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雁
2002-08-30
◆ “黨的喉舌”
中共對于自由、特別是人民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的恐懼,是它一貫的特征,雖經近十七年改革而未曾變。它對一切非自身擬就的文字的猜疑和敏感達到病態程度,甚至超過斯大林時代的甦聯。
十月革命後,甦聯曾有過四年時間允許各種政治傾向的報刊存在。二十年代一個時期,黨內不同的政見可以在黨報上公開討論。至于對甦聯社會生活陰暗面中非政治性現象以及中層以下官員的不良作風與錯誤的批評甚至諷刺,則直至斯大林死去為止,從未在報刊上消失。從中央到各共和國,都有專事揭露和諷刺的漫畫期刊出版。這一切自然不能觸及本質性問題,無非是政權的一種點綴而已。然而,畢竟聊勝于無。與此形成強烈反差的是,中共執政後不出數月,一切民辦報刊一概被封閉,全部新聞媒體都定為“黨的喉舌”。在組織上,所有新聞社、館的總編都由黨委任命,以便加強控制。在內容上,雖無明文規定,然而,不僅黨報(電台同)的社論、評論必須準確地傳達黨的聲音,一切報道的每一句話也必須與黨的“精神”相一致。各級黨委的決定、領導人的講話與行蹤必須放在最顯要位置。
用毛澤東的話說,這就叫“輿論一律”,中共治下新聞界的鐵律。現代北京政治領袖的用語略微文明,稱之為“輿論導向”。
“黨的喉舌”、“輿論一律”和“輿論導向”,這就是中共建政以來的基本新聞方針。三位一體,一以貫之。
中共有一個奇怪的邏輯,似乎大陸上發生的任何好事都是中共之功,一切壞事——包括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民事糾紛等,都使中共臉上無光。在這一心理邏輯的指導之下,新聞媒體只能報喜不報憂,只有成績、沒有缺點,只有好人好事、沒有壞人壞事。除非是中央有意(如1952-53年“三反”運動中處置貪官以及不同時期的“反黨集團”等的新聞),黨、政、軍和社會生活的負面報道是絕對不準見報的。
對外部世界的報道,也嚴格按照中央的需要和利害決定取舍。1950年北韓對于南韓的進攻,中國媒體的報道全然顛倒真相。1956年赫魯曉夫在甦共二十次黨代表大會上揭露斯大林罪行的報告,很快傳遍世界,而中國大陸卻作為黨內機密文件只限高干閱讀,直到1993年上海一家刊物才作了摘要介紹。
新聞從業人員除少量一般編輯、記者外,領導和骨干必須是中共黨員。他們的職責,首先不是獨立、敏感地去發現新聞線索和了解、研究社會動向與讀者要求,而是“吃透上級精神”,其主動性的範圍不超出宣傳政策時在詞藻上下功夫,“正面報道”成績、經驗、與先進人物時選取更理想的對象,作更生動的描述。久而久之,縱使是有才能的記者在長陷窠臼之後也難自拔,三十年後稍有自由時雖有心重寫社會真正需要的報道和文章,也難越舊軌了。許多新聞從業人員的思想、作風竟完全“官化”,從仕成為他們的目標。
1956年,在甦聯、東歐“解凍”潮流和毛澤東實行對文藝和學術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影響之下,中共對大陸新聞界的控制稍有松動,為顯示姿態,把《文匯報》等幾個原屬民主黨派的報刊歸還于原黨派手中。一些報刊因此開始出現對黨、政官員和社會現象的批評。然而隨即就是1957年的“反右運動”。那場運動中受到打擊最慘重的就是新聞工作者。這一點可以從新聞界的“右派”比例之高得到證明──很多單位則超過百分之三十,有些達百分之五十,某些地方黨報竟佔百分之九十。反右造成了一種恐怖性的震攝作用。從此,偌大中華,鴉雀無聲;全國媒體,盡歸黨有。中共真正獲得了在大陸恣意妄橫行無忌完全不受約束監督的全盤壟斷地位。一波緊接一波的大難由此而起。
反右運動使全國陷于沉默,新聞界一片死寂,這才使毛澤東1958年發動瘋狂的“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成為可能。大陸新聞界受到重創後,幸存者中許多人便從此走上“風派”道路。“大躍進”中的浮夸是導致空前大饑荒的主要原因,而新聞媒體夸大糧食產量與其他錯誤的報道,推波助瀾,起了極為惡劣的作用。一部分記者是為邀功請賞而有意這樣做的。
1966年開始的文化大革命,新聞媒體實際上提前二年便已開始。1962年十月毛澤東提出“階級斗爭必須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之後,伴隨著“反修防修”斗爭的開始,全國新聞媒體便進入了意識形態的“戰爭狀態”。到1962-65年,宣傳的單一化的極端化已接近文革時期。所以文化大革命的輿論準備,並不是從1965年年末發表“評《海瑞罷官》”才開始的。
文革初期,在毛澤東“造反有理”號召下,全國出現了數以千計的大小不等的“革命群眾組織”。一時間,人民群眾在“擁護偉大領袖毛主席”的大前提下,也享有了相當大的新聞出版自由。各群眾組織和不同派別都自發地、不經登記和審查地出版了大量定期和不定期的“小報”、“刊物”和傳單。不過很快,在掃蕩完政敵之後,毛澤東統治的文革後期中國,就陷入了更加單調和恐怖的“輿論一律”之中。
自從毛澤東去世,江青等人被逮捕後,大陸政治空氣松動,有一段被稱為“民主牆”和“民間刊物”的時期。其時,以北京為中心,一批民間刊物破土而出,並生存了將近一年的時間。著名的有,《探索》、《北京之春》、《沃土》、《四五論壇》等等,魏京生、王軍濤、胡平、劉青等人都是它們的編者或作者。這批刊物未經官方登記許可,由老百姓籌款自行油印或鉛印出版,公開以“民主”和“言論自由”為訴求中心,完全獨立于官方的傳播媒介體系之外。在中共的統治歷史上,那是一段非常顯眼的異數。當時,由于中共黨內正進行著毛之後的“凡是派”和“實踐派”的權力斗爭,以鄧小平為代表的“實踐派”為借助民間輿論打擊政敵,故對“民刊”網開一面。但是,待到“凡是派”被擊敗後,鄧馬上轉過手來,逮捕魏京生,鎮壓並取消了“民間刊物”。
◆ 目前中國新聞業受到的專制禁錮
趙紫陽于1987年初繼任中共總書記後,決心有步驟地推行民主化,並提出必須擴大“透明度”,尊重人民的“知情權”。新聞工作者的斗爭和黨內改革派的支持,終于在1989年五月中旬使大陸新聞自由實現一個歷史性大突破︰中央正式決定,自五月十四日起,全國新聞媒體對天安門運動進行客觀報道。雖因戒嚴令使這次決定僅僅實行了六天,其意義和影響確是不能低估的。多達二、三百個城市之卷入運動,同這段時間的報導大有關系。
“六四”屠殺後,新聞界遭到大清洗,其規模甚至超過文革。《人民日報》從社長、總編輯起,到各部門負責人和編輯、記者骨干幾乎全部被撤職、處分、外調或降格使用,(而文革初期他們不過是暫時停止工作,大部後來恢復原有職務)。從軍隊調來的二百多名素質低下的干部取代了他們。
新聞界普遍遭到整肅。1989年10月4日中共頒布的《關于壓縮整頓報刊和出版社的通知》,是“六、四”事件之後對新聞界進行整肅的文件。作為該《通知》的結果,是相當一批在八十年代活躍的報刊被關閉、查封、停辦。六四前後被查禁的報紙有︰上海的《世界經濟導報》、《社會報》,北京的《經濟學周報》,深圳的《深圳青年報》、《蛇口通訊報》、《特區工人報》以及蘭州的《西部晨報》等;在刊物方面則有︰武漢的《青年論壇》,北京的《新觀察》、《走向未來》雜志,上海的《大學生》、《新啟蒙》、《思想家》、《文匯月刊》等。
“六、四”事件後,中共重新恢復了毛時代干擾海外廣播的老傳統,但是效果日益式微,引起了高層的高度不安和關注。1991年11月中國中央電視台發出一份以中共中央委員會名義下達的內部文件,承認中國國營的廣播電台和電視台正在失去听眾和觀眾。听眾均轉向顛覆性的外國廣播。中共指示電台、電視台努力贏回听眾。文件警告︰“電波的混亂有助于敵人進行和平演變。”
在那段時間里,官方的報刊上回響著類似上述的“反和平演變”的意識形態話語。中國大陸似乎又回到了十幾年前的景象。其後果首先是中國大陸報刊的發行量暴跌,許多大報的發行量減少三分之一。其次,新聞在大陸的信譽掃地,北京中國人民大學“輿論研究所”在1991年對全大陸新聞媒體包括電台、電視、報紙等從業人員三千多人,作了一次內部民意調查,被調查人數三千多人,問卷回收率為61%。結果顯示,79%的被調查者認為,新聞報導中批評的禁區限制太多;67.6%的人認為在敏感問題上,新聞界不說真話;有一半的人認為政務和政策報導透明度不夠;有15%的人表示,反映群眾呼聲的新聞稿太少。在這份內部問卷上,最敏感的問題是“新聞宣傳受群眾歡迎的程度”,回答“在群眾中信譽一般、較低、很低”的佔79%;對新聞宣傳的領導方式“不大滿意和很不滿意”的佔88%。有6.6%的人認為大陸的宣傳工作“毫無進展”。因此,正如《紐約時報》報導的,中國人抱怨說,在中國只有一個地方找不到新聞,那就是報紙。
隨後,靠陪鄧小平玩橋牌爬上高位的丁關根出任中宣部長,開始了對新聞界更為嚴厲的管制。1994年發布了控制新聞輿論的一系列法令。我們看看其中主要的幾條︰
●1994年4月頒布的禁止外資在大陸獨資、合資合作興辦報紙、刊物、有線電視,禁止有線電視轉播港、澳、台節目,禁止居民安裝衛星天線的法令,見中共國務院1994年頒布的《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和廣播電影電視部頒布的《有線電視管理規定》,它們規定天空“不開放”。
●1994年6月9日頒布《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要求新聞工作者“宣傳黨的方針政策”。
●1994年10月,中宣部下達通知,不準個人未經組織批準,私自向海外報刊投稿。在此之前,曾有相當部分異議知識分子向境外投稿,包括魏京生、王丹等,揭露內幕,抨擊時政,導致國際上很大反響,引起當局嚴重關注。
●1994年11月,北京市下達文件,重申“四不政策”︰不準外資辦報,不準合資辦傳媒事業,不開放電訊事業,不開放天空。
●1994年12月下達的新聞20條(于1995年1月宣傳工作會議上通過)。內容是加強控制輿論,對重要新聞發布、批評性報導、與海外新聞交流都予以嚴格管制,使後鄧時期過渡階段,保證媒體對黨的方針政策報導有一致性。並重申不準外資辦報,不準合資辦媒體。
●1994年12月,中共中央宣傳部成立“閱報部隊”,專職審查各報內容,對媒體的控制日益嚴厲。
●1996年2月4日下達的關于控制電腦國際網絡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1996年2月26日《計算機世界》報導,公安部日前發出《關于對與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備案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使用單位和個人應當在網路正式聯通後30日內,到指定的市(地)級或縣(市)級公安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已經使用者,按當地公安機關通知備案時間起30日內辦理備案手續;在聯網方式變更或者中止聯網時要在30日之內通知辦理備案的公安機關。不按規定辦理備案登記手續的,公安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予以處罰。
●1996年中共國務院關于外資企業海內外經濟資訊流通的管制規定,它荒謬地規定外資的所有訊息都必須預先經過中共的審查機構過濾。
●海外報紙在大陸被允許存在的範圍,只限于對外的大賓館、飯店等地。
以上法令規章主要著重于四點︰
1、防止媒體的經濟獨立,尤其是外資染指。
2、割斷中國大陸與外部世界的信息聯系,特別是政治與社會新聞的交通。
3、以保密作為今後封鎖資訊主要借口。
4、對最近電腦通訊技術的高速發展深懷戒心,不惜一切手段試圖切斷網絡聯系。
不難看出,這些法規明顯違反國際通行準則和中共自己的憲法。為了保證這些專制性的新聞法規執行,一個重要的方面是通過用超嚴刑罰懲誡新聞記者,殺一儆百,逼使新聞界就範,從而規規矩矩服從中共苛刻的限制新聞自由的條件。如,香港《明報》記者席揚事件,前《經濟學周報》副主編高瑜被捕事件,赴福建采訪軍事演習的兩名台灣記者被捕事件,提前兩天把江澤民十四大公開報告的文稿提供給香港記者的新華社記者吳仕琛夫婦雙雙入獄且吳被判無期徒刑事件,中共外交部新聞司職員白偉基夫婦被控向外國記者泄密被判重刑事件……等等。據國際保護記者協會的報告,自1993年迄今,中國大陸監禁的新聞人員人數,始終排名世界第一位,在二十人以上。
1996年是“文化大革命”的三十周年,對于這個給全中國人民帶來無窮苦難的所謂“革命”,全世界舉行了各種討論,出版和發表了大量文章著作。中共當局卻下令大陸報刊雜志一律不許涉足這個領域。個別尚存良知和勇氣的刊物──如《東方》、《焦點》等──因為試圖突破禁令而遭到嚴厲制裁。其中近年代表中國自由知識分子的《東方》雜志被冠以“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帽子遭到取締。
◆ 目前中國新聞業受到的商業腐蝕
1992年10月,在鄧的“南巡講話”氣氛的籠罩下,中共十四大通過決議“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正式確立了市場經濟的合法性。從此,中國大陸經過一起一伏之後,經濟發展走向了超越1989年之前的頂峰狀態。
鄧小平的戰略是“穩定壓倒一切”,在以經濟增長換取政治穩定的同時,為使人民脫離政治,可以準許其個人自由有所擴大,所以在對政治性新聞嚴加控制的同時,對非政治性的新聞網開一面。這也是由于財政困難、政府必須取消對官報補貼,因而使它們必須在競爭中求生存的結果。在這樣一緊一松的兩面作用下,中國大陸新聞業迅速走向非政治化的商業事業。與八十年代的後期相比,九十年代中國新聞業的政治性減弱了,商業性有了更加迅猛的發展。
1992年之後商潮沖擊,各地出現大辦晚報、小報、副刊、周末版、文摘版的現象;還有生活類報紙、行業報、企業報、文摘報等都有飛速增加;同時各報出現“擴版熱”、“廣告熱”、“小報熱”、“增刊熱”;上海東方廣播電台的改革,電視台涌現大量專欄現象,使得媒體越來越深入到一般中國平民的日常生活之中。中共傳統的一個地方只有一加黨報、一個黨辦電台和電視台的局面,正在被打破,一種新的新聞格局正在形成之中。
顯然,九十年代的新聞媒體以不同于八十年代的方式贏得了一些新的自由。例如在八十年代,所謂黨和社會“陰暗面”暴露的常規仍未完全突破,軍隊和公、檢、法司法機構的問題屬于禁區,絕對禁區。而現在,這些機構的腐敗問題則常見諸報端。這並不是由于當局的開明,而是“陰暗面”之泛濫已引起社會強烈憤怒,不得不予以暴露以表明當局無意縱容而有心制止。
報刊的商業化,有對于當政者有利的一面。報刊內容的多樣化會給人以錯覺,似乎已享有充分的自由,而側重消費主義和聲色犬馬的報道則可使政治上本已冷漠的讀者進一步疏遠政治和公眾事業。
天安門運動的失敗和繼之而來的白色恐怖,使新聞工作者和全社會一樣意氣消沉。然而1989-90年尚能留在崗位上的編輯、記者,仍有人不改初衷,在惡劣條件下透過奉命采寫的報導的字里行間,向人民透露少許真實信息。然而,1992年鄧小平南巡後全民經商、大發其財的“運動”,和官員大腐敗、社會大腐爛以及新聞媒體的商業化傾向,卻使許多新聞工作者抵擋不住誘惑了。
當然,在中共這樣一種新聞體制下,由于缺乏記者間的競爭機制,記者收入偏低以至不能與普通工人相比,沒有財力保持職業道德上應有的尊嚴,同時又難于通過自己獨立、真實及有極高價值的新聞報導確立自己的名聲、榮譽、地位和收入;加上媒體間的相互競爭和監督機制也遠未完善,因而虛假不實或毫無新聞價值的報導並未影響到報紙名聲和經濟存亡;此外,新聞業的職業道德規範也沒有確立,因此,所謂“有償新聞”成為這種體制下的一個特殊的頭痛問題。
所謂“有償新聞”,就是新聞記者向某些個人或單位預先索取報酬,作為交換,該記者撰寫報導,贊揚吹捧這些個人或單位的“光輝事跡”;即該個人或單位以金錢換取名聲與地位,而記者則以手中的權力交換金錢;有些人甚至買通記者為自己樹碑立傳,擴大影響。還有一種更大規模的是“版面交易”,常常是官方認可或默許的,是一種集體受賄形式。
另一類“有償新聞”現象,是表現在媒體廣告中。這就成為“無償廣告”。在這種時候,廣告商的利益會與記者的權力產生交換。即,有個別素質不高的記者私人在得到廣告商好處的情況下,把廣告寫成新聞報導。
據認為,大陸新聞工作者中目前尚能不失敬業精神者,不超過三成,仍有為社會良知斗爭願望的,不到一成。總之,目前的中國新聞界在政治禁錮下不斷萎縮,同時在商業腐蝕下正在迅速墮落。
来源:http://www.ncn.org/view.php?id=4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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