聩的声音,因为在中国官方媒体中很少出现直接支持言论自由的声音,而且还举了马寅初,张志新等历史上的例子。但也有意见认为,这只是老生常谈,言论自由是一个基本共识,所以这篇文章并没有什么重要性。您怎么看?
李大同:这篇文章还是有重要性的。因为中国的问题恰好是漠视常识,无视宪法,说一套做一套。因此有人经常提醒,什么是宪法规定的民众权利是很重要的。我还不说是官方,实际上中国的网民或者中国的普通民众对言论自由有很多不恰当或者说不对的惯性。这和执政党多年来的灌输和教育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在中国从小学到中学大学的教育中,根本就没有什么是言论自由、公民权利的教育。这种思维导致中国大部分网民,你看他们的网上讨论的时候就没有一种宽容的、容忍的,尊重对方的态度。我想关于言论自由的所有内涵,不管对方是错的还是对的,对方都有权利表达这样的看法。你无论是同意还是不同意,你也要尊重对方发表这种看法的权利。这种新的文化应该在民众中加以普及。
德国之声:您刚才提到中国网络空间中存在的“语言暴力”现象,都和中国一贯以来缺乏公民教育有关。那么您认为象"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这样的文章,包括一些介绍宪政知识的这些所谓"常识性"文章,是不是恰恰是中国现在所需要的呢?
李大同:很缺,这样的文章不是多,而是太少。而且这位教授也只是点到为止,实际上言论自由的内容还要丰富的多,还应该进一步的加以阐释。
德国之声:那您觉得这种“阐释”的文章今后在重要报刊上发表的机会还有吗?
李大同:还会有的。
德国之声:谢谢您接收本台的采访。(原题: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http://www.singtaonet.com/ed_china/200901/t20090115_962505.html
5.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瞎说
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瞎说《北京日报》周二(14日)刊载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题为“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沈敏特不懂。人们可以想一想,那个真理是“言论自由”出来的?真理,基本上都是某个个人或者是极少数人的艰苦努力获得的。比如:牛顿定律、马克思主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等等,有哪个真理是经过多数人们的讨论表决出来的?所以说,沈敏特不懂。大家能个接受某个真理,也是多少年以后的事情了。不涉及到真理的请况下,往往需要大家的讨论,需要言论自由。这一点,沈敏特也不懂。不知道此人的教授是怎么当的。 老夫的一家之言 2009/01/16-0:40于北京
http://boxun.com/hero/200901/xinyanggongchanzhuyi/2_1.shtml
1.沈敏特: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2.BBC中文网:中国官媒惊现呼吁言论自由文章
3.自由亚洲电台:《北京日报》刊文呼吁言论自由
4.谈“不折腾”下的中国言论自由
5.德国之声:李大同谈“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6.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瞎说
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作者:沈敏特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言论自由”,是被写进我国宪法的。但很多同志对此理解并不深入。比如,“荒谬言论”能否享有言论自由呢?这个问题,是人们常问的一个问题。如果您不假思索地回答:“荒谬言论哪能给言论自由呢!”恕我直言,您立刻掉入了“陷阱”——这“陷阱”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请问,您如何判定一个还没有说出来的话,是‘荒谬’言论,使您能事先就剥夺他的言论自由?”我想,除非您能大言不惭地宣布自己是“洞察一切”的神仙,尚未说出就能判定言论荒谬。否则,您只能掉入无法自圆其说的“陷阱”。
我在此仅仅是为了提醒人们一个常识:某一言论(这里指的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言论,而非狂喊乱轰的攻击漫骂)在没有公之于世以前,无法判定其荒谬与否,无法判断其是进步还是反动。为了追求真理,唯一的办法是让它公之于世,在阳光下,让大家来思索、来辨别,才有可能认识它的本质。我想,这就是大家所说的言论自由,也就是毛泽东提倡的至理名言:百家争鸣。
循此要引出的一个相关的常识:某一言论出来了,大家也着意思索了、努力辨别了,却常常仍然看不清本质;尤其是那些当时看来有点另类,或为当时的多数人所不能认可的言论,常常需要一个或长或短的历史过程,才能成为大家心悦诚服的真理,或成为大家痛心疾首的谬说。在这个过程中,大忌是有“权威”出来当“真理裁判”,用一锤定音的方式作出所谓是与非的结论,然后大家响应号召,一哄而起地“热烈颂扬”或“口诛笔伐”。之所以称之为“大忌”,是因为对此常要付出巨大的,包括鲜血和生命的代价。
永该铭记的突出例证之一是马寅初先生的人口论。若不是迅速判定其为“反动的马尔萨斯人口论”,若不是一拥而上的大批判,人口增值至少可以减去三亿;而由此带来的人口压力也许要延后承受一个世纪以上。如今每日每时要面对的就业安排、教育普及、医疗保障等等,无不和人口压力相关。
永该铭记的又一个突出例证是张志新对于“文革”置疑的言论。若不是有关领导判定为“恶毒攻击文革的现行反革命言论”,若不是当时盛行的以言治罪的“条例”,造成割喉枪决张志新的旷世悲剧,而是每个中国人享有言论自由,同时上与下的关系不是“最高指示”和“紧跟照办”的关系,而是被监督和监督的关系,那么,这样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十年浩劫造成的影响,如文化断裂,道德缺失,以及专制主义的种种惯性,至今在一些领域还处于艰难消除的过程之中。
可见,一种言论荒谬与否,是进步还是反动,不是靠权威来定性的,它需要历史实践的检验。应该说,这三十年来,中国人的最伟大的精神成果是恢复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这个精神成果,一切其他成果都无从谈起。其中的关键词是两个:一是实践,排除任何权威;二是唯一,排除其他标准。于是,我们懂了马寅初的言论,懂了张志新的言论,懂了和他们的言论相反的言论是什么言论;更懂了如何依靠言论自由,去实现中国人民对真理的追求,去保护中华民族安全、健康的进步与发展;绕过我们曾经走过的路——点滴的进步也要付出巨大沉重的代价。
最后还要点明一事:恰是反对马寅初、张志新言论的言论,曾经享有了最大的言论自由;而按言论自由的原则,我们今天仍应给予这样的言论以言论自由。只有一种声音,真理是不能认识和发展的。一切言论在言论的层面上(而不是付诸行动和实施),都享有自由表述和发表的权利。我们应该认真贯彻我国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的重要规定。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
来源:http://news.163.com/09/0113/11/4VHMLQTT00012Q9L.html
资料:沈敏特:教授,著名作家、评论家。安徽省文联专业作家,曾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编辑,先后在合肥师范学院、安徽劳动大学、安徽大学任教。著有评论集《春闹集》,评论《爱情题材的历史性突破——论〈伤逝〉中爱情悲剧的根源》、《民族心理结构大调整的报告——论近期中国文学的一种趋势》,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等。最近即将出版家书型的散文集《给儿子:提前十五年的信》。
http://www.cucn.edu.cn/lc/portal_teacher_info.jsf?key=59
参阅:
1.中国官媒惊现呼吁言论自由文章
《北京日报》这篇文章能否代表官方声音?
中国官方媒体之一《北京日报》周二(13日)登载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的文章"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文章的第一句话就说,"言论自由,是被写进我国宪法的"。
文章指出,一个言论在发表之前是无法为其定性的。只有在公之于众之后,"在阳光下,让大家来思索、来辨别,才有可能认识它的本质。"
文章还列举马寅初和张志新因言获罪的历史教训说,一种言论荒谬与否,是进步还是反动,不是靠权威来定性的,它需要历史实践的检验。
讨论:中国的言论自由究竟如何?
著名学者马寅初先生的新人口理论在1957年遭中共最高当局批评,被定性为"反动的马尔萨斯人口论"。结果导致中国在上个世纪多生育至少三亿人。由此带来"计划生育"又因矫枉过正而在加剧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张志新对"文革"质疑的言论也被有关领导判定为"恶毒攻击文革的现行反革命言论",招致她被割喉枪决。
文章指出,按言论自由的原则,类似马寅初和张志新这样的挑战权威的言论也应获得自由。
文章最后呼吁,一切言论"在言论的层面上",都享有自由表达和发表的权利。
《北京日报》转向?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人呼吁中国真正实现获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了,但在一个官方主要媒体上出现这样的呼吁仍属罕见。
《北京日报》是北京市委的机关报。去年4月《北京日报》与《南方都市报》曾引发一场广受关注的有关言论自由的论战。
4月3日,就职于《南方都市报》的长平发表了题为《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的评论。文章对比了中西媒体对拉萨事件的报道以及中国民众对西方报道的强烈反应。
文章问道,除了官方的定性之外,能不能允许媒体自由讨论以进一步揭示真相? 4月11日,《北京日报》属下的《北京晚报》刊登了一篇署名为"文峰"的文章《造谣自由的南都长平》,批评了长平所谓"言论自由"等观点。
文章说,在一些所谓要求普世价值的南都长平们看来,只要是西方的东西,就是普世的,就是要坚持的,包括造谣的权力,也是需要维护的。
在那之后,一些激进的中国网民甚至将南都长平称为"大汉奸"。
前不久,海内外的一些中国知识分子联名签署《零八宪章》,呼吁落实中国宪法赋予的公民言论自由。
《零八宪章》主要发起人刘晓波随即被当局实施软禁。其他联署人也遭国安部门问话,整个签名活动被当局定性为"国内民运分子勾结海外敌对势力颠覆政府的阴谋"。
现在,还很难判断《北京日报》刊登沈敏特的文章是否显示中共内部在舆论控制问题上存在不同看法。
抑或文章所说的"言论自由"是有"中国特色的言论自由",而不是具有普世价值的"言论自由"。
http://news.bbc.co.uk/chinese/simp/hi/newsid_7820000/newsid_7826000/7826049.stm
2.《北京日报》刊文呼吁言论自由
2009-01-13
中共北京市委机关报《北京日报》星期二发表学者沈敏特的文章,呼吁落实中国宪法中保障“言论自由”的条款。有评论认为,这说明中国政治局势正发生微妙变化。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采访报道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在《北京日报》上发表的文章标题为“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作者以上世纪五十年代马寅初控制人口言论遭到批判,和六七十年代张志新发表质疑文化大革命的言论而被处死的例子说,如果言论自由获得保障,他们二人的观点就可以获得充分的讨论,就有可能减少中国目前面临的巨大人口压力和避免文化大革命的悲剧。文章作者总结说,社会上只有一种声音,真理就不能被认识和发展,一切言论都应享有自由表述和发表的权利。海外中文的博讯网的相关报道说,同样是《北京日报》,2008年4月曾经发表文章,批评《南方都市报》评论版主编长平关于保障言论自由的观点。作为主要官方媒体的《北京日报》日前发表呼吁言论自由的文章非常罕见。对此,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学者王军涛博士分析说,这篇文章反映出明确中国的一些微妙的政治现状。
“首先,我觉得这篇文章跟中共的一贯做法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讲,即使内部讨论它可以有很多的空间,但在它的报刊媒体上不会反映出来,特别是在党报上,所以这就比较反常。这件事情给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中国的高层出现了分裂,有的地方上的一些党组织介入到了高层中。因为现在中国的局势比较微妙,《零八宪章》出来之后加上现在各地群体性事件出来之后,也不排除有的人良心有复苏,但是更多的可能性就是属于在几派较力的时候出现一个间隙,这个间隙就是有的派别想去挑战一下。”
王军涛表示,当前中国民间维权运动的高涨,尤其是《08宪章》发表以后,中国社会处于某种变化的前夕,因此《北京日报》的这篇文章也可以看成是中国社会政治大环境的一种反射。
旅美社会学者刘晓竹赞同这样的分析,他认为,目前中国面临的社会压力巨大,促使整个社会思考应该如何转变,《北京日报》的文章只是这种思考的一个反映。
“既有朝,也有野。朝廷虽然是强势,但是越来越守不住。‘野’越做越大,‘朝’越来越小,此消彼长是2009年的一个大形势。这种情况下,许许多多推动自由化、推动言论自由、推动民主思潮的这些声音、思想会从四面八方、各个角落、各个空隙中钻出来。我觉得这是大势所趋。”
沈敏特教授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的“精神成果”,没有这个成果,其他成果都无从谈起,因此,言论是否正确不是由权威来确认,而是要通过实践,因此必须经过公开的表述和广泛的讨论。刘晓竹表示,沈教授所说的言论自由原则,早已是现代社会的共识,但言论自由在中国一直受到压制,原因是中国政府不愿面对批评的压力,而目前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变化。
“进入2009年,中国的形势面临着一种突破。《零八宪章》实际上已经把这个窗户纸捅破了。就是中国要向什么方向走? 如何凝聚中国的共识?如何面对中国的未来? 胡锦涛治国六年的基本思路就是一切控制、一切打压、维持稳定。这个路子实际上走不下去了。《北京日报》讲言论自由,实际上是说同样一个问题,也就是说能不能允许老百姓讲话?这个体制能不能容纳不同的声音?这是根本点。”
《北京日报》发表的文章以阐述中国宪法的规定开始,最后呼吁要“认真贯彻中国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的重要规定”。海外的一些评论认为,目前还很难判断这篇文章是否显示中共内部在舆论控制上是不是存在不同的看法,以及这是不是预示中国官方会放松对言论的控制。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yanlun-01132009164046.html
3.谈“不折腾”下的中国言论自由
【八阕】郑重声明:本则消息未经严格核实,也不代表《八阕》观点。【八阕】一个劳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好地方:http://www.popyard.org
八阕 http://www.popyard.org 1月12日,北京市委机关报《北京日报》的理论周刊登载了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的文章"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文章言简意赅,文笔犀利。强调言论自由受中国宪法保护,呼吁一切言论只要在"言论的层面上",都享有自由表达和发表的权利。
此文一出立即引起国内外的普遍关注。海内外中文网站纷纷转载,学者专家点评分析,解读刊载这篇文章的背后原由。大家都想从中探出一些中国官方舆论口径有所放松甚至转向的蛛丝马迹。
但仔细查阅一下当天发表的《北京日报》理论周刊,除了登载沈敏特的这篇文章外,在该版面的首要位置还刊载了中央党校教授沈宝祥的文章:"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宝贵的经验,重要的宣示。
沈宝祥的文章对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改革开放周年大会上提出的"三不政策"大加赞赏,极力推崇。
胡锦涛的讲话最引人关注的、谈论最多的就是他所谓的"不折腾"。
"不折腾"
沈宝祥认为,"不折腾"是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文化大革命、主观蛮干的大跃进的彻底否定。"不折腾"就是不再人为制造矛盾,不再乱批乱斗。
从这一点看,沈敏特的有关言论自由的文章似乎有异曲同工的效应。
沈敏特文章中引马寅初和张志新这两个例子多少印证了不讲科学,只讲阶级斗争的恶果。
回顾中国历史,因言获罪的例子实在太多。远的不说,毛泽东当年也提倡过大鸣大放,百家争鸣。但许多敢于说话的人后来都被定性为右派分子,成为无产阶级专政对象。
时至今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构建的和谐社会中,仍然存在因言获罪的现象,大批访民申诉无门,维权人士频遭打压。
也许在当政者眼中,这些人都是麻烦制造者,是破坏社会稳定的大敌。《零八宪章》的发起人刘晓波遭软禁就是最新的例证。
说与动
《零八宪章》呼吁在自由、平等、人权的普世价值下,在中国建立民主、共和、宪政的现代政治构架。
如果按照沈敏特所说的一切言论都有表达和发表的自由,不靠权威定性,要靠历史实践检验的话,《零八宪章》也不应该被当局否定和封杀。
但也许是因为《零八宪章》已经不是停留在"言论层面上的"言论了,有三百多人在上面签字。这已不再是单纯的言论了,它已经演变为一个行动。
如果《零八宪章》是以理论探讨的形式出现在一份党报或机关刊物上,撰写人不是体制外而是体制内的学者,而且没有什么联署签名的话,也许就是另一种结局?
由此看来,沈敏特呼吁的"言论自由"似乎是被当局认可的"言论自由",它只局限于言论层面,不能演变为行动。
一旦以群体性的行动方式出现就会被当局视为是影响稳定的乱说乱动,就是"折腾"。
换言之,它是"不折腾"下的言论自由。
http://www.popyard.com/cgi-mod/newspage.cgi?num=270587&r=0&v=0
4.李大同谈“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1月13日,中共北京市委的机关报《北京日报》刊登了中国传媒大学沈敏特教授的文章,题目为“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文章中首先提到“言论自由”是中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权利,此后又进一步指出不能随便判定一种言论“荒谬与否”,也不应该由某种权威担当“真理裁判”,应经过历史实践的检验。这篇文章一问世,立即引起了海外媒体的极大关注。有人认为这标志中国领导层对于言论自由出现分歧,也有人认为立场保守的北京日报刊登此文意义重大。本台记者石涛采访了前冰点周刊主编、资深媒体人李大同,请他就这篇文章进行分析。
德国之声:最近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在北京日报的这篇文章“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引起很大反响。首先因为北京日报是北京市委的机关报,就您在媒体长期供职的经验来看,这样的一片文章登在“党报”上是一般的学者投书,还是具有某种特殊意义呢?
李大同:我想这大概是登在他们的某一个版上,这个版的主编可能是有这种宪法意识。此前,俞可平先生的“民主是个好东西”也是登在北京日报上,好像是他们的某个理论版。我看不到北京日报的印刷版,但我估计这次文章还是登在这个版上。
德国之声:那就是说,这些文章只是反映了这个版的风气,而并不能认为北京日报有了怎样大的转变?
李大同:我想是这样的。
德国之声:北京日报曾经刊登文章,严厉批评力倡“普世价值”的前南方周末副主编长平,这给大家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您认为这样的两种声音在北京日报上刊登,会不会构成一种平衡?
李大同:我觉得可能是有某种平衡的意思在里头。因为这样一家报纸在言论上不可能随随便便。它在一个阶段非常左,不仅批评长平,还批评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等,网友们很生气。它在一段时间里有一定的平衡,是有可能的。
德国之声:有人将这篇文章解读为中国高层在言论自由问题上产生一些分歧,意见不一,所以体现在媒体上的不同声音。您认为这是不是过度解读?
李大同:是的。高层的态度不会在一个地方报纸上得到体现,它一定是在自己的报纸上得到体现。
德国之声:谈过了北京日报之后,我们把话题回到这篇文章的本身。就这篇文章内容,也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这是振聋发聩的声音,因为在中国官方媒体中很少出现直接支持言论自由的声音,而且还举了马寅初,张志新等历史上的例子。但也有意见认为,这只是老生常谈,言论自由是一个基本共识,所以这篇文章并没有什么重要性。您怎么看?
李大同:这篇文章还是有重要性的。因为中国的问题恰好是漠视常识,无视宪法,说一套做一套。因此有人经常提醒,什么是宪法规定的民众权利是很重要的。我还不说是官方,实际上中国的网民或者中国的普通民众对言论自由有很多不恰当或者说不对的惯性。这和执政党多年来的灌输和教育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在中国从小学到中学大学的教育中,根本就没有什么是言论自由、公民权利的教育。这种思维导致中国大部分网民,你看他们的网上讨论的时候就没有一种宽容的、容忍的,尊重对方的态度。我想关于言论自由的所有内涵,不管对方是错的还是对的,对方都有权利表达这样的看法。你无论是同意还是不同意,你也要尊重对方发表这种看法的权利。这种新的文化应该在民众中加以普及。
德国之声:您刚才提到中国网络空间中存在的“语言暴力”现象,都和中国一贯以来缺乏公民教育有关。那么您认为象"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这样的文章,包括一些介绍宪政知识的这些所谓"常识性"文章,是不是恰恰是中国现在所需要的呢?
李大同:很缺,这样的文章不是多,而是太少。而且这位教授也只是点到为止,实际上言论自由的内容还要丰富的多,还应该进一步的加以阐释。
德国之声:那您觉得这种“阐释”的文章今后在重要报刊上发表的机会还有吗?
李大同:还会有的。
德国之声:谢谢您接收本台的采访。(原题: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http://www.singtaonet.com/ed_china/200901/t20090115_962505.html
5.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瞎说
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瞎说《北京日报》周二(14日)刊载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题为“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沈敏特不懂。人们可以想一想,那个真理是“言论自由”出来的?真理,基本上都是某个个人或者是极少数人的艰苦努力获得的。比如:牛顿定律、马克思主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等等,有哪个真理是经过多数人们的讨论表决出来的?所以说,沈敏特不懂。大家能个接受某个真理,也是多少年以后的事情了。不涉及到真理的请况下,往往需要大家的讨论,需要言论自由。这一点,沈敏特也不懂。不知道此人的教授是怎么当的。 老夫的一家之言 2009/01/16-0:40于北京
http://boxun.com/hero/200901/xinyanggongchanzhuyi/2_1.shtml
2009年1月14日星期三
日知录(60)记者调查中国浴城方案出炉内幕
2009-01-14 来源: 现代快报(南京)
核心提示:1月13日,马鞍山政府部门突然发表“辟谣声明”,声称马鞍山政府从来没有兴建“中国浴城”的计划,并称兴建“中国浴城”只是当地旅游部门自己作出的一个宣传方案,并没有得到市委市政府的批准。
来源:http://news.163.com/09/0114/08/4VJRU0BC0001124J.html
核心提示:1月13日,马鞍山政府部门突然发表“辟谣声明”,声称马鞍山政府从来没有兴建“中国浴城”的计划,并称兴建“中国浴城”只是当地旅游部门自己作出的一个宣传方案,并没有得到市委市政府的批准。
来源:http://news.163.com/09/0114/08/4VJRU0BC0001124J.html
2009年1月13日星期二
日知录(59)今年频发“抓记者” 背后都有案中案
作者: 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黄利 发自北京
2008-12-24
12月4日上午,《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景建峰受贿案在山西吕梁市临县法院低调开庭。
事关记者这个颇为特殊的职业,今年频频发生的抓记者事件引发了高强度的舆论震荡。
调查发现,今年多起记者被抓事件都会牵出一个案中案,且报料人往往也同时被抓。抓记者的理由除了《法人》杂志记者是“涉嫌诽谤”,其他都不脱“涉嫌受贿”,使每一起案件都显得扑朔迷离,格外受公众关注。
我们重新回放这些记者被抓事件,以慎思公权力、追思法理、反思新闻界的职业操守。
记者没抓成 反把官丢了
回放
抓人事件:进京抓记者引发舆论震荡
朱文娜是法制日报下属《法人》杂志的记者。今年1月1日,《法人》刊登了朱文娜采写的报道《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引来了2008年新闻圈的第一次震荡。
1月4日上午10时许,西丰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宣传部李福禄等人来到了《法人》杂志社。他们带来了西丰县委书记的一份文件,称朱文娜的报道严重失实,给西丰造成了恶劣影响。《法人》杂志的总编辑王丰斌和朱文娜都在场。
“说我的文章失实你要拿出证据,但是他们要求我们发一篇正面报道,我们没同意。”朱文娜向记者回忆十几分钟的商谈时,觉得双方并不算剑拔弩张。
下午5点多的时候,周、李二人又来杂志社协商报道一事,遭到拒绝后,忽然闯进3名警察,出示了拘传朱文娜的手续,理由是涉嫌诽谤。朱文娜外出办事,得知抓人信息后,当晚没有回家。
媒体一致认为,下达抓人指令的是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因为文中多次提起了张志国和西丰商人赵俊萍之间的纠纷。
经过半个月的舆论震荡,此事以西丰撤销对朱文娜的指控、张志国被责令辞职、王丰斌辞职告终。
案中案:报料人因诽谤县委书记获刑
抓记者朱文娜源于西丰商人赵俊萍被抓。2006年5月,西丰县因兴建东北土特产交易中心,强行拆除了赵俊萍的加油站。赵俊萍不满拆迁赔偿,于是就编 发了一条短信,称“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大市场案中案,官商勾结真黑暗,乌云笼罩西丰县……”2007年3 月3日,县里的数十位领导干部都收到了这条短信。
当年3月14日,西丰警方开始了对赵家人的抓捕行动,赵俊萍的二姐赵俊华和她的女儿、男朋友都被抓。21日,在北京准备向中纪委举报张志国的赵俊萍被抓获后,赵家其他人才被放出。
2007年底,赵俊萍以诽谤罪获刑1年6个月,加上偷税罪,共判刑3年6个月。并被处罚金17万元。
2008年1月4日,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被媒体报道之后的两三个星期里,有三四拨记者云集西丰。记者调查发现,占地22万平方米,投资6.5亿元,号称国内最大的土特产品经销市场很萧条,大约有一半的商铺空无一人。商户、农户与该市场的拆迁纠纷众多。
记者获取的一份文件显示,西丰县委办发文要求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权力机构分摊市场摊位的出售任务,售楼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今年11月,铁岭市中级法院对赵俊萍诽谤案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赵俊华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们已经向辽宁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但至今仍未接到通知。
三方关系:举报人被怀疑行贿记者
2007年底,朱文娜前往西丰采访。西丰县委对她的采访要求没有作出回应。1月1日,稿子发表后,西丰警方立刻赶到赵家,将赵俊萍的二姐赵俊华带走。“他们问我是不是给记者什么好处了,否则人家怎么给你写文章。”因为没有拿到记者受贿证据,24小时后,赵俊华被放出来。
今年11月,张志国出任沈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被媒体曝光后,铁岭市委撤销了这一任职决定。
收好处费电脑 做揭黑报道
回放
抓人事件:记者被控三宗罪
12月4日上午,在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法院最大的法庭内,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景剑峰因涉嫌窝藏罪、妨碍公务罪和受贿罪受审。
景剑峰的麻烦源自他在民主与法制杂志社内参《要情》上发表的文章《山西吕梁一黑恶团伙罪行累累逍遥法外》。稿件线索的举报人成运强是临县林家坪白家峁村的村主任。他的主要业务是为周边几个煤矿运煤挖煤。
报道称,2007年10月9日,成运强和几个司机到虎山煤矿拉煤,却因卷入一起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冲突,遭到殴打,成运强的弟弟成维秀被杀死。成运强认为,吕梁市离石区公安局接报警后,没有公正处理此案,没有追究雇凶杀人的薛卫军的责任,于是开始上访。
景剑锋因调查这起命案也给自已引来了牢狱之灾。
临县检察院指控景建峰的3项罪名是窝藏罪、妨碍公务罪和受贿罪。此案至今尚未判决。
案中案:揭黑调查举报者被判刑
景剑峰的调查报道认为,临县招贤镇段家塔煤矿老板、吕梁市离石区虎山煤矿老板薛卫军雇佣打手,形成了一个黑社会团伙。该煤矿私挖乱采煤层,加上安全措施跟不上,矿工多次与矿方发生冲突。
据知情人透露,景剑峰的内参得到了上级部门的批示,后上级部门派人调查这起涉嫌黑社会犯罪案。但景前去采访后不久,报料人成运强以“寻衅滋事罪”被临县警方网上通缉,目前成运强已被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
三方关系:不仅仅是灰色的电脑
景剑峰被抓前是《民主与法制时报》广东记者站站长,以采写批评性、揭露性报道为主。
2007年底,举报者成运强结识了景剑峰。景剑峰遂赴山西临县调查段家塔煤矿问题。今年5月9日,被景剑锋的内参报道曝光的临县警方忽然发难,将景、成二人抓获。从景案开庭的控辩双方陈词可窥举报者、记者与权力机关之间的复杂关系。
对景剑锋被控的窝藏罪,公诉方提交的证据认为:景事后“托人想办法意欲撤销对成网上追逃,5月9日景提议让成去西安躲避,等他从网上撤下来后再回北京,又让朋友冯某某打问去西安的火车到西安,后让朋友接应”。
景剑峰承认在今年4月26日以自己的名义安排采访对象成运强住宿。但律师指出,成运强此时只是一个普通的举报者。直到5月1日,成运强被临县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在网上通缉。
第二项妨碍公务罪源于临县警方和北京市海淀分局的警察抓捕成时,景曾上前阻拦。5月10日中午,成、景二人相约在北京市国贸世纪公寓门前见面。忽然几个人冲出来抓捕成运强,景说:“我是《民主与法制时报》的记者,我在调查一件事情。”对方说是警察,随即也将他带走。
第三项是受贿罪。检方指控,景剑峰采访成运强的相关案件期间,“住宿等费用均由成报销支付,成还送给景剑峰一台价值8700元的宏碁牌笔记本电脑。”而景剑峰的辩护律师指出,景事后给了成5000元,意思是“买”下这台电脑,但律师并未出示有说服力的证据。
被抓记者曾帮当地政府做过“擦鞋”报道
回放
12月1日,由中国科学院主管的《网络报》,其首席记者关键在太原调查一起房地产纠纷时,离奇失踪。此事成了今年底的舆论热点。
直到12月15日,河北张家口警方忽然用关键的电话致电关键家人,称他涉嫌受贿被拘。
12月16日,关键的律师王长文前往张家口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关键未获同意。
关键涉嫌受贿的具体事项是什么?由于张家口警方的严格保密,外人无从得知。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网络报》曾报道过张家口市蔚县的负面新闻,蔚县宣传部曾于今年9月25日、10月9日做了两个版的形象广告,文字作者都是关键。
抓记者争议:是报复性执法,还是记者太不干净?
记者是不是受贿主体?
在数起抓记者案中,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担任了《法人》记者朱文娜、《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傅桦的代理律师。周泽认为,记者不应是贿赂犯罪的适格主体。也就是说,他认为所有对记者受贿的指控都不能成立。这一看法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刑法规定的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的主体一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二类是公司企业人员。
“通常,人们以这个人所在单位的性质来确定他能不能构成受贿罪,这种判断是错误的。”周泽说,职务之便强调的是与职务相关的某种职权,意味着他对某种资源有一种支配性的权力。
周泽认为,一个记者的采访权是在行使言论表达自由、知情权等公民权利。这种权利是每个公民都有的,所以他不存在专属于自己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权力”。
他认为,记者收受好处是纯粹的职业道德问题:“因为报道真实的信息不是法律赋予记者的义务,我们认为记者应该揭露社会丑恶且不能收受访者的钱,这只是职业伦理的要求。他做不到,可以批评谴责,但也仅限于此,不能对他进行法律制裁。”
香港树仁大学新闻与传播系教授魏永征也认为记者是没有超出于普通公民的采访特权的。他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介绍,即使是美国联邦法院,在采集收集信息上,也没有赋予记者比普通公民更多的特权。
但魏永征认为,这并不是记者不能成为受贿犯罪主体的理由。在采集信息上记者没有特权,但是不等于记者不拥有发布信息、引导舆论的力量。记者其实是受公众信托从事采访活动的人,他一旦从中收受了好处,自然就构成受贿。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展江同样认为,贿赂犯罪是一种普通人的犯罪。他分析,媒体具有强大的传播力,记者可以利用采访的名义寻租,况且, 中国的媒体一方面带有公权力的影子,都挂靠在某个官方组织,一方面媒体拥有市场权力,“是公权力和市场权力结合的怪胎”。所以,即便是按照刑法中国家工作 人员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主体的定义,记者也是可以纳入的。
是个人回避还是单位回避
在记者被抓案中,抓人的几乎都是媒体舆论监督对象,或者与被批评单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所以,在周泽看来,他代理的案件,都有被采访对象遭报复性执法的嫌疑。
周泽在代理这些案件中,提出应在法律上增设”单位回避“条款。因为任何单位都是由具体的人员构成的。即使不是这个执法人员办的,但维护同僚的利益是很正常的情况,这就会导致案件得不到公正处理。
展江对此问题的看法颇有类似,“当事人和权力行使单位关系密不可分”,公正性自然会受到质疑。他认为,这些案件的问题还在于信息披露得非常不及时、不充分,而且程序上有明显的瑕疵,比如超期羁押、拒绝律师会见等。
新闻界反思:记者首先自己要干净
新闻界的恐慌
2008年频发的“抓记者”事件,在新闻圈引起不安。
前《法制日报》记者“十年砍柴”李勇的话被网友认为说到了点子上:中国这种媒体现状,有几个记者敢站出来拍胸脯说自己一点瑕疵没有?……即便采访者个人很注意自律,在如此复杂的社会,很难保证不被人家抓住一点把柄往死里整。
周泽认为,中国社会对记者有一种庸俗的社会心态,即不管你报道了什么事,人家先怀疑你是不是拿了好处。对于公权力机关来说,你来揭露我,一定是拿了好处。拿了好处就是犯罪嫌疑人,就可以抓你。
不过,也有传媒界数位专家指出,这种庸俗社会心态的形成,正是一些不干净的记者自己造成的。
改革与自律的呼声
“抓记者”事件引发了新闻圈自身的反思。魏永征甚至毫不客气地指出:“中国记者的腐败全世界闻名。”
展江对中国媒体进行了梳理:
一类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媒体,现代媒体观念清晰,讲究新闻专业主义,报道和经营分离,比较规矩。
第二类是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媒体,也分两种。一种是传统的强势媒体,比如党报、党台、党刊,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这类以勾结性腐败为主,比如收钱写吹 捧文章,拿红包写软文等。第二种是半官方报纸,既没有公信力,又没有市场竞争能力。在中国的特殊国情下,这类报纸死也死不了,活也活不下去,最容易搞单位 腐败。比如记者站遍地开花,目的并不是办报而是捞钱。
这些半死不活的媒体为了生存,各出滥招、追蝇逐臭。“其中最大的‘臭’就是矿,围绕着矿,产生了大量的黑记者。”展江说,前段时间的封口费事件就是一例。
徐迅说,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媒体的改革还不充分。第一,一些媒体内部,从事新闻、广告的人员不分。对那些“两不分”单位的记者来说,能把稿子发了,又能拿到钱才是“成功”的标准。制度的腐败会逼良为娼,想干净就没饭碗。
第二,媒体人员身份有差别。比如央视的记者就分为事业编制内人员、台聘、派遣、借用、打零工等等身份,身份不同待遇有差别,面临生存压力的记者会搞堤内损失堤外补。
第三,新闻界职业道德建设疲软。中国新闻界最重要的职业道德文件是《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1991年颁布后,1997年修订过一次,至今 没有做过修改。但是最近十年,中国新闻业发展非常快,队伍迅速膨胀,职业道德领域出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如:媒体审判、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暴力与血 腥、色情与低俗、付费买故事甚至制造故事、夸大其辞的炒作、冷漠处理灾难事件和悲剧题材、滥用暗访和偷拍、侵犯公民特别是未成年人隐私、电视业滥用摆拍与 再现、接受被采访者的礼品和招待等等,《准则》包括正在修改的《准则》草稿对这一系列问题均未做出回答与指引。
徐迅认为,解决新闻界的腐败根子还在深化媒体的市场改革上。先从机制上保证记者的基本权利,杜绝腐败滋生的根源,其次要形成行业自律。“记者就是靠‘说’吃饭的,现在变成靠不说而谋取利益,全行业就可以群起而攻之。”
“记者要担当起公众期盼的监督职责,首先自己要干净。”魏永征说,记者是个高风险的职业,没有献身精神很难做下去。“记者自己不干净,怎么去监督别人、监督权力?”魏认为,干净,是这个职业特有的伦理要求,也是保护记者自己的手段。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21691
2008-12-24
12月4日上午,《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景建峰受贿案在山西吕梁市临县法院低调开庭。
事关记者这个颇为特殊的职业,今年频频发生的抓记者事件引发了高强度的舆论震荡。
调查发现,今年多起记者被抓事件都会牵出一个案中案,且报料人往往也同时被抓。抓记者的理由除了《法人》杂志记者是“涉嫌诽谤”,其他都不脱“涉嫌受贿”,使每一起案件都显得扑朔迷离,格外受公众关注。
我们重新回放这些记者被抓事件,以慎思公权力、追思法理、反思新闻界的职业操守。
记者没抓成 反把官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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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人事件:进京抓记者引发舆论震荡
朱文娜是法制日报下属《法人》杂志的记者。今年1月1日,《法人》刊登了朱文娜采写的报道《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引来了2008年新闻圈的第一次震荡。
1月4日上午10时许,西丰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宣传部李福禄等人来到了《法人》杂志社。他们带来了西丰县委书记的一份文件,称朱文娜的报道严重失实,给西丰造成了恶劣影响。《法人》杂志的总编辑王丰斌和朱文娜都在场。
“说我的文章失实你要拿出证据,但是他们要求我们发一篇正面报道,我们没同意。”朱文娜向记者回忆十几分钟的商谈时,觉得双方并不算剑拔弩张。
下午5点多的时候,周、李二人又来杂志社协商报道一事,遭到拒绝后,忽然闯进3名警察,出示了拘传朱文娜的手续,理由是涉嫌诽谤。朱文娜外出办事,得知抓人信息后,当晚没有回家。
媒体一致认为,下达抓人指令的是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因为文中多次提起了张志国和西丰商人赵俊萍之间的纠纷。
经过半个月的舆论震荡,此事以西丰撤销对朱文娜的指控、张志国被责令辞职、王丰斌辞职告终。
案中案:报料人因诽谤县委书记获刑
抓记者朱文娜源于西丰商人赵俊萍被抓。2006年5月,西丰县因兴建东北土特产交易中心,强行拆除了赵俊萍的加油站。赵俊萍不满拆迁赔偿,于是就编 发了一条短信,称“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大市场案中案,官商勾结真黑暗,乌云笼罩西丰县……”2007年3 月3日,县里的数十位领导干部都收到了这条短信。
当年3月14日,西丰警方开始了对赵家人的抓捕行动,赵俊萍的二姐赵俊华和她的女儿、男朋友都被抓。21日,在北京准备向中纪委举报张志国的赵俊萍被抓获后,赵家其他人才被放出。
2007年底,赵俊萍以诽谤罪获刑1年6个月,加上偷税罪,共判刑3年6个月。并被处罚金17万元。
2008年1月4日,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被媒体报道之后的两三个星期里,有三四拨记者云集西丰。记者调查发现,占地22万平方米,投资6.5亿元,号称国内最大的土特产品经销市场很萧条,大约有一半的商铺空无一人。商户、农户与该市场的拆迁纠纷众多。
记者获取的一份文件显示,西丰县委办发文要求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权力机构分摊市场摊位的出售任务,售楼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今年11月,铁岭市中级法院对赵俊萍诽谤案终审判决,维持原判。赵俊华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们已经向辽宁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但至今仍未接到通知。
三方关系:举报人被怀疑行贿记者
2007年底,朱文娜前往西丰采访。西丰县委对她的采访要求没有作出回应。1月1日,稿子发表后,西丰警方立刻赶到赵家,将赵俊萍的二姐赵俊华带走。“他们问我是不是给记者什么好处了,否则人家怎么给你写文章。”因为没有拿到记者受贿证据,24小时后,赵俊华被放出来。
今年11月,张志国出任沈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被媒体曝光后,铁岭市委撤销了这一任职决定。
收好处费电脑 做揭黑报道
回放
抓人事件:记者被控三宗罪
12月4日上午,在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法院最大的法庭内,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景剑峰因涉嫌窝藏罪、妨碍公务罪和受贿罪受审。
景剑峰的麻烦源自他在民主与法制杂志社内参《要情》上发表的文章《山西吕梁一黑恶团伙罪行累累逍遥法外》。稿件线索的举报人成运强是临县林家坪白家峁村的村主任。他的主要业务是为周边几个煤矿运煤挖煤。
报道称,2007年10月9日,成运强和几个司机到虎山煤矿拉煤,却因卷入一起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冲突,遭到殴打,成运强的弟弟成维秀被杀死。成运强认为,吕梁市离石区公安局接报警后,没有公正处理此案,没有追究雇凶杀人的薛卫军的责任,于是开始上访。
景剑锋因调查这起命案也给自已引来了牢狱之灾。
临县检察院指控景建峰的3项罪名是窝藏罪、妨碍公务罪和受贿罪。此案至今尚未判决。
案中案:揭黑调查举报者被判刑
景剑峰的调查报道认为,临县招贤镇段家塔煤矿老板、吕梁市离石区虎山煤矿老板薛卫军雇佣打手,形成了一个黑社会团伙。该煤矿私挖乱采煤层,加上安全措施跟不上,矿工多次与矿方发生冲突。
据知情人透露,景剑峰的内参得到了上级部门的批示,后上级部门派人调查这起涉嫌黑社会犯罪案。但景前去采访后不久,报料人成运强以“寻衅滋事罪”被临县警方网上通缉,目前成运强已被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
三方关系:不仅仅是灰色的电脑
景剑峰被抓前是《民主与法制时报》广东记者站站长,以采写批评性、揭露性报道为主。
2007年底,举报者成运强结识了景剑峰。景剑峰遂赴山西临县调查段家塔煤矿问题。今年5月9日,被景剑锋的内参报道曝光的临县警方忽然发难,将景、成二人抓获。从景案开庭的控辩双方陈词可窥举报者、记者与权力机关之间的复杂关系。
对景剑锋被控的窝藏罪,公诉方提交的证据认为:景事后“托人想办法意欲撤销对成网上追逃,5月9日景提议让成去西安躲避,等他从网上撤下来后再回北京,又让朋友冯某某打问去西安的火车到西安,后让朋友接应”。
景剑峰承认在今年4月26日以自己的名义安排采访对象成运强住宿。但律师指出,成运强此时只是一个普通的举报者。直到5月1日,成运强被临县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在网上通缉。
第二项妨碍公务罪源于临县警方和北京市海淀分局的警察抓捕成时,景曾上前阻拦。5月10日中午,成、景二人相约在北京市国贸世纪公寓门前见面。忽然几个人冲出来抓捕成运强,景说:“我是《民主与法制时报》的记者,我在调查一件事情。”对方说是警察,随即也将他带走。
第三项是受贿罪。检方指控,景剑峰采访成运强的相关案件期间,“住宿等费用均由成报销支付,成还送给景剑峰一台价值8700元的宏碁牌笔记本电脑。”而景剑峰的辩护律师指出,景事后给了成5000元,意思是“买”下这台电脑,但律师并未出示有说服力的证据。
被抓记者曾帮当地政府做过“擦鞋”报道
回放
12月1日,由中国科学院主管的《网络报》,其首席记者关键在太原调查一起房地产纠纷时,离奇失踪。此事成了今年底的舆论热点。
直到12月15日,河北张家口警方忽然用关键的电话致电关键家人,称他涉嫌受贿被拘。
12月16日,关键的律师王长文前往张家口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关键未获同意。
关键涉嫌受贿的具体事项是什么?由于张家口警方的严格保密,外人无从得知。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网络报》曾报道过张家口市蔚县的负面新闻,蔚县宣传部曾于今年9月25日、10月9日做了两个版的形象广告,文字作者都是关键。
抓记者争议:是报复性执法,还是记者太不干净?
记者是不是受贿主体?
在数起抓记者案中,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担任了《法人》记者朱文娜、《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傅桦的代理律师。周泽认为,记者不应是贿赂犯罪的适格主体。也就是说,他认为所有对记者受贿的指控都不能成立。这一看法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刑法规定的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的主体一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二类是公司企业人员。
“通常,人们以这个人所在单位的性质来确定他能不能构成受贿罪,这种判断是错误的。”周泽说,职务之便强调的是与职务相关的某种职权,意味着他对某种资源有一种支配性的权力。
周泽认为,一个记者的采访权是在行使言论表达自由、知情权等公民权利。这种权利是每个公民都有的,所以他不存在专属于自己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权力”。
他认为,记者收受好处是纯粹的职业道德问题:“因为报道真实的信息不是法律赋予记者的义务,我们认为记者应该揭露社会丑恶且不能收受访者的钱,这只是职业伦理的要求。他做不到,可以批评谴责,但也仅限于此,不能对他进行法律制裁。”
香港树仁大学新闻与传播系教授魏永征也认为记者是没有超出于普通公民的采访特权的。他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介绍,即使是美国联邦法院,在采集收集信息上,也没有赋予记者比普通公民更多的特权。
但魏永征认为,这并不是记者不能成为受贿犯罪主体的理由。在采集信息上记者没有特权,但是不等于记者不拥有发布信息、引导舆论的力量。记者其实是受公众信托从事采访活动的人,他一旦从中收受了好处,自然就构成受贿。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展江同样认为,贿赂犯罪是一种普通人的犯罪。他分析,媒体具有强大的传播力,记者可以利用采访的名义寻租,况且, 中国的媒体一方面带有公权力的影子,都挂靠在某个官方组织,一方面媒体拥有市场权力,“是公权力和市场权力结合的怪胎”。所以,即便是按照刑法中国家工作 人员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主体的定义,记者也是可以纳入的。
是个人回避还是单位回避
在记者被抓案中,抓人的几乎都是媒体舆论监督对象,或者与被批评单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所以,在周泽看来,他代理的案件,都有被采访对象遭报复性执法的嫌疑。
周泽在代理这些案件中,提出应在法律上增设”单位回避“条款。因为任何单位都是由具体的人员构成的。即使不是这个执法人员办的,但维护同僚的利益是很正常的情况,这就会导致案件得不到公正处理。
展江对此问题的看法颇有类似,“当事人和权力行使单位关系密不可分”,公正性自然会受到质疑。他认为,这些案件的问题还在于信息披露得非常不及时、不充分,而且程序上有明显的瑕疵,比如超期羁押、拒绝律师会见等。
新闻界反思:记者首先自己要干净
新闻界的恐慌
2008年频发的“抓记者”事件,在新闻圈引起不安。
前《法制日报》记者“十年砍柴”李勇的话被网友认为说到了点子上:中国这种媒体现状,有几个记者敢站出来拍胸脯说自己一点瑕疵没有?……即便采访者个人很注意自律,在如此复杂的社会,很难保证不被人家抓住一点把柄往死里整。
周泽认为,中国社会对记者有一种庸俗的社会心态,即不管你报道了什么事,人家先怀疑你是不是拿了好处。对于公权力机关来说,你来揭露我,一定是拿了好处。拿了好处就是犯罪嫌疑人,就可以抓你。
不过,也有传媒界数位专家指出,这种庸俗社会心态的形成,正是一些不干净的记者自己造成的。
改革与自律的呼声
“抓记者”事件引发了新闻圈自身的反思。魏永征甚至毫不客气地指出:“中国记者的腐败全世界闻名。”
展江对中国媒体进行了梳理:
一类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媒体,现代媒体观念清晰,讲究新闻专业主义,报道和经营分离,比较规矩。
第二类是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媒体,也分两种。一种是传统的强势媒体,比如党报、党台、党刊,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这类以勾结性腐败为主,比如收钱写吹 捧文章,拿红包写软文等。第二种是半官方报纸,既没有公信力,又没有市场竞争能力。在中国的特殊国情下,这类报纸死也死不了,活也活不下去,最容易搞单位 腐败。比如记者站遍地开花,目的并不是办报而是捞钱。
这些半死不活的媒体为了生存,各出滥招、追蝇逐臭。“其中最大的‘臭’就是矿,围绕着矿,产生了大量的黑记者。”展江说,前段时间的封口费事件就是一例。
徐迅说,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媒体的改革还不充分。第一,一些媒体内部,从事新闻、广告的人员不分。对那些“两不分”单位的记者来说,能把稿子发了,又能拿到钱才是“成功”的标准。制度的腐败会逼良为娼,想干净就没饭碗。
第二,媒体人员身份有差别。比如央视的记者就分为事业编制内人员、台聘、派遣、借用、打零工等等身份,身份不同待遇有差别,面临生存压力的记者会搞堤内损失堤外补。
第三,新闻界职业道德建设疲软。中国新闻界最重要的职业道德文件是《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1991年颁布后,1997年修订过一次,至今 没有做过修改。但是最近十年,中国新闻业发展非常快,队伍迅速膨胀,职业道德领域出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如:媒体审判、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暴力与血 腥、色情与低俗、付费买故事甚至制造故事、夸大其辞的炒作、冷漠处理灾难事件和悲剧题材、滥用暗访和偷拍、侵犯公民特别是未成年人隐私、电视业滥用摆拍与 再现、接受被采访者的礼品和招待等等,《准则》包括正在修改的《准则》草稿对这一系列问题均未做出回答与指引。
徐迅认为,解决新闻界的腐败根子还在深化媒体的市场改革上。先从机制上保证记者的基本权利,杜绝腐败滋生的根源,其次要形成行业自律。“记者就是靠‘说’吃饭的,现在变成靠不说而谋取利益,全行业就可以群起而攻之。”
“记者要担当起公众期盼的监督职责,首先自己要干净。”魏永征说,记者是个高风险的职业,没有献身精神很难做下去。“记者自己不干净,怎么去监督别人、监督权力?”魏认为,干净,是这个职业特有的伦理要求,也是保护记者自己的手段。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21691
日知录(58)始于我,止于我的“公民记者”
2009-01-12
题记:我以自己的经历见证民间传媒史,献给我的人民!
“公民记者”之始
周日去一家学术论坛,我有发言任务http://duoduo.fyfz.cn/blog/duoduo/index.aspx?blogid=426942。
事先接过一个电话,对方在西部某个小机场正待登机,所以这个“途中电话邀请”不算正规,我想等等邮件,看看具体内容再说。三天后(11日)上午我才在邮箱里发现了会议议程及内容。到得此刻,还剩几小时的考虑,PPT是做不出来了,那么红口白牙地去喷射一气,一个显然的结果是——与会者今日活该倒霉。可是再看,与会者名单里一连串的显赫,王俊秀啦、马晓霖啦、闵大红啦,还有一长串的境内外显赫媒体!不禁有些紧张,不做任何思考,就只拿我那点私事烦扰大家?这样的焦虑直到看到研讨主题“中国的博客成长”时才略略缓解。
说中国的博客成长,我该当之无愧,尽管路子走得颠三倒四,尽管前途越看越黑,尽管有预言09进入不归年……
下面是我没有在会上演讲说透的部分,现在给与会者一个补白,亦给他人看也算完整的史料。
2004年11月20日,keso在自己的博客《对牛乱弹琴》里发表一篇文章《Blogger作为事件亲历者或目击者》http://www.donews.net/keso/archive/2004/11/20/176582.aspx,文中首次提出“在美国,blogger作为事件的目击者和记录者早已屡见不鲜,因而,他们又被研究者称为‘草根记者’或‘市民记者’,以区别于在传统媒体供职的专业记者。”“大部分blogger并不具备记者的新闻敏感和职业训练,他们也没有报道新闻的义务。‘24小时在线博客’的主人老虎庙具备这样的新闻敏感,并且手中恰好有相机,所以他记录下了这些有冲击力的画面。若非如此,他可能只是报社众多新闻线索的提供者之一。”
2005年01月01日,keso继而发表论述《我眼中的2004年中国blog五件大事》http://blog.donews.com/keso/archive/2005/01/01/223103.aspx,文中进一步阐述上述事件,“由于老虎庙这次报道有大量现场照片,并有传统媒体介入,就让它显得尤为引人瞩目。很自然地,这也引发了草根新闻与主流媒体之间关系的讨论……我的看法是,‘至少目前,国内的blog世界,可能是很好的新闻过滤器,而不是新闻发生器。’”
2005年11月9日,方兴东编撰的《中国博客发展大事记(1.3版)》http://fangxd.blogchina.com/3468791.html发布。“大事记”中在2004年11月7日一栏里有如下记载“‘24小时在线博客’发表中国第一街王府井惊现杀人一幕[目击组图],后被媒体转载后影响扩大。”
上述权威文字之所指如有不熟悉者可回顾我于2004年11月7日所记录《中国第一街王府井惊现杀人一幕[目击组图]》原文http://24hour.blogbus.com/logs/2004/11/483198.html。事情起因皆为我那日路遇。详细暂搁不表。当然由此而引发的社会舆论,以致来自亲朋好友为我的担心有那么两件值得记下——2005年11日9日的《中国新闻周刊》[第42期]以《公民记者》标题对此事做以报道;2005年11月14日《三联生活周刊》360期封面故事又以《博客的人间指南》http://www.lifeweek.com.cn/2005-11-17/0000113737.shtml综合报道介绍了此事。尤其是《中国新闻周刊》前来采访的年轻女记者刚从复旦毕业,所主攻方向恰是方兴未艾中的博客话题,她是我所见在官媒上使用“公民记者”一词的第一人,以致我偶尔在她的个人博客上的“友情链接”里看到了对我的链接,字面是“中国公民记者第一人”。真乃误会,我是完完全全地误打误撞啊。要说这其间唯一含有我的主观能动意识的东西,那就只有——我追求活得真实,包括言论自由!而新闻在我,不过儿时一梦。同时,我收获的还有朋友的担心“好像外网纷纷在转载啊!”“会不会让你在国内难堪,甚至……”我知道省略号后面的潜意,但我更知无奈,就好似泼出去的水,要是泼出去个女儿也还算捞回个女婿,而我泼出去的水弄不好是要淹回家门的。这些事情现在回顾起来似乎危言耸听,不过一件社会法制故事,可在那年却是有着抹黑嫌疑的。如今想想,窗户上的一孔气眼儿绝非恩赐而来,若是人民不做争取。值得深思!
“公民记者”之止
2007年,我的一纸《跨晋、蒙、陕、宁四省民生、民情单骑考察行动/思想者之旅策划书》http://24hour.blogbus.com/logs/7221140.html见诸网端。事情起自和赵牧、徐德亮一场搜狐在线访谈“狐说不设防”(2007年7月11日:)之后。在那天的话谈后工作餐时,我提出了只身赴西部田野考察的念头,搜狐的赵牧、幸知小姐一致表示支持(并非商业意义的支持),一个月后,我骑着我的18速钢架凤凰车出发了……
那一次出行,途径河北、晋北、鄂尔多斯草原、毛乌素沙漠、宁夏少数民族地区,最终进入陕北,终点西安。全程七千余里,我经历和了解了牧区“禁牧圈养”、农耕区“退耕还林”、农村“医疗卫生改革”、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制”、陕北“石油纷争后的贫富分化现象”、山西私人煤窑真实探秘,以及大量环保灾难的事实。记录下了多达133篇的博文报道。在矿区、牧区、农耕区、林场等结交了被我称其为“我的通讯员”“我的线人”的信息友人。那之后我由衷感慨,搜狐在我出行的73天里随时随地的跟踪报道和精神支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搜狐为此打出了“博客进入草根报道史”、“以此行动挑战博客新时代的媒体意义”、甚而之于有了“传媒人士称,他的行走,将是博客时代从06年‘名人博客史’进入07年‘草根报道史’的标志。”的断论http://cul.sohu.com/20070808/n251470650.shtml。
一切都在阳光之下,一切都预示了我在身体力行,以合理、合情、合法的作为,作为着一个公民的应该和权利。然而乌云紧随身后,一个巨大的阴影注定要以比我的自行车事故更为巨大地威胁紧随于我……
自8月10日出行后的第六天,我通过无线网络看到了网友转自连岳博客的消息,中 宣部点名下发“禁令”,指名老虎庙考察一事“请各新闻单位对此不要报道”……”[原文http://24hour.blogbus.com/logs/17462886.html]。而在此先见诸各报的消息如“京华时报”的《“公民记者第一人”骑单车考察四省区》http://news.sohu.com/20070813/n251547892.shtml、“华商报”的《53岁博客主只身“万里走单骑” 开启草根报道史》http://news.sohu.com/20070813/n251547639.shtml、“羊城晚报”的《一座移动的老虎庙》http://www.ycwb.com/ycwb/2007-08/11/content_1580783.htm、“扬子晚报”的《迷你博客,只言片语表达心情》http://www.yangtse.com/epaper/yzwb/2007-08/11/content_9625634.htm等。我却在意的是其中后一句,即“在平时的报道中,对此类行为也不要冠以‘公民记者’、‘平民记者’等称谓。请各新闻单位严格遵照执行。”霎时间,我的西行前程仿佛只见得沙石漫天和魑魅魍魉当道,令其一普通公民之旅行行为也被笼罩上了浓重的反叛色彩,虽然那才是螳臂挡车,自我充大,他的阻挡人民意愿的行为只能激发更多的人民紧随我行……此事暂不在此赘述,回到“公民记者”一词的生死存亡话题来说,大家自然自此有了明晰——“公民记者”一词,始于我,止于我!如此历史的经验必须记取。然而必须认识到的是:尽管“公民记者”一词被扼杀在了摇篮之中,但如今我们之所闻所见,除平媒(纸媒)和广播电视以外,它不但仍然坚定地存在于世,且愈发地普及,以至大大地普及于民众之中。现在,倘若我们回过头来检视一番中国的“禁罚史”,三十年来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包括“公民记者”在内的诸如喇叭裤、长头发、迪斯科、气声唱法、通俗歌曲、超女等等,又有哪一个不被禁止过呢?我们不禁想问:究竟是谁在阻挡改革开放的历史大潮呢?
以上史料,权当是就我所经历的做个个人奉献,不是说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年吗?我拿这个出来算不算是一个纪念呢?以此也可以证明一点:四十年的改革其实并非当下电视里的莺歌燕舞,要纪念就该纪念我们如何冲破枷锁,人民追求民主的历程。难道不是么?
题外话:就上文所说“公民记者”说道了许多。作为史料难免挂一漏万,因此欢迎补充修正。其实我最惊讶的还是,被禁止了的“公民记者”一词如今也可以作为专题《公民记者的成长》讨论了!下面我该声明一下我的“公民记者观”,其实嘛,我是一直反对和否定这个记者衔头的。在我认为,“公民记录者”。或者干脆“百姓自己写自己”才是恰当。如果为了称谓方便而叫了“记者”,那也是完全不同于传统意义的“记者”,而是360行之外的一种新型行当。事实证明“公民记者”无所避讳,唯一的尺度就是做人良心,即不说假话,仅凭这一点,他就与我们现行记者的职业道德相悖,因为现行记者是可以根据某种旨意,避其不利而张扬的主旋之律的新闻创作活动,而公民记录这是无需责任花自己的钱去为主要旋律锦上添花的。关于这个论调,我有专文,烦请读旧文:《我是“公民的记者”而非“公民记者”》http://24hour.blogbus.com/logs/7189603.html、《公民记者:独立于职业“记者”的概念》http://24hour.blogbus.com/logs/5852897.html、《博客——我们是公民记者?》http://24hour.blogbus.com/logs/3091701.html、《“公民记录者”我自当歌!》http://24hour.blogbus.com/logs/10862211.html、《新闻后面……》http://24hour.blogbus.com/logs/10592132.html、《2006年私家新闻77条总汇》http://24hour.blogbus.com/logs/4179614.html
来源:http://my1510.cn/article.php?17a6ba4f2de98ce9
题记:我以自己的经历见证民间传媒史,献给我的人民!
“公民记者”之始
周日去一家学术论坛,我有发言任务http://duoduo.fyfz.cn/blog/duoduo/index.aspx?blogid=426942。
事先接过一个电话,对方在西部某个小机场正待登机,所以这个“途中电话邀请”不算正规,我想等等邮件,看看具体内容再说。三天后(11日)上午我才在邮箱里发现了会议议程及内容。到得此刻,还剩几小时的考虑,PPT是做不出来了,那么红口白牙地去喷射一气,一个显然的结果是——与会者今日活该倒霉。可是再看,与会者名单里一连串的显赫,王俊秀啦、马晓霖啦、闵大红啦,还有一长串的境内外显赫媒体!不禁有些紧张,不做任何思考,就只拿我那点私事烦扰大家?这样的焦虑直到看到研讨主题“中国的博客成长”时才略略缓解。
说中国的博客成长,我该当之无愧,尽管路子走得颠三倒四,尽管前途越看越黑,尽管有预言09进入不归年……
下面是我没有在会上演讲说透的部分,现在给与会者一个补白,亦给他人看也算完整的史料。
2004年11月20日,keso在自己的博客《对牛乱弹琴》里发表一篇文章《Blogger作为事件亲历者或目击者》http://www.donews.net/keso/archive/2004/11/20/176582.aspx,文中首次提出“在美国,blogger作为事件的目击者和记录者早已屡见不鲜,因而,他们又被研究者称为‘草根记者’或‘市民记者’,以区别于在传统媒体供职的专业记者。”“大部分blogger并不具备记者的新闻敏感和职业训练,他们也没有报道新闻的义务。‘24小时在线博客’的主人老虎庙具备这样的新闻敏感,并且手中恰好有相机,所以他记录下了这些有冲击力的画面。若非如此,他可能只是报社众多新闻线索的提供者之一。”
2005年01月01日,keso继而发表论述《我眼中的2004年中国blog五件大事》http://blog.donews.com/keso/archive/2005/01/01/223103.aspx,文中进一步阐述上述事件,“由于老虎庙这次报道有大量现场照片,并有传统媒体介入,就让它显得尤为引人瞩目。很自然地,这也引发了草根新闻与主流媒体之间关系的讨论……我的看法是,‘至少目前,国内的blog世界,可能是很好的新闻过滤器,而不是新闻发生器。’”
2005年11月9日,方兴东编撰的《中国博客发展大事记(1.3版)》http://fangxd.blogchina.com/3468791.html发布。“大事记”中在2004年11月7日一栏里有如下记载“‘24小时在线博客’发表中国第一街王府井惊现杀人一幕[目击组图],后被媒体转载后影响扩大。”
上述权威文字之所指如有不熟悉者可回顾我于2004年11月7日所记录《中国第一街王府井惊现杀人一幕[目击组图]》原文http://24hour.blogbus.com/logs/2004/11/483198.html。事情起因皆为我那日路遇。详细暂搁不表。当然由此而引发的社会舆论,以致来自亲朋好友为我的担心有那么两件值得记下——2005年11日9日的《中国新闻周刊》[第42期]以《公民记者》标题对此事做以报道;2005年11月14日《三联生活周刊》360期封面故事又以《博客的人间指南》http://www.lifeweek.com.cn/2005-11-17/0000113737.shtml综合报道介绍了此事。尤其是《中国新闻周刊》前来采访的年轻女记者刚从复旦毕业,所主攻方向恰是方兴未艾中的博客话题,她是我所见在官媒上使用“公民记者”一词的第一人,以致我偶尔在她的个人博客上的“友情链接”里看到了对我的链接,字面是“中国公民记者第一人”。真乃误会,我是完完全全地误打误撞啊。要说这其间唯一含有我的主观能动意识的东西,那就只有——我追求活得真实,包括言论自由!而新闻在我,不过儿时一梦。同时,我收获的还有朋友的担心“好像外网纷纷在转载啊!”“会不会让你在国内难堪,甚至……”我知道省略号后面的潜意,但我更知无奈,就好似泼出去的水,要是泼出去个女儿也还算捞回个女婿,而我泼出去的水弄不好是要淹回家门的。这些事情现在回顾起来似乎危言耸听,不过一件社会法制故事,可在那年却是有着抹黑嫌疑的。如今想想,窗户上的一孔气眼儿绝非恩赐而来,若是人民不做争取。值得深思!
“公民记者”之止
2007年,我的一纸《跨晋、蒙、陕、宁四省民生、民情单骑考察行动/思想者之旅策划书》http://24hour.blogbus.com/logs/7221140.html见诸网端。事情起自和赵牧、徐德亮一场搜狐在线访谈“狐说不设防”(2007年7月11日:)之后。在那天的话谈后工作餐时,我提出了只身赴西部田野考察的念头,搜狐的赵牧、幸知小姐一致表示支持(并非商业意义的支持),一个月后,我骑着我的18速钢架凤凰车出发了……
那一次出行,途径河北、晋北、鄂尔多斯草原、毛乌素沙漠、宁夏少数民族地区,最终进入陕北,终点西安。全程七千余里,我经历和了解了牧区“禁牧圈养”、农耕区“退耕还林”、农村“医疗卫生改革”、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制”、陕北“石油纷争后的贫富分化现象”、山西私人煤窑真实探秘,以及大量环保灾难的事实。记录下了多达133篇的博文报道。在矿区、牧区、农耕区、林场等结交了被我称其为“我的通讯员”“我的线人”的信息友人。那之后我由衷感慨,搜狐在我出行的73天里随时随地的跟踪报道和精神支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搜狐为此打出了“博客进入草根报道史”、“以此行动挑战博客新时代的媒体意义”、甚而之于有了“传媒人士称,他的行走,将是博客时代从06年‘名人博客史’进入07年‘草根报道史’的标志。”的断论http://cul.sohu.com/20070808/n251470650.shtml。
一切都在阳光之下,一切都预示了我在身体力行,以合理、合情、合法的作为,作为着一个公民的应该和权利。然而乌云紧随身后,一个巨大的阴影注定要以比我的自行车事故更为巨大地威胁紧随于我……
自8月10日出行后的第六天,我通过无线网络看到了网友转自连岳博客的消息,中 宣部点名下发“禁令”,指名老虎庙考察一事“请各新闻单位对此不要报道”……”[原文http://24hour.blogbus.com/logs/17462886.html]。而在此先见诸各报的消息如“京华时报”的《“公民记者第一人”骑单车考察四省区》http://news.sohu.com/20070813/n251547892.shtml、“华商报”的《53岁博客主只身“万里走单骑” 开启草根报道史》http://news.sohu.com/20070813/n251547639.shtml、“羊城晚报”的《一座移动的老虎庙》http://www.ycwb.com/ycwb/2007-08/11/content_1580783.htm、“扬子晚报”的《迷你博客,只言片语表达心情》http://www.yangtse.com/epaper/yzwb/2007-08/11/content_9625634.htm等。我却在意的是其中后一句,即“在平时的报道中,对此类行为也不要冠以‘公民记者’、‘平民记者’等称谓。请各新闻单位严格遵照执行。”霎时间,我的西行前程仿佛只见得沙石漫天和魑魅魍魉当道,令其一普通公民之旅行行为也被笼罩上了浓重的反叛色彩,虽然那才是螳臂挡车,自我充大,他的阻挡人民意愿的行为只能激发更多的人民紧随我行……此事暂不在此赘述,回到“公民记者”一词的生死存亡话题来说,大家自然自此有了明晰——“公民记者”一词,始于我,止于我!如此历史的经验必须记取。然而必须认识到的是:尽管“公民记者”一词被扼杀在了摇篮之中,但如今我们之所闻所见,除平媒(纸媒)和广播电视以外,它不但仍然坚定地存在于世,且愈发地普及,以至大大地普及于民众之中。现在,倘若我们回过头来检视一番中国的“禁罚史”,三十年来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包括“公民记者”在内的诸如喇叭裤、长头发、迪斯科、气声唱法、通俗歌曲、超女等等,又有哪一个不被禁止过呢?我们不禁想问:究竟是谁在阻挡改革开放的历史大潮呢?
以上史料,权当是就我所经历的做个个人奉献,不是说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年吗?我拿这个出来算不算是一个纪念呢?以此也可以证明一点:四十年的改革其实并非当下电视里的莺歌燕舞,要纪念就该纪念我们如何冲破枷锁,人民追求民主的历程。难道不是么?
题外话:就上文所说“公民记者”说道了许多。作为史料难免挂一漏万,因此欢迎补充修正。其实我最惊讶的还是,被禁止了的“公民记者”一词如今也可以作为专题《公民记者的成长》讨论了!下面我该声明一下我的“公民记者观”,其实嘛,我是一直反对和否定这个记者衔头的。在我认为,“公民记录者”。或者干脆“百姓自己写自己”才是恰当。如果为了称谓方便而叫了“记者”,那也是完全不同于传统意义的“记者”,而是360行之外的一种新型行当。事实证明“公民记者”无所避讳,唯一的尺度就是做人良心,即不说假话,仅凭这一点,他就与我们现行记者的职业道德相悖,因为现行记者是可以根据某种旨意,避其不利而张扬的主旋之律的新闻创作活动,而公民记录这是无需责任花自己的钱去为主要旋律锦上添花的。关于这个论调,我有专文,烦请读旧文:《我是“公民的记者”而非“公民记者”》http://24hour.blogbus.com/logs/7189603.html、《公民记者:独立于职业“记者”的概念》http://24hour.blogbus.com/logs/5852897.html、《博客——我们是公民记者?》http://24hour.blogbus.com/logs/3091701.html、《“公民记录者”我自当歌!》http://24hour.blogbus.com/logs/10862211.html、《新闻后面……》http://24hour.blogbus.com/logs/10592132.html、《2006年私家新闻77条总汇》http://24hour.blogbus.com/logs/4179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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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9日星期五
2009年1月8日星期四
日知录(56)六十年前的铁血牛博
注:下面这首RAP歌词的每一句话都是当年《新华日报》社论的标题。
竞选
保障人权
论选举权
民主第一
民主精神
民主与诚实
强大而民主
民主与国情
民主的真义
中国需要变
为民主拚命
法治与人权
论学术自由
不是空喊民主
工程师和民主
民主主义的剑
自由不是专卖品
民主主义的利刃
纪念杰斐逊先生
真实的民主战士
言论自由与民主
民主和自由新论
一切光荣归于民主
民主的才是合法的
论英美的民主精神
美国的教育和民主
切实保障人民权利
中国要求的只是民主
象征民主自由的日子
学校要做民主的堡垒
中国需要真正的普选
天赋人权 不可侵犯
保障人民自由的开端
集会结社自由的实现
一党独裁,遍地是灾!
党不能对政府下命令
民主主义是生命的活力
没有民主一切只是粉饰
论学术思想的自由问题
要真民主才能解决问题
民主是发展生产的暧室
实现自由是不切实际吗?
中美两国是天然的盟友
有人民自由才有国家自由
争民主是全国人民的事情
争取自由解放的中国学生
新闻自由–民主的基础
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不可分
结束一党治国才有民主可言
谁使中国不能安定?专制政府!
我们相信着、并且实行着民主
平民人身自由是政治民主的标尺
言论自由:新闻事业的活力之源
人民真有发言权的国家才是真民国
民主颂–献给美国的独立纪念日
纪念五四,贯彻为民主自由的斗争
报纸应革除专制主义者不许人民说话
人民文化水平低,就不能实行民选吗?
目前青年运动的主要任务是争取民主
民主的正轨:毫无保留条件地还政于民
出版法应是民间出版事业的自由保障书
美国独立日–自由民主的伟大斗争节日
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
让人民思想!民主最大的危机就在你的冷淡
民主一日不实现,中国学生运动一日不停止
我们并不害怕民主的美国的影响,我们欢迎它
文艺必须争取民主,只有民主才能保证创作自由
每一个在中国的美国兵都应当成为民主的活广告
中国的缺点就是缺乏民主,应在所有领域贯彻民主
政党本身不是权力机关,不能凌驾于群众和政府之上
不能因国民程度不高而拒绝民主,应用民主政治教育人民提高人民
来源:带三个表http://www.wangxiaofeng.net/?p=2413
竞选
保障人权
论选举权
民主第一
民主精神
民主与诚实
强大而民主
民主与国情
民主的真义
中国需要变
为民主拚命
法治与人权
论学术自由
不是空喊民主
工程师和民主
民主主义的剑
自由不是专卖品
民主主义的利刃
纪念杰斐逊先生
真实的民主战士
言论自由与民主
民主和自由新论
一切光荣归于民主
民主的才是合法的
论英美的民主精神
美国的教育和民主
切实保障人民权利
中国要求的只是民主
象征民主自由的日子
学校要做民主的堡垒
中国需要真正的普选
天赋人权 不可侵犯
保障人民自由的开端
集会结社自由的实现
一党独裁,遍地是灾!
党不能对政府下命令
民主主义是生命的活力
没有民主一切只是粉饰
论学术思想的自由问题
要真民主才能解决问题
民主是发展生产的暧室
实现自由是不切实际吗?
中美两国是天然的盟友
有人民自由才有国家自由
争民主是全国人民的事情
争取自由解放的中国学生
新闻自由–民主的基础
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不可分
结束一党治国才有民主可言
谁使中国不能安定?专制政府!
我们相信着、并且实行着民主
平民人身自由是政治民主的标尺
言论自由:新闻事业的活力之源
人民真有发言权的国家才是真民国
民主颂–献给美国的独立纪念日
纪念五四,贯彻为民主自由的斗争
报纸应革除专制主义者不许人民说话
人民文化水平低,就不能实行民选吗?
目前青年运动的主要任务是争取民主
民主的正轨:毫无保留条件地还政于民
出版法应是民间出版事业的自由保障书
美国独立日–自由民主的伟大斗争节日
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
让人民思想!民主最大的危机就在你的冷淡
民主一日不实现,中国学生运动一日不停止
我们并不害怕民主的美国的影响,我们欢迎它
文艺必须争取民主,只有民主才能保证创作自由
每一个在中国的美国兵都应当成为民主的活广告
中国的缺点就是缺乏民主,应在所有领域贯彻民主
政党本身不是权力机关,不能凌驾于群众和政府之上
不能因国民程度不高而拒绝民主,应用民主政治教育人民提高人民
来源:带三个表http://www.wangxiaofeng.net/?p=2413
2009年1月7日星期三
日知录(55)报道工人示威山西4记者编辑停职
【明报专讯】山西临汾市电视台时事节目「关注」,因报道金融海啸下面临破产的临汾纺织厂6000工人维权示威的新闻,近日被当局勒令停播,4名编辑和记者也被停职。而临汾市委宣传部官员昨日接受本报电话查询时,以不了解事件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当局指犯「严重政治错误」
总部设在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昨日透露,临汾电视台时事节目「关注」去年11月开始采访临汾纺织厂6000名工人的维权新闻,拍摄到工人在市政府门前示威的镜头,节目在编辑送审时被临汾市委、市政府阻止播出。当局指制作该节目犯了「严重的政治错误」。
当地政府上月底勒令临汾电视台关闭「关注」节目,包括主持人陈肖琴在内的2名编辑及2名记者被停职。临汾市电视台日前向信息中心证实,时事节目「关注」已被勒令停播,陈肖琴等人已没有在电视台上班。而陈肖琴一名朋友也向信息中心证实上述消息。但本报记者昨日致电临汾市委宣传部求证时,一名官员以「刚听说,不了解」为由拒绝接受进一步查询。
纺织厂停产6300员工陷困
信息中心并引述临汾纺织厂工人表示,该厂已基本停产,6300名职工生活陷入困境。
这是山西近期发生的第二宗针对传媒事件,太原市杏花岭区4名检察院人员于12月4日晚,将中央电视台负责政法新闻的女记者李敏于北京家中带走,指她涉嫌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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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讯
山西临汾电视台4 名编辑和记者因报道工人维权示威新闻而被停职
中央社周二报道,中国山西省临汾电视台4名编辑和记者因报道工人维权示威新闻而被停职,他们主持的节目被勒令解散。在此之前,这节时事节目报道了因金融风暴而面临破产的临汾纺织厂6千名职工在临汾市政府门前示威。 有关方面认为制作该节目犯了严重的政治错误。 香港民运信息中心消息还显示,临汾纺织厂目前已基本停产,6300名职工生活陷入困境。 不过,中央政府强调舆论导向的同时,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周二在网站转载《南方日报》文章,针对不断发生的中国新闻从业人员无辜遭权力部门惩治事件,探讨“如何实现媒体与权力的双赢”,对从事舆论监督的记者变成高危行业的趋向表示忧虑,文章认为应当实现传媒与权力的双赢,为此就必须把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当成“政治使命”。
来源:http://blog.ifeng.com/article/2008208.html
当局指犯「严重政治错误」
总部设在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昨日透露,临汾电视台时事节目「关注」去年11月开始采访临汾纺织厂6000名工人的维权新闻,拍摄到工人在市政府门前示威的镜头,节目在编辑送审时被临汾市委、市政府阻止播出。当局指制作该节目犯了「严重的政治错误」。
当地政府上月底勒令临汾电视台关闭「关注」节目,包括主持人陈肖琴在内的2名编辑及2名记者被停职。临汾市电视台日前向信息中心证实,时事节目「关注」已被勒令停播,陈肖琴等人已没有在电视台上班。而陈肖琴一名朋友也向信息中心证实上述消息。但本报记者昨日致电临汾市委宣传部求证时,一名官员以「刚听说,不了解」为由拒绝接受进一步查询。
纺织厂停产6300员工陷困
信息中心并引述临汾纺织厂工人表示,该厂已基本停产,6300名职工生活陷入困境。
这是山西近期发生的第二宗针对传媒事件,太原市杏花岭区4名检察院人员于12月4日晚,将中央电视台负责政法新闻的女记者李敏于北京家中带走,指她涉嫌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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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广播电台讯
山西临汾电视台4 名编辑和记者因报道工人维权示威新闻而被停职
中央社周二报道,中国山西省临汾电视台4名编辑和记者因报道工人维权示威新闻而被停职,他们主持的节目被勒令解散。在此之前,这节时事节目报道了因金融风暴而面临破产的临汾纺织厂6千名职工在临汾市政府门前示威。 有关方面认为制作该节目犯了严重的政治错误。 香港民运信息中心消息还显示,临汾纺织厂目前已基本停产,6300名职工生活陷入困境。 不过,中央政府强调舆论导向的同时,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周二在网站转载《南方日报》文章,针对不断发生的中国新闻从业人员无辜遭权力部门惩治事件,探讨“如何实现媒体与权力的双赢”,对从事舆论监督的记者变成高危行业的趋向表示忧虑,文章认为应当实现传媒与权力的双赢,为此就必须把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当成“政治使命”。
来源:http://blog.ifeng.com/article/2008208.html
日知录(54)财经时报停刊3月至今未恢复出版
内蒙古创办并在异地北京出版的《财经时报》,因"异地监督"被控报道失实,遭内蒙古新闻出版局停刊三个月整顿,2008年9-12月四个月过去,至今没有恢复出版。财经时报为每周五出版,1月2日这天并没有报纸发行,目前该报网站也已无法打开。
1月4日,笔者电话询问了掌控财经时报编辑发行权的阳光传媒集团人员,证实财经时报"不出版了",预交订报费的可以退款。据悉,财经时报的实际控制人为吴征、杨澜夫妇经营的阳光传媒集团,该集团已向财经时报投资数千万元。目前得到的消息,财经时报所聘记者等相关人员已遣散。
2008年9月25日,被称为中国第一份财经类周报的《财经时报》发出公告称,该报7月11日刊发记者崔帆采写的《农行常德分行46亿巨额不良资产剥离真相》调查报道,因涉及金融系统敏感问题被控失实,被上级主管机关认定违反了新闻宣传纪律,违反了"媒体不得异地监督"、"新闻采访需履行正规采访手续"、"重大、敏感新闻稿件刊登前需与被报道方进一步核实、交换意见"等新闻宣传纪律,导致失当,上级主管机关决定对该报实施停刊整顿三个月的处罚。
财经时报公告中提及的"企业报道"涉及农行常德分行不良资产剥离内幕。该篇报道称,农行常德分行为了将经营损失转作不良资产顺利剥离给长城资产治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便通过私刻公章、复印公章,幷采用刀刮裁剪套改等方式伪造国家公文,"炮制"了一系列资产治理公司核销剥离所需要的工商、法院、公安局、会计事务所等文件,再借划转之机,制造顺利剥离不良资产的假象。该报道上网后被迅速转载,并被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关注,该行指报道"完全是用谎言炮制而成一篇虚假新闻"。
采写这篇报道的原财经时报记者崔帆,以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的处理决定违法、该违法具体化行政行为对事实的认定损害其名誉权为由,2008年10月29日透过代理律师周泽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被告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所作的《关于对〈财经时报〉社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判令被告就其《处理决定》对原告名誉权造成的损害,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人民币一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但到2009年1月4日,该案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认为,内蒙古新闻出版局对《财经时报》社的处罚是违法的行政行为,滥用职权,该行为损害了原告崔帆的名誉权。周泽说,这篇报道是原告充分调查、深入采访,报道中的事实均有来源,并非原告凭空捏造,报道完全属实,是记者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农行的舆论监督,报道不存在"失当"问题,也没什么"不良影响"。
据相关人士介绍,导致财经时报停刊的"媒体不得异地监督"规定,来自中藓部内部文件,其效力高于法律法规,为法外特权。财经时报"异地办报"、"异地舆论监督"为中藓部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所不容,该报有可能从北京撤回内蒙古,不排除将来有复刊的可能。此前,湖北知音出版集团的《新周报》也因多次异地监督被停刊,后恢复出版,已由舆论监督类报纸该为文摘类报纸。中藓部"媒体不得异地监督"规定专为打压新闻自由而立,影响较大的《南方周末》、《南都周刊》和《南方都市报》擅长异地监督,中藓部却只能警告而已,这得益于广东省开放的媒体政策和开明领导的智慧和暗中保护,以及这些报纸敢于对外省异地监督、对本省丑闻"予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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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参与》 canyu.org(GFWed)
来源:http://blog.ifeng.com/article/2008178.html
1月4日,笔者电话询问了掌控财经时报编辑发行权的阳光传媒集团人员,证实财经时报"不出版了",预交订报费的可以退款。据悉,财经时报的实际控制人为吴征、杨澜夫妇经营的阳光传媒集团,该集团已向财经时报投资数千万元。目前得到的消息,财经时报所聘记者等相关人员已遣散。
2008年9月25日,被称为中国第一份财经类周报的《财经时报》发出公告称,该报7月11日刊发记者崔帆采写的《农行常德分行46亿巨额不良资产剥离真相》调查报道,因涉及金融系统敏感问题被控失实,被上级主管机关认定违反了新闻宣传纪律,违反了"媒体不得异地监督"、"新闻采访需履行正规采访手续"、"重大、敏感新闻稿件刊登前需与被报道方进一步核实、交换意见"等新闻宣传纪律,导致失当,上级主管机关决定对该报实施停刊整顿三个月的处罚。
财经时报公告中提及的"企业报道"涉及农行常德分行不良资产剥离内幕。该篇报道称,农行常德分行为了将经营损失转作不良资产顺利剥离给长城资产治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便通过私刻公章、复印公章,幷采用刀刮裁剪套改等方式伪造国家公文,"炮制"了一系列资产治理公司核销剥离所需要的工商、法院、公安局、会计事务所等文件,再借划转之机,制造顺利剥离不良资产的假象。该报道上网后被迅速转载,并被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关注,该行指报道"完全是用谎言炮制而成一篇虚假新闻"。
采写这篇报道的原财经时报记者崔帆,以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的处理决定违法、该违法具体化行政行为对事实的认定损害其名誉权为由,2008年10月29日透过代理律师周泽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被告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所作的《关于对〈财经时报〉社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判令被告就其《处理决定》对原告名誉权造成的损害,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人民币一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但到2009年1月4日,该案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认为,内蒙古新闻出版局对《财经时报》社的处罚是违法的行政行为,滥用职权,该行为损害了原告崔帆的名誉权。周泽说,这篇报道是原告充分调查、深入采访,报道中的事实均有来源,并非原告凭空捏造,报道完全属实,是记者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农行的舆论监督,报道不存在"失当"问题,也没什么"不良影响"。
据相关人士介绍,导致财经时报停刊的"媒体不得异地监督"规定,来自中藓部内部文件,其效力高于法律法规,为法外特权。财经时报"异地办报"、"异地舆论监督"为中藓部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所不容,该报有可能从北京撤回内蒙古,不排除将来有复刊的可能。此前,湖北知音出版集团的《新周报》也因多次异地监督被停刊,后恢复出版,已由舆论监督类报纸该为文摘类报纸。中藓部"媒体不得异地监督"规定专为打压新闻自由而立,影响较大的《南方周末》、《南都周刊》和《南方都市报》擅长异地监督,中藓部却只能警告而已,这得益于广东省开放的媒体政策和开明领导的智慧和暗中保护,以及这些报纸敢于对外省异地监督、对本省丑闻"予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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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参与》 canyu.org(GFWed)
来源:http://blog.ifeng.com/article/2008178.html
2009年1月6日星期二
日知录(53)媒体人河北遭陷害入狱7年 惊动国家领导获清白
因严重违纪而被中央开除党籍、撤销正省职级待遇的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在河北主政期间,还曾制造了一起鲜为人知的陷害无辜媒体人获刑10年、入狱7年的重大冤案,此案因惊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多名高层领导而终得平反。最新出版的《民主与法制》杂志披露了此案的全过程。
惹祸请客吃饭被卷进官场漩涡
1996年2月16日晚,河北省石家庄市亚太大酒店一个雅致的包间内,一场答谢宴会正在欢乐的气氛中进行。此宴的主人名叫石坚(真名史建强),时任香港《中国发展》杂志社社长兼总编,同时还是北京皇家丽人广告公司董事长。为答谢多年来河北故乡省市领导和朋友们对他的关爱和支持,临近春节,他特意从北京赶到石家庄,举办了这场答谢宴会。应邀前来参加聚会的大多是省市一些部门领导。
大家都知道石坚平时交往甚广,和时任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及其儿子程慕阳都相识,并和程慕阳有过合作。于是,有的来宾出于好奇,问石坚:“你在北京听说过程书记工作调动的事儿吗?”石坚随即答道:“具体情况我不清楚,听程慕阳说过,程书记可能要高升,去北京当市长,也可能到国家三峡建设委员会当主任。”
程慕阳作为高干子弟,当时在河北也是令人关注的对象。此时,有人又问:“石坚,你和程慕阳熟,听说他能量很大,这人究竟怎么样?”石坚借着酒劲儿随口说:“这人不咋样!整天打着他老子的旗号拉广告,拉赞助,招摇撞骗,对人封官许愿,将来程书记若要出了事儿,有可能毁在他儿子手里。”
宴会结束,石坚赠送每人一份刚刚出版的《中国发展》杂志,这期杂志上一篇采写某市市长的专稿里,配发了一幅市长和市委书记陪同外国政要考察开发区的照片,而作为省委书记的程维高在照片中只显示了半个侧面。堂堂的一方封疆大吏,在杂志上只显示了半边形象,这让程维高见了甚是不悦。由此,埋下了石坚后来被诬陷的隐患。
被抓“专案组”逼问谁讲程书记坏话
晚宴第二天,时任河北省委书记的程维高便接到了原任秘书、时任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和时任河北省某机关负责人的密报:昨天晚上,石坚和省里十几个领导干部在亚太大酒店大吃大喝,背后谈论您,说您的坏话。并说:石坚这个人很坏,以前省里有人告您黑状的材料,有可能是通过他递上去的。
虽然当时程维高在河北权势盖天,但他为所欲为的霸道行径许多干部群众看不惯,寄往北京的告状信甚多。一想到这些,程维高就急火攻心,认为是省委原主要领导指使人在背后整他。这次听说石坚和十几个省市机关的领导干部竟然“秘密”相聚,并对他“说三道四”,不由得满腹狐疑。
1996年4月中旬,石坚带着助手到福州去采访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做出突出业绩的福建省委和福州市委主要领导。4月17日,采访顺利结束。由于连续数日的奔波,身心疲惫的石坚和助手在用过晚餐后,便匆忙回到下榻的西湖大酒店早早休息。
凌晨4时许,石坚在熟睡中听到一阵敲门声,他披衣下床,一开门,五六个身着便装的人破门而入。“河北有些事还需要你帮忙,这里不安全,咱们换个地方好好谈谈,请你配合一下。”石坚看来者不善,但还是穿好衣服很配合地跟他们上了车。没想到,等待他的是莫须有的罪名和长达近十年的牢狱之灾。当天下午,石坚被投入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来人是杨益铭带领的所谓“石坚专案组”的成员。杨益铭是重庆涪陵人,原是中央某机关的一个处长,在机关很不得志,工作中结识了程维高后,经常利用工作之便向程维高通报一些程想知道的内部事宜,因而得到了程维高的赏识。1994年,程维高先是将杨益铭平调到河北任省委督查室主任,后来又将督查室升格为副厅级,杨益铭自然也就由正处级晋升为副厅级领导干部。
4月18日下午,石坚被杨益铭等人押回石家庄,关在了鹿泉市(归石家庄辖)看守所。从福州被抓,到押回石家庄,石坚没有收到过司法机关对他采取强制措施的任何法律文书。直到数天后的一次意外被提审时,才知道他是4月20日以非法出版活动为名被收审关押的。
“审讯”中,杨益铭问:“你就讲2月16日在石家庄亚太大酒店请领导吃饭的事儿。那顿饭有人议论过程书记什么事儿没有?”
石坚答道:“都是说程书记好话的,没听别人讲过他什么事儿,只是我本人说过程书记可能要高升当北京市市长或国家三峡建设委员会主任,可这些话都是程慕阳告诉我的,也不是我编造的。我说的这些话都是捧程书记的,并不是贬低程书记的。古人背后还敢议论皇上呢,可皇上都不在乎。你们这样干连古人都不如,心胸是不是太狭窄了?”
杨益铭看石坚不认账,便诱导道:“我们都调查了,你虽然没有说过程书记坏话,但别人有议论的。你说实话吧!没有必要为别人背着(黑锅),连累自己,何苦啊?”
然而,石坚生性耿直,讲究大义正道,最看不起那些无耻小人,虽然自己身陷囹圄,但不会为自己解危而陷害他人。于是,对杨益铭的发问他坚辞拒绝。
杨益铭见点拨石坚无用,便公开赤裸裸地问:“你认识前任河北省委主要领导吗?”石坚说:“认识,我曾采访过他,都是在工作上建立起来的感情。”杨益铭急口赶上:“这位领导有经济问题吗?有男女生活作风问题吗?”“省里有人通过你往上(指中央)送过程书记的黑材料吗?”
在得到石坚连续的否认后,杨益铭便命人给石坚戴上手铐,气急败坏地说:“你牵着不走打着倒退,敬酒不吃吃罚酒。”他见戴上手铐后的石坚仍面无惧色,竟黔驴技穷地说:“虽然不知道具体的,道听途说的也行。”
面对这种小人行径,石坚说:“你所问的内容我不知道,我不能编造害人。”第一次审讯,杨益铭一无所获,空手而归。从此,石坚便迈上了人生旅途的冰点。
罪名莫须有的“三宗罪”
此后,杨益铭多次到看守所提审石坚,恐吓利诱,恩威并施,逼迫他揭发省委前主要领导和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等人的有关问题。石坚在工作上虽然认识这些领导,有的日常交往还比较密切,但是让他无中生有地栽赃陷害,他不能做也不会这么做。
据了解,杨益铭操持的专案组,为查出石坚案的所谓政治背景,找出向中央告程维高状的人,先后调查、传唤了上百人,遍及香港、福州、厦门、上海、北京、大连、咸阳以及河北保定、唐山等地:
——原任唐山市某县县委书记王某,大胆改革,经济建设在全省名列前茅,该县成为全国百强县后,王某曾被石坚聘为《中华儿女》理事会理事。当杨益铭等人得知这一情况后,王某被以贪污罪和受贿罪立案侦查,王在看守所被无端关押了两年零八个月,直到程倒台后才被平反释放。
——《中国发展》杂志有两位副总编关某、程某,他们都是著名作家。为从石坚的这两位助手身上挖出他们所需要的东西,杨益铭频频传唤这两位无关人士,采取恫吓利诱的方式,企图得到石坚的所谓“罪证”,但最后还是无果而终。
——时任某省作协主席的著名诗人尧某曾和石坚过从甚密,杨益铭便想从尧某身上找到石坚的所谓不法罪证。他们凭借特殊的政治地位,竟然对尧某采取隔离审查的方式硬抠死挖。但一身正气的尧某坚定拒绝。
虽然杨益铭专案组等人煞费苦心,到处折腾,但最终也没得到程维高想要的东西。
1996年7月19日,即石坚被收容审查期满的前一天,杨益铭怀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看守所和石坚谈话。他口气友好地说:“石坚,程书记对你特别关心,要你划清界限,不要再和原省委的一些领导掺合在一起,只要写一份悔过书,就放你出去。”这一无理要求,又一次遭到了石坚的拒绝。
此时,杨益铭等人已是骑虎难下,他们挖空心思、牵强附会地给其罗织了三大罪状:一是贪污罪。1992年夏天,石坚的弟弟在老家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向石坚借5万元。石坚一时拿不出,便向朋友高峰借了4.8万元。高峰以“宣传费”的名义把钱打在了《中华儿女》理事会的账户上。石坚收到这笔钱后,自己又加上2000元凑齐5万元,经请示杂志社领导同意后,通过理事会的账户给其弟汇过去。一个月后石坚将借高峰的钱用现金如数兑还。这本是一笔正常的个人之间借贷关系,但杨益铭等人抓住此事大做文章,一口咬定石坚的这种行为构成贪污罪。
二是伪造印章罪。1992年7月,石坚在被聘为《中华儿女》杂志社理事会秘书长不久,为便于对外开展工作,拿着《中华儿女》杂志社开具的介绍信,通过石家庄的朋友高某刻制了“中华儿女理事会”等工作印章,1993年在其不担任秘书长职务之后,便将印章交给了杂志社负责人。
三是投机倒把罪。1995年,时任《中国发展》杂志社社长兼总编的石坚在河北外贸包装印刷厂印刷了《中国发展》杂志一万余本,其中寄给福建伊人集团董事长李某1000册;向有关部门赠阅近8000册,剩余1182册被杨益铭的专案组扣押。这一出版刊物行为被杨益铭的专案组定性为投机倒把罪。
审判一审意外获刑10年
1996年7月20日,石坚被转移到了邢台市看守所。三天后,杨益铭拿着一张逮捕证,在审讯室里幸灾乐祸地说:“石坚,告诉你,你已经被正式逮捕了,签个字吧!”石坚不服,拒绝签字。
为逼迫石坚认罪,杨益铭、李真等人以让其写交代材料等借口,对石坚实行车轮战,进行精神上的折磨;同时,他们还唆使和石坚关在同监号的在押人员,几乎天天制造摩擦打击石坚。在长时间的精神和肉体遭受非人的折磨下,导致石坚双耳失聪、严重便血。
1996年12月上旬,石坚从邢台看守所又被转到石家庄市看守所。第三天,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一位法官来到看守所向石坚送达了起诉书,并告诉他:六天后开庭,你有权利联系家人为你聘请律师辩护,石坚当即把家里电话告诉法官。在石坚的坚持下,这位法官同意尽快和他家人联系。家里人很快从北京中联律师事务所请到了张星水律师。由于开庭在即,时间紧迫,张星水律师连夜赶到唐山,迅速和石坚的家人办理了律师执业所要的相关手续。
1996年12月27日上午,长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石坚贪污案。但在离开庭还有十多分钟的时候,石坚在候审室里突然被司法警察带到了该院某负责人的办公室。这个负责人示意法警出去后,很客气地让石坚坐下,亲切地说:“省领导很关心你,今天开庭只是走一个过场,庭审完时间不长就会放你回家,希望你开庭时配合一下,涉及到领导的事儿,法庭上别乱讲。你在法庭上就事儿说事儿,别扯别的。”
既然该领导说的这么明白,再加上坚信自己无罪,石坚相信了这个素未谋面领导的话。本来,事前准备好在法庭上揭露杨益铭、李真专案组等人丑恶行径的话,在开庭时他咽在肚子里只字未提,除了申辩自己无罪受冤外,他顺从地按照这个领导的嘱咐配合法庭走完了审理程序。
第二天,张星水律师再次会见石坚,告诉他一个好消息:“经和法院沟通,有可能判缓刑,你再耐心等几天,很快就会作出判决。”虽然说判缓刑也是有罪,但律师的话,对于渴望早日恢复自由的石坚来说,仍然是一个很大的喜讯和安慰。
就在石坚满怀期望等待着从狱中出来的时候,1997年1月23日,长安区法院的法官向他宣布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伪造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
干预多名法学家认定无罪
张星水律师接到判决书后,极为震惊。他感到仅凭自己孤单之势难以支撑全案。于是登门求助大学时的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家骏。
夏家骏是我国著名法学家,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夏教授在认真听完学生的讲述和详细看完石坚案的有关材料后,认为这的确是一件人为炮制的冤案。1997年3月20日,夏家骏教授、张星水律师以及石坚亲属,联合致信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和全国人大秘书长曹志,反映石坚案的疑点和冤情,对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有失公正的判决提出了质疑,希望人大领导能过问此案。
人大信访局在对相关材料进行仔细审阅后,认为应对他们提出的意见予以核查。人大信访局先后数次致函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请他们认真调查,并报结果。然而,石家庄市中院没有公开审理就于1997年5月15日对石坚上诉案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7年6月1日,张星水律师再次致信全国人大。1997年6月4日,全国人大信访局函致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张星水律师提出的意见应当引起司法机关的重视。但全国人大信访局的这一建议仍未被石家庄市中院采纳。
为搞清石坚一案的性质,国内知名刑法学专家也对此案进行了反复论证,结论是:石坚“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主体不合格,客体不存在,因而贪污罪不成立”;石坚“刻《中华儿女》理事会印章是经《中华儿女》杂志社负责人授权同意的,伪造印章罪不能成立”;石坚主办的“《中国发展》杂志社是在香港合法注册登记的刊物,所刊全部文章都是爱国健康的”,且该杂志“没有出售过一本,没有任何盈利行为,投机倒把罪不能成立”。
无罪无辜者终获清白
由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信访部门的过问和刑法专家的意见均未产生效果,石坚很快被投进监狱。
2000年2月,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河北干部群众多年来对程维高的秘书李真经济犯罪的情况举报,组成“2·23专案组”,开始彻查李真的问题。由此揭开了程维高主持河北政界时李真等人的腐败内幕。3月31日,李真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根据李真的交待,原任程维高的秘书、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吴庆五、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兼督查室主任杨益铭等一批官员相继落入法网。2002年8月30日,杨益铭因受贿罪被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3年11月13日,李真因受贿罪在唐山市被执行死刑。在此之前,程维高也因其严重问题而被开除党籍,撤销正省职级待遇。
2003年11月,石坚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走出了监狱的大门。在闻名全国的反腐斗士郭光允的引荐下,石坚找到了当年在河北省负责“三讲”指导巡视工作的开国将军阴法唐同志。阴法唐在河北督导巡视工作期间,夏家骏教授也曾向这位将军反映过石坚遭受程维高政治迫害的事情。老将军爱憎分明,在看完石坚递送的申诉材料后,很快给时任河北省委书记的白克明写了一封长信,详细介绍了石坚案的形成原因,希望白克明同志能妥善处理石坚的案子。
与此同时,夏家骏教授再次署名给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写信,反映石坚的情况,呼吁尽快纠正这一冤案。温家宝总理和王兆国副委员长很快相继作出批示。石坚冤案在国家高层领导过问和有关人士呼吁下,开始进入了纠正程序。
2005年9月1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冀刑监字第22号再审决定,以“原判认定石坚行为构成贪污罪、伪造印章罪有的事实尚不清楚,认定石坚犯投机倒把罪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指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2007年6月25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再审程序审理,最终决定:撤销原一、二审对石坚的有罪判决,宣告石坚无罪,没收财产予以返还。法院的判决终于还给了石坚一个清白。
来源:http://media.hexun.com/2009-01-06/113104499.html
惹祸请客吃饭被卷进官场漩涡
1996年2月16日晚,河北省石家庄市亚太大酒店一个雅致的包间内,一场答谢宴会正在欢乐的气氛中进行。此宴的主人名叫石坚(真名史建强),时任香港《中国发展》杂志社社长兼总编,同时还是北京皇家丽人广告公司董事长。为答谢多年来河北故乡省市领导和朋友们对他的关爱和支持,临近春节,他特意从北京赶到石家庄,举办了这场答谢宴会。应邀前来参加聚会的大多是省市一些部门领导。
大家都知道石坚平时交往甚广,和时任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及其儿子程慕阳都相识,并和程慕阳有过合作。于是,有的来宾出于好奇,问石坚:“你在北京听说过程书记工作调动的事儿吗?”石坚随即答道:“具体情况我不清楚,听程慕阳说过,程书记可能要高升,去北京当市长,也可能到国家三峡建设委员会当主任。”
程慕阳作为高干子弟,当时在河北也是令人关注的对象。此时,有人又问:“石坚,你和程慕阳熟,听说他能量很大,这人究竟怎么样?”石坚借着酒劲儿随口说:“这人不咋样!整天打着他老子的旗号拉广告,拉赞助,招摇撞骗,对人封官许愿,将来程书记若要出了事儿,有可能毁在他儿子手里。”
宴会结束,石坚赠送每人一份刚刚出版的《中国发展》杂志,这期杂志上一篇采写某市市长的专稿里,配发了一幅市长和市委书记陪同外国政要考察开发区的照片,而作为省委书记的程维高在照片中只显示了半个侧面。堂堂的一方封疆大吏,在杂志上只显示了半边形象,这让程维高见了甚是不悦。由此,埋下了石坚后来被诬陷的隐患。
被抓“专案组”逼问谁讲程书记坏话
晚宴第二天,时任河北省委书记的程维高便接到了原任秘书、时任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和时任河北省某机关负责人的密报:昨天晚上,石坚和省里十几个领导干部在亚太大酒店大吃大喝,背后谈论您,说您的坏话。并说:石坚这个人很坏,以前省里有人告您黑状的材料,有可能是通过他递上去的。
虽然当时程维高在河北权势盖天,但他为所欲为的霸道行径许多干部群众看不惯,寄往北京的告状信甚多。一想到这些,程维高就急火攻心,认为是省委原主要领导指使人在背后整他。这次听说石坚和十几个省市机关的领导干部竟然“秘密”相聚,并对他“说三道四”,不由得满腹狐疑。
1996年4月中旬,石坚带着助手到福州去采访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做出突出业绩的福建省委和福州市委主要领导。4月17日,采访顺利结束。由于连续数日的奔波,身心疲惫的石坚和助手在用过晚餐后,便匆忙回到下榻的西湖大酒店早早休息。
凌晨4时许,石坚在熟睡中听到一阵敲门声,他披衣下床,一开门,五六个身着便装的人破门而入。“河北有些事还需要你帮忙,这里不安全,咱们换个地方好好谈谈,请你配合一下。”石坚看来者不善,但还是穿好衣服很配合地跟他们上了车。没想到,等待他的是莫须有的罪名和长达近十年的牢狱之灾。当天下午,石坚被投入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来人是杨益铭带领的所谓“石坚专案组”的成员。杨益铭是重庆涪陵人,原是中央某机关的一个处长,在机关很不得志,工作中结识了程维高后,经常利用工作之便向程维高通报一些程想知道的内部事宜,因而得到了程维高的赏识。1994年,程维高先是将杨益铭平调到河北任省委督查室主任,后来又将督查室升格为副厅级,杨益铭自然也就由正处级晋升为副厅级领导干部。
4月18日下午,石坚被杨益铭等人押回石家庄,关在了鹿泉市(归石家庄辖)看守所。从福州被抓,到押回石家庄,石坚没有收到过司法机关对他采取强制措施的任何法律文书。直到数天后的一次意外被提审时,才知道他是4月20日以非法出版活动为名被收审关押的。
“审讯”中,杨益铭问:“你就讲2月16日在石家庄亚太大酒店请领导吃饭的事儿。那顿饭有人议论过程书记什么事儿没有?”
石坚答道:“都是说程书记好话的,没听别人讲过他什么事儿,只是我本人说过程书记可能要高升当北京市市长或国家三峡建设委员会主任,可这些话都是程慕阳告诉我的,也不是我编造的。我说的这些话都是捧程书记的,并不是贬低程书记的。古人背后还敢议论皇上呢,可皇上都不在乎。你们这样干连古人都不如,心胸是不是太狭窄了?”
杨益铭看石坚不认账,便诱导道:“我们都调查了,你虽然没有说过程书记坏话,但别人有议论的。你说实话吧!没有必要为别人背着(黑锅),连累自己,何苦啊?”
然而,石坚生性耿直,讲究大义正道,最看不起那些无耻小人,虽然自己身陷囹圄,但不会为自己解危而陷害他人。于是,对杨益铭的发问他坚辞拒绝。
杨益铭见点拨石坚无用,便公开赤裸裸地问:“你认识前任河北省委主要领导吗?”石坚说:“认识,我曾采访过他,都是在工作上建立起来的感情。”杨益铭急口赶上:“这位领导有经济问题吗?有男女生活作风问题吗?”“省里有人通过你往上(指中央)送过程书记的黑材料吗?”
在得到石坚连续的否认后,杨益铭便命人给石坚戴上手铐,气急败坏地说:“你牵着不走打着倒退,敬酒不吃吃罚酒。”他见戴上手铐后的石坚仍面无惧色,竟黔驴技穷地说:“虽然不知道具体的,道听途说的也行。”
面对这种小人行径,石坚说:“你所问的内容我不知道,我不能编造害人。”第一次审讯,杨益铭一无所获,空手而归。从此,石坚便迈上了人生旅途的冰点。
罪名莫须有的“三宗罪”
此后,杨益铭多次到看守所提审石坚,恐吓利诱,恩威并施,逼迫他揭发省委前主要领导和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等人的有关问题。石坚在工作上虽然认识这些领导,有的日常交往还比较密切,但是让他无中生有地栽赃陷害,他不能做也不会这么做。
据了解,杨益铭操持的专案组,为查出石坚案的所谓政治背景,找出向中央告程维高状的人,先后调查、传唤了上百人,遍及香港、福州、厦门、上海、北京、大连、咸阳以及河北保定、唐山等地:
——原任唐山市某县县委书记王某,大胆改革,经济建设在全省名列前茅,该县成为全国百强县后,王某曾被石坚聘为《中华儿女》理事会理事。当杨益铭等人得知这一情况后,王某被以贪污罪和受贿罪立案侦查,王在看守所被无端关押了两年零八个月,直到程倒台后才被平反释放。
——《中国发展》杂志有两位副总编关某、程某,他们都是著名作家。为从石坚的这两位助手身上挖出他们所需要的东西,杨益铭频频传唤这两位无关人士,采取恫吓利诱的方式,企图得到石坚的所谓“罪证”,但最后还是无果而终。
——时任某省作协主席的著名诗人尧某曾和石坚过从甚密,杨益铭便想从尧某身上找到石坚的所谓不法罪证。他们凭借特殊的政治地位,竟然对尧某采取隔离审查的方式硬抠死挖。但一身正气的尧某坚定拒绝。
虽然杨益铭专案组等人煞费苦心,到处折腾,但最终也没得到程维高想要的东西。
1996年7月19日,即石坚被收容审查期满的前一天,杨益铭怀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看守所和石坚谈话。他口气友好地说:“石坚,程书记对你特别关心,要你划清界限,不要再和原省委的一些领导掺合在一起,只要写一份悔过书,就放你出去。”这一无理要求,又一次遭到了石坚的拒绝。
此时,杨益铭等人已是骑虎难下,他们挖空心思、牵强附会地给其罗织了三大罪状:一是贪污罪。1992年夏天,石坚的弟弟在老家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向石坚借5万元。石坚一时拿不出,便向朋友高峰借了4.8万元。高峰以“宣传费”的名义把钱打在了《中华儿女》理事会的账户上。石坚收到这笔钱后,自己又加上2000元凑齐5万元,经请示杂志社领导同意后,通过理事会的账户给其弟汇过去。一个月后石坚将借高峰的钱用现金如数兑还。这本是一笔正常的个人之间借贷关系,但杨益铭等人抓住此事大做文章,一口咬定石坚的这种行为构成贪污罪。
二是伪造印章罪。1992年7月,石坚在被聘为《中华儿女》杂志社理事会秘书长不久,为便于对外开展工作,拿着《中华儿女》杂志社开具的介绍信,通过石家庄的朋友高某刻制了“中华儿女理事会”等工作印章,1993年在其不担任秘书长职务之后,便将印章交给了杂志社负责人。
三是投机倒把罪。1995年,时任《中国发展》杂志社社长兼总编的石坚在河北外贸包装印刷厂印刷了《中国发展》杂志一万余本,其中寄给福建伊人集团董事长李某1000册;向有关部门赠阅近8000册,剩余1182册被杨益铭的专案组扣押。这一出版刊物行为被杨益铭的专案组定性为投机倒把罪。
审判一审意外获刑10年
1996年7月20日,石坚被转移到了邢台市看守所。三天后,杨益铭拿着一张逮捕证,在审讯室里幸灾乐祸地说:“石坚,告诉你,你已经被正式逮捕了,签个字吧!”石坚不服,拒绝签字。
为逼迫石坚认罪,杨益铭、李真等人以让其写交代材料等借口,对石坚实行车轮战,进行精神上的折磨;同时,他们还唆使和石坚关在同监号的在押人员,几乎天天制造摩擦打击石坚。在长时间的精神和肉体遭受非人的折磨下,导致石坚双耳失聪、严重便血。
1996年12月上旬,石坚从邢台看守所又被转到石家庄市看守所。第三天,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一位法官来到看守所向石坚送达了起诉书,并告诉他:六天后开庭,你有权利联系家人为你聘请律师辩护,石坚当即把家里电话告诉法官。在石坚的坚持下,这位法官同意尽快和他家人联系。家里人很快从北京中联律师事务所请到了张星水律师。由于开庭在即,时间紧迫,张星水律师连夜赶到唐山,迅速和石坚的家人办理了律师执业所要的相关手续。
1996年12月27日上午,长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石坚贪污案。但在离开庭还有十多分钟的时候,石坚在候审室里突然被司法警察带到了该院某负责人的办公室。这个负责人示意法警出去后,很客气地让石坚坐下,亲切地说:“省领导很关心你,今天开庭只是走一个过场,庭审完时间不长就会放你回家,希望你开庭时配合一下,涉及到领导的事儿,法庭上别乱讲。你在法庭上就事儿说事儿,别扯别的。”
既然该领导说的这么明白,再加上坚信自己无罪,石坚相信了这个素未谋面领导的话。本来,事前准备好在法庭上揭露杨益铭、李真专案组等人丑恶行径的话,在开庭时他咽在肚子里只字未提,除了申辩自己无罪受冤外,他顺从地按照这个领导的嘱咐配合法庭走完了审理程序。
第二天,张星水律师再次会见石坚,告诉他一个好消息:“经和法院沟通,有可能判缓刑,你再耐心等几天,很快就会作出判决。”虽然说判缓刑也是有罪,但律师的话,对于渴望早日恢复自由的石坚来说,仍然是一个很大的喜讯和安慰。
就在石坚满怀期望等待着从狱中出来的时候,1997年1月23日,长安区法院的法官向他宣布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伪造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
干预多名法学家认定无罪
张星水律师接到判决书后,极为震惊。他感到仅凭自己孤单之势难以支撑全案。于是登门求助大学时的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家骏。
夏家骏是我国著名法学家,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夏教授在认真听完学生的讲述和详细看完石坚案的有关材料后,认为这的确是一件人为炮制的冤案。1997年3月20日,夏家骏教授、张星水律师以及石坚亲属,联合致信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和全国人大秘书长曹志,反映石坚案的疑点和冤情,对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有失公正的判决提出了质疑,希望人大领导能过问此案。
人大信访局在对相关材料进行仔细审阅后,认为应对他们提出的意见予以核查。人大信访局先后数次致函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请他们认真调查,并报结果。然而,石家庄市中院没有公开审理就于1997年5月15日对石坚上诉案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7年6月1日,张星水律师再次致信全国人大。1997年6月4日,全国人大信访局函致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张星水律师提出的意见应当引起司法机关的重视。但全国人大信访局的这一建议仍未被石家庄市中院采纳。
为搞清石坚一案的性质,国内知名刑法学专家也对此案进行了反复论证,结论是:石坚“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主体不合格,客体不存在,因而贪污罪不成立”;石坚“刻《中华儿女》理事会印章是经《中华儿女》杂志社负责人授权同意的,伪造印章罪不能成立”;石坚主办的“《中国发展》杂志社是在香港合法注册登记的刊物,所刊全部文章都是爱国健康的”,且该杂志“没有出售过一本,没有任何盈利行为,投机倒把罪不能成立”。
无罪无辜者终获清白
由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信访部门的过问和刑法专家的意见均未产生效果,石坚很快被投进监狱。
2000年2月,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河北干部群众多年来对程维高的秘书李真经济犯罪的情况举报,组成“2·23专案组”,开始彻查李真的问题。由此揭开了程维高主持河北政界时李真等人的腐败内幕。3月31日,李真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根据李真的交待,原任程维高的秘书、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吴庆五、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兼督查室主任杨益铭等一批官员相继落入法网。2002年8月30日,杨益铭因受贿罪被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3年11月13日,李真因受贿罪在唐山市被执行死刑。在此之前,程维高也因其严重问题而被开除党籍,撤销正省职级待遇。
2003年11月,石坚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走出了监狱的大门。在闻名全国的反腐斗士郭光允的引荐下,石坚找到了当年在河北省负责“三讲”指导巡视工作的开国将军阴法唐同志。阴法唐在河北督导巡视工作期间,夏家骏教授也曾向这位将军反映过石坚遭受程维高政治迫害的事情。老将军爱憎分明,在看完石坚递送的申诉材料后,很快给时任河北省委书记的白克明写了一封长信,详细介绍了石坚案的形成原因,希望白克明同志能妥善处理石坚的案子。
与此同时,夏家骏教授再次署名给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写信,反映石坚的情况,呼吁尽快纠正这一冤案。温家宝总理和王兆国副委员长很快相继作出批示。石坚冤案在国家高层领导过问和有关人士呼吁下,开始进入了纠正程序。
2005年9月1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冀刑监字第22号再审决定,以“原判认定石坚行为构成贪污罪、伪造印章罪有的事实尚不清楚,认定石坚犯投机倒把罪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指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2007年6月25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再审程序审理,最终决定:撤销原一、二审对石坚的有罪判决,宣告石坚无罪,没收财产予以返还。法院的判决终于还给了石坚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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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5日星期一
日知录(52)司法改革未有穷期
司法改革未有穷期
贺卫方
来源:南方日报 2008-12-24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pqy/200812240069.asp
■南方论坛·年终系列评论之法治篇
老鹤案:这篇文字中对于上海的那起案件的那句犀利评论已经被改得“柔情似水”了,奈何。不过,能够容许发出点不同声音也有“些许解放”之感了。下面是原文中的那一段:
2008年的另一起案件的审判更把司法的这种缺陷暴露得淋漓尽致,那就是杨佳案。尽管杀人多达六人,但是杨佳案却是一起不涉及任何敏感事项的普通案件,法院本来能够比较容易地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认真而透明的审理。但实际的审判过程却是令人失望的,甚至可以说是公然违反程序正义的基本准则的。这样的做法不仅让当事人以及公众失望,而且硬生生地把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变成了一起敏感而充满了禁忌的案件。
---------------------------------------------------
2008年,法律领域的情形似乎处在一个调整期,既有进展,亦有更多的彷徨。
作为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纪念年份,人们有理由期待2008年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丰收年。改革开放是从无法无天、人权不彰的十年浩劫中而来,因此从一开始, 建立基本的法律体系以保障公民权利就是法治改革的中心任务。大致上看,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前十多年时间主要的课题是立法,就是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而后十多年制度建设的重点明显地转移到了司法领域,就是如何通过法律人和全社会的努力将立法所承诺的权利兑现于社会生活以及具体纠纷的解决之中。
由此,我们进入了一个案例时代。案例揭示司法程序的缺陷(兰希海案,1998),案例展现名誉权与言论自由权利的紧张(恒升公司诉王洪案,1988;余秋雨诉肖夏林案,2003;广州华侨房屋开发公司诉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案,2004),案例反映司法独立的进展与困境(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1999 —2002),案例显示立法之间的冲突和缺乏违宪审查制度的严重后果(孙志刚事件及相关审判,2003),案例让我们听到一些法官追求审判独立的坚实脚步声(李慧娟事件,2003),案例让我们感受到冤狱的可怕和纠错机制缺席导致的苦难(杜培武案、佘祥林案、聂树斌案),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2008年,案例仍然吸引着人们的目光。发生在上一年的两起案件在这一年尘埃落定,一个是许霆案,一个是周正龙案。那位遭遇“史上最牛提款机”的许霆先生在2007年12月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结果引发巨大的社会反响,最终导致今年改判5年有期徒刑并由广东高院维持原判结案。本案凸显了一系列法治的核心问题,例如法律条文的解释方法,如何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这种解释,在成文法国家如何解决社会变化(如通货膨胀)与法律稳定之间的矛盾,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界限何在,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合理关系,媒体与司法之间的互动或者冲突,等等。许霆案是一起典型的疑难案件,它引发了法学界的激烈争议,同时无疑也是对于法院的严峻考验。虽然最终的结果尚属差强人意,不过一些事项将会继续引发关注,例如其他地方类似案例如何审理或重审,怎样建立合理的法律解释机制以确保法律规范的清晰明确,确保不同地方和时间里的人们真正生活在同样的法律准则之下等等。
周正龙案件本来只是一个事件,该事件的扑朔迷离以及在网络上持续不衰的热议居然贡献出一个新成语:正龙拍虎。当事件最后演变成为一起刑事案件时,人们的关注点却更多地集中于法院能否通过公开和公正的方式揭示事实真相。周正龙果真是单枪匹马地实施了诈骗行为么?照片在网络上一经发布,就引发巨大的质疑声浪,何以陕西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却能够出具让纸老虎变成真老虎的鉴定意见书?如果说是诈骗的话,是否属于团伙犯罪?或者有关公职人员是否构成渎职罪?还有,一审和二审法院之间是否存在着“联合作业”违反诉讼法的情形?日前媒体传出周正龙又要提起申诉的消息,看来这起事件最终结局还是未定之数。最大的问题在于,真相无从揭露,又何谈解决纠纷和冲突?
2008年另一起案件的审判同样引人瞩目,那就是杨佳案。尽管杀人多达六人,但是杨佳案却是一起不涉及任何敏感事项的普通案件,法院本来能够比较容易地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认真而透明的审理。但实际的审判过程却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违反程序正义基本准则的地方。这样的做法不仅让当事人以及公众失望, 而且由于透明度的相对缺乏硬生生地把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变成了一起敏感案件。
在司法界能否有效地回应社会需求方面,近年来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某些法院对于特定类型的民事案件拒之门外,使得试图通过司法程序合法维权的人们告状无门,造成侵权者逍遥法外。例如,土地征用所引发的纠纷法院经常拒绝受理;震惊世界的毒奶粉事件,在不少地方,陆续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企业作出赔偿。但遗憾的是,没有一家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给当事人的解释基本上都是要等待有关指令。侵权行为发生了,所有条件都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但是还要等待法律之外的命令,这明显地昭示出法院受理甚至判决案件所依据的准则出现了问题。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法院如果将法律置若罔闻,判断依据超越法律范畴之外,在这种情况下,法治如何彰显权威?建设法治国家何以具备路径?
从历史的经验观察,一种独立而公正的司法系统对于确保纠纷的公正解决,进而保障人权与自由、维系良好的社会秩序都是极其关键的。2008年,我们见证了法律人对于司法公正的努力,也见证了在推进法治过程中人们的某些彷徨,还见证了国民对于司法的某种失望和希望。在社会矛盾重重、冲突频仍的时候,中央也迫切希望找到适当的途径化解冲突,增进和谐。于是有了法律界全国范围内的“大学习大讨论”,法学界也在司法究竟是要走职业化道路还是走民主化道路的问题上进行了大规模的论争,司法改革处在一个很微妙的调整期。
日前跟研究中国法的美国学者 Donald Clarke谈天,说到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的变化,他引用欧文的小说《李迫大梦》,说假如一个经济学家在1978年突然进入深度昏迷,一觉睡到2008年,大梦甫醒,睁开眼睛看祖国,他大概会以为自己到了外国。这是经济上的成就。他问我:假如一个法学家一觉醒来,他会有怎样的感受?我觉得这个问题不大容易回答,尚须司法界及各界同仁共鞭策,再努力,改革正未有穷期。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http://www.blogger.com/post-create.g?blogID=6221044585694821857
贺卫方
来源:南方日报 200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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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论坛·年终系列评论之法治篇
老鹤案:这篇文字中对于上海的那起案件的那句犀利评论已经被改得“柔情似水”了,奈何。不过,能够容许发出点不同声音也有“些许解放”之感了。下面是原文中的那一段:
2008年的另一起案件的审判更把司法的这种缺陷暴露得淋漓尽致,那就是杨佳案。尽管杀人多达六人,但是杨佳案却是一起不涉及任何敏感事项的普通案件,法院本来能够比较容易地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认真而透明的审理。但实际的审判过程却是令人失望的,甚至可以说是公然违反程序正义的基本准则的。这样的做法不仅让当事人以及公众失望,而且硬生生地把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变成了一起敏感而充满了禁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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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法律领域的情形似乎处在一个调整期,既有进展,亦有更多的彷徨。
作为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纪念年份,人们有理由期待2008年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丰收年。改革开放是从无法无天、人权不彰的十年浩劫中而来,因此从一开始, 建立基本的法律体系以保障公民权利就是法治改革的中心任务。大致上看,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前十多年时间主要的课题是立法,就是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而后十多年制度建设的重点明显地转移到了司法领域,就是如何通过法律人和全社会的努力将立法所承诺的权利兑现于社会生活以及具体纠纷的解决之中。
由此,我们进入了一个案例时代。案例揭示司法程序的缺陷(兰希海案,1998),案例展现名誉权与言论自由权利的紧张(恒升公司诉王洪案,1988;余秋雨诉肖夏林案,2003;广州华侨房屋开发公司诉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案,2004),案例反映司法独立的进展与困境(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1999 —2002),案例显示立法之间的冲突和缺乏违宪审查制度的严重后果(孙志刚事件及相关审判,2003),案例让我们听到一些法官追求审判独立的坚实脚步声(李慧娟事件,2003),案例让我们感受到冤狱的可怕和纠错机制缺席导致的苦难(杜培武案、佘祥林案、聂树斌案),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2008年,案例仍然吸引着人们的目光。发生在上一年的两起案件在这一年尘埃落定,一个是许霆案,一个是周正龙案。那位遭遇“史上最牛提款机”的许霆先生在2007年12月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结果引发巨大的社会反响,最终导致今年改判5年有期徒刑并由广东高院维持原判结案。本案凸显了一系列法治的核心问题,例如法律条文的解释方法,如何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这种解释,在成文法国家如何解决社会变化(如通货膨胀)与法律稳定之间的矛盾,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界限何在,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合理关系,媒体与司法之间的互动或者冲突,等等。许霆案是一起典型的疑难案件,它引发了法学界的激烈争议,同时无疑也是对于法院的严峻考验。虽然最终的结果尚属差强人意,不过一些事项将会继续引发关注,例如其他地方类似案例如何审理或重审,怎样建立合理的法律解释机制以确保法律规范的清晰明确,确保不同地方和时间里的人们真正生活在同样的法律准则之下等等。
周正龙案件本来只是一个事件,该事件的扑朔迷离以及在网络上持续不衰的热议居然贡献出一个新成语:正龙拍虎。当事件最后演变成为一起刑事案件时,人们的关注点却更多地集中于法院能否通过公开和公正的方式揭示事实真相。周正龙果真是单枪匹马地实施了诈骗行为么?照片在网络上一经发布,就引发巨大的质疑声浪,何以陕西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却能够出具让纸老虎变成真老虎的鉴定意见书?如果说是诈骗的话,是否属于团伙犯罪?或者有关公职人员是否构成渎职罪?还有,一审和二审法院之间是否存在着“联合作业”违反诉讼法的情形?日前媒体传出周正龙又要提起申诉的消息,看来这起事件最终结局还是未定之数。最大的问题在于,真相无从揭露,又何谈解决纠纷和冲突?
2008年另一起案件的审判同样引人瞩目,那就是杨佳案。尽管杀人多达六人,但是杨佳案却是一起不涉及任何敏感事项的普通案件,法院本来能够比较容易地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认真而透明的审理。但实际的审判过程却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违反程序正义基本准则的地方。这样的做法不仅让当事人以及公众失望, 而且由于透明度的相对缺乏硬生生地把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变成了一起敏感案件。
在司法界能否有效地回应社会需求方面,近年来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某些法院对于特定类型的民事案件拒之门外,使得试图通过司法程序合法维权的人们告状无门,造成侵权者逍遥法外。例如,土地征用所引发的纠纷法院经常拒绝受理;震惊世界的毒奶粉事件,在不少地方,陆续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企业作出赔偿。但遗憾的是,没有一家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给当事人的解释基本上都是要等待有关指令。侵权行为发生了,所有条件都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但是还要等待法律之外的命令,这明显地昭示出法院受理甚至判决案件所依据的准则出现了问题。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法院如果将法律置若罔闻,判断依据超越法律范畴之外,在这种情况下,法治如何彰显权威?建设法治国家何以具备路径?
从历史的经验观察,一种独立而公正的司法系统对于确保纠纷的公正解决,进而保障人权与自由、维系良好的社会秩序都是极其关键的。2008年,我们见证了法律人对于司法公正的努力,也见证了在推进法治过程中人们的某些彷徨,还见证了国民对于司法的某种失望和希望。在社会矛盾重重、冲突频仍的时候,中央也迫切希望找到适当的途径化解冲突,增进和谐。于是有了法律界全国范围内的“大学习大讨论”,法学界也在司法究竟是要走职业化道路还是走民主化道路的问题上进行了大规模的论争,司法改革处在一个很微妙的调整期。
日前跟研究中国法的美国学者 Donald Clarke谈天,说到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的变化,他引用欧文的小说《李迫大梦》,说假如一个经济学家在1978年突然进入深度昏迷,一觉睡到2008年,大梦甫醒,睁开眼睛看祖国,他大概会以为自己到了外国。这是经济上的成就。他问我:假如一个法学家一觉醒来,他会有怎样的感受?我觉得这个问题不大容易回答,尚须司法界及各界同仁共鞭策,再努力,改革正未有穷期。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http://www.blogger.com/post-create.g?blogID=6221044585694821857
日知录(51)2008经典语录
我们的汉语言文字,实在是太丰富多彩了,许许多多的人毕其一生精力也难精通。但也有少数人研究语言文字,却不走正道走邪道,因而却又相当“精通”,成为了著名的“邪恶语言大师”。现就2008年邪恶语言大师排名并点评如下:
第一名:张志国
1、身份:原辽宁西丰县委书记。
2、经典语言:1月7日,在做出派人进京抓记者的壮举后,他说:“对我的抹黑,就是对西丰的抹黑。”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附和道:“我们不采取措施,是对全县人民不负责任。”
3、语言类别:歪理邪说类。
4、点评:歪人有歪理,是非混淆!
第二名:王兆山
1、身份:山东省作协副主席。
2、经典语言:6月6日,举世悲恸的汶川大地震发生不到一月,王兆山在《齐鲁晚报》发表词《江城子.废墟下的自述》,高唱赞歌:“纵做鬼,也幸福!”
3、语言类别:吹牛拍马类。
4、点评:马屁精,并不精!
第三名:龙永图
1、身份:原外经贸部副部长、现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
2、经典语言:6月中旬,他在广州出席公园化战略研讨会时发言,恶狠狠地说:“对待刁民,政府要硬气,不要被刁民挟持!”
3、语言类别:凶言恶语类。
4、点评:与人民为敌,终被人民唾弃!
第四名:张信宝
1、身份:中科院水利部研究员
2、经典语言:7月6日,他在央视《新闻调查》节目采访中说:“汶川安全得很。”他同时指责汶川人想异地重建是“逃跑行为”。
3、语言类别:睁眼瞎话类。
4、点评:伤透了灾民的心,可耻啊!
第五名:林嘉祥
1、身份:深圳海事局书记、副局长。
2、经典语言:10月28日,他在一家大酒店将一名11岁女孩拖进洗手间内猥亵,当女孩父母找其说理时,他说:“你们算个屁啊,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敢跟我斗?!”
3、语言类别:狂言狂语类。
4、点评:流氓为官,祸患无穷!
第六名:厉以宁
1、身份:北京大学教授。
2、经典语言:11月13日,厉以宁做客强国论坛,在回答网民质疑张维迎教授在《小康》杂志访谈时提出的“中国所有人都是改革受益者”的问题时,提出了一个举世皆惊的理论观点,他说:“中国的穷人,不应叫穷人,而应该称为待富者。”他曾经还说过:“8亿多农民和下岗工人是中国巨大的财富,没有他们的辛苦,哪有少数人的享乐?他们的存在和维持现在的状态是很有必要的。”
3、语言类别:花言巧语类。
4、点评:巧舌鹦鹉,绝成不了人!
第七名:王晓玲
1、身份:广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经典语言:2月20日,王晓玲在评价雪灾期间政府的表现时说:“我们市委、市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广州军区、解放军、武警,还有全市人民的共同关心支持下、上级领导指挥下,铁道部的全力配合下,硬是在年三十之前年二十九把滞留在广州的旅客全部送走。这就是奇迹!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其他国家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就发生在中国!”
3、语言类别:官腔官话类。
4、点评:国人笑掉了大牙,外国人也可能“呸”!
第八名:任正隆、卢光霖、李宁(并列)
1、身份:任正隆,全国人大农委委员;卢光霖,广州地铁总经理;李宁,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
2、经典语言:(1)在讨论个税起征点问题的会议上,任委员说:“起征点太高,剥夺了低收入者作为纳税人的荣誉。”(2)在广州地铁线网听证会上,卢总说:“地铁员工家属免费乘坐地铁,是为了‘反恐需要’。”(3)在三鹿奶粉事件中,李宁说:“(三聚氰胺)也不是一个毒性很高的物质,所以即使婴幼儿服用了三聚氰胺含量较低的奶粉,家长们也不用过于担心。”
3、语言类别:胡言乱语类。
4、点评:刚从医院出来,神经还未痊愈吧!
第九名:新泰县官
1、身份:县处级官员
2、经典语言:在怎么处置大批群众上访问题上,新泰县的官员在该县政务网上公开说:“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一批,精神司法鉴定治疗一批,集中办班培训管教一批。”
3、语言类别:左言左语类。
4、点评:红小鬼,梦盼“文革”又重来!
第十名:万鄂湘
1、身份:最高法副院长。
2、经典语言:在被无辜关押长达11年的佘祥林被宣告无罪后,万副院长就此案回答记者问时说:“是否司法不公应该从最后纠正的结果看。这个案件从错的又纠成正的,难道不是司法公正的体现吗?”
3、语言类别:疯言诳语类。
4、点评:天啊,官场的疯子太多了!
来源:http://www.bullog.cn/blogs/wenyunchao/archives/266938.aspx 网友跟帖
第一名:张志国
1、身份:原辽宁西丰县委书记。
2、经典语言:1月7日,在做出派人进京抓记者的壮举后,他说:“对我的抹黑,就是对西丰的抹黑。”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附和道:“我们不采取措施,是对全县人民不负责任。”
3、语言类别:歪理邪说类。
4、点评:歪人有歪理,是非混淆!
第二名:王兆山
1、身份:山东省作协副主席。
2、经典语言:6月6日,举世悲恸的汶川大地震发生不到一月,王兆山在《齐鲁晚报》发表词《江城子.废墟下的自述》,高唱赞歌:“纵做鬼,也幸福!”
3、语言类别:吹牛拍马类。
4、点评:马屁精,并不精!
第三名:龙永图
1、身份:原外经贸部副部长、现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
2、经典语言:6月中旬,他在广州出席公园化战略研讨会时发言,恶狠狠地说:“对待刁民,政府要硬气,不要被刁民挟持!”
3、语言类别:凶言恶语类。
4、点评:与人民为敌,终被人民唾弃!
第四名:张信宝
1、身份:中科院水利部研究员
2、经典语言:7月6日,他在央视《新闻调查》节目采访中说:“汶川安全得很。”他同时指责汶川人想异地重建是“逃跑行为”。
3、语言类别:睁眼瞎话类。
4、点评:伤透了灾民的心,可耻啊!
第五名:林嘉祥
1、身份:深圳海事局书记、副局长。
2、经典语言:10月28日,他在一家大酒店将一名11岁女孩拖进洗手间内猥亵,当女孩父母找其说理时,他说:“你们算个屁啊,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敢跟我斗?!”
3、语言类别:狂言狂语类。
4、点评:流氓为官,祸患无穷!
第六名:厉以宁
1、身份:北京大学教授。
2、经典语言:11月13日,厉以宁做客强国论坛,在回答网民质疑张维迎教授在《小康》杂志访谈时提出的“中国所有人都是改革受益者”的问题时,提出了一个举世皆惊的理论观点,他说:“中国的穷人,不应叫穷人,而应该称为待富者。”他曾经还说过:“8亿多农民和下岗工人是中国巨大的财富,没有他们的辛苦,哪有少数人的享乐?他们的存在和维持现在的状态是很有必要的。”
3、语言类别:花言巧语类。
4、点评:巧舌鹦鹉,绝成不了人!
第七名:王晓玲
1、身份:广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经典语言:2月20日,王晓玲在评价雪灾期间政府的表现时说:“我们市委、市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广州军区、解放军、武警,还有全市人民的共同关心支持下、上级领导指挥下,铁道部的全力配合下,硬是在年三十之前年二十九把滞留在广州的旅客全部送走。这就是奇迹!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其他国家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就发生在中国!”
3、语言类别:官腔官话类。
4、点评:国人笑掉了大牙,外国人也可能“呸”!
第八名:任正隆、卢光霖、李宁(并列)
1、身份:任正隆,全国人大农委委员;卢光霖,广州地铁总经理;李宁,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
2、经典语言:(1)在讨论个税起征点问题的会议上,任委员说:“起征点太高,剥夺了低收入者作为纳税人的荣誉。”(2)在广州地铁线网听证会上,卢总说:“地铁员工家属免费乘坐地铁,是为了‘反恐需要’。”(3)在三鹿奶粉事件中,李宁说:“(三聚氰胺)也不是一个毒性很高的物质,所以即使婴幼儿服用了三聚氰胺含量较低的奶粉,家长们也不用过于担心。”
3、语言类别:胡言乱语类。
4、点评:刚从医院出来,神经还未痊愈吧!
第九名:新泰县官
1、身份:县处级官员
2、经典语言:在怎么处置大批群众上访问题上,新泰县的官员在该县政务网上公开说:“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一批,精神司法鉴定治疗一批,集中办班培训管教一批。”
3、语言类别:左言左语类。
4、点评:红小鬼,梦盼“文革”又重来!
第十名:万鄂湘
1、身份:最高法副院长。
2、经典语言:在被无辜关押长达11年的佘祥林被宣告无罪后,万副院长就此案回答记者问时说:“是否司法不公应该从最后纠正的结果看。这个案件从错的又纠成正的,难道不是司法公正的体现吗?”
3、语言类别:疯言诳语类。
4、点评:天啊,官场的疯子太多了!
来源:http://www.bullog.cn/blogs/wenyunchao/archives/266938.aspx 网友跟帖
2009年1月4日星期日
日知录(50)中國新聞界面臨的雙重圍剿
作者:陳雁
2002-08-30
◆ “黨的喉舌”
中共對于自由、特別是人民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的恐懼,是它一貫的特征,雖經近十七年改革而未曾變。它對一切非自身擬就的文字的猜疑和敏感達到病態程度,甚至超過斯大林時代的甦聯。
十月革命後,甦聯曾有過四年時間允許各種政治傾向的報刊存在。二十年代一個時期,黨內不同的政見可以在黨報上公開討論。至于對甦聯社會生活陰暗面中非政治性現象以及中層以下官員的不良作風與錯誤的批評甚至諷刺,則直至斯大林死去為止,從未在報刊上消失。從中央到各共和國,都有專事揭露和諷刺的漫畫期刊出版。這一切自然不能觸及本質性問題,無非是政權的一種點綴而已。然而,畢竟聊勝于無。與此形成強烈反差的是,中共執政後不出數月,一切民辦報刊一概被封閉,全部新聞媒體都定為“黨的喉舌”。在組織上,所有新聞社、館的總編都由黨委任命,以便加強控制。在內容上,雖無明文規定,然而,不僅黨報(電台同)的社論、評論必須準確地傳達黨的聲音,一切報道的每一句話也必須與黨的“精神”相一致。各級黨委的決定、領導人的講話與行蹤必須放在最顯要位置。
用毛澤東的話說,這就叫“輿論一律”,中共治下新聞界的鐵律。現代北京政治領袖的用語略微文明,稱之為“輿論導向”。
“黨的喉舌”、“輿論一律”和“輿論導向”,這就是中共建政以來的基本新聞方針。三位一體,一以貫之。
中共有一個奇怪的邏輯,似乎大陸上發生的任何好事都是中共之功,一切壞事——包括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民事糾紛等,都使中共臉上無光。在這一心理邏輯的指導之下,新聞媒體只能報喜不報憂,只有成績、沒有缺點,只有好人好事、沒有壞人壞事。除非是中央有意(如1952-53年“三反”運動中處置貪官以及不同時期的“反黨集團”等的新聞),黨、政、軍和社會生活的負面報道是絕對不準見報的。
對外部世界的報道,也嚴格按照中央的需要和利害決定取舍。1950年北韓對于南韓的進攻,中國媒體的報道全然顛倒真相。1956年赫魯曉夫在甦共二十次黨代表大會上揭露斯大林罪行的報告,很快傳遍世界,而中國大陸卻作為黨內機密文件只限高干閱讀,直到1993年上海一家刊物才作了摘要介紹。
新聞從業人員除少量一般編輯、記者外,領導和骨干必須是中共黨員。他們的職責,首先不是獨立、敏感地去發現新聞線索和了解、研究社會動向與讀者要求,而是“吃透上級精神”,其主動性的範圍不超出宣傳政策時在詞藻上下功夫,“正面報道”成績、經驗、與先進人物時選取更理想的對象,作更生動的描述。久而久之,縱使是有才能的記者在長陷窠臼之後也難自拔,三十年後稍有自由時雖有心重寫社會真正需要的報道和文章,也難越舊軌了。許多新聞從業人員的思想、作風竟完全“官化”,從仕成為他們的目標。
1956年,在甦聯、東歐“解凍”潮流和毛澤東實行對文藝和學術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影響之下,中共對大陸新聞界的控制稍有松動,為顯示姿態,把《文匯報》等幾個原屬民主黨派的報刊歸還于原黨派手中。一些報刊因此開始出現對黨、政官員和社會現象的批評。然而隨即就是1957年的“反右運動”。那場運動中受到打擊最慘重的就是新聞工作者。這一點可以從新聞界的“右派”比例之高得到證明──很多單位則超過百分之三十,有些達百分之五十,某些地方黨報竟佔百分之九十。反右造成了一種恐怖性的震攝作用。從此,偌大中華,鴉雀無聲;全國媒體,盡歸黨有。中共真正獲得了在大陸恣意妄橫行無忌完全不受約束監督的全盤壟斷地位。一波緊接一波的大難由此而起。
反右運動使全國陷于沉默,新聞界一片死寂,這才使毛澤東1958年發動瘋狂的“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成為可能。大陸新聞界受到重創後,幸存者中許多人便從此走上“風派”道路。“大躍進”中的浮夸是導致空前大饑荒的主要原因,而新聞媒體夸大糧食產量與其他錯誤的報道,推波助瀾,起了極為惡劣的作用。一部分記者是為邀功請賞而有意這樣做的。
1966年開始的文化大革命,新聞媒體實際上提前二年便已開始。1962年十月毛澤東提出“階級斗爭必須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之後,伴隨著“反修防修”斗爭的開始,全國新聞媒體便進入了意識形態的“戰爭狀態”。到1962-65年,宣傳的單一化的極端化已接近文革時期。所以文化大革命的輿論準備,並不是從1965年年末發表“評《海瑞罷官》”才開始的。
文革初期,在毛澤東“造反有理”號召下,全國出現了數以千計的大小不等的“革命群眾組織”。一時間,人民群眾在“擁護偉大領袖毛主席”的大前提下,也享有了相當大的新聞出版自由。各群眾組織和不同派別都自發地、不經登記和審查地出版了大量定期和不定期的“小報”、“刊物”和傳單。不過很快,在掃蕩完政敵之後,毛澤東統治的文革後期中國,就陷入了更加單調和恐怖的“輿論一律”之中。
自從毛澤東去世,江青等人被逮捕後,大陸政治空氣松動,有一段被稱為“民主牆”和“民間刊物”的時期。其時,以北京為中心,一批民間刊物破土而出,並生存了將近一年的時間。著名的有,《探索》、《北京之春》、《沃土》、《四五論壇》等等,魏京生、王軍濤、胡平、劉青等人都是它們的編者或作者。這批刊物未經官方登記許可,由老百姓籌款自行油印或鉛印出版,公開以“民主”和“言論自由”為訴求中心,完全獨立于官方的傳播媒介體系之外。在中共的統治歷史上,那是一段非常顯眼的異數。當時,由于中共黨內正進行著毛之後的“凡是派”和“實踐派”的權力斗爭,以鄧小平為代表的“實踐派”為借助民間輿論打擊政敵,故對“民刊”網開一面。但是,待到“凡是派”被擊敗後,鄧馬上轉過手來,逮捕魏京生,鎮壓並取消了“民間刊物”。
◆ 目前中國新聞業受到的專制禁錮
趙紫陽于1987年初繼任中共總書記後,決心有步驟地推行民主化,並提出必須擴大“透明度”,尊重人民的“知情權”。新聞工作者的斗爭和黨內改革派的支持,終于在1989年五月中旬使大陸新聞自由實現一個歷史性大突破︰中央正式決定,自五月十四日起,全國新聞媒體對天安門運動進行客觀報道。雖因戒嚴令使這次決定僅僅實行了六天,其意義和影響確是不能低估的。多達二、三百個城市之卷入運動,同這段時間的報導大有關系。
“六四”屠殺後,新聞界遭到大清洗,其規模甚至超過文革。《人民日報》從社長、總編輯起,到各部門負責人和編輯、記者骨干幾乎全部被撤職、處分、外調或降格使用,(而文革初期他們不過是暫時停止工作,大部後來恢復原有職務)。從軍隊調來的二百多名素質低下的干部取代了他們。
新聞界普遍遭到整肅。1989年10月4日中共頒布的《關于壓縮整頓報刊和出版社的通知》,是“六、四”事件之後對新聞界進行整肅的文件。作為該《通知》的結果,是相當一批在八十年代活躍的報刊被關閉、查封、停辦。六四前後被查禁的報紙有︰上海的《世界經濟導報》、《社會報》,北京的《經濟學周報》,深圳的《深圳青年報》、《蛇口通訊報》、《特區工人報》以及蘭州的《西部晨報》等;在刊物方面則有︰武漢的《青年論壇》,北京的《新觀察》、《走向未來》雜志,上海的《大學生》、《新啟蒙》、《思想家》、《文匯月刊》等。
“六、四”事件後,中共重新恢復了毛時代干擾海外廣播的老傳統,但是效果日益式微,引起了高層的高度不安和關注。1991年11月中國中央電視台發出一份以中共中央委員會名義下達的內部文件,承認中國國營的廣播電台和電視台正在失去听眾和觀眾。听眾均轉向顛覆性的外國廣播。中共指示電台、電視台努力贏回听眾。文件警告︰“電波的混亂有助于敵人進行和平演變。”
在那段時間里,官方的報刊上回響著類似上述的“反和平演變”的意識形態話語。中國大陸似乎又回到了十幾年前的景象。其後果首先是中國大陸報刊的發行量暴跌,許多大報的發行量減少三分之一。其次,新聞在大陸的信譽掃地,北京中國人民大學“輿論研究所”在1991年對全大陸新聞媒體包括電台、電視、報紙等從業人員三千多人,作了一次內部民意調查,被調查人數三千多人,問卷回收率為61%。結果顯示,79%的被調查者認為,新聞報導中批評的禁區限制太多;67.6%的人認為在敏感問題上,新聞界不說真話;有一半的人認為政務和政策報導透明度不夠;有15%的人表示,反映群眾呼聲的新聞稿太少。在這份內部問卷上,最敏感的問題是“新聞宣傳受群眾歡迎的程度”,回答“在群眾中信譽一般、較低、很低”的佔79%;對新聞宣傳的領導方式“不大滿意和很不滿意”的佔88%。有6.6%的人認為大陸的宣傳工作“毫無進展”。因此,正如《紐約時報》報導的,中國人抱怨說,在中國只有一個地方找不到新聞,那就是報紙。
隨後,靠陪鄧小平玩橋牌爬上高位的丁關根出任中宣部長,開始了對新聞界更為嚴厲的管制。1994年發布了控制新聞輿論的一系列法令。我們看看其中主要的幾條︰
●1994年4月頒布的禁止外資在大陸獨資、合資合作興辦報紙、刊物、有線電視,禁止有線電視轉播港、澳、台節目,禁止居民安裝衛星天線的法令,見中共國務院1994年頒布的《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和廣播電影電視部頒布的《有線電視管理規定》,它們規定天空“不開放”。
●1994年6月9日頒布《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要求新聞工作者“宣傳黨的方針政策”。
●1994年10月,中宣部下達通知,不準個人未經組織批準,私自向海外報刊投稿。在此之前,曾有相當部分異議知識分子向境外投稿,包括魏京生、王丹等,揭露內幕,抨擊時政,導致國際上很大反響,引起當局嚴重關注。
●1994年11月,北京市下達文件,重申“四不政策”︰不準外資辦報,不準合資辦傳媒事業,不開放電訊事業,不開放天空。
●1994年12月下達的新聞20條(于1995年1月宣傳工作會議上通過)。內容是加強控制輿論,對重要新聞發布、批評性報導、與海外新聞交流都予以嚴格管制,使後鄧時期過渡階段,保證媒體對黨的方針政策報導有一致性。並重申不準外資辦報,不準合資辦媒體。
●1994年12月,中共中央宣傳部成立“閱報部隊”,專職審查各報內容,對媒體的控制日益嚴厲。
●1996年2月4日下達的關于控制電腦國際網絡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1996年2月26日《計算機世界》報導,公安部日前發出《關于對與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備案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使用單位和個人應當在網路正式聯通後30日內,到指定的市(地)級或縣(市)級公安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已經使用者,按當地公安機關通知備案時間起30日內辦理備案手續;在聯網方式變更或者中止聯網時要在30日之內通知辦理備案的公安機關。不按規定辦理備案登記手續的,公安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予以處罰。
●1996年中共國務院關于外資企業海內外經濟資訊流通的管制規定,它荒謬地規定外資的所有訊息都必須預先經過中共的審查機構過濾。
●海外報紙在大陸被允許存在的範圍,只限于對外的大賓館、飯店等地。
以上法令規章主要著重于四點︰
1、防止媒體的經濟獨立,尤其是外資染指。
2、割斷中國大陸與外部世界的信息聯系,特別是政治與社會新聞的交通。
3、以保密作為今後封鎖資訊主要借口。
4、對最近電腦通訊技術的高速發展深懷戒心,不惜一切手段試圖切斷網絡聯系。
不難看出,這些法規明顯違反國際通行準則和中共自己的憲法。為了保證這些專制性的新聞法規執行,一個重要的方面是通過用超嚴刑罰懲誡新聞記者,殺一儆百,逼使新聞界就範,從而規規矩矩服從中共苛刻的限制新聞自由的條件。如,香港《明報》記者席揚事件,前《經濟學周報》副主編高瑜被捕事件,赴福建采訪軍事演習的兩名台灣記者被捕事件,提前兩天把江澤民十四大公開報告的文稿提供給香港記者的新華社記者吳仕琛夫婦雙雙入獄且吳被判無期徒刑事件,中共外交部新聞司職員白偉基夫婦被控向外國記者泄密被判重刑事件……等等。據國際保護記者協會的報告,自1993年迄今,中國大陸監禁的新聞人員人數,始終排名世界第一位,在二十人以上。
1996年是“文化大革命”的三十周年,對于這個給全中國人民帶來無窮苦難的所謂“革命”,全世界舉行了各種討論,出版和發表了大量文章著作。中共當局卻下令大陸報刊雜志一律不許涉足這個領域。個別尚存良知和勇氣的刊物──如《東方》、《焦點》等──因為試圖突破禁令而遭到嚴厲制裁。其中近年代表中國自由知識分子的《東方》雜志被冠以“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帽子遭到取締。
◆ 目前中國新聞業受到的商業腐蝕
1992年10月,在鄧的“南巡講話”氣氛的籠罩下,中共十四大通過決議“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正式確立了市場經濟的合法性。從此,中國大陸經過一起一伏之後,經濟發展走向了超越1989年之前的頂峰狀態。
鄧小平的戰略是“穩定壓倒一切”,在以經濟增長換取政治穩定的同時,為使人民脫離政治,可以準許其個人自由有所擴大,所以在對政治性新聞嚴加控制的同時,對非政治性的新聞網開一面。這也是由于財政困難、政府必須取消對官報補貼,因而使它們必須在競爭中求生存的結果。在這樣一緊一松的兩面作用下,中國大陸新聞業迅速走向非政治化的商業事業。與八十年代的後期相比,九十年代中國新聞業的政治性減弱了,商業性有了更加迅猛的發展。
1992年之後商潮沖擊,各地出現大辦晚報、小報、副刊、周末版、文摘版的現象;還有生活類報紙、行業報、企業報、文摘報等都有飛速增加;同時各報出現“擴版熱”、“廣告熱”、“小報熱”、“增刊熱”;上海東方廣播電台的改革,電視台涌現大量專欄現象,使得媒體越來越深入到一般中國平民的日常生活之中。中共傳統的一個地方只有一加黨報、一個黨辦電台和電視台的局面,正在被打破,一種新的新聞格局正在形成之中。
顯然,九十年代的新聞媒體以不同于八十年代的方式贏得了一些新的自由。例如在八十年代,所謂黨和社會“陰暗面”暴露的常規仍未完全突破,軍隊和公、檢、法司法機構的問題屬于禁區,絕對禁區。而現在,這些機構的腐敗問題則常見諸報端。這並不是由于當局的開明,而是“陰暗面”之泛濫已引起社會強烈憤怒,不得不予以暴露以表明當局無意縱容而有心制止。
報刊的商業化,有對于當政者有利的一面。報刊內容的多樣化會給人以錯覺,似乎已享有充分的自由,而側重消費主義和聲色犬馬的報道則可使政治上本已冷漠的讀者進一步疏遠政治和公眾事業。
天安門運動的失敗和繼之而來的白色恐怖,使新聞工作者和全社會一樣意氣消沉。然而1989-90年尚能留在崗位上的編輯、記者,仍有人不改初衷,在惡劣條件下透過奉命采寫的報導的字里行間,向人民透露少許真實信息。然而,1992年鄧小平南巡後全民經商、大發其財的“運動”,和官員大腐敗、社會大腐爛以及新聞媒體的商業化傾向,卻使許多新聞工作者抵擋不住誘惑了。
當然,在中共這樣一種新聞體制下,由于缺乏記者間的競爭機制,記者收入偏低以至不能與普通工人相比,沒有財力保持職業道德上應有的尊嚴,同時又難于通過自己獨立、真實及有極高價值的新聞報導確立自己的名聲、榮譽、地位和收入;加上媒體間的相互競爭和監督機制也遠未完善,因而虛假不實或毫無新聞價值的報導並未影響到報紙名聲和經濟存亡;此外,新聞業的職業道德規範也沒有確立,因此,所謂“有償新聞”成為這種體制下的一個特殊的頭痛問題。
所謂“有償新聞”,就是新聞記者向某些個人或單位預先索取報酬,作為交換,該記者撰寫報導,贊揚吹捧這些個人或單位的“光輝事跡”;即該個人或單位以金錢換取名聲與地位,而記者則以手中的權力交換金錢;有些人甚至買通記者為自己樹碑立傳,擴大影響。還有一種更大規模的是“版面交易”,常常是官方認可或默許的,是一種集體受賄形式。
另一類“有償新聞”現象,是表現在媒體廣告中。這就成為“無償廣告”。在這種時候,廣告商的利益會與記者的權力產生交換。即,有個別素質不高的記者私人在得到廣告商好處的情況下,把廣告寫成新聞報導。
據認為,大陸新聞工作者中目前尚能不失敬業精神者,不超過三成,仍有為社會良知斗爭願望的,不到一成。總之,目前的中國新聞界在政治禁錮下不斷萎縮,同時在商業腐蝕下正在迅速墮落。
来源:http://www.ncn.org/view.php?id=47216
2002-08-30
◆ “黨的喉舌”
中共對于自由、特別是人民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的恐懼,是它一貫的特征,雖經近十七年改革而未曾變。它對一切非自身擬就的文字的猜疑和敏感達到病態程度,甚至超過斯大林時代的甦聯。
十月革命後,甦聯曾有過四年時間允許各種政治傾向的報刊存在。二十年代一個時期,黨內不同的政見可以在黨報上公開討論。至于對甦聯社會生活陰暗面中非政治性現象以及中層以下官員的不良作風與錯誤的批評甚至諷刺,則直至斯大林死去為止,從未在報刊上消失。從中央到各共和國,都有專事揭露和諷刺的漫畫期刊出版。這一切自然不能觸及本質性問題,無非是政權的一種點綴而已。然而,畢竟聊勝于無。與此形成強烈反差的是,中共執政後不出數月,一切民辦報刊一概被封閉,全部新聞媒體都定為“黨的喉舌”。在組織上,所有新聞社、館的總編都由黨委任命,以便加強控制。在內容上,雖無明文規定,然而,不僅黨報(電台同)的社論、評論必須準確地傳達黨的聲音,一切報道的每一句話也必須與黨的“精神”相一致。各級黨委的決定、領導人的講話與行蹤必須放在最顯要位置。
用毛澤東的話說,這就叫“輿論一律”,中共治下新聞界的鐵律。現代北京政治領袖的用語略微文明,稱之為“輿論導向”。
“黨的喉舌”、“輿論一律”和“輿論導向”,這就是中共建政以來的基本新聞方針。三位一體,一以貫之。
中共有一個奇怪的邏輯,似乎大陸上發生的任何好事都是中共之功,一切壞事——包括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民事糾紛等,都使中共臉上無光。在這一心理邏輯的指導之下,新聞媒體只能報喜不報憂,只有成績、沒有缺點,只有好人好事、沒有壞人壞事。除非是中央有意(如1952-53年“三反”運動中處置貪官以及不同時期的“反黨集團”等的新聞),黨、政、軍和社會生活的負面報道是絕對不準見報的。
對外部世界的報道,也嚴格按照中央的需要和利害決定取舍。1950年北韓對于南韓的進攻,中國媒體的報道全然顛倒真相。1956年赫魯曉夫在甦共二十次黨代表大會上揭露斯大林罪行的報告,很快傳遍世界,而中國大陸卻作為黨內機密文件只限高干閱讀,直到1993年上海一家刊物才作了摘要介紹。
新聞從業人員除少量一般編輯、記者外,領導和骨干必須是中共黨員。他們的職責,首先不是獨立、敏感地去發現新聞線索和了解、研究社會動向與讀者要求,而是“吃透上級精神”,其主動性的範圍不超出宣傳政策時在詞藻上下功夫,“正面報道”成績、經驗、與先進人物時選取更理想的對象,作更生動的描述。久而久之,縱使是有才能的記者在長陷窠臼之後也難自拔,三十年後稍有自由時雖有心重寫社會真正需要的報道和文章,也難越舊軌了。許多新聞從業人員的思想、作風竟完全“官化”,從仕成為他們的目標。
1956年,在甦聯、東歐“解凍”潮流和毛澤東實行對文藝和學術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影響之下,中共對大陸新聞界的控制稍有松動,為顯示姿態,把《文匯報》等幾個原屬民主黨派的報刊歸還于原黨派手中。一些報刊因此開始出現對黨、政官員和社會現象的批評。然而隨即就是1957年的“反右運動”。那場運動中受到打擊最慘重的就是新聞工作者。這一點可以從新聞界的“右派”比例之高得到證明──很多單位則超過百分之三十,有些達百分之五十,某些地方黨報竟佔百分之九十。反右造成了一種恐怖性的震攝作用。從此,偌大中華,鴉雀無聲;全國媒體,盡歸黨有。中共真正獲得了在大陸恣意妄橫行無忌完全不受約束監督的全盤壟斷地位。一波緊接一波的大難由此而起。
反右運動使全國陷于沉默,新聞界一片死寂,這才使毛澤東1958年發動瘋狂的“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成為可能。大陸新聞界受到重創後,幸存者中許多人便從此走上“風派”道路。“大躍進”中的浮夸是導致空前大饑荒的主要原因,而新聞媒體夸大糧食產量與其他錯誤的報道,推波助瀾,起了極為惡劣的作用。一部分記者是為邀功請賞而有意這樣做的。
1966年開始的文化大革命,新聞媒體實際上提前二年便已開始。1962年十月毛澤東提出“階級斗爭必須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之後,伴隨著“反修防修”斗爭的開始,全國新聞媒體便進入了意識形態的“戰爭狀態”。到1962-65年,宣傳的單一化的極端化已接近文革時期。所以文化大革命的輿論準備,並不是從1965年年末發表“評《海瑞罷官》”才開始的。
文革初期,在毛澤東“造反有理”號召下,全國出現了數以千計的大小不等的“革命群眾組織”。一時間,人民群眾在“擁護偉大領袖毛主席”的大前提下,也享有了相當大的新聞出版自由。各群眾組織和不同派別都自發地、不經登記和審查地出版了大量定期和不定期的“小報”、“刊物”和傳單。不過很快,在掃蕩完政敵之後,毛澤東統治的文革後期中國,就陷入了更加單調和恐怖的“輿論一律”之中。
自從毛澤東去世,江青等人被逮捕後,大陸政治空氣松動,有一段被稱為“民主牆”和“民間刊物”的時期。其時,以北京為中心,一批民間刊物破土而出,並生存了將近一年的時間。著名的有,《探索》、《北京之春》、《沃土》、《四五論壇》等等,魏京生、王軍濤、胡平、劉青等人都是它們的編者或作者。這批刊物未經官方登記許可,由老百姓籌款自行油印或鉛印出版,公開以“民主”和“言論自由”為訴求中心,完全獨立于官方的傳播媒介體系之外。在中共的統治歷史上,那是一段非常顯眼的異數。當時,由于中共黨內正進行著毛之後的“凡是派”和“實踐派”的權力斗爭,以鄧小平為代表的“實踐派”為借助民間輿論打擊政敵,故對“民刊”網開一面。但是,待到“凡是派”被擊敗後,鄧馬上轉過手來,逮捕魏京生,鎮壓並取消了“民間刊物”。
◆ 目前中國新聞業受到的專制禁錮
趙紫陽于1987年初繼任中共總書記後,決心有步驟地推行民主化,並提出必須擴大“透明度”,尊重人民的“知情權”。新聞工作者的斗爭和黨內改革派的支持,終于在1989年五月中旬使大陸新聞自由實現一個歷史性大突破︰中央正式決定,自五月十四日起,全國新聞媒體對天安門運動進行客觀報道。雖因戒嚴令使這次決定僅僅實行了六天,其意義和影響確是不能低估的。多達二、三百個城市之卷入運動,同這段時間的報導大有關系。
“六四”屠殺後,新聞界遭到大清洗,其規模甚至超過文革。《人民日報》從社長、總編輯起,到各部門負責人和編輯、記者骨干幾乎全部被撤職、處分、外調或降格使用,(而文革初期他們不過是暫時停止工作,大部後來恢復原有職務)。從軍隊調來的二百多名素質低下的干部取代了他們。
新聞界普遍遭到整肅。1989年10月4日中共頒布的《關于壓縮整頓報刊和出版社的通知》,是“六、四”事件之後對新聞界進行整肅的文件。作為該《通知》的結果,是相當一批在八十年代活躍的報刊被關閉、查封、停辦。六四前後被查禁的報紙有︰上海的《世界經濟導報》、《社會報》,北京的《經濟學周報》,深圳的《深圳青年報》、《蛇口通訊報》、《特區工人報》以及蘭州的《西部晨報》等;在刊物方面則有︰武漢的《青年論壇》,北京的《新觀察》、《走向未來》雜志,上海的《大學生》、《新啟蒙》、《思想家》、《文匯月刊》等。
“六、四”事件後,中共重新恢復了毛時代干擾海外廣播的老傳統,但是效果日益式微,引起了高層的高度不安和關注。1991年11月中國中央電視台發出一份以中共中央委員會名義下達的內部文件,承認中國國營的廣播電台和電視台正在失去听眾和觀眾。听眾均轉向顛覆性的外國廣播。中共指示電台、電視台努力贏回听眾。文件警告︰“電波的混亂有助于敵人進行和平演變。”
在那段時間里,官方的報刊上回響著類似上述的“反和平演變”的意識形態話語。中國大陸似乎又回到了十幾年前的景象。其後果首先是中國大陸報刊的發行量暴跌,許多大報的發行量減少三分之一。其次,新聞在大陸的信譽掃地,北京中國人民大學“輿論研究所”在1991年對全大陸新聞媒體包括電台、電視、報紙等從業人員三千多人,作了一次內部民意調查,被調查人數三千多人,問卷回收率為61%。結果顯示,79%的被調查者認為,新聞報導中批評的禁區限制太多;67.6%的人認為在敏感問題上,新聞界不說真話;有一半的人認為政務和政策報導透明度不夠;有15%的人表示,反映群眾呼聲的新聞稿太少。在這份內部問卷上,最敏感的問題是“新聞宣傳受群眾歡迎的程度”,回答“在群眾中信譽一般、較低、很低”的佔79%;對新聞宣傳的領導方式“不大滿意和很不滿意”的佔88%。有6.6%的人認為大陸的宣傳工作“毫無進展”。因此,正如《紐約時報》報導的,中國人抱怨說,在中國只有一個地方找不到新聞,那就是報紙。
隨後,靠陪鄧小平玩橋牌爬上高位的丁關根出任中宣部長,開始了對新聞界更為嚴厲的管制。1994年發布了控制新聞輿論的一系列法令。我們看看其中主要的幾條︰
●1994年4月頒布的禁止外資在大陸獨資、合資合作興辦報紙、刊物、有線電視,禁止有線電視轉播港、澳、台節目,禁止居民安裝衛星天線的法令,見中共國務院1994年頒布的《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和廣播電影電視部頒布的《有線電視管理規定》,它們規定天空“不開放”。
●1994年6月9日頒布《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要求新聞工作者“宣傳黨的方針政策”。
●1994年10月,中宣部下達通知,不準個人未經組織批準,私自向海外報刊投稿。在此之前,曾有相當部分異議知識分子向境外投稿,包括魏京生、王丹等,揭露內幕,抨擊時政,導致國際上很大反響,引起當局嚴重關注。
●1994年11月,北京市下達文件,重申“四不政策”︰不準外資辦報,不準合資辦傳媒事業,不開放電訊事業,不開放天空。
●1994年12月下達的新聞20條(于1995年1月宣傳工作會議上通過)。內容是加強控制輿論,對重要新聞發布、批評性報導、與海外新聞交流都予以嚴格管制,使後鄧時期過渡階段,保證媒體對黨的方針政策報導有一致性。並重申不準外資辦報,不準合資辦媒體。
●1994年12月,中共中央宣傳部成立“閱報部隊”,專職審查各報內容,對媒體的控制日益嚴厲。
●1996年2月4日下達的關于控制電腦國際網絡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1996年2月26日《計算機世界》報導,公安部日前發出《關于對與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備案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使用單位和個人應當在網路正式聯通後30日內,到指定的市(地)級或縣(市)級公安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已經使用者,按當地公安機關通知備案時間起30日內辦理備案手續;在聯網方式變更或者中止聯網時要在30日之內通知辦理備案的公安機關。不按規定辦理備案登記手續的,公安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予以處罰。
●1996年中共國務院關于外資企業海內外經濟資訊流通的管制規定,它荒謬地規定外資的所有訊息都必須預先經過中共的審查機構過濾。
●海外報紙在大陸被允許存在的範圍,只限于對外的大賓館、飯店等地。
以上法令規章主要著重于四點︰
1、防止媒體的經濟獨立,尤其是外資染指。
2、割斷中國大陸與外部世界的信息聯系,特別是政治與社會新聞的交通。
3、以保密作為今後封鎖資訊主要借口。
4、對最近電腦通訊技術的高速發展深懷戒心,不惜一切手段試圖切斷網絡聯系。
不難看出,這些法規明顯違反國際通行準則和中共自己的憲法。為了保證這些專制性的新聞法規執行,一個重要的方面是通過用超嚴刑罰懲誡新聞記者,殺一儆百,逼使新聞界就範,從而規規矩矩服從中共苛刻的限制新聞自由的條件。如,香港《明報》記者席揚事件,前《經濟學周報》副主編高瑜被捕事件,赴福建采訪軍事演習的兩名台灣記者被捕事件,提前兩天把江澤民十四大公開報告的文稿提供給香港記者的新華社記者吳仕琛夫婦雙雙入獄且吳被判無期徒刑事件,中共外交部新聞司職員白偉基夫婦被控向外國記者泄密被判重刑事件……等等。據國際保護記者協會的報告,自1993年迄今,中國大陸監禁的新聞人員人數,始終排名世界第一位,在二十人以上。
1996年是“文化大革命”的三十周年,對于這個給全中國人民帶來無窮苦難的所謂“革命”,全世界舉行了各種討論,出版和發表了大量文章著作。中共當局卻下令大陸報刊雜志一律不許涉足這個領域。個別尚存良知和勇氣的刊物──如《東方》、《焦點》等──因為試圖突破禁令而遭到嚴厲制裁。其中近年代表中國自由知識分子的《東方》雜志被冠以“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帽子遭到取締。
◆ 目前中國新聞業受到的商業腐蝕
1992年10月,在鄧的“南巡講話”氣氛的籠罩下,中共十四大通過決議“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正式確立了市場經濟的合法性。從此,中國大陸經過一起一伏之後,經濟發展走向了超越1989年之前的頂峰狀態。
鄧小平的戰略是“穩定壓倒一切”,在以經濟增長換取政治穩定的同時,為使人民脫離政治,可以準許其個人自由有所擴大,所以在對政治性新聞嚴加控制的同時,對非政治性的新聞網開一面。這也是由于財政困難、政府必須取消對官報補貼,因而使它們必須在競爭中求生存的結果。在這樣一緊一松的兩面作用下,中國大陸新聞業迅速走向非政治化的商業事業。與八十年代的後期相比,九十年代中國新聞業的政治性減弱了,商業性有了更加迅猛的發展。
1992年之後商潮沖擊,各地出現大辦晚報、小報、副刊、周末版、文摘版的現象;還有生活類報紙、行業報、企業報、文摘報等都有飛速增加;同時各報出現“擴版熱”、“廣告熱”、“小報熱”、“增刊熱”;上海東方廣播電台的改革,電視台涌現大量專欄現象,使得媒體越來越深入到一般中國平民的日常生活之中。中共傳統的一個地方只有一加黨報、一個黨辦電台和電視台的局面,正在被打破,一種新的新聞格局正在形成之中。
顯然,九十年代的新聞媒體以不同于八十年代的方式贏得了一些新的自由。例如在八十年代,所謂黨和社會“陰暗面”暴露的常規仍未完全突破,軍隊和公、檢、法司法機構的問題屬于禁區,絕對禁區。而現在,這些機構的腐敗問題則常見諸報端。這並不是由于當局的開明,而是“陰暗面”之泛濫已引起社會強烈憤怒,不得不予以暴露以表明當局無意縱容而有心制止。
報刊的商業化,有對于當政者有利的一面。報刊內容的多樣化會給人以錯覺,似乎已享有充分的自由,而側重消費主義和聲色犬馬的報道則可使政治上本已冷漠的讀者進一步疏遠政治和公眾事業。
天安門運動的失敗和繼之而來的白色恐怖,使新聞工作者和全社會一樣意氣消沉。然而1989-90年尚能留在崗位上的編輯、記者,仍有人不改初衷,在惡劣條件下透過奉命采寫的報導的字里行間,向人民透露少許真實信息。然而,1992年鄧小平南巡後全民經商、大發其財的“運動”,和官員大腐敗、社會大腐爛以及新聞媒體的商業化傾向,卻使許多新聞工作者抵擋不住誘惑了。
當然,在中共這樣一種新聞體制下,由于缺乏記者間的競爭機制,記者收入偏低以至不能與普通工人相比,沒有財力保持職業道德上應有的尊嚴,同時又難于通過自己獨立、真實及有極高價值的新聞報導確立自己的名聲、榮譽、地位和收入;加上媒體間的相互競爭和監督機制也遠未完善,因而虛假不實或毫無新聞價值的報導並未影響到報紙名聲和經濟存亡;此外,新聞業的職業道德規範也沒有確立,因此,所謂“有償新聞”成為這種體制下的一個特殊的頭痛問題。
所謂“有償新聞”,就是新聞記者向某些個人或單位預先索取報酬,作為交換,該記者撰寫報導,贊揚吹捧這些個人或單位的“光輝事跡”;即該個人或單位以金錢換取名聲與地位,而記者則以手中的權力交換金錢;有些人甚至買通記者為自己樹碑立傳,擴大影響。還有一種更大規模的是“版面交易”,常常是官方認可或默許的,是一種集體受賄形式。
另一類“有償新聞”現象,是表現在媒體廣告中。這就成為“無償廣告”。在這種時候,廣告商的利益會與記者的權力產生交換。即,有個別素質不高的記者私人在得到廣告商好處的情況下,把廣告寫成新聞報導。
據認為,大陸新聞工作者中目前尚能不失敬業精神者,不超過三成,仍有為社會良知斗爭願望的,不到一成。總之,目前的中國新聞界在政治禁錮下不斷萎縮,同時在商業腐蝕下正在迅速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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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录(49)我所見識的大陸新聞界
劉水︰我所見識的大陸新聞界
作者 : 劉水 2009-01-04
今年大陸記者頻頻出事,最近央視法制節目女記者李敏,被山西一 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從家里拘捕,北京網絡報記者關鍵赴山西調查官員與地產商勾結新聞線索,卻被河北張家口警方以涉嫌受賄罪刑事拘留。近年曾有數十起記者因 言治罪個案,年內還發生山西礦主與媒體的“封口費”事件、深圳警方毆打南方都市報記者事件,最近的極端例子是,南方日報傳媒集團副總編江藝平和南方周末第 三次遭受官方整肅。新聞界的清洗再次來臨,筆者頗多感慨。
媒體競爭激烈,報刊電視電台等傳統媒體記者不得不沖撞新聞禁區挖掘新聞,客觀上加劇了新聞監督力度,但對政府公權部門的新聞監督,往往遭致其屬下司法機構的報復性執法。新興網絡媒體勃發,每個人都可能是公民記者。記者不再是讓人羨慕的職業,反而充滿高風險。
中國大陸媒體的困境在于︰一方面沒有新聞法約束和保護新聞行業,導致媒體職業操守失範、從業者采訪權不受司法保護;另一方面媒體惡性競爭加劇、霸佔話語 權。造成的直接結果是︰從業者自律和被監督落空,新聞監督動力不足,民眾的知情權受到限制。除非開放報禁,頒布新聞法等配套制度,媒體和記者才可能扮演“ 社會公器”和“守夜人”角色。
概略聊聊筆者先後在九家媒體十年從業見聞和感受。在九家媒體最短的呆了三個月,最長的兩年。2003年初離開媒體,其間三度失去自由。用5年時間跟蹤采訪 行為藝術家舒勇,2004年出版大陸第一部環保行為藝術紀實著作《顛覆——中國首宗環保行為藝術事件全紀錄》(出版社改名為《裸模風波》)。藝術對社會觀 念的啟蒙和突破,並不亞于文學,但是,往往被人們忽略和輕視。先期在《廣州文藝》發表的片段,曾獲2000年度全國最佳報告文學獎。這部作品成為筆者10 年記者生涯的墓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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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恐怕沒有哪個記者敢公開說自己不曾從受訪對象或相關方得到好處。宴請吃飯、參加新聞發布會拿禮品紅包、寫軟新聞拿紅包購物卡、借采訪便利讓客戶投放廣 告然後拿廣告提成、受邀赴外地采訪客戶報銷機票食宿費、用度假休閑娛樂抵換廣告等等。最有殺傷力的一招是抓住對方違法把柄,寫出批評曝光報道,在未發表前 與對方商談,或以廣告抵消曝光報道,或干脆讓對方放血拿錢買走批評稿,這從許多媒體緊盯山西礦老板可見端倪。多年前央視大門口地方官員排隊“公關”《焦點 訪談》,試圖拿錢擺平的目的昭然若揭,央視如何處理,可想而知。總之,媒體和記者得到好處的名目繁多,方式多樣。
山西“封口費”事件,有的人收受幾百數千元,最多兩、三萬,即被曝光調查。這其實與政府反貪是一個道理,抓住的都是小貪,大貪記者拿到的錢可能是六位數, 後者往往能做到合情合理但不合法,但結果卻是雙贏,不露馬腳。媒體行業流傳新華社記者一句名言︰拿人家紅包能發出報道還算有些良心的記者。筆者在深圳某報 業集團時,有記者每到周末專趕企業新聞發布會和地產開盤發布會。一天趕三四家不在話下,簽名吃飯拿紅包禮品走人,從不寫稿,自然有同去的本報其他記者發 稿。而企業商家給記者發紅包送禮品在全國都是慣例,這是大陸新聞行業的潛規則。記者受賄案內情都很復雜,牽扯權力和金錢的灰色地帶,不好輕易下結論。
按理媒體從業者須遵循中立客觀立場,不偏不倚,不听信單方一詞,用事實說話,不施加記者和媒體主觀意識,恪守公正和正義,更不得與受訪者發生利益關系。但 是,大陸記者不是西方記者、也不是香港記者,有一個法治社會環境,當然這不是全部理由。某次報道或新聞作品能做到忠于事實,在某次社會事件中能代表公義, 恪守職業倫理,但是,不能永遠保證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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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媒體屬于政府,奉行“國有市場化”經營模式,一是將有些版面和頻道承包給某些行業或企業經營,每月穩收所謂管理費;二是中央級行業媒體在全國廣設記者 站,省屬行業報刊社,則在省內各城市設立記者站,這些記者站專門針對本行業作出報道,同時收取名目不同的會員費理事費等,這些記者站都有報刊征訂和廣告任 務,壓力之下,出現邪門歪道的收費辦法。這些承包公司和記者站聘請的廣告業務員對外也稱記者,主管媒體也睜只眼閉只眼,只要能拿到錢。不出事便罷,一旦出 事,將責任全部推給承包公司和記者站。這從山西發生的“封口費”事件可見貓膩,包括此前被山西礦主打死的某報社記者站工作人員蘭成長。
按照新聞管理條例和廣告法,廣告經營與媒體應分離,也就是說廣告公司只管廣告的承攬和設計,媒體只管發布和發行。但在實際運作中,每家媒體都自設廣告部或廣告公司,實行母體內循環,當然也接受其它廣告公司的廣告。然而,其中的廣告刊例和折扣優惠,有很多名堂。
大陸媒體從業者門檻並不高,尤其是1990年代後期媒體市場化之後,報業集團和期刊集團大肆擴張,近年又流行跨媒體經營,冠以最為時髦的“傳媒集團”,旗 下子報子刊網站林立,一個都不能少。許多媒體采編一體化,甚至兼有廣告員身份,三位一體。絕大多數媒體都鼓勵記者以多種身份出現,既為媒體創收,也豐富個 人腰包。1990前後,國家新聞出版署逐漸將各省新聞出版局記者證發放權收歸麾下,從業者須參加統一培訓、考試。因此,記者既是職業也是專業職稱。專業職 稱上,記者分為高級記者、主任記者、記者、助理記者,對應于高級、副高、中級和初級三個職稱檔次。媒體編輯由新聞出版局等評審委員會考定,職稱與記者類 似。記者證實質上是官方對新聞媒體的管制手段之一,記者職稱是計劃經濟的遺產,已被市場化媒體徹底沖破、拋棄。
現在媒體吸納新人,並不看重是否有記者證,但冠以省級日報,通常會要求是中共黨員。我在9家報紙雜志從業,從沒一家要求查看記者證,只管拿前一家媒體發表作品即可,也有總編挖角和同行推介經歷,照樣署名“本報(刊)記者 ”。
3
2003年筆者任某工業雜志執行主編負責招聘記者編輯時,也是看重應聘者新聞作品、從業經歷、敏銳力和勤奮度。學歷專業僅是參考,有無記者證皆可,不乏“ 海歸”應聘英文編輯,三個月實習期開出的稅後月薪是3500元,應者雲集。記憶最深的是在南方都市報記者站做采編期間,北大中文系畢業的一位中年博士編 輯,原是南昌某高校教師,因為幾次給專題報道起大標題不被主管認可,加上幾次上班遲到,被炒魷魚。筆者一直記得他憤怒委屈的眼神,後介紹他去了朋友習保平 與香港鳳凰衛視合股在深圳初創的《鳳凰周刊》。習在2001年被以“非法經營罪”重判20年。1998年,他即以總經理身份投資參股香港大公報旗下的《大 周刊》。該刊是由香港大公報、深圳市團委和私人資本共七方股東組成。總編部設在深圳,總編副總編由大公報任命的香港人擔任。采訪編輯印刷都在深圳。大陸發 行主要在機場、賓館和部分城市市場零售,海外發行隨大公報附送。習保平是大陸最早以私人資本投資參股香港傳媒者之一。
可見媒體市場的混亂,以及媒體之間和從業人員之間競爭激烈程度。在10年新聞從業經歷中,唯有一次在國家教委采訪,門衛要求查看記者證。一般媒體會發工作 證或采訪證,大多出于出入門禁、考勤等內部管理需要。筆者先後在甘肅、海南和廣東媒體供職,采訪幾乎跑遍全國,憑一張名片基本就能證明身份。一次在河北省 教育廳采訪,辦公室人員撥打名片上的報社電話核實身份;幾次采訪突發事件,跟現場警察發生沖突,警方要求出示證件,但一直有個原則,警察必須首先出示警察 證,盡量記住對方姓名和警號,然後才拿出證件。
綜合和行業媒體(冠中國字頭的大多屬于行業報刊),社長台長本身就是政府官員。行業報刊和頻道外包的也不少,主管機構掛名,只管收取管理費。數千人的大型 媒體集團中層管理者一般由正式調入報社人員擔任,中高層管理者的年收入十多萬至上百萬不等。在一線采訪的記者和版面編輯,幾乎都是聘用人員擔任。正式人員 與聘用人員工資待遇,相差懸殊。南方經濟發達地區的資深記者編輯,不管是正式或聘用者,年收入至少可達10萬。正式調入記者編輯工資跟職稱等掛鉤,但聘用 記者編輯一律拿基本工資,不關職稱和工齡。此外記者收入跟發稿量、廣告提成等灰色甚至黑色收入關聯。年收入5萬——10萬的記者編輯佔大多數。除非你在一 個行業成為專家級人物,文筆好懂選題策劃腦袋靈光,那會受到格外青睞。媒體從業者收入跟當地經濟水平成正比。
4
媒體人員流動頻繁,老板炒你你炒老板,或其它原因辭職,都很正常。1990年代後期,始出現“流浪記者”,要說中國大陸媒體國際特色,這點倒是跟國際接 軌。“流浪記者”是指那些沒有正式編制、臨時聘用、頻頻跳槽的新聞從業人員。筆者在1992年偶然進入媒體工作,足跡在媒體和地獄之間轉換。1994年、 1998年和2004年因言治罪。
媒體競爭混 亂,從業者魚目混珠,竟到互使絆子的地步。最荒謬的一次,筆者跟蹤采訪深圳發生的彭氏兄弟巨額詐騙案,這是一起案中案,牽扯政府部門、警方和消費者,案情 非常復雜。筆者在廣東高院現場采訪庭審全程撰寫報道《交鋒︰沉重的訴訟》,南方周末某年輕記者片面听信第三方消委會言辭,稱筆者該篇報道有事實偏向,並據 此推斷暗示筆者有受賄嫌疑,然後在南方周末頭版頭條署名報道。南方周末該篇報道構成誣陷誹謗,筆者準備提起法律訴訟,後在兩家媒體斡旋下,筆者撤銷了對該 記者的訴訟。
1997年赴西北陝甘新采訪312國道沿線,撰寫的長篇通訊《生命之路》獲交通部年度一等獎。報社主管政府機構調筆者去新聞辦,並承諾將戶口調入深圳,享 受公務員待遇,恰巧也面臨報社被兼並當口,遂去新聞辦。任職不到一個禮拜,受不了約束刻板而辭職。04年被捕的前記者師濤,也屬于“流浪記者”類型,曾在 多座城市和媒體任職。近年由于敏感(或所謂負面)報道,受到上級宣傳部門勒令辭職的媒體從業者,或入獄的記者,粗略估計有數百人,大多數並未公開。往往在 這個時候,媒體的政府機構面目就暴露出來,辭退記者,保全自己,也不會替這些陷獄記者打官司,反而落井下石,劃清界限,以證清白。
多年做個恪守良知的記者,還從未見聞。筆者在全國著名報社和行業報刊都有從業經歷,黨報黨刊的從業者,並不見得比行業娛樂類媒體記者,顯得自律。本質上記 者與總編的價值立場是不同的,記者關心真相和事實,而總編社長關心的是報道不惹麻煩、不影響官位,稿件能不能發表取決于媒體部門主管、總編,甚至政府宣傳 部;其次,媒體出于對上級或同級政府部門忌諱或廣告收益考量,作出有利于這些部門或企業的片面報道,或者不做報道,所以,所謂異地新聞監督,才風行一時, 都是新聞環境或說社會環境不正常的異化表現。
5
記者雖然辛苦奔波,但也是快意自由的,如果你熱愛並願意接受挑戰和刺激的生活方式。記者見多識廣,能豐富人生閱歷。形形色色的各等人物都能接觸,企業家、 官員、演藝明星、販夫走卒、乞丐罪犯。可以打望官場生態、商業運作和人性的復雜。筆者曾采訪過不少官員,這三名記憶最深︰原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原深圳市 副市長王炬都因受賄入獄、原深圳市市長于幼軍在文化部副部長任上被撤職;最具官員本份和文人氣質的官員,則是原廣東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劉斯奮。他跟相熟記者 勾肩搭背、借香煙吸的地步,他的中國畫和小說《白門柳》,跟官員普遍冒充風雅大異其趣,頗有功底,《白門柳》曾獲首屆茅盾文學獎。
大陸報刊媒體大約經歷文人辦報、報人辦報和企業家辦報三個階段,三個代表時代分為1950年代、1980年代和1990年代後期至今。1949年之後,從 嚴格意義上講,中國未誕生一位世界級的名記。在威權制度下,記者跟律師一樣,對于絕大多數從業者而言,只是一個飯碗,或者說是機構利益和個人利益最大化的 載體,並不總是與良知和正義相伴。因此,對他們的職業期待不能太高,與理想的角色尚遠,他們正掙扎、艱難地行走在路上。話說回來,做一個有良知的記者將非 常痛苦,心理是嚴重扭曲和變態的,也難以長期在一家媒體立足,受限于外部和內部環境人為因素制約。
所以,記者 大多利用采訪建立的人際關系,在媒體間跳來串去,或者依靠采訪相熟的行業,脫離媒體轉型為該行業職業人士,近年從傳統媒體轉型為網絡媒體的新聞人也不在少 數。記者一旦脫離媒體平台,將發不出聲音,中間沒有緩沖地帶,不象律師還可以做公民代理。可以講是互聯網拯救了中國媒體的墜落,也給予民間發聲的巨大平 台。
2008年12月17日
原載《人與人權》
来源:http://www.ncn.org/view.php?id=73777
作者 : 劉水 2009-01-04
今年大陸記者頻頻出事,最近央視法制節目女記者李敏,被山西一 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從家里拘捕,北京網絡報記者關鍵赴山西調查官員與地產商勾結新聞線索,卻被河北張家口警方以涉嫌受賄罪刑事拘留。近年曾有數十起記者因 言治罪個案,年內還發生山西礦主與媒體的“封口費”事件、深圳警方毆打南方都市報記者事件,最近的極端例子是,南方日報傳媒集團副總編江藝平和南方周末第 三次遭受官方整肅。新聞界的清洗再次來臨,筆者頗多感慨。
媒體競爭激烈,報刊電視電台等傳統媒體記者不得不沖撞新聞禁區挖掘新聞,客觀上加劇了新聞監督力度,但對政府公權部門的新聞監督,往往遭致其屬下司法機構的報復性執法。新興網絡媒體勃發,每個人都可能是公民記者。記者不再是讓人羨慕的職業,反而充滿高風險。
中國大陸媒體的困境在于︰一方面沒有新聞法約束和保護新聞行業,導致媒體職業操守失範、從業者采訪權不受司法保護;另一方面媒體惡性競爭加劇、霸佔話語 權。造成的直接結果是︰從業者自律和被監督落空,新聞監督動力不足,民眾的知情權受到限制。除非開放報禁,頒布新聞法等配套制度,媒體和記者才可能扮演“ 社會公器”和“守夜人”角色。
概略聊聊筆者先後在九家媒體十年從業見聞和感受。在九家媒體最短的呆了三個月,最長的兩年。2003年初離開媒體,其間三度失去自由。用5年時間跟蹤采訪 行為藝術家舒勇,2004年出版大陸第一部環保行為藝術紀實著作《顛覆——中國首宗環保行為藝術事件全紀錄》(出版社改名為《裸模風波》)。藝術對社會觀 念的啟蒙和突破,並不亞于文學,但是,往往被人們忽略和輕視。先期在《廣州文藝》發表的片段,曾獲2000年度全國最佳報告文學獎。這部作品成為筆者10 年記者生涯的墓志銘。
1
中國恐怕沒有哪個記者敢公開說自己不曾從受訪對象或相關方得到好處。宴請吃飯、參加新聞發布會拿禮品紅包、寫軟新聞拿紅包購物卡、借采訪便利讓客戶投放廣 告然後拿廣告提成、受邀赴外地采訪客戶報銷機票食宿費、用度假休閑娛樂抵換廣告等等。最有殺傷力的一招是抓住對方違法把柄,寫出批評曝光報道,在未發表前 與對方商談,或以廣告抵消曝光報道,或干脆讓對方放血拿錢買走批評稿,這從許多媒體緊盯山西礦老板可見端倪。多年前央視大門口地方官員排隊“公關”《焦點 訪談》,試圖拿錢擺平的目的昭然若揭,央視如何處理,可想而知。總之,媒體和記者得到好處的名目繁多,方式多樣。
山西“封口費”事件,有的人收受幾百數千元,最多兩、三萬,即被曝光調查。這其實與政府反貪是一個道理,抓住的都是小貪,大貪記者拿到的錢可能是六位數, 後者往往能做到合情合理但不合法,但結果卻是雙贏,不露馬腳。媒體行業流傳新華社記者一句名言︰拿人家紅包能發出報道還算有些良心的記者。筆者在深圳某報 業集團時,有記者每到周末專趕企業新聞發布會和地產開盤發布會。一天趕三四家不在話下,簽名吃飯拿紅包禮品走人,從不寫稿,自然有同去的本報其他記者發 稿。而企業商家給記者發紅包送禮品在全國都是慣例,這是大陸新聞行業的潛規則。記者受賄案內情都很復雜,牽扯權力和金錢的灰色地帶,不好輕易下結論。
按理媒體從業者須遵循中立客觀立場,不偏不倚,不听信單方一詞,用事實說話,不施加記者和媒體主觀意識,恪守公正和正義,更不得與受訪者發生利益關系。但 是,大陸記者不是西方記者、也不是香港記者,有一個法治社會環境,當然這不是全部理由。某次報道或新聞作品能做到忠于事實,在某次社會事件中能代表公義, 恪守職業倫理,但是,不能永遠保證如此。
2
所有媒體屬于政府,奉行“國有市場化”經營模式,一是將有些版面和頻道承包給某些行業或企業經營,每月穩收所謂管理費;二是中央級行業媒體在全國廣設記者 站,省屬行業報刊社,則在省內各城市設立記者站,這些記者站專門針對本行業作出報道,同時收取名目不同的會員費理事費等,這些記者站都有報刊征訂和廣告任 務,壓力之下,出現邪門歪道的收費辦法。這些承包公司和記者站聘請的廣告業務員對外也稱記者,主管媒體也睜只眼閉只眼,只要能拿到錢。不出事便罷,一旦出 事,將責任全部推給承包公司和記者站。這從山西發生的“封口費”事件可見貓膩,包括此前被山西礦主打死的某報社記者站工作人員蘭成長。
按照新聞管理條例和廣告法,廣告經營與媒體應分離,也就是說廣告公司只管廣告的承攬和設計,媒體只管發布和發行。但在實際運作中,每家媒體都自設廣告部或廣告公司,實行母體內循環,當然也接受其它廣告公司的廣告。然而,其中的廣告刊例和折扣優惠,有很多名堂。
大陸媒體從業者門檻並不高,尤其是1990年代後期媒體市場化之後,報業集團和期刊集團大肆擴張,近年又流行跨媒體經營,冠以最為時髦的“傳媒集團”,旗 下子報子刊網站林立,一個都不能少。許多媒體采編一體化,甚至兼有廣告員身份,三位一體。絕大多數媒體都鼓勵記者以多種身份出現,既為媒體創收,也豐富個 人腰包。1990前後,國家新聞出版署逐漸將各省新聞出版局記者證發放權收歸麾下,從業者須參加統一培訓、考試。因此,記者既是職業也是專業職稱。專業職 稱上,記者分為高級記者、主任記者、記者、助理記者,對應于高級、副高、中級和初級三個職稱檔次。媒體編輯由新聞出版局等評審委員會考定,職稱與記者類 似。記者證實質上是官方對新聞媒體的管制手段之一,記者職稱是計劃經濟的遺產,已被市場化媒體徹底沖破、拋棄。
現在媒體吸納新人,並不看重是否有記者證,但冠以省級日報,通常會要求是中共黨員。我在9家報紙雜志從業,從沒一家要求查看記者證,只管拿前一家媒體發表作品即可,也有總編挖角和同行推介經歷,照樣署名“本報(刊)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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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筆者任某工業雜志執行主編負責招聘記者編輯時,也是看重應聘者新聞作品、從業經歷、敏銳力和勤奮度。學歷專業僅是參考,有無記者證皆可,不乏“ 海歸”應聘英文編輯,三個月實習期開出的稅後月薪是3500元,應者雲集。記憶最深的是在南方都市報記者站做采編期間,北大中文系畢業的一位中年博士編 輯,原是南昌某高校教師,因為幾次給專題報道起大標題不被主管認可,加上幾次上班遲到,被炒魷魚。筆者一直記得他憤怒委屈的眼神,後介紹他去了朋友習保平 與香港鳳凰衛視合股在深圳初創的《鳳凰周刊》。習在2001年被以“非法經營罪”重判20年。1998年,他即以總經理身份投資參股香港大公報旗下的《大 周刊》。該刊是由香港大公報、深圳市團委和私人資本共七方股東組成。總編部設在深圳,總編副總編由大公報任命的香港人擔任。采訪編輯印刷都在深圳。大陸發 行主要在機場、賓館和部分城市市場零售,海外發行隨大公報附送。習保平是大陸最早以私人資本投資參股香港傳媒者之一。
可見媒體市場的混亂,以及媒體之間和從業人員之間競爭激烈程度。在10年新聞從業經歷中,唯有一次在國家教委采訪,門衛要求查看記者證。一般媒體會發工作 證或采訪證,大多出于出入門禁、考勤等內部管理需要。筆者先後在甘肅、海南和廣東媒體供職,采訪幾乎跑遍全國,憑一張名片基本就能證明身份。一次在河北省 教育廳采訪,辦公室人員撥打名片上的報社電話核實身份;幾次采訪突發事件,跟現場警察發生沖突,警方要求出示證件,但一直有個原則,警察必須首先出示警察 證,盡量記住對方姓名和警號,然後才拿出證件。
綜合和行業媒體(冠中國字頭的大多屬于行業報刊),社長台長本身就是政府官員。行業報刊和頻道外包的也不少,主管機構掛名,只管收取管理費。數千人的大型 媒體集團中層管理者一般由正式調入報社人員擔任,中高層管理者的年收入十多萬至上百萬不等。在一線采訪的記者和版面編輯,幾乎都是聘用人員擔任。正式人員 與聘用人員工資待遇,相差懸殊。南方經濟發達地區的資深記者編輯,不管是正式或聘用者,年收入至少可達10萬。正式調入記者編輯工資跟職稱等掛鉤,但聘用 記者編輯一律拿基本工資,不關職稱和工齡。此外記者收入跟發稿量、廣告提成等灰色甚至黑色收入關聯。年收入5萬——10萬的記者編輯佔大多數。除非你在一 個行業成為專家級人物,文筆好懂選題策劃腦袋靈光,那會受到格外青睞。媒體從業者收入跟當地經濟水平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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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人員流動頻繁,老板炒你你炒老板,或其它原因辭職,都很正常。1990年代後期,始出現“流浪記者”,要說中國大陸媒體國際特色,這點倒是跟國際接 軌。“流浪記者”是指那些沒有正式編制、臨時聘用、頻頻跳槽的新聞從業人員。筆者在1992年偶然進入媒體工作,足跡在媒體和地獄之間轉換。1994年、 1998年和2004年因言治罪。
媒體競爭混 亂,從業者魚目混珠,竟到互使絆子的地步。最荒謬的一次,筆者跟蹤采訪深圳發生的彭氏兄弟巨額詐騙案,這是一起案中案,牽扯政府部門、警方和消費者,案情 非常復雜。筆者在廣東高院現場采訪庭審全程撰寫報道《交鋒︰沉重的訴訟》,南方周末某年輕記者片面听信第三方消委會言辭,稱筆者該篇報道有事實偏向,並據 此推斷暗示筆者有受賄嫌疑,然後在南方周末頭版頭條署名報道。南方周末該篇報道構成誣陷誹謗,筆者準備提起法律訴訟,後在兩家媒體斡旋下,筆者撤銷了對該 記者的訴訟。
1997年赴西北陝甘新采訪312國道沿線,撰寫的長篇通訊《生命之路》獲交通部年度一等獎。報社主管政府機構調筆者去新聞辦,並承諾將戶口調入深圳,享 受公務員待遇,恰巧也面臨報社被兼並當口,遂去新聞辦。任職不到一個禮拜,受不了約束刻板而辭職。04年被捕的前記者師濤,也屬于“流浪記者”類型,曾在 多座城市和媒體任職。近年由于敏感(或所謂負面)報道,受到上級宣傳部門勒令辭職的媒體從業者,或入獄的記者,粗略估計有數百人,大多數並未公開。往往在 這個時候,媒體的政府機構面目就暴露出來,辭退記者,保全自己,也不會替這些陷獄記者打官司,反而落井下石,劃清界限,以證清白。
多年做個恪守良知的記者,還從未見聞。筆者在全國著名報社和行業報刊都有從業經歷,黨報黨刊的從業者,並不見得比行業娛樂類媒體記者,顯得自律。本質上記 者與總編的價值立場是不同的,記者關心真相和事實,而總編社長關心的是報道不惹麻煩、不影響官位,稿件能不能發表取決于媒體部門主管、總編,甚至政府宣傳 部;其次,媒體出于對上級或同級政府部門忌諱或廣告收益考量,作出有利于這些部門或企業的片面報道,或者不做報道,所以,所謂異地新聞監督,才風行一時, 都是新聞環境或說社會環境不正常的異化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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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雖然辛苦奔波,但也是快意自由的,如果你熱愛並願意接受挑戰和刺激的生活方式。記者見多識廣,能豐富人生閱歷。形形色色的各等人物都能接觸,企業家、 官員、演藝明星、販夫走卒、乞丐罪犯。可以打望官場生態、商業運作和人性的復雜。筆者曾采訪過不少官員,這三名記憶最深︰原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原深圳市 副市長王炬都因受賄入獄、原深圳市市長于幼軍在文化部副部長任上被撤職;最具官員本份和文人氣質的官員,則是原廣東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劉斯奮。他跟相熟記者 勾肩搭背、借香煙吸的地步,他的中國畫和小說《白門柳》,跟官員普遍冒充風雅大異其趣,頗有功底,《白門柳》曾獲首屆茅盾文學獎。
大陸報刊媒體大約經歷文人辦報、報人辦報和企業家辦報三個階段,三個代表時代分為1950年代、1980年代和1990年代後期至今。1949年之後,從 嚴格意義上講,中國未誕生一位世界級的名記。在威權制度下,記者跟律師一樣,對于絕大多數從業者而言,只是一個飯碗,或者說是機構利益和個人利益最大化的 載體,並不總是與良知和正義相伴。因此,對他們的職業期待不能太高,與理想的角色尚遠,他們正掙扎、艱難地行走在路上。話說回來,做一個有良知的記者將非 常痛苦,心理是嚴重扭曲和變態的,也難以長期在一家媒體立足,受限于外部和內部環境人為因素制約。
所以,記者 大多利用采訪建立的人際關系,在媒體間跳來串去,或者依靠采訪相熟的行業,脫離媒體轉型為該行業職業人士,近年從傳統媒體轉型為網絡媒體的新聞人也不在少 數。記者一旦脫離媒體平台,將發不出聲音,中間沒有緩沖地帶,不象律師還可以做公民代理。可以講是互聯網拯救了中國媒體的墜落,也給予民間發聲的巨大平 台。
2008年12月17日
原載《人與人權》
来源:http://www.ncn.org/view.php?id=73777
日知录(48)周瑞金:喜看“新意见阶层”的崛起
在纪念了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之后,在世界性的金融风暴中迎来的2009年,对中国人民来说当是喜忧参半,乐观与忧患并存。
跨进新的一年,作为一个一辈子吃媒体饭的老报人,我的最大感受是什么呢?我从忧患中看到的乐观景象是什么呢?一言以蔽之:喜看"新意见阶层"的崛起!
"新意见阶层"值得研究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消息,截至2008年11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2.9亿,网民规模居世界第一位。这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获得的最令人鼓舞的发展成果之一。
与延续3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相呼应,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改革虽然滞后,却也准备了底气深厚的社会资源。这些资源包括份额过半的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一般认为,在GDP中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为40%左右,非公有制经济对经济增量的贡献超过60%.另据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Organis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调查结果,早在1998年,中国私营企业在整体经济和所有企业中的增值份额就已超过了50%.也就是说,中国经济早已是以私营经济而非公有经济为主体。如此规模的非公有经济,是"文革"专制暴力不会卷土重来、改革不会夭折的坚实的经济保障。
非公有经济中,生长出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新社会阶层",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据人民日报海外版引用权威人士的统计说,"新社会阶层"目前大约有5000万人,加上在相关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总人数约1.5亿。他们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并直接或间接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每年吸纳着半数以上新增就业人员。"新社会阶层"如何走出体制边缘甚至是法律边缘生存的状态,如何摆脱官商勾结的"原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框架内健康发展,理直气壮、光明正大地要求和获取社会政治空间,不仅关系到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也关系到政权和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
在"新社会阶层"之外,需要极大关注的,就是这2.9亿网民。在这个世界最大规模的网络群体中,据 CNNIC最新调查,有81.5%、约2.06亿人使用网络新闻;有38.8%、约9822万人访问网络社区中的论坛/BBS;有42.3%、约1.07 亿人拥有博客/个人空间,其中7000万人在半年内更新过博客/个人空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蓝皮书》"2008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把这批关注新闻时事、在网上直抒胸臆的网民称为"新意见阶层"。对此,我很赞同。
如果说"新社会阶层"具有巨大的经济能量,"新意见阶层"则具有巨大的舆论能量。"新意见阶层"的出现,值得关注,值得欣慰,值得研究。
BBS是民主政治里程碑
中国全面接入互联网是1994年4月20日。开始时,是作为一种技术手段,慢慢成为一种新闻传播媒介,真正成为一种言论工具是在1999年。
当年5月8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军队3枚导弹击中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导致3人死亡。当时我分管人民日报国际报道和网络版,5月9日凌晨获悉消息后,立即向报社和中央领导汇报。记得当时是群情激愤。中国政府发表严正声明,各地民众纷纷走上街头,抗议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军队暴行。人民日报编委会郑重研究了这个事件的报道,安排人民日报发表系列评论文章,人民日报社的子报《环球时报》编发了号外。我和网络版负责人商量,这一天是个时机,又有合适主题,可以开通 BBS论坛,让广大网民就这一事件自由发表看法。从政府到民间,对弘扬爱国主义、谴责国际强权政治有高度共识,这时候,开通论坛不会出现宣传主管部门担心的言论失控情况,却能以此为契机为互联网打开一扇言论开放的窗口。
5月9日晚上,"强烈抗议北约暴行BBS论坛"上线。不出我们所料,网上反应非常热烈,每天帖子上万条。虽然也有一些过火的言论,但欣慰的是,舆论的多元化反映出来了,内容多样性出来了。论坛后来改名为"强国论坛",如今注册账户86万多,聚集了一大批关心中国时政的中文网民,被海内外誉为"天下第一坛"。
以"5・8事件"为催生婆,以爱国主义为旗帜,BBS在国内获得了合法性。"强国论坛"之后,一些政府网站纷纷开设BBS,一些市场化的论坛/BBS,如天涯社区拥有庞大的用户群。
同样需要关注的,是1999年前后浮出水面的其他两种民意表达载体―――"即时通讯"(InstantMessenger)和手机短信。1999年2月,腾讯公司推出QQ的第一个版本,"即时通讯 "在年轻的网民中迅速流行开来。1998年,中国开通手机短信业务,2000年11月中国移动"移动梦网"短信平台开通,手机短信走向繁荣。这两种意见载体主要属于一对一的沟通,影响力次于论坛/BBS,但QQ群也是不可小看的分众网络群体。
汹涌澎湃的网络民意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论坛/BBS具有自由、互动、开放的传播特点,普通民众有可能通过互联网自由表达意见,并及时了解其他人的看法。
以 1999年为发端,2003年成为网络舆论的第一个高峰。这一年,一南一北两起平民百姓罹难的悲惨遭遇,在互联网上引起轩然大波。4月在广州街头,27岁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被强行收容,很快惨死在收容所。10月在哈尔滨街头,富家太太苏秀文与菜农发生争执,富家太太发动宝马车冲向现场人群,"就像收割机在麦地里割倒麦子一样"倒下一片,菜农妻子刘忠霞当场被撞死,另撞伤12人。两起事件未得到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的公正处理,导致互联网上民怨沸腾。网络舆情惊动中央政府。在温家宝总理主持下,国务院废止了一部施行多年的恶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中纪委过问复查宝马撞人案,并在事后相继惩治了与宝马案相关的检察院、法院官员和省政协主席韩桂芝。
2007年是网络舆论的第二个高峰。3月初,网上开始流传一个帖子《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内容是一张图片: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重庆市一位房屋产权人拒绝拆迁,在开发商将周围房屋拆除后,仍然坚守孤楼,还在楼顶升起了国旗,以表决心。此事发生在全国人大审议《物权法》前后,围绕这项公民最重要物权的得失,互联网和传统媒体展开了热烈的议论。民意和媒体的压力,导致当地政府、开发商放低身段与"钉子户"协商,最终达成妥协。
2007年6月5日,河南网友辛艳华以"中原老皮"的网名,在"大河网"上发帖:《400位父亲泣血呼救:谁来救救我们的孩子?》帖文被转载到影响更大的天涯社区,并被置顶,山西农村黑砖窑中现代 "包身工"的惨剧,让全国人民震惊。4位中央政治局常委和1位政治局委员作出严厉批示,中华全国总工会带头,中央多个部委派出联合调查组赶赴山西洪洞县。在网络民意的强大压力下,山西省在全省发起一场"解救被拐骗农民工、打击黑砖窑行动",省长出面向公众公开道歉。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黑砖窑"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并对善后工作提出要求。
2007年6月1日前夕,上百万厦门市民都在转发一条短信,反对该市海沧区正在兴建的一个PX化工项目,号召大家上街"散步"以示抗议。厦门人聚集的QQ群上也传出类似的呼吁。6月1日和2日这两天,数千名厦门市民走上街头表达心声。这是由新媒体发起的第一起大规模公共事件。到当年12月底,厦门市政府决定缓建PX项目。执政府深明大义,倾听市民呼声,让市民参与到PX项目决策中来,在一定程度上疏导了民间情绪。这也被专家视为建设"公民社会"的一个历史性突破。
2007年10月,陕西省林业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布镇坪发现已经绝迹了20年的野生华南虎,证据是镇坪农民周正龙用数码相机拍摄的几十张虎照。随后,天涯社区的贴图专区里出现了一个帖子《陕西华南虎又是假新闻?》率先对虎照提出质疑,网易等网站和论坛跟进,批评陕西官场弄虚作假、丧失公信力,连《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也加入了"打虎"行列。陕西省政府最初装聋作哑、死不认错,一直延宕到2008年大地震后,才由司法机关出面宣布周正龙作伪被逮捕,有关官员被惩戒,同时启动为期3个月的"政府机关作风整顿教育活动"。
互联网成为主流媒体
2008 年大事频发、波澜起伏。年初的南方冰灾,3月的拉萨骚乱,奥运火炬在境外受阻,"5・12"汶川大地震,第四季度愈演愈烈的世界金融危机,互联网在信息传播的速度、信息覆盖面、民众情感交流和意见表达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在这一系列牵动全国人民情感的大事件中,互联网无可争辩地成为信息传播和舆情汇集的主流媒体。
在南方冰灾中,湖南、广东、贵州等省的一些城市停电、停水,铁路大动脉和公路国道交通堵塞,甚至道路断绝。传统媒体一时难以迅速全面反映灾情。在这个关节口,网络论坛/BBS发挥互动优势。很多灾区的普通人,特别是热心的志愿者们,用手机短信加网络传递最新灾情,把手机和DV 拍摄的灾情图片、视频上传到BBS上,成为中国第一批"公民记者"。像网友"北风"实地考察广州火车站后,在"天涯社区"发帖《广州滞留乘客最缺的不是食品跟水》,短短几天内,点击量164516,回复量1047.帖中说:" 广州滞留乘客最缺的是睡在地板上时的铺垫之物"。他同时提醒志愿者与广州市志愿者协会联系,不要单独行动,以免好心反而添乱。一些网络媒体也对网友的"公民记者"行动表示支持,凤凰网和天涯社区都表示愿意为到灾区现场直播的网友补贴费用。
2008年3月,在CNN等西方媒体发表了对西藏问题的不实报道以后,一位叫做饶谨的年轻人迅速创办了一家域名为Anti-CNN的网站。在一个月的时间里,网站的日点击率达到500万,注册会员达10 万人,全球网站排名维持在第1800名左右。正是因为国内网民在门户网站新闻跟帖、论坛/BBS和个人博客上的同仇敌忾,使CNN最终向中国人民道歉,一些西方国家政府如法国等也转而向中国人民示好。
5月12日,一场8级大地震突然袭来。新华网等政府网站迅速发布国家地震局的权威信息,人民网和各大商业门户网站纷纷推出汶川地震专题,全面跟踪报道地震灾情和救灾进展。在汶川地震中,互联网把多种媒体信息整合平台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截至 5月19日晚上10点,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网共发布抗震救灾新闻(含图片、文字、音视频)123000条,新浪、搜狐、网易、腾讯整合发布新闻 133000条,整合发布新闻133000条。上述8家网站新闻点击量达到116亿次,跟帖量达 1063万条。这样的新闻发布数量和浏览量,都令传统媒体无法望其项背。值得关注的,不仅是互联网信息的及时和丰富,而且是网络对民族情感的聚合作用。网民在新闻跟帖中,在论坛/BBS和个人博客上,纷纷表达了对遇难者和灾民的无限同情,对政府和救援者、志愿者的崇高敬意。
地震第2天,一位叫做"绮梦"的网友以QQ 聊天的方式,从都江堰坍塌小学现场发回文字"直播"《温总理:我只要这10万群众脱险》。这位网友说,面对惨烈的受灾场面,温家宝总理查勘现场摔倒受伤和流泪。据说是总理在现场讲的这两句话让全中国为之动容:"我不管你们怎么样,我只要这10万群众脱险,这是命令。""我就一句话,是人民在养你们,你们自己看着办!""天涯社区"的"天涯杂谈"里的帖子《温总理:我只要这10万群众脱险》,截至5月15日,点击量达到698204,回复量7457.
也是在地震第2天,百度贴吧出现一首无名诗《孩子,抓住妈妈的手》,催人泪下:
"孩子,快,
抓紧妈妈的手。
去天堂的路,
太黑了,
妈妈怕你,
碰了头。
快,
抓紧妈妈的手,
让妈妈陪你走
……"
这首诗在网上复制流传,并在许多赈灾晚会上被朗诵。这首诗感动了盛大网络总裁陈天桥,盛大网络宣布为灾区再捐600万元,捐款总额达到1000万元。
英国《金融时报》评述说,汶川地震救灾期间,"中国的互联网再一次证明其主流地位,不是靠行政级别,而是靠强大的信息整合方式及对2亿网民的影响力。"
走出困境的第一推动力
经过30年改革,中国社会很多深层次的问题积累下来,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由于我们市场化改革的不彻底,既得利益集团利用计划经济时代的资源垄断,从市场化的运作中获取暴利,并且在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旗帜下,排斥深层次的改革。
如何走出深化经济改革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困境,我们寄希望于领导层重拾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胡耀邦那一代改革者的理想主义情怀,同时,我们也寄希望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民意驱动。互联网上蕴藏着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2008年3月,胡锦涛同志在再次当选为国家主席后表示:"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监督,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这是对全党和各级领导干部的警示,道出了问题的关键就是"人民监督"。
我们看到,互联网在中国社会崛起9年来,网络民意与公权力进行了多轮博弈。人民网率先揭露的南丹矿难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2001年7月17日,广西南丹龙泉矿冶总厂所属的拉甲坡矿和龙山矿发生特大矿井透水事故,造成81人死亡。按规定,特大安全事故须在24小时内报告中央,而南丹矿难却被隐瞒了整整17 天!人民日报驻广西记者站闻风而动,7月 30日向总社发回第一篇内参《关于广西南丹矿井事故的紧急报告》,7月31日给人民网传回第一篇公开报道《广西南丹矿区事故扑朔迷离》。这是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发布的第一篇自采新闻,点出了南丹事故被隐瞒不报的要害,立即被众多网站广泛转载。
然而,就在同一天,广西壮族自治区两个主管安全生产的单位上报中央的一份报告中仍称,"所谓南丹事故纯属谣传"。8月2日一早,人民日报驻广西记者站掌握了12位矿难死难者名单及其家庭所在村屯。接着,又获得了一名矿难逃生者惊心动魄的叙述。当天下午,人民日报驻广西记者写下《再次紧急报告》上报总社编委会,在报告开头打上三个"特急!特急!特急!"编委会当即以"信息专报"的形式上送中央。当天下午,时任总理的朱�基作出严肃批示,要求必须查个水落石出。
在实地采访调查矿难的过程中,媒体记者冒着巨大的敌意和风险。"一进矿区,迷惑的、张惶的、警惕的、奇怪的目光纷纷从矿区各处射出。"矿工急忙躲避离开,闪避不及的提起事故也一律摇头说"不知道 "、"不清楚"。人民日报记者三下南丹,为自己买了20份保险。南丹新闻采访环境之恶劣,甚至在中央调查组到达南丹后,旁听调查组情况汇报的人民日报记者却被广西方面"请"出会场,胶卷被强行当场曝光。在新闻媒体不屈不挠的强力监督下,南丹矿难终于真相大白。官商勾结的原南丹县委书记万瑞忠被判处死刑,矿主黎东明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朱�基总理表扬媒体:"如没有记者的揭露,就冤沉水底了。"
党章和宪法庄严地宣示:以人为本;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没必要对网络民意抱以过多过严重的担忧,甚至视为异己力量,瞪大眼睛随时准备封堵。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重视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社会舆论的影响"。中共十七大进一步要求:"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观人民日报社时,提出要正视舆论"新格局",关注在传统的党报、国家电视台之外都市报纸、网络新媒体的兴起。在人民网,胡锦涛与"强国论坛"网友在线聊天 20多分钟。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利用网络媒体,与网民在线直接对话,这是开创性的第一次。胡锦涛总书记带了一个头,让各级领导干部都能像他那样,到网络媒体上去了解民情,沟通民意,吸取民智,消除民瘼。这样,就把网络媒体作为推进舆论民主与政治民主的平台,公众也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了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意图,获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意义重大。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有两个重大的突破,一个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新老平稳交替,形成了一定的任期界限和年龄界限,结束了终身制,形成了制度化。第二个突破,就是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兴起,成为推动政治民主化建设的重要平台。新加坡《联合早报》评论说,这次网上互动虽然没有触及网民关心的通货膨胀、股市下挫、楼价上扬、官场腐败等敏感问题,但是一种"政治态度的表达",表达的是对互联网影响力的重视,以及对传统一味控制打压异议手法的不满。"因为阻绝言路而脱离基层脉搏,不利于了解社会动态,做不到防患于未然。在全球瞩目的北京奥运会前夕如此关键的时刻,尤其要掌握民情民心。"
中央对互联网在舆论新格局中的地位和功能认识到位,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前卫的。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对互联网表现得隔膜,以封堵为能事。2007年陕西绥德县,县长把追着自己签字解决学生助学金的校长拘留,招致网民和媒体的猛烈抨击。在绥德县的上级榆林市出面撤销对校长的非难后,绥德县委宣传部徐部长在接受《南方人物周刊》采访时感叹:这本来是件小事,只是一些误会而已,没想到在网上会引起那么大的争议,"以前没有网络的时候多好啊,想让他们怎么说就怎么说"。我们也看到,一些新锐地方官员表现出直面互联网、直面民意的政治勇气。《中国记者》杂志曾经刊出新闻研究专家的一个结论,这位专家通过对"强国论坛"的研究指出,网络论坛等互动栏目可以起到民怨消声器的作用。这值得我们的领导干部深思。
网络管理和引导需要眼光和胸怀
网络新媒体的崛起,引出网络管理的很多新问题,需要新思维。
根据CNNIC最新报告,中国网民的主体是 30岁及以下的年轻人,这个群体占到网民总数的68.6%,超过2/3;从文化程度看,高中学历比例最大,占到39%,专家相信随着网民规模的扩大,网民的学历结构正逐渐向中国总人口的学历结构趋近。这一组数据表明,网民的年龄和文化程度低于传统媒体,因此在舆论酝酿和发酵过程中,更容易受到"意见领袖" 的影响。
上世纪40年代,社会学家保罗・拉扎斯费尔德领导的研究小组,根据对美国总统选举的研究,提出了著名的"两级传播论":某个理念往往先从无线电广播和报刊流向舆论界的领导人,然后再从这些"意见领袖"流向大众。换句话说,你不能影响"意见领袖"就不能有效影响大众。在互联网、手机短信的新媒体时代,"意见领袖"尤其值得我们重视。黑砖窑事件中的" 中原老皮",厦门PX事件中号召"散步"的短信原创人,汶川地震中的足球评论员李承鹏(在博客中率先报道"史上最牛学校"―――离北川县城仅15里的邓家海元村山中的刘汉希望小学教学楼没有倒塌,师生无一死亡),以及作家余秋雨在博客上告死难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其巨大影响力,在广大民众中掀起的感情波澜,都是传统媒体一篇报道和评论所望尘莫及的。
党和政府如何与这些"意见领袖"沟通,准确把握、正确引导互联网舆论,成为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讲话的要求,总结汶川地震中新闻宣传的成功经验。我们也要总结2008年拉萨骚乱报道不及时、国际媒体公关被动不力的教训。
2009年,随着世界金融危机的蔓延和深化,对以外向型经济为引擎的中国社会发展是一个严峻的冲击和挑战。沿海不少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困境,劳资关系紧张,中西部农民工被迫回乡,大学生就业困难,城镇低收入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近年来的一些群体性事件中,公民维权和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泄愤事件均有所增加,矛盾对抗趋于严重,社会的怨气甚至戾气如地火运行,政府公信力下降,司法没有很好地发挥维护社会公正底线的功能,值得我们忧思。在这种情况下,我更主张发挥好互联网表达民意、疏导民怨的作用。现在外国媒体关注,在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中国政治文化氛围会趋于宽松,还是趋于控制收缩。从历史上看,中国在经历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之交的三年大饥荒后,出现了1962年初毛泽东主席带头做自我检讨的"七千人大会",出现了文艺作品的解禁和新闻报道的小阳春。美国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之交的经济大萧条中,新闻加强了舆论监督,宣泄了民怨,电影等文化产业非但没有萎缩,电影票房反而在上升。除了政治宽松的考虑,这种现象提示经济复苏需要精神文化先行,从精神文化层面释放压力和激励士气,对渡过经济难关至为重要。所以,在新的一年,面对经济社会困难和危机,互联网就是疏导社会焦虑的较好途径。
在当前情况下,迫切需要把互联网舆情研究提上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议事日程,组织传播学、社会学方面的专家,开展网络舆情研究,定期撰写网络舆情、社会思潮热点报告,摸索建立网络舆情的汇总分析和应对化解机制。要关心爱护"新意见阶层",满腔热情支持他们健康成长。要真正做到胡锦涛总书记要求的那样,把网络新媒体提到与主流媒体一样的高度重视,体现共产党对舆论的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和依法管理。要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切实保障网上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能再动不动就干粗暴地封网、抓人的蠢事了。
" 新意见阶层"的崛起,是新技术革命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新成果,是我国舆论监督的重要新力量,是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改革,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推动力。在新的一年,一切关心国家命运和社会进步的人,应当欢呼"新意见阶层"的崛起,让"新意见阶层"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来源:南方都市报
来源:http://www.bullog.cn/blogs/wenyunchao/archives/265425.aspx
跨进新的一年,作为一个一辈子吃媒体饭的老报人,我的最大感受是什么呢?我从忧患中看到的乐观景象是什么呢?一言以蔽之:喜看"新意见阶层"的崛起!
"新意见阶层"值得研究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消息,截至2008年11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2.9亿,网民规模居世界第一位。这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获得的最令人鼓舞的发展成果之一。
与延续3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相呼应,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改革虽然滞后,却也准备了底气深厚的社会资源。这些资源包括份额过半的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一般认为,在GDP中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为40%左右,非公有制经济对经济增量的贡献超过60%.另据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Organis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调查结果,早在1998年,中国私营企业在整体经济和所有企业中的增值份额就已超过了50%.也就是说,中国经济早已是以私营经济而非公有经济为主体。如此规模的非公有经济,是"文革"专制暴力不会卷土重来、改革不会夭折的坚实的经济保障。
非公有经济中,生长出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新社会阶层",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据人民日报海外版引用权威人士的统计说,"新社会阶层"目前大约有5000万人,加上在相关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总人数约1.5亿。他们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并直接或间接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每年吸纳着半数以上新增就业人员。"新社会阶层"如何走出体制边缘甚至是法律边缘生存的状态,如何摆脱官商勾结的"原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框架内健康发展,理直气壮、光明正大地要求和获取社会政治空间,不仅关系到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也关系到政权和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
在"新社会阶层"之外,需要极大关注的,就是这2.9亿网民。在这个世界最大规模的网络群体中,据 CNNIC最新调查,有81.5%、约2.06亿人使用网络新闻;有38.8%、约9822万人访问网络社区中的论坛/BBS;有42.3%、约1.07 亿人拥有博客/个人空间,其中7000万人在半年内更新过博客/个人空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蓝皮书》"2008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把这批关注新闻时事、在网上直抒胸臆的网民称为"新意见阶层"。对此,我很赞同。
如果说"新社会阶层"具有巨大的经济能量,"新意见阶层"则具有巨大的舆论能量。"新意见阶层"的出现,值得关注,值得欣慰,值得研究。
BBS是民主政治里程碑
中国全面接入互联网是1994年4月20日。开始时,是作为一种技术手段,慢慢成为一种新闻传播媒介,真正成为一种言论工具是在1999年。
当年5月8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军队3枚导弹击中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导致3人死亡。当时我分管人民日报国际报道和网络版,5月9日凌晨获悉消息后,立即向报社和中央领导汇报。记得当时是群情激愤。中国政府发表严正声明,各地民众纷纷走上街头,抗议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军队暴行。人民日报编委会郑重研究了这个事件的报道,安排人民日报发表系列评论文章,人民日报社的子报《环球时报》编发了号外。我和网络版负责人商量,这一天是个时机,又有合适主题,可以开通 BBS论坛,让广大网民就这一事件自由发表看法。从政府到民间,对弘扬爱国主义、谴责国际强权政治有高度共识,这时候,开通论坛不会出现宣传主管部门担心的言论失控情况,却能以此为契机为互联网打开一扇言论开放的窗口。
5月9日晚上,"强烈抗议北约暴行BBS论坛"上线。不出我们所料,网上反应非常热烈,每天帖子上万条。虽然也有一些过火的言论,但欣慰的是,舆论的多元化反映出来了,内容多样性出来了。论坛后来改名为"强国论坛",如今注册账户86万多,聚集了一大批关心中国时政的中文网民,被海内外誉为"天下第一坛"。
以"5・8事件"为催生婆,以爱国主义为旗帜,BBS在国内获得了合法性。"强国论坛"之后,一些政府网站纷纷开设BBS,一些市场化的论坛/BBS,如天涯社区拥有庞大的用户群。
同样需要关注的,是1999年前后浮出水面的其他两种民意表达载体―――"即时通讯"(InstantMessenger)和手机短信。1999年2月,腾讯公司推出QQ的第一个版本,"即时通讯 "在年轻的网民中迅速流行开来。1998年,中国开通手机短信业务,2000年11月中国移动"移动梦网"短信平台开通,手机短信走向繁荣。这两种意见载体主要属于一对一的沟通,影响力次于论坛/BBS,但QQ群也是不可小看的分众网络群体。
汹涌澎湃的网络民意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论坛/BBS具有自由、互动、开放的传播特点,普通民众有可能通过互联网自由表达意见,并及时了解其他人的看法。
以 1999年为发端,2003年成为网络舆论的第一个高峰。这一年,一南一北两起平民百姓罹难的悲惨遭遇,在互联网上引起轩然大波。4月在广州街头,27岁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被强行收容,很快惨死在收容所。10月在哈尔滨街头,富家太太苏秀文与菜农发生争执,富家太太发动宝马车冲向现场人群,"就像收割机在麦地里割倒麦子一样"倒下一片,菜农妻子刘忠霞当场被撞死,另撞伤12人。两起事件未得到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的公正处理,导致互联网上民怨沸腾。网络舆情惊动中央政府。在温家宝总理主持下,国务院废止了一部施行多年的恶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中纪委过问复查宝马撞人案,并在事后相继惩治了与宝马案相关的检察院、法院官员和省政协主席韩桂芝。
2007年是网络舆论的第二个高峰。3月初,网上开始流传一个帖子《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内容是一张图片: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重庆市一位房屋产权人拒绝拆迁,在开发商将周围房屋拆除后,仍然坚守孤楼,还在楼顶升起了国旗,以表决心。此事发生在全国人大审议《物权法》前后,围绕这项公民最重要物权的得失,互联网和传统媒体展开了热烈的议论。民意和媒体的压力,导致当地政府、开发商放低身段与"钉子户"协商,最终达成妥协。
2007年6月5日,河南网友辛艳华以"中原老皮"的网名,在"大河网"上发帖:《400位父亲泣血呼救:谁来救救我们的孩子?》帖文被转载到影响更大的天涯社区,并被置顶,山西农村黑砖窑中现代 "包身工"的惨剧,让全国人民震惊。4位中央政治局常委和1位政治局委员作出严厉批示,中华全国总工会带头,中央多个部委派出联合调查组赶赴山西洪洞县。在网络民意的强大压力下,山西省在全省发起一场"解救被拐骗农民工、打击黑砖窑行动",省长出面向公众公开道歉。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黑砖窑"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并对善后工作提出要求。
2007年6月1日前夕,上百万厦门市民都在转发一条短信,反对该市海沧区正在兴建的一个PX化工项目,号召大家上街"散步"以示抗议。厦门人聚集的QQ群上也传出类似的呼吁。6月1日和2日这两天,数千名厦门市民走上街头表达心声。这是由新媒体发起的第一起大规模公共事件。到当年12月底,厦门市政府决定缓建PX项目。执政府深明大义,倾听市民呼声,让市民参与到PX项目决策中来,在一定程度上疏导了民间情绪。这也被专家视为建设"公民社会"的一个历史性突破。
2007年10月,陕西省林业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布镇坪发现已经绝迹了20年的野生华南虎,证据是镇坪农民周正龙用数码相机拍摄的几十张虎照。随后,天涯社区的贴图专区里出现了一个帖子《陕西华南虎又是假新闻?》率先对虎照提出质疑,网易等网站和论坛跟进,批评陕西官场弄虚作假、丧失公信力,连《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也加入了"打虎"行列。陕西省政府最初装聋作哑、死不认错,一直延宕到2008年大地震后,才由司法机关出面宣布周正龙作伪被逮捕,有关官员被惩戒,同时启动为期3个月的"政府机关作风整顿教育活动"。
互联网成为主流媒体
2008 年大事频发、波澜起伏。年初的南方冰灾,3月的拉萨骚乱,奥运火炬在境外受阻,"5・12"汶川大地震,第四季度愈演愈烈的世界金融危机,互联网在信息传播的速度、信息覆盖面、民众情感交流和意见表达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在这一系列牵动全国人民情感的大事件中,互联网无可争辩地成为信息传播和舆情汇集的主流媒体。
在南方冰灾中,湖南、广东、贵州等省的一些城市停电、停水,铁路大动脉和公路国道交通堵塞,甚至道路断绝。传统媒体一时难以迅速全面反映灾情。在这个关节口,网络论坛/BBS发挥互动优势。很多灾区的普通人,特别是热心的志愿者们,用手机短信加网络传递最新灾情,把手机和DV 拍摄的灾情图片、视频上传到BBS上,成为中国第一批"公民记者"。像网友"北风"实地考察广州火车站后,在"天涯社区"发帖《广州滞留乘客最缺的不是食品跟水》,短短几天内,点击量164516,回复量1047.帖中说:" 广州滞留乘客最缺的是睡在地板上时的铺垫之物"。他同时提醒志愿者与广州市志愿者协会联系,不要单独行动,以免好心反而添乱。一些网络媒体也对网友的"公民记者"行动表示支持,凤凰网和天涯社区都表示愿意为到灾区现场直播的网友补贴费用。
2008年3月,在CNN等西方媒体发表了对西藏问题的不实报道以后,一位叫做饶谨的年轻人迅速创办了一家域名为Anti-CNN的网站。在一个月的时间里,网站的日点击率达到500万,注册会员达10 万人,全球网站排名维持在第1800名左右。正是因为国内网民在门户网站新闻跟帖、论坛/BBS和个人博客上的同仇敌忾,使CNN最终向中国人民道歉,一些西方国家政府如法国等也转而向中国人民示好。
5月12日,一场8级大地震突然袭来。新华网等政府网站迅速发布国家地震局的权威信息,人民网和各大商业门户网站纷纷推出汶川地震专题,全面跟踪报道地震灾情和救灾进展。在汶川地震中,互联网把多种媒体信息整合平台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截至 5月19日晚上10点,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网共发布抗震救灾新闻(含图片、文字、音视频)123000条,新浪、搜狐、网易、腾讯整合发布新闻 133000条,整合发布新闻133000条。上述8家网站新闻点击量达到116亿次,跟帖量达 1063万条。这样的新闻发布数量和浏览量,都令传统媒体无法望其项背。值得关注的,不仅是互联网信息的及时和丰富,而且是网络对民族情感的聚合作用。网民在新闻跟帖中,在论坛/BBS和个人博客上,纷纷表达了对遇难者和灾民的无限同情,对政府和救援者、志愿者的崇高敬意。
地震第2天,一位叫做"绮梦"的网友以QQ 聊天的方式,从都江堰坍塌小学现场发回文字"直播"《温总理:我只要这10万群众脱险》。这位网友说,面对惨烈的受灾场面,温家宝总理查勘现场摔倒受伤和流泪。据说是总理在现场讲的这两句话让全中国为之动容:"我不管你们怎么样,我只要这10万群众脱险,这是命令。""我就一句话,是人民在养你们,你们自己看着办!""天涯社区"的"天涯杂谈"里的帖子《温总理:我只要这10万群众脱险》,截至5月15日,点击量达到698204,回复量7457.
也是在地震第2天,百度贴吧出现一首无名诗《孩子,抓住妈妈的手》,催人泪下:
"孩子,快,
抓紧妈妈的手。
去天堂的路,
太黑了,
妈妈怕你,
碰了头。
快,
抓紧妈妈的手,
让妈妈陪你走
……"
这首诗在网上复制流传,并在许多赈灾晚会上被朗诵。这首诗感动了盛大网络总裁陈天桥,盛大网络宣布为灾区再捐600万元,捐款总额达到1000万元。
英国《金融时报》评述说,汶川地震救灾期间,"中国的互联网再一次证明其主流地位,不是靠行政级别,而是靠强大的信息整合方式及对2亿网民的影响力。"
走出困境的第一推动力
经过30年改革,中国社会很多深层次的问题积累下来,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由于我们市场化改革的不彻底,既得利益集团利用计划经济时代的资源垄断,从市场化的运作中获取暴利,并且在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旗帜下,排斥深层次的改革。
如何走出深化经济改革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困境,我们寄希望于领导层重拾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胡耀邦那一代改革者的理想主义情怀,同时,我们也寄希望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民意驱动。互联网上蕴藏着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2008年3月,胡锦涛同志在再次当选为国家主席后表示:"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监督,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这是对全党和各级领导干部的警示,道出了问题的关键就是"人民监督"。
我们看到,互联网在中国社会崛起9年来,网络民意与公权力进行了多轮博弈。人民网率先揭露的南丹矿难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2001年7月17日,广西南丹龙泉矿冶总厂所属的拉甲坡矿和龙山矿发生特大矿井透水事故,造成81人死亡。按规定,特大安全事故须在24小时内报告中央,而南丹矿难却被隐瞒了整整17 天!人民日报驻广西记者站闻风而动,7月 30日向总社发回第一篇内参《关于广西南丹矿井事故的紧急报告》,7月31日给人民网传回第一篇公开报道《广西南丹矿区事故扑朔迷离》。这是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发布的第一篇自采新闻,点出了南丹事故被隐瞒不报的要害,立即被众多网站广泛转载。
然而,就在同一天,广西壮族自治区两个主管安全生产的单位上报中央的一份报告中仍称,"所谓南丹事故纯属谣传"。8月2日一早,人民日报驻广西记者站掌握了12位矿难死难者名单及其家庭所在村屯。接着,又获得了一名矿难逃生者惊心动魄的叙述。当天下午,人民日报驻广西记者写下《再次紧急报告》上报总社编委会,在报告开头打上三个"特急!特急!特急!"编委会当即以"信息专报"的形式上送中央。当天下午,时任总理的朱�基作出严肃批示,要求必须查个水落石出。
在实地采访调查矿难的过程中,媒体记者冒着巨大的敌意和风险。"一进矿区,迷惑的、张惶的、警惕的、奇怪的目光纷纷从矿区各处射出。"矿工急忙躲避离开,闪避不及的提起事故也一律摇头说"不知道 "、"不清楚"。人民日报记者三下南丹,为自己买了20份保险。南丹新闻采访环境之恶劣,甚至在中央调查组到达南丹后,旁听调查组情况汇报的人民日报记者却被广西方面"请"出会场,胶卷被强行当场曝光。在新闻媒体不屈不挠的强力监督下,南丹矿难终于真相大白。官商勾结的原南丹县委书记万瑞忠被判处死刑,矿主黎东明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朱�基总理表扬媒体:"如没有记者的揭露,就冤沉水底了。"
党章和宪法庄严地宣示:以人为本;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没必要对网络民意抱以过多过严重的担忧,甚至视为异己力量,瞪大眼睛随时准备封堵。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重视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社会舆论的影响"。中共十七大进一步要求:"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观人民日报社时,提出要正视舆论"新格局",关注在传统的党报、国家电视台之外都市报纸、网络新媒体的兴起。在人民网,胡锦涛与"强国论坛"网友在线聊天 20多分钟。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利用网络媒体,与网民在线直接对话,这是开创性的第一次。胡锦涛总书记带了一个头,让各级领导干部都能像他那样,到网络媒体上去了解民情,沟通民意,吸取民智,消除民瘼。这样,就把网络媒体作为推进舆论民主与政治民主的平台,公众也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了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意图,获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意义重大。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有两个重大的突破,一个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新老平稳交替,形成了一定的任期界限和年龄界限,结束了终身制,形成了制度化。第二个突破,就是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兴起,成为推动政治民主化建设的重要平台。新加坡《联合早报》评论说,这次网上互动虽然没有触及网民关心的通货膨胀、股市下挫、楼价上扬、官场腐败等敏感问题,但是一种"政治态度的表达",表达的是对互联网影响力的重视,以及对传统一味控制打压异议手法的不满。"因为阻绝言路而脱离基层脉搏,不利于了解社会动态,做不到防患于未然。在全球瞩目的北京奥运会前夕如此关键的时刻,尤其要掌握民情民心。"
中央对互联网在舆论新格局中的地位和功能认识到位,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前卫的。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对互联网表现得隔膜,以封堵为能事。2007年陕西绥德县,县长把追着自己签字解决学生助学金的校长拘留,招致网民和媒体的猛烈抨击。在绥德县的上级榆林市出面撤销对校长的非难后,绥德县委宣传部徐部长在接受《南方人物周刊》采访时感叹:这本来是件小事,只是一些误会而已,没想到在网上会引起那么大的争议,"以前没有网络的时候多好啊,想让他们怎么说就怎么说"。我们也看到,一些新锐地方官员表现出直面互联网、直面民意的政治勇气。《中国记者》杂志曾经刊出新闻研究专家的一个结论,这位专家通过对"强国论坛"的研究指出,网络论坛等互动栏目可以起到民怨消声器的作用。这值得我们的领导干部深思。
网络管理和引导需要眼光和胸怀
网络新媒体的崛起,引出网络管理的很多新问题,需要新思维。
根据CNNIC最新报告,中国网民的主体是 30岁及以下的年轻人,这个群体占到网民总数的68.6%,超过2/3;从文化程度看,高中学历比例最大,占到39%,专家相信随着网民规模的扩大,网民的学历结构正逐渐向中国总人口的学历结构趋近。这一组数据表明,网民的年龄和文化程度低于传统媒体,因此在舆论酝酿和发酵过程中,更容易受到"意见领袖" 的影响。
上世纪40年代,社会学家保罗・拉扎斯费尔德领导的研究小组,根据对美国总统选举的研究,提出了著名的"两级传播论":某个理念往往先从无线电广播和报刊流向舆论界的领导人,然后再从这些"意见领袖"流向大众。换句话说,你不能影响"意见领袖"就不能有效影响大众。在互联网、手机短信的新媒体时代,"意见领袖"尤其值得我们重视。黑砖窑事件中的" 中原老皮",厦门PX事件中号召"散步"的短信原创人,汶川地震中的足球评论员李承鹏(在博客中率先报道"史上最牛学校"―――离北川县城仅15里的邓家海元村山中的刘汉希望小学教学楼没有倒塌,师生无一死亡),以及作家余秋雨在博客上告死难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其巨大影响力,在广大民众中掀起的感情波澜,都是传统媒体一篇报道和评论所望尘莫及的。
党和政府如何与这些"意见领袖"沟通,准确把握、正确引导互联网舆论,成为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讲话的要求,总结汶川地震中新闻宣传的成功经验。我们也要总结2008年拉萨骚乱报道不及时、国际媒体公关被动不力的教训。
2009年,随着世界金融危机的蔓延和深化,对以外向型经济为引擎的中国社会发展是一个严峻的冲击和挑战。沿海不少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困境,劳资关系紧张,中西部农民工被迫回乡,大学生就业困难,城镇低收入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近年来的一些群体性事件中,公民维权和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泄愤事件均有所增加,矛盾对抗趋于严重,社会的怨气甚至戾气如地火运行,政府公信力下降,司法没有很好地发挥维护社会公正底线的功能,值得我们忧思。在这种情况下,我更主张发挥好互联网表达民意、疏导民怨的作用。现在外国媒体关注,在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中国政治文化氛围会趋于宽松,还是趋于控制收缩。从历史上看,中国在经历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之交的三年大饥荒后,出现了1962年初毛泽东主席带头做自我检讨的"七千人大会",出现了文艺作品的解禁和新闻报道的小阳春。美国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之交的经济大萧条中,新闻加强了舆论监督,宣泄了民怨,电影等文化产业非但没有萎缩,电影票房反而在上升。除了政治宽松的考虑,这种现象提示经济复苏需要精神文化先行,从精神文化层面释放压力和激励士气,对渡过经济难关至为重要。所以,在新的一年,面对经济社会困难和危机,互联网就是疏导社会焦虑的较好途径。
在当前情况下,迫切需要把互联网舆情研究提上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议事日程,组织传播学、社会学方面的专家,开展网络舆情研究,定期撰写网络舆情、社会思潮热点报告,摸索建立网络舆情的汇总分析和应对化解机制。要关心爱护"新意见阶层",满腔热情支持他们健康成长。要真正做到胡锦涛总书记要求的那样,把网络新媒体提到与主流媒体一样的高度重视,体现共产党对舆论的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和依法管理。要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切实保障网上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能再动不动就干粗暴地封网、抓人的蠢事了。
" 新意见阶层"的崛起,是新技术革命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新成果,是我国舆论监督的重要新力量,是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改革,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推动力。在新的一年,一切关心国家命运和社会进步的人,应当欢呼"新意见阶层"的崛起,让"新意见阶层"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来源:南方都市报
来源:http://www.bullog.cn/blogs/wenyunchao/archives/265425.aspx
历史之耻(媒体9)CCTV用新闻形式直播广告
央视新闻报道姚明刘翔美国会面 网友质疑是广告
2009-01-04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1月4日报道 正在美国疗伤的刘翔始终是体育界关注的焦点,而新年伊始,身在异乡的刘翔也并不孤单。元旦节当天,姚明打完比赛后专程去看望了刘翔,不过这段视频经央视《新闻30分》播出后,却引发网友一片哗然,许多人质疑两人太矫情,台词雷人画面呆滞,更像是一段广告炒作!
台词呆板 两明星围着可乐转
“今年过节不送礼,送礼就送可口可乐”,央视《新闻30分》这段新闻一开始,姚明将这句话演绎得很到位:拿着一打罐装可乐,提着一个塑料袋,来到刘翔租住的公寓按门铃。刘翔开门一见是姚大哥,赶紧用上海话寒暄着,将姚明迎进门。随后,两人学着娱乐明星的样子,并排坐在沙发上。刘翔跷着左腿,右手拿着一瓶可乐,一旁的姚明两手交叉握着,笑眯眯地对着镜头。两人面前的桌上还有一瓶可乐。“嗨!大家好,我是姚明”,“嗨!大家好!我是刘翔”,两人的开场白一模一样,“我们现在是在美国的休斯敦,首先向大家恭祝新年!”说话期间,刘翔还埋下头瞅了一眼手中的可乐。
两人你一言我一句,终于将新年祝福送出了。哪想到此后的对话更加搞笑,两人面对面望着,刘翔:“这次要感谢你的大力帮忙和支持啊!主要这次在美国手术也非常成功,恢复也比去年好。最希望能在将来恢复的日子中尽快将脚恢复到自己以前的水平和状态。”姚明掰弄着右手的小手指,略微低着头认真听着,随后迸出一句:“哦,听到这些消息真不错,你很快就要康复了。”有意思的是,从始至终镜头里都能看见可乐。最后,两人还互相送上祝福,刘翔说:“希望姚大哥能够在篮球职业生涯中更上一层楼,能够帮助火箭队取得更大的突破,更高的成绩!”姚明也很应景:“承刘翔的吉言,希望火箭队在2009年一飞冲天,我们一起努力!”
网友质疑 这样的节目欠妥当
这段视频内容播出后,不少网友质疑这段新闻其实是广告。“刘翔和姚明作为体育明星,上新闻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在新闻节目里做起广告来,我觉得欠妥。在这个新闻里,刘姚二人都有点作秀的感觉,而中央电视台也利用新闻节目做起了商业广告,以前还没遇到过。”网友“hzg8201”留言评价道。
据悉,这段新闻在《新闻30分》播出后,又在当天央视体育频道的新闻中再次转播,有的网友将矛头对准了央视,“找不到好新闻播了吗?!肯定是电视台收了赞助商广告费的。”有的网友很气愤,“这段新闻背景光很暗,根本不是央视去拍的,很熟悉的广告手法嘛!”
在大多数网友看来,姚明抽空去看望刘翔,新年送祝福本来是好事,但变成商业炒作就让人不解。不过,也有网友觉得不必大惊小怪,一位唐山的网友就表示:“就是做广告怎么啦,很正常嘛!说明刘翔姚明有人气有影响力!有影响力的明星谁不做广告啊?!支持刘翔!我多买几瓶可乐!”
东拼西凑 央视新闻引起误会
这到底是不是广告炒作?有比较熟悉运动科学的人很肯定地说,运动员不能喝可乐这样的碳酸饮料,尤其是刘翔这样处于恢复期的运动员,并据此推断这肯定是广告。对此,上海体育学院运动科学系陈老师表示,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体育运动后,人体内会产生大量的酸,碳酸饮料会加剧体内酸堆积,不利于恢复。”当然,陈老师同时表示,运动员并非绝对不能喝可乐,“偶尔喝一点没有什么关系”。
尽管如此,但网友的质疑并非空穴来风,经记者考证,这段视频的内容来源原来是2008年最后一天晚上,东方卫视与可口可乐联合在上海黄浦江畔办的一台新年倒计时晚会。晚会上的一个亮点就是刘翔父亲刘学根来到晚会现场,并与远在休斯敦的儿子通过越洋连线,分享了新年的第一瓶可乐,共同迎接新年的到来。此后,刘翔和姚明分别送上了新年祝福,画面内容与央视新闻中播出的一样。如此一来,央视在新闻中插播这段画面,造成误解自然是不可避免的了。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作者:盖源源)
来源:http://news.163.com/09/0104/11/4UQE97UJ00011229.html
参考:
杨国胜:春晚节目不应暗藏广告
http://news.163.com/09/0128/09/50O1SMQ700012Q9L.html
2009-01-04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1月4日报道 正在美国疗伤的刘翔始终是体育界关注的焦点,而新年伊始,身在异乡的刘翔也并不孤单。元旦节当天,姚明打完比赛后专程去看望了刘翔,不过这段视频经央视《新闻30分》播出后,却引发网友一片哗然,许多人质疑两人太矫情,台词雷人画面呆滞,更像是一段广告炒作!
台词呆板 两明星围着可乐转
“今年过节不送礼,送礼就送可口可乐”,央视《新闻30分》这段新闻一开始,姚明将这句话演绎得很到位:拿着一打罐装可乐,提着一个塑料袋,来到刘翔租住的公寓按门铃。刘翔开门一见是姚大哥,赶紧用上海话寒暄着,将姚明迎进门。随后,两人学着娱乐明星的样子,并排坐在沙发上。刘翔跷着左腿,右手拿着一瓶可乐,一旁的姚明两手交叉握着,笑眯眯地对着镜头。两人面前的桌上还有一瓶可乐。“嗨!大家好,我是姚明”,“嗨!大家好!我是刘翔”,两人的开场白一模一样,“我们现在是在美国的休斯敦,首先向大家恭祝新年!”说话期间,刘翔还埋下头瞅了一眼手中的可乐。
两人你一言我一句,终于将新年祝福送出了。哪想到此后的对话更加搞笑,两人面对面望着,刘翔:“这次要感谢你的大力帮忙和支持啊!主要这次在美国手术也非常成功,恢复也比去年好。最希望能在将来恢复的日子中尽快将脚恢复到自己以前的水平和状态。”姚明掰弄着右手的小手指,略微低着头认真听着,随后迸出一句:“哦,听到这些消息真不错,你很快就要康复了。”有意思的是,从始至终镜头里都能看见可乐。最后,两人还互相送上祝福,刘翔说:“希望姚大哥能够在篮球职业生涯中更上一层楼,能够帮助火箭队取得更大的突破,更高的成绩!”姚明也很应景:“承刘翔的吉言,希望火箭队在2009年一飞冲天,我们一起努力!”
网友质疑 这样的节目欠妥当
这段视频内容播出后,不少网友质疑这段新闻其实是广告。“刘翔和姚明作为体育明星,上新闻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在新闻节目里做起广告来,我觉得欠妥。在这个新闻里,刘姚二人都有点作秀的感觉,而中央电视台也利用新闻节目做起了商业广告,以前还没遇到过。”网友“hzg8201”留言评价道。
据悉,这段新闻在《新闻30分》播出后,又在当天央视体育频道的新闻中再次转播,有的网友将矛头对准了央视,“找不到好新闻播了吗?!肯定是电视台收了赞助商广告费的。”有的网友很气愤,“这段新闻背景光很暗,根本不是央视去拍的,很熟悉的广告手法嘛!”
在大多数网友看来,姚明抽空去看望刘翔,新年送祝福本来是好事,但变成商业炒作就让人不解。不过,也有网友觉得不必大惊小怪,一位唐山的网友就表示:“就是做广告怎么啦,很正常嘛!说明刘翔姚明有人气有影响力!有影响力的明星谁不做广告啊?!支持刘翔!我多买几瓶可乐!”
东拼西凑 央视新闻引起误会
这到底是不是广告炒作?有比较熟悉运动科学的人很肯定地说,运动员不能喝可乐这样的碳酸饮料,尤其是刘翔这样处于恢复期的运动员,并据此推断这肯定是广告。对此,上海体育学院运动科学系陈老师表示,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体育运动后,人体内会产生大量的酸,碳酸饮料会加剧体内酸堆积,不利于恢复。”当然,陈老师同时表示,运动员并非绝对不能喝可乐,“偶尔喝一点没有什么关系”。
尽管如此,但网友的质疑并非空穴来风,经记者考证,这段视频的内容来源原来是2008年最后一天晚上,东方卫视与可口可乐联合在上海黄浦江畔办的一台新年倒计时晚会。晚会上的一个亮点就是刘翔父亲刘学根来到晚会现场,并与远在休斯敦的儿子通过越洋连线,分享了新年的第一瓶可乐,共同迎接新年的到来。此后,刘翔和姚明分别送上了新年祝福,画面内容与央视新闻中播出的一样。如此一来,央视在新闻中插播这段画面,造成误解自然是不可避免的了。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作者:盖源源)
来源:http://news.163.com/09/0104/11/4UQE97UJ00011229.html
参考:
杨国胜:春晚节目不应暗藏广告
http://news.163.com/09/0128/09/50O1SMQ700012Q9L.html
日知录(47)2008年十大博客
冉云飞
元旦过后两天内《南方都市报》发表了周瑞金(皇甫平)的《喜看“新意见阶层的崛起”》(1月2日、1月3日,大家可以用标题来查),不管你同意他的意见与否,第一次将网络的民意表达和社会作用,提到这样的高度,还是少见的,值得大家一看。在提醒官方如何善待“新意见阶层”这一点上,有些善意,但也只是要官方有胸怀与眼光而已,胸怀与眼光怎么而来,怎么做出改进,皇甫平就语焉不详了。这不仅说明官方在对待新崛起的“意见阶层”时,在面临众多的批评意见时,没有真正的应对之方,他们也没有清醒而理性的意见,就连比较清醒的人士也比较迷茫。更何况那些崇尚封口抓人,除了一味的强硬,增添官民冲突外,惶急无抓拿。
既然皇甫平在说到“新意见阶层”时,说到一亿多博客的作用,那么我也在新年来说说我眼中的十大博客。对于2008年的反思与回顾远未结束,因为2008年所种下的一切因,必将有许多在2009年或者更长远的时间里,得出一种我们无法预知的果。我看的博客当然有不少,但长期浏览和潜水也比较少。我的眼界、认识,也不一定合你的胃口,但你至少评出你内心的十大博客,而不受制于任何人对你趣味和识见的强加。我觉得官方评他的十大什么,十佳什么,你完全可以不理,你评出你心目中的十佳或者十大,就是对官方一统天下的十大或者十佳的解构和蔑视。因此我劝大家都尽量对自身边的事情,特别是关涉权利的事情说出自己的意见,使意见在众声喧哗中,形成声音、信息的多元化,使那种想将声音、信息一统天下的极权大梦见鬼去。
对于博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欣赏趣味,观察角度,评判标准,在目前大家没有可以接受的共同标准之前,每个人都可以拿出自己的标尺,来做自己评判之尝试。我所评的大多是时政博客,因为我上网来主要是了解这些信息。我所评博客的标准是:影响力(点击率、口碑、作用)、持续(博客更新的延续性)、快速(更新的速度与间隔、对于最新事件的反应)、有见地(能成一家之言、自圆其说)、相对客观(对于客观,在目前信息极尽钳制的情形下,当然只是相对的,还有可以与其他人就同一事件的互相对比)、趣味性(趣味包括幽默、讽刺、戏仿等)。现将我心目中的十大博客简评如后,请大家前往观看,自我评定,发表意见。排名不分先后:
一:老虎庙的博客。http://www.my1510.cn/author.php?24hour。这是我见过最勤奋的博客写作者(每日一博乃至数博),他关心社会底层、关心流民、访民并为他们做实事,图文并茂,其持续、严谨、爱心、低调,在在令人感动。就我眼界所及,在这方面,没有比他做得更好的了。他的文字不是最好的,但他客观细致,迅速持久,是我眼中的“中国第一博”。
二:许志永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xuzhiyong。许志永的成就与努力,会令许多自命知识分子的人感到惭愧。从孙志刚案、孙大午案的成功办理,在自身面临极大威胁的情形下,持续探访京城黑监狱并解救访民,再到与滕彪、郭玉闪等人创建公盟研究中心(就是前两天颁奖给韩寒的机构),出版了《中国信访报告》(2004—2007)、《关于批准和履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研究报告〉》等切实细致的研究报告,所做工作务实、严谨,以步步为营的平和中正态度,推进社会变革。
三:艾未未的博客。http://www.bullog.cn/blogs/aiww/。艾未未此前作为艺术家,他所做的工作和取得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了。但2008年,他利用自己的博客,在杨佳案和诸多社会事件中展示了自己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公民的社会责任,就更是令人钦佩的了。
四:杨恒均的博客。http://yanghengjun.blog.hexun.com/。杨恒均通过平和有趣的言说,参与对中国社会诸多事件的批评,并参以西方民主自由理念的准确浅白言说,使得更多的人平实地了解了许多掩盖的真相。
五:长平的博客。http://www.bullog.cn/blogs/changping/。平和、说理,细节的角度独特,并尽量注重文字的干净优美,这是长平时评文字的特色。他的文字是少数发表在传统传媒上,能让人感觉不到无底线之妥协与苟且的文章,他某些文字甚至可以算得上是传播民主自由价值观的准教科书。
六:刘晓原的博客。http://liu6465.blog.sohu.com/。他从为自己维权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到后来为杨佳和许多人维权,为他赢得了更为广泛的尊敬。他获得2008年度德国之声最佳中文博客,是当之无愧的。
七:韩寒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twocold。韩寒有趣、时尚、阳光、幽默、低调,前几点特质大家都已知道,后者我要特意掂出来说,就是韩寒在汶川大地震救灾中非表演性质的救灾活动,其境界之高,可令那些市恩表演者羞愧。萧翰兄替公盟中心颁奖给韩寒而所写的颁奖词,已经很好地表达我们为何认可韩寒的理由。他以有趣快乐的笔墨来批评社会诸多不是,这种心态,值得特别嘉许。今年他最好的文章是《必须抵制法国》,大家可查看。
八:连岳的博客。http://www.bullog.cn/blogs/lianyue/。连岳在厦门PX项目中的理性勇毅,对社会持续有趣的评论,倡导思维的乐趣、思考的幸福,都使他赢得了广泛的影响。2008年所发生的诸多事件中,都有他持续的参与,包括在08宪章中的逆向签名——“我来作个替补”,有一种独立中的勇敢,并非从众的喧嚣。
九:老饕餮的博客。http://blog.cat898.com/boke.asp?taotie.index.html。老饕餮倡导民主自由,批评中国社会诸多事件,但他所用的是文言文,这使得他在网络上独具一格。犹忆几年前我第一次在关天茶舍读他文字时的新鲜感,新鲜不是因为他的古文(其实他古文有时在表达的准确上还是有一些欠缺的),而是因为他用古文写时文,就像阎步克先生用古诗写八九、邓小军先生用古诗写四川大地震,不仅深刻,且有新人眼目之功。08年糗事、悲惨的事特多,这不,老饕餮的“新史记”也特别高产,但质量依旧不差。
十:钱烈宪的博客。http://www.bullog.cn/blogs/qianliexian2/。香江键笔陶杰说,中国在民不聊生的时候搞神六神七,就像一个全身疮疤的病人穿了件时尚内裤一样可笑。钱烈宪就是用八卦的方式来传播中国社会的诸种新闻丑闻——中国官方的新闻都有八卦特质,虽然他们假充正神——幽默讽刺地脱掉了套在中国这个满身疮疤的病人最后一件时尚内裤。
名额有限,有许多朋友的好博客好文字都不能入选,只有留待今年年底来评选了。希望朋友以自己的角度与眼光,评出自己的“十大博客”。
2009年1月3日9:42分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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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拱一卒,不期速成。非商业性转载,请全文转载并署作者名。商业性使用,请联系作者。
来源:http://ranyunfei.blog.sohu.com/107798185.html
元旦过后两天内《南方都市报》发表了周瑞金(皇甫平)的《喜看“新意见阶层的崛起”》(1月2日、1月3日,大家可以用标题来查),不管你同意他的意见与否,第一次将网络的民意表达和社会作用,提到这样的高度,还是少见的,值得大家一看。在提醒官方如何善待“新意见阶层”这一点上,有些善意,但也只是要官方有胸怀与眼光而已,胸怀与眼光怎么而来,怎么做出改进,皇甫平就语焉不详了。这不仅说明官方在对待新崛起的“意见阶层”时,在面临众多的批评意见时,没有真正的应对之方,他们也没有清醒而理性的意见,就连比较清醒的人士也比较迷茫。更何况那些崇尚封口抓人,除了一味的强硬,增添官民冲突外,惶急无抓拿。
既然皇甫平在说到“新意见阶层”时,说到一亿多博客的作用,那么我也在新年来说说我眼中的十大博客。对于2008年的反思与回顾远未结束,因为2008年所种下的一切因,必将有许多在2009年或者更长远的时间里,得出一种我们无法预知的果。我看的博客当然有不少,但长期浏览和潜水也比较少。我的眼界、认识,也不一定合你的胃口,但你至少评出你内心的十大博客,而不受制于任何人对你趣味和识见的强加。我觉得官方评他的十大什么,十佳什么,你完全可以不理,你评出你心目中的十佳或者十大,就是对官方一统天下的十大或者十佳的解构和蔑视。因此我劝大家都尽量对自身边的事情,特别是关涉权利的事情说出自己的意见,使意见在众声喧哗中,形成声音、信息的多元化,使那种想将声音、信息一统天下的极权大梦见鬼去。
对于博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欣赏趣味,观察角度,评判标准,在目前大家没有可以接受的共同标准之前,每个人都可以拿出自己的标尺,来做自己评判之尝试。我所评的大多是时政博客,因为我上网来主要是了解这些信息。我所评博客的标准是:影响力(点击率、口碑、作用)、持续(博客更新的延续性)、快速(更新的速度与间隔、对于最新事件的反应)、有见地(能成一家之言、自圆其说)、相对客观(对于客观,在目前信息极尽钳制的情形下,当然只是相对的,还有可以与其他人就同一事件的互相对比)、趣味性(趣味包括幽默、讽刺、戏仿等)。现将我心目中的十大博客简评如后,请大家前往观看,自我评定,发表意见。排名不分先后:
一:老虎庙的博客。http://www.my1510.cn/author.php?24hour。这是我见过最勤奋的博客写作者(每日一博乃至数博),他关心社会底层、关心流民、访民并为他们做实事,图文并茂,其持续、严谨、爱心、低调,在在令人感动。就我眼界所及,在这方面,没有比他做得更好的了。他的文字不是最好的,但他客观细致,迅速持久,是我眼中的“中国第一博”。
二:许志永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xuzhiyong。许志永的成就与努力,会令许多自命知识分子的人感到惭愧。从孙志刚案、孙大午案的成功办理,在自身面临极大威胁的情形下,持续探访京城黑监狱并解救访民,再到与滕彪、郭玉闪等人创建公盟研究中心(就是前两天颁奖给韩寒的机构),出版了《中国信访报告》(2004—2007)、《关于批准和履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研究报告〉》等切实细致的研究报告,所做工作务实、严谨,以步步为营的平和中正态度,推进社会变革。
三:艾未未的博客。http://www.bullog.cn/blogs/aiww/。艾未未此前作为艺术家,他所做的工作和取得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了。但2008年,他利用自己的博客,在杨佳案和诸多社会事件中展示了自己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公民的社会责任,就更是令人钦佩的了。
四:杨恒均的博客。http://yanghengjun.blog.hexun.com/。杨恒均通过平和有趣的言说,参与对中国社会诸多事件的批评,并参以西方民主自由理念的准确浅白言说,使得更多的人平实地了解了许多掩盖的真相。
五:长平的博客。http://www.bullog.cn/blogs/changping/。平和、说理,细节的角度独特,并尽量注重文字的干净优美,这是长平时评文字的特色。他的文字是少数发表在传统传媒上,能让人感觉不到无底线之妥协与苟且的文章,他某些文字甚至可以算得上是传播民主自由价值观的准教科书。
六:刘晓原的博客。http://liu6465.blog.sohu.com/。他从为自己维权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到后来为杨佳和许多人维权,为他赢得了更为广泛的尊敬。他获得2008年度德国之声最佳中文博客,是当之无愧的。
七:韩寒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twocold。韩寒有趣、时尚、阳光、幽默、低调,前几点特质大家都已知道,后者我要特意掂出来说,就是韩寒在汶川大地震救灾中非表演性质的救灾活动,其境界之高,可令那些市恩表演者羞愧。萧翰兄替公盟中心颁奖给韩寒而所写的颁奖词,已经很好地表达我们为何认可韩寒的理由。他以有趣快乐的笔墨来批评社会诸多不是,这种心态,值得特别嘉许。今年他最好的文章是《必须抵制法国》,大家可查看。
八:连岳的博客。http://www.bullog.cn/blogs/lianyue/。连岳在厦门PX项目中的理性勇毅,对社会持续有趣的评论,倡导思维的乐趣、思考的幸福,都使他赢得了广泛的影响。2008年所发生的诸多事件中,都有他持续的参与,包括在08宪章中的逆向签名——“我来作个替补”,有一种独立中的勇敢,并非从众的喧嚣。
九:老饕餮的博客。http://blog.cat898.com/boke.asp?taotie.index.html。老饕餮倡导民主自由,批评中国社会诸多事件,但他所用的是文言文,这使得他在网络上独具一格。犹忆几年前我第一次在关天茶舍读他文字时的新鲜感,新鲜不是因为他的古文(其实他古文有时在表达的准确上还是有一些欠缺的),而是因为他用古文写时文,就像阎步克先生用古诗写八九、邓小军先生用古诗写四川大地震,不仅深刻,且有新人眼目之功。08年糗事、悲惨的事特多,这不,老饕餮的“新史记”也特别高产,但质量依旧不差。
十:钱烈宪的博客。http://www.bullog.cn/blogs/qianliexian2/。香江键笔陶杰说,中国在民不聊生的时候搞神六神七,就像一个全身疮疤的病人穿了件时尚内裤一样可笑。钱烈宪就是用八卦的方式来传播中国社会的诸种新闻丑闻——中国官方的新闻都有八卦特质,虽然他们假充正神——幽默讽刺地脱掉了套在中国这个满身疮疤的病人最后一件时尚内裤。
名额有限,有许多朋友的好博客好文字都不能入选,只有留待今年年底来评选了。希望朋友以自己的角度与眼光,评出自己的“十大博客”。
2009年1月3日9:42分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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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录(46)毒奶粉受害家长开记者会5人被抓
毒奶粉受害家长开记者会5人被抓
记者: 杜林华盛顿Jan 2, 2009
中国三鹿毒奶粉案件审理进行的同时,[北京警方采取行动,扣押5名原计划2号举行记者会的毒奶粉受害者家长。12名家长被迫在北京街头召开记者会,宣示家长们的诉求。
三鹿毒奶粉案件在石家庄市审理的同时,北京警察元旦晚间采取行动,扣押了赵连海、杨勇、马红彬、张平和周雄这5名原订2号在北京召开记者会的受害者家长,并将他们带往北京郊区大兴县劳教所。
*严寒中苦等放人*
其他受害者家长得知消息后立即赶到5人被关押的劳教所附近的团河会议中心,要求当局放人。家长们从上午等到下午,没有丝毫的音讯。直到美国之音截稿时,他们还冒着严寒苦苦地守候。来自贵州的受害者家长蒋亚林在采访中对美国之音透露说,赵连海等人是元旦晚间临时出门办事就失踪的:
“10点钟出去嘛,然后我们就一直都失去联系了,一直到今天开会的时候才收到赵连海先生的短讯,说让我们到团河会议中心这里来。”
另一名守候的家长兰鹃仙对美国之音说,他们试图冲进会议中心,但受到保安人员的阻拦,根本冲不进去,只好在门外苦苦守候,可谓饥寒交迫:
“我们想闯进去,闯不过,我们闯不进去。我们进不去,他们也还没出来,我们只能在这里傻等着,我们一天都没有吃东西了。”
*马路边上的记者会*
家长们介绍说,他们原订2号下午在北京广安路附近的悍马俱乐部旁边一家酒店的茶楼召开记者会,并通知了记者。谁知赶到时,租用的会议室是“铁将军把门”。蒋亚林说,无奈之下,她们只好在马路边上召开了记者会:
“出来以后在马路边开的,就是在悍马俱乐部左手边的马路上。”
兰鹃仙说,虽然有5人被关押,但还是有12名家长向记者们提出了她们的诉求,而且现场的便衣警察没有干涉记者会的进行:
“我们去开成的有12个,有5个被押了,加老赵。为了我们的孩子,我希望政府能给我们一个说法,能帮我们的孩子建立一个健康档案,成立一个基金会,让孩子以后的治疗有保障。”
*律师批当局不让受害者参与*
与此同时,三鹿毒奶粉案件的审判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进行,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个人委托律师表示,按照检方指控的罪名没有死刑,田文华最多可被判处无期徒刑。代表一百多名受害者家长的北京公益律师许志永也旁听了审判。他在法庭接受采访时对有关方面拒绝让受害者家长参与刑事案件的诉讼感到遗憾:“刑事案件的过程就没有受害者一方参与,这是剥夺了受害者的权利,从法律上来说我们当然有这样的权利参与其中。我们感到很遗憾,不仅是刑事诉讼没有受害者的参与,连赔偿方案的制定也没有受害者的参与,这是非常不公正的。”
媒体报道说,尽管22家奶粉生产责任企业同意向受害患儿进行一次性赔偿,也为此成立了受害基金,但目前还没有正式公布现金赔偿的金额,也没有公布赔偿标准。中国公共卫生非政府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协调人陆军指出,受害者完全有权利参与赔偿方案的制定,否则就失去了公正性:“他这个完全是反过来了,不是让受害者来提诉求,而是他单方面来制定,他说了算,这是非常错误的一种做法。”
陆军还指出,有些媒体透露的赔偿金额如果属实,那么这个额度过低,无法满足受害者的需求。
VOA
来源:http://blog.ifeng.com/article/1991525.html
记者: 杜林华盛顿Jan 2, 2009
中国三鹿毒奶粉案件审理进行的同时,[北京警方采取行动,扣押5名原计划2号举行记者会的毒奶粉受害者家长。12名家长被迫在北京街头召开记者会,宣示家长们的诉求。
三鹿毒奶粉案件在石家庄市审理的同时,北京警察元旦晚间采取行动,扣押了赵连海、杨勇、马红彬、张平和周雄这5名原订2号在北京召开记者会的受害者家长,并将他们带往北京郊区大兴县劳教所。
*严寒中苦等放人*
其他受害者家长得知消息后立即赶到5人被关押的劳教所附近的团河会议中心,要求当局放人。家长们从上午等到下午,没有丝毫的音讯。直到美国之音截稿时,他们还冒着严寒苦苦地守候。来自贵州的受害者家长蒋亚林在采访中对美国之音透露说,赵连海等人是元旦晚间临时出门办事就失踪的:
“10点钟出去嘛,然后我们就一直都失去联系了,一直到今天开会的时候才收到赵连海先生的短讯,说让我们到团河会议中心这里来。”
另一名守候的家长兰鹃仙对美国之音说,他们试图冲进会议中心,但受到保安人员的阻拦,根本冲不进去,只好在门外苦苦守候,可谓饥寒交迫:
“我们想闯进去,闯不过,我们闯不进去。我们进不去,他们也还没出来,我们只能在这里傻等着,我们一天都没有吃东西了。”
*马路边上的记者会*
家长们介绍说,他们原订2号下午在北京广安路附近的悍马俱乐部旁边一家酒店的茶楼召开记者会,并通知了记者。谁知赶到时,租用的会议室是“铁将军把门”。蒋亚林说,无奈之下,她们只好在马路边上召开了记者会:
“出来以后在马路边开的,就是在悍马俱乐部左手边的马路上。”
兰鹃仙说,虽然有5人被关押,但还是有12名家长向记者们提出了她们的诉求,而且现场的便衣警察没有干涉记者会的进行:
“我们去开成的有12个,有5个被押了,加老赵。为了我们的孩子,我希望政府能给我们一个说法,能帮我们的孩子建立一个健康档案,成立一个基金会,让孩子以后的治疗有保障。”
*律师批当局不让受害者参与*
与此同时,三鹿毒奶粉案件的审判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进行,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个人委托律师表示,按照检方指控的罪名没有死刑,田文华最多可被判处无期徒刑。代表一百多名受害者家长的北京公益律师许志永也旁听了审判。他在法庭接受采访时对有关方面拒绝让受害者家长参与刑事案件的诉讼感到遗憾:“刑事案件的过程就没有受害者一方参与,这是剥夺了受害者的权利,从法律上来说我们当然有这样的权利参与其中。我们感到很遗憾,不仅是刑事诉讼没有受害者的参与,连赔偿方案的制定也没有受害者的参与,这是非常不公正的。”
媒体报道说,尽管22家奶粉生产责任企业同意向受害患儿进行一次性赔偿,也为此成立了受害基金,但目前还没有正式公布现金赔偿的金额,也没有公布赔偿标准。中国公共卫生非政府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协调人陆军指出,受害者完全有权利参与赔偿方案的制定,否则就失去了公正性:“他这个完全是反过来了,不是让受害者来提诉求,而是他单方面来制定,他说了算,这是非常错误的一种做法。”
陆军还指出,有些媒体透露的赔偿金额如果属实,那么这个额度过低,无法满足受害者的需求。
VOA
来源:http://blog.ifeng.com/article/1991525.html
历史之耻(媒体8)多抓了三五个
去年记者被抓的新闻之多,仅次于老师被杀。最新一期《南方周末》刊载了反思性质的文章《为何记者频频被抓》。贾宝玉曾经针对“颦颦”两字做过解释:《古今人物通考》上说“西方有石名黛,可代画眉之墨”。况这林妹妹眉尖若蹙,用取这两个字,岂不两妙。
在中国,没有私营的媒体。于是媒体从来都是权力的延伸,是所谓的“喉舌”。而毫无限制的权力必然会引发腐败,所以记者被抓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从媒体的基本属性看,国内媒体无非是一批国企。如果只有国企干部被双规,不见记者下狱,那才是世界上最奇怪的事情。有什么样的社会结构,就一定有什么样的社会事件,社会任何一阶层、职业都不能豁免。
不过记者终究是有一点不一样。中国是个很奇特的地方,我们常常能看见台下小朋友们数九寒天穿着短裙充任仪仗队,四周条幅飘舞彩旗空翻,而站在台上的官长却可以毫无愧色地训话说:我这个人从来都反对形式主义!在面上鼓吹一套义理,在底下遵循另一种规矩,我们惯于这样精神分裂地活在一个精神分裂的世界里。媒体人会贪腐,而且有很大可能去贪腐,这个道理只要稍微一想就能明白。但是,许多人还是倾向于相信记者忠于新闻理想,有所谓职业操守。即便明白了这种矛盾之处,人们还是会去相信存在一个“贪婪的好记者”。
这是因为新闻理想在义理上是站得住的,就好像正直的品格,人人都会承认它是对的,但是没有几个傻到真的打算那么去做。一个记者何以采写一篇报道,可能有多种解释,包括台面上的和台面下的。但是若以大众接受程度来判别,自然是宣称因为新闻理想而奋斗是最易理解的一种。在一个普遍不准备做好人的世界里,人们还是愿意相信有好人,相信好人会做好事。甚至的确有记者真的那么想,也真的那么做了。
不过,不知道有人想过一件事没有?过去没有记者被抓,对方究竟是因为自认理亏而不敢动作,还是因为畏惧别的什么?是否存在一种可能:人人都相信舆论的威力,而有人理解得更为深入一点,明白舆论实际被操控在媒体手中?而当封口费事件爆发之后,舆论已经丧失了公信力。当证据明确地摆放在台子上,舆论的威力也就消失了,那么自然可以动手过招。
12月30日夜,我和一位资深媒体人士彻夜长谈。最后得出了几点结论,其中之一是:所谓新闻理想,所谓公正客观中立,反应的其实是受众的消费需求。受众觉得新闻产品应该是这样,所以它才被要求是这样。而不是新闻人有这种理想在先,然后自上而下地贯彻,让众人去消费。也就是说,新闻不过是一种商品,而不是圣器。没有所谓的严肃新闻、深度报道、客观评论的区分,这是媒体人自己登坛作法。人们是否有兴趣了解,这才应该是编剧选择新闻点的第一标准。
针对记者被捕,这个论点可以再扩展出去一些。受众是怎样的人,就会有怎样的媒体。都软弱,媒体就软弱。都势利,媒体就势利。都表里不一,媒体也就表里不一。所以,如果记者都公而忘私,坚信新闻理想,绝不搞黑金报道,那是绝对的怪事。对外则称媒体,高举新闻理想,以舆论为核威慑;对内则称单位,有编制,有指标,有组织,绝非贰臣。这也算得上是两妙。
两妙之事往往最终不妙,因为《马太福音》里早就说过:You cannot serve God and Mammon,你不能同时侍奉上帝和财神。我还想补充说:你更不能以圣徒的名义勒索财神,声称自己贫困而要求上帝特别的庇护。
来源:http://www.hecaitou.net/?p=4254
在中国,没有私营的媒体。于是媒体从来都是权力的延伸,是所谓的“喉舌”。而毫无限制的权力必然会引发腐败,所以记者被抓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从媒体的基本属性看,国内媒体无非是一批国企。如果只有国企干部被双规,不见记者下狱,那才是世界上最奇怪的事情。有什么样的社会结构,就一定有什么样的社会事件,社会任何一阶层、职业都不能豁免。
不过记者终究是有一点不一样。中国是个很奇特的地方,我们常常能看见台下小朋友们数九寒天穿着短裙充任仪仗队,四周条幅飘舞彩旗空翻,而站在台上的官长却可以毫无愧色地训话说:我这个人从来都反对形式主义!在面上鼓吹一套义理,在底下遵循另一种规矩,我们惯于这样精神分裂地活在一个精神分裂的世界里。媒体人会贪腐,而且有很大可能去贪腐,这个道理只要稍微一想就能明白。但是,许多人还是倾向于相信记者忠于新闻理想,有所谓职业操守。即便明白了这种矛盾之处,人们还是会去相信存在一个“贪婪的好记者”。
这是因为新闻理想在义理上是站得住的,就好像正直的品格,人人都会承认它是对的,但是没有几个傻到真的打算那么去做。一个记者何以采写一篇报道,可能有多种解释,包括台面上的和台面下的。但是若以大众接受程度来判别,自然是宣称因为新闻理想而奋斗是最易理解的一种。在一个普遍不准备做好人的世界里,人们还是愿意相信有好人,相信好人会做好事。甚至的确有记者真的那么想,也真的那么做了。
不过,不知道有人想过一件事没有?过去没有记者被抓,对方究竟是因为自认理亏而不敢动作,还是因为畏惧别的什么?是否存在一种可能:人人都相信舆论的威力,而有人理解得更为深入一点,明白舆论实际被操控在媒体手中?而当封口费事件爆发之后,舆论已经丧失了公信力。当证据明确地摆放在台子上,舆论的威力也就消失了,那么自然可以动手过招。
12月30日夜,我和一位资深媒体人士彻夜长谈。最后得出了几点结论,其中之一是:所谓新闻理想,所谓公正客观中立,反应的其实是受众的消费需求。受众觉得新闻产品应该是这样,所以它才被要求是这样。而不是新闻人有这种理想在先,然后自上而下地贯彻,让众人去消费。也就是说,新闻不过是一种商品,而不是圣器。没有所谓的严肃新闻、深度报道、客观评论的区分,这是媒体人自己登坛作法。人们是否有兴趣了解,这才应该是编剧选择新闻点的第一标准。
针对记者被捕,这个论点可以再扩展出去一些。受众是怎样的人,就会有怎样的媒体。都软弱,媒体就软弱。都势利,媒体就势利。都表里不一,媒体也就表里不一。所以,如果记者都公而忘私,坚信新闻理想,绝不搞黑金报道,那是绝对的怪事。对外则称媒体,高举新闻理想,以舆论为核威慑;对内则称单位,有编制,有指标,有组织,绝非贰臣。这也算得上是两妙。
两妙之事往往最终不妙,因为《马太福音》里早就说过:You cannot serve God and Mammon,你不能同时侍奉上帝和财神。我还想补充说:你更不能以圣徒的名义勒索财神,声称自己贫困而要求上帝特别的庇护。
来源:http://www.hecaitou.net/?p=4254
2009年1月3日星期六
历史之耻(媒体7)易建联“年龄门事件”之后
【《财经网》专稿/特约作者 王小山】《体育画报》记者李志刚经过艰苦调查,找到一份易建联就读中学时的学籍表,清楚显示其出生于1984年10月17日,而不是易自己所宣称的1987年10月17日。李志刚的报道引爆了各大论坛和各个相关博客。一个月来,他遭遇到的谩骂大概比这他这辈子加起来还要多。
那种排泄式的谩骂尽可置之不理——任何事情都会有人骂,不难理解。倒是两篇文章引起了我的兴趣——他们的作者是新华社资深篮球记者徐济成和另外一家媒体的评论人贾志刚。两篇文章让我见识了记者中一部分人的脑子已经混乱到了什么地步,让人不由得深深同情。不过,也不能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即他们以这种有些另类的方式向李志刚致敬。
关于此二人的文章,我只有一点表示同意,那就是“易建联其实也是个受害者”。因为年龄被改时,他很可能还未成年。但易建联不仅是这宗谎言的受害者,更是受益者。对于这一点,徐贾二人刻意回避,大概是自觉理亏吧,我猜。
引述一些二人的话语,“欣赏”一下吧。
先看看贾志刚说的:
——撒谎不是道歉的充分必要条件,为什么?因为大家都在撒谎。道德在不同的环境中有不同的标准。当大家都在撒谎时,大家也就都不撒谎了。
评:撒谎当然不是道歉的充要条件,至少还需要撒谎者幡然悔悟,有“立地成佛”的决心,抑或需要舆论环境的不断逼迫,增加说谎者继续说谎的成本,才能得到应该的道歉。
“当大家都撒谎时,大家也就都不撒谎了”——这句话没看懂,是说所有人都撒谎的话,谎言就变成真相了吗?达人请教我。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过错的话,那是环境的过错,而不是他们的过错。举个简单例子:挤公共汽车,所有人都在挤,你不挤,你就上不去。所以,你也只能挤。那么,你是不是要为挤公共汽车而道歉?大概不需要。
评:举例说明不了问题。即使举例,挤公共汽车的例子也过于拙劣。首先,我没见过所有人都挤公共汽车是个什么样子,每次乘坐公共汽车总还是会看到有人不挤的。那么,谁来保护那些不挤的人呢?其次,即使如贾先生所言,所有人都在挤,如果公共汽车资源有限的话,也还是会有人上不去。现在,很多人养成了排队等公共汽车的习惯,因为大家知道,所有人都去挤,最后受益的是身强力壮者,还是排队相对公平些——说这么多,跟易建联年龄修改有关系吗?再说一句,如果没人挤公共汽车,而你去挤了,大概还是需要道歉的,否则你收到的只能是周围鄙视的目光。而且,挤公共汽车和向公众说谎,这两种行为相去甚远,不可以道理计。
——易建联已经是NBA的一员,如果我们一定要改变这一现实,对所有人都没有好处。
评:如果继续隐瞒这一事实,对所有人都没好处。
——历史造成的缺憾应由历史去承担,而不是某个个人。真相有时并不需要有人道歉,而只是用来警示后人。这就像经历过“文革”的人,谁没有当过造反派?谁没有当过红卫兵?谁没有批过孔家店?需要道歉吗?
评:需要,当然需要道歉。正是因为这些事没人道歉,才造成了今日社会种种奇怪乱相,运动员大范围修改年龄就是一例。因为做错事成本太低,所以没人在乎对错;因为造假利润太高——易建联年薪数百万美金,如果他按真实年龄进入NBA,会少得多——所以很多人在造假,修改年龄、往奶粉里掺加三聚氰胺、制造假药……道理其实都是一样的。
再看看徐济成的论述:
——本来已经息事宁人的中国篮球年龄门事件,在阿联身上又一次爆发!这一次不是22名中国球员集体承担,而是阿联一个人独自承受。而且是在美国体坛这种媒体关注度高压之下的承受。他的人格、媒体形象和广告价值,都将受到直接的质疑和挑战;作为深圳大学生运动会的申办代言人和形象大使,特区体育和大运东道主的声誉也将受到质疑和挑战。这件事已经由一起运动员年龄问题,上升到非常严重的危机公关事件层面。
评:这些是记者的错吗?如果易建联或者什么人因为此事而受损,也是他们应得的。知道真相而不说出来,还算是记者吗(宣传部门禁止报道的除外)?CBA球员年龄大范围造假,发现者居然是亚洲篮球网专栏作家亚瑟·沃尔伯,我为中国记者一哭。如果关塔纳摩监狱美军虐囚事件是由中国记者而不是美国披露出来,我想美国记者也会感到耻辱吧。
——在这个事件中,揭黑记者并没有完成自己采访中最重要的部分,他最应该告诉读者和球迷的,是谁改动了阿联的年龄?什么时候改动了阿联的年龄?为了什么改动了阿联的年龄?让事件的真相成为焦点,引起人们的反思,成为未来的警示。而不是把阿联架在舆论的火堆上,绑在道德的十字架上。
评:每个称职的记者做这样调查性的新闻,都会有刨根究底的愿望。但不可能每次采访都能完成心愿。记者可能采访到什么,不可能采访到什么,徐济成不会心里没数,将不可能混淆成不作为,实在不该。我倒想问,作为资深篮球记者的徐济成本人,你有没有去调查这三个问题:谁改动了阿联的年龄?什么时候改动了阿联的年龄?为了什么改动了阿联的年龄?可惜,徐济成一样也没说出来。易建联作为公众人物,被揭露使用虚假年龄并获益,就该有正面回应,否则肯定会被绑到十字架上。至于说“让事件的真相成为焦点,引起人们的反思”,在我看来,新闻的效果已经产生——徐济成正在反思。至于他反思出什么来了,大家也都看在眼里。
——已经翻过去的历史,如果有错,应该改正。但是历史毕竟是历史,纠正历史错误的动机和时机就非常重要。
评:说得好。纠正历史错误的时机已经到来,不知道为什么还有人阻拦这种纠正?莫非真有人每个月从篮协领一份薪水吗?那么篮协呢?篮协说,这是体制遗留问题,不会追究球员的责任。不追究球员,好吧,但总得有人受到追究吧。否则得到的结果就是造假者越来越多。道理太简单了,简单到都不用说出来。或许,等易建联从NBA退休时再来纠正比较好?那好吧。
——美国《体育画报》(SI)的英文版向来有揭黑的爱好,当年曾经揭出NBA球星私生子大案,“雨人”坎普被爆与六名妇女生了七个孩子,一贯模范的“大鸟”伯德和“邮差”马龙也赫然在列。但是这份报道并没有大书特书这些明星的私生子们姓甚名谁,在哪儿生活。换句话说,报道极力保护了“受害者”的名誉和利益……为什么同一本“SI”,到中国后却不放过真正的受害者阿联,而是让他再受折磨一次?
评:美国SI不是有揭黑的爱好,是有做真正体育新闻的爱好,而不是每次“阿联”“大姚”地套近乎。如果美国SI不提马龙的名字,而是说“马某”的私生子,是不是徐济成觉得就更厚道了?那些私生子都是未成年人,当然不能披露详情,这是常识。年龄出现悬疑时易建联确实是未成年。如果易建联现在还是11岁或14岁,我相信李志刚不会不将其隐身。但是现在他早已成年了,他完全可以中止自己错误的年龄和行为——如果现在的年龄是假的话,他就不应该坐享其成。关于受害者,文章开头我已经说过,不重复了。现在真正想看到的,是白岩松说得那样:赶紧说实话,真诚道歉,一段时间过后,风波就会过去,易建联可以更加安心地打球!易建联坦诚相告,还有一个好处:让国内正在改、已经改和打算改年龄的球员们别存侥幸心理。若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同时,舆论监督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不会因为你可能代表中国队出战,我们就一起撒谎,一起制造骗局。
总之,易建联的年龄问题,其实并不是只关乎他个人的问题。也正如白岩松所说: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是过去参加的哪一个级别的国际比赛,中国的易建联,年龄上都有问题!那么,易建联代表中国队参加的那些有年龄限制的比赛,成绩都需要作废。我们跳出体育圈再想一想,易建联曾经说过“我身后有13亿人”。现在13亿人的代表公然作假而不道歉,那么这13亿人在世界其他国家人的眼中,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
来源:http://www.caijing.com.cn/2008-12-31/110044241.html
那种排泄式的谩骂尽可置之不理——任何事情都会有人骂,不难理解。倒是两篇文章引起了我的兴趣——他们的作者是新华社资深篮球记者徐济成和另外一家媒体的评论人贾志刚。两篇文章让我见识了记者中一部分人的脑子已经混乱到了什么地步,让人不由得深深同情。不过,也不能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即他们以这种有些另类的方式向李志刚致敬。
关于此二人的文章,我只有一点表示同意,那就是“易建联其实也是个受害者”。因为年龄被改时,他很可能还未成年。但易建联不仅是这宗谎言的受害者,更是受益者。对于这一点,徐贾二人刻意回避,大概是自觉理亏吧,我猜。
引述一些二人的话语,“欣赏”一下吧。
先看看贾志刚说的:
——撒谎不是道歉的充分必要条件,为什么?因为大家都在撒谎。道德在不同的环境中有不同的标准。当大家都在撒谎时,大家也就都不撒谎了。
评:撒谎当然不是道歉的充要条件,至少还需要撒谎者幡然悔悟,有“立地成佛”的决心,抑或需要舆论环境的不断逼迫,增加说谎者继续说谎的成本,才能得到应该的道歉。
“当大家都撒谎时,大家也就都不撒谎了”——这句话没看懂,是说所有人都撒谎的话,谎言就变成真相了吗?达人请教我。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过错的话,那是环境的过错,而不是他们的过错。举个简单例子:挤公共汽车,所有人都在挤,你不挤,你就上不去。所以,你也只能挤。那么,你是不是要为挤公共汽车而道歉?大概不需要。
评:举例说明不了问题。即使举例,挤公共汽车的例子也过于拙劣。首先,我没见过所有人都挤公共汽车是个什么样子,每次乘坐公共汽车总还是会看到有人不挤的。那么,谁来保护那些不挤的人呢?其次,即使如贾先生所言,所有人都在挤,如果公共汽车资源有限的话,也还是会有人上不去。现在,很多人养成了排队等公共汽车的习惯,因为大家知道,所有人都去挤,最后受益的是身强力壮者,还是排队相对公平些——说这么多,跟易建联年龄修改有关系吗?再说一句,如果没人挤公共汽车,而你去挤了,大概还是需要道歉的,否则你收到的只能是周围鄙视的目光。而且,挤公共汽车和向公众说谎,这两种行为相去甚远,不可以道理计。
——易建联已经是NBA的一员,如果我们一定要改变这一现实,对所有人都没有好处。
评:如果继续隐瞒这一事实,对所有人都没好处。
——历史造成的缺憾应由历史去承担,而不是某个个人。真相有时并不需要有人道歉,而只是用来警示后人。这就像经历过“文革”的人,谁没有当过造反派?谁没有当过红卫兵?谁没有批过孔家店?需要道歉吗?
评:需要,当然需要道歉。正是因为这些事没人道歉,才造成了今日社会种种奇怪乱相,运动员大范围修改年龄就是一例。因为做错事成本太低,所以没人在乎对错;因为造假利润太高——易建联年薪数百万美金,如果他按真实年龄进入NBA,会少得多——所以很多人在造假,修改年龄、往奶粉里掺加三聚氰胺、制造假药……道理其实都是一样的。
再看看徐济成的论述:
——本来已经息事宁人的中国篮球年龄门事件,在阿联身上又一次爆发!这一次不是22名中国球员集体承担,而是阿联一个人独自承受。而且是在美国体坛这种媒体关注度高压之下的承受。他的人格、媒体形象和广告价值,都将受到直接的质疑和挑战;作为深圳大学生运动会的申办代言人和形象大使,特区体育和大运东道主的声誉也将受到质疑和挑战。这件事已经由一起运动员年龄问题,上升到非常严重的危机公关事件层面。
评:这些是记者的错吗?如果易建联或者什么人因为此事而受损,也是他们应得的。知道真相而不说出来,还算是记者吗(宣传部门禁止报道的除外)?CBA球员年龄大范围造假,发现者居然是亚洲篮球网专栏作家亚瑟·沃尔伯,我为中国记者一哭。如果关塔纳摩监狱美军虐囚事件是由中国记者而不是美国披露出来,我想美国记者也会感到耻辱吧。
——在这个事件中,揭黑记者并没有完成自己采访中最重要的部分,他最应该告诉读者和球迷的,是谁改动了阿联的年龄?什么时候改动了阿联的年龄?为了什么改动了阿联的年龄?让事件的真相成为焦点,引起人们的反思,成为未来的警示。而不是把阿联架在舆论的火堆上,绑在道德的十字架上。
评:每个称职的记者做这样调查性的新闻,都会有刨根究底的愿望。但不可能每次采访都能完成心愿。记者可能采访到什么,不可能采访到什么,徐济成不会心里没数,将不可能混淆成不作为,实在不该。我倒想问,作为资深篮球记者的徐济成本人,你有没有去调查这三个问题:谁改动了阿联的年龄?什么时候改动了阿联的年龄?为了什么改动了阿联的年龄?可惜,徐济成一样也没说出来。易建联作为公众人物,被揭露使用虚假年龄并获益,就该有正面回应,否则肯定会被绑到十字架上。至于说“让事件的真相成为焦点,引起人们的反思”,在我看来,新闻的效果已经产生——徐济成正在反思。至于他反思出什么来了,大家也都看在眼里。
——已经翻过去的历史,如果有错,应该改正。但是历史毕竟是历史,纠正历史错误的动机和时机就非常重要。
评:说得好。纠正历史错误的时机已经到来,不知道为什么还有人阻拦这种纠正?莫非真有人每个月从篮协领一份薪水吗?那么篮协呢?篮协说,这是体制遗留问题,不会追究球员的责任。不追究球员,好吧,但总得有人受到追究吧。否则得到的结果就是造假者越来越多。道理太简单了,简单到都不用说出来。或许,等易建联从NBA退休时再来纠正比较好?那好吧。
——美国《体育画报》(SI)的英文版向来有揭黑的爱好,当年曾经揭出NBA球星私生子大案,“雨人”坎普被爆与六名妇女生了七个孩子,一贯模范的“大鸟”伯德和“邮差”马龙也赫然在列。但是这份报道并没有大书特书这些明星的私生子们姓甚名谁,在哪儿生活。换句话说,报道极力保护了“受害者”的名誉和利益……为什么同一本“SI”,到中国后却不放过真正的受害者阿联,而是让他再受折磨一次?
评:美国SI不是有揭黑的爱好,是有做真正体育新闻的爱好,而不是每次“阿联”“大姚”地套近乎。如果美国SI不提马龙的名字,而是说“马某”的私生子,是不是徐济成觉得就更厚道了?那些私生子都是未成年人,当然不能披露详情,这是常识。年龄出现悬疑时易建联确实是未成年。如果易建联现在还是11岁或14岁,我相信李志刚不会不将其隐身。但是现在他早已成年了,他完全可以中止自己错误的年龄和行为——如果现在的年龄是假的话,他就不应该坐享其成。关于受害者,文章开头我已经说过,不重复了。现在真正想看到的,是白岩松说得那样:赶紧说实话,真诚道歉,一段时间过后,风波就会过去,易建联可以更加安心地打球!易建联坦诚相告,还有一个好处:让国内正在改、已经改和打算改年龄的球员们别存侥幸心理。若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同时,舆论监督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不会因为你可能代表中国队出战,我们就一起撒谎,一起制造骗局。
总之,易建联的年龄问题,其实并不是只关乎他个人的问题。也正如白岩松所说: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是过去参加的哪一个级别的国际比赛,中国的易建联,年龄上都有问题!那么,易建联代表中国队参加的那些有年龄限制的比赛,成绩都需要作废。我们跳出体育圈再想一想,易建联曾经说过“我身后有13亿人”。现在13亿人的代表公然作假而不道歉,那么这13亿人在世界其他国家人的眼中,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
来源:http://www.caijing.com.cn/2008-12-31/110044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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