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日星期四

日知录(133)“禁播美剧”看上去像愚人节新闻

文 / 魏英杰

4月1日,愚人节。从报上看到,国家广电总局发文通知,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影视作品,一律不得在网上传播。这等于说,大伙日夜追捧的欧美剧,可能看不成了。

宁愿相信,这只是愚人节的一则消息。否则美剧迷们真的要抓狂了。我也是美剧迷。《反恐24小时》、《越狱》一季季一集集追看下来,不知不觉已过了好多年。我爱人说,自打认识我,就见我在看《24小时》,结婚生孩子了,还在看!这不算最疯狂的。还有人说,希望“不死的小强”(《24小时》主角“杰克·鲍尔”)永远战斗下去,陪着我们一直到老。想想,要是不能看了,真有万念俱灰的感觉。

当然,万一消息属实,广电总局出台这条禁令也没什么错。毕竟,传播这些欧美剧确实未经许可,而是由热心的美剧翻译小组免费上传的。按照相关版权法律,可能存在违规的地方。广电总局没等人家找上门就先“清理门户”,既体现了捍卫国际知识产权的决心,看上去也是对欧美影视制作公司的尊重和支持。

可话还得说回来,禁止网上传播欧美剧也得分清具体情况。比如有的影视剧虽非正式引进,其实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而那些最新欧美剧,就是严格遵循著作权法,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也不是说不过去。况且,搞不好那些欧美影视公司是有意“放水”,培养新兴市场来着。《越狱》制作方不还授权国内一家出版社,让有志者根据剧情撰写“电视小说”。我看对方就有这个意思。

实际上,禁令更应该针对的是具有商业性的传播行为。这样大家也就没什么话好说。比如,有些盗版生产商直接从网上拷贝电影电视剧来翻刻牟利。这种行为就该严厉禁止。可大街上盗版光碟比比皆是,还堂而皇之在碟片店里出售。怎么就不见有关部门好好管管?(也许管了,但明显没啥效果)让人生气的是,一些地方的数字电视经营单位,公然把这些影视剧放上去点播,而且要价不菲。这种现象才更值得有关部门下力气清理整顿吧?

有人还说了,就算大家都戒掉美剧,规定也很难令行禁止。因为破坏版权规则的,并不是美剧迷们,而恰恰是那些盗版商和广电经营单位。仅从实际操作角度看,禁令最终也可能成为一纸公文。现在互联网传播技术非常发达,比如采取点对点(P2P)的传播手段,往往很难受到有效的制约。在这种情况下,即便这则消息并非愚人节新闻,由于可操作性很差,难免有些网友以看笑话的心态来对待禁令。

这种态度当然不可取,也不是一个守法公民该有的想法。我觉得,还是要讲道理。特别要说一点,多看些美剧不仅可以提高公民的审美水平,对国内影视制作方也是一种鞭策。这等于把国内影视作品放在一个国际同等竞争的舞台上,二者差距所在,一目了然。这也是我看美剧时经常感慨的地方。实际上,这些年要不是欧美剧在网上热播,国内那些影视作品只会拍得更烂。我还知道,一些国内编剧就把欧美剧当作学习对象,一边模仿一边写剧本。

所以我认为,有必要将商业行为和非商业行为区别开来,重点针对盗版侵权等违法活动出手。如果这一点不容易做到的话,还是放欧美剧一条生路吧,给美剧迷们一点生活的阳光。

2009年4月1日


来源: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13656e8c344a0b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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